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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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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社的邮局很小,就一间屋,大概二十来平米,里面有两个职工在忙碌,最主要的业务是负责整个公社的信件、包裹和电报业务,储蓄借贷只占极少部分。

    1975年的一年期存款利息为324,余思雅琢磨了一下,存了100的两年定期作为不时之需,又存了350的活期,打算以后利用这笔钱做点什么。还有50块就没存,留作家用。

    这个时候还没有银行卡和存折,用的是存款单,统一印刷的,就一张纸,像后世的收据那么大,上面的存款日期、时间、金额和存款人都需要手写。

    填好资料后,邮局工作人员盖上了银行的印章,将存款单给了余思雅。以后就凭这个和她的私人印章来取钱,要是这东西丢了非常麻烦,所以得好好保管。

    存好钱出了邮局,余思雅就看到了斜对面的肉联厂,顿时有点走不动路。不知道是不是这具身体太缺少油水的缘故,看到肉,嘴巴里就自动分泌唾液。

    想当年她可是连肥肉都不吃的主,如今竟会对着个肉摊子流口水,想想就心酸。

    兜里有钱了,余思雅不打算委屈自己,她大步穿过马路,到了肉联厂前的肉摊子面前,笑眯眯地说:“叔,给我来两斤肉!”

    卖肉的大叔瞅了她一眼:“票呢?”

    余思雅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她一时高兴忘了这个时代买肉不光需要钱,还要票。

    可让她什么都不买,就这么空着手回去,余思雅不甘心,她可怜巴巴地看着卖肉的大叔:“叔,有没有不要票的?”

    大叔指着旁边那堆碎骨头:“这个不要票,一毛五一斤。”

    大叔的刀工太好了,这骨头剔得特别干净,一点肉都没有,全是骨头,难怪没人买。乡下人觉得花一毛五买这样的骨头还不如去买斤粮食,加点粗粮都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但余思雅不嫌弃,她就喜欢喝骨头汤:“成,叔,我都要了,你称一下多少斤。对了,还有什么不要票的,都给我来点呗,我家弟妹好几个月没尝过荤腥了。”

    “没了,下次赶早。”大叔头也没抬,将骨头用干稻草拴在一起,挂到称上,“三斤二两,四毛八。”

    余思雅给了钱,接过找零,美滋滋地拎着骨头回去了。

    沈建东已经稍微把家里收拾了一下,从柴堆里把椅子拉了出来,又找了个比较平整的木板,搭在屋檐下,作为临时的饭桌。

    看到余思雅回来,他马上站了起来,跑到门口伸手接东西:“嫂子,我来拿!”

    这点东西哪需要用他,余思雅拒绝:“不用,咱们今天中午吃骨头冬瓜汤,你去把红英接回来。”

    沈建东有点头痛:“她恐怕不会跟我走。”

    余思雅拍了拍他的肩膀:“她会跟你走的,要是三叔三婶不肯放人,你就去找队长。”

    余思雅琢磨着,沈建东也不算太小了,身为家里唯一的男丁,该锻炼锻炼他了。沈老三手受了伤,他儿子娇生惯养,比沈建东还小一岁,这家子现在不成气候,万一打起来沈建东也吃不了多少亏,让他试试。

    沈建东听了这话,蹬蹬蹬地跑了出去。

    刚跑到门口,余思雅又喊了一声:“记得把红英的衣服都带回来,免得下次还要跑一趟。”

    “知道了,嫂子。”沈建东扯着嗓子回了一句,飞快地跑到了沈老三家,他这回也学精了,像余思雅那样,根本就不进去,站在院子外,大声喊,“红英,红英,嫂子让我来接你回家!”

    朱爱华听到这喊声,气得差点摔了手里的搪瓷缸子。

    她瞪了一眼在切菜的沈红英:“怎么,听到那小杂种在喊你,心动了?”

    沈红英红了眼,握住菜刀的手一顿,头一次顶嘴:“建东跟建武是兄弟,他是小杂种,建武是什么?”

    还敢顶嘴,朱爱华气炸了,拿起案板上的茄子就往沈红英脑袋上砸:“你个死妮子,敢跟着我唱反调了?你真以为余思雅会管你?别做梦了,她不过是做做样子,要不是你三叔心善,谁愿意白养了这么一张嘴,你不信你就看,你回去了要不了几天就会被赶出来!”

    朱爱华又拿出以前的说辞来吓唬沈红英。

    沈红英完全遗传了她二嫂的性格,老实木讷胆小,很好控制,她说什么就什么。

    要不是看沈红英能干活吃得少,年纪又比沈建东大两岁,过两年就可以说亲收彩礼了,她当初也不会同意要房子和沈红英,让大房拿了抚恤金。

    沈红英咬了咬牙,泪珠在眼眶中打转。

    朱爱华瞥了一眼她这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快点切菜,想饿死我们啊?”

    就在这时候,外面又传来了沈建东高亢的声音:“红英,嫂子让你收拾衣服,免得下午还要跑一趟!”

    声声真切,唤起了沈红英对家的渴望。谁不希望回自己家,谁愿意寄人篱下呢?她之所以在这里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还不是因为无父无母成了孤儿,没有了依靠吗?

    如今她嫂子愿意让她依靠,她的弟弟在真切的喊她回家!沈红英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丢下了菜刀,一口气冲出了灶房,对着院子外的沈建东大喊了一声:“你等我一下!”

    说完,她冲进了自己睡的柴房,抱起她仅有的两件衣服,都没叠就冲了出来。

    朱爱华没想到她会突然变大胆了,气急败坏,跟着跑出来,拦在她面前:“你要去哪里?想走可以,你在我们家吃了好几天的饭,把粮食还上,不然不许走!”

    要是沈红英走了,以后洗衣做饭喂鸡扫地这些事不都是她的了。好不容易轻松两天,朱爱华可舍不得放沈红英回去。

    沈建东在外面看到朱爱华拦住了自家姐姐,赶紧跑了进来,将沈红英拉到身后:“你要不让红英走,我就去找大队长,小队长,周部长来评评理!”

    才被周部长削了一顿,朱爱华心有余悸,可让她这么放了沈红英,她又不甘心。

    双方正对峙,一口破嗓门带着怒气从门口传来:“干什么?让他们走。朱爱华,你没听到周部长今天的话吗?”

    一队小队长很不高兴,今天出这种事,他已经被大队批评了一顿,下次开会估计还要批他。这朱爱华还不依不挠的,是嫌他挨批挨少了?

    沈宝民作为小队长可是掌握着分配农活的权利,朱爱华不敢得罪他,不然回头分一个又苦又累工分又少的活,那才没地方哭去呢!

    她只能侧开身,瞪着沈家姐弟。

    沈建东赶紧拉着沈红英跑了出去,感激地对沈宝民说:“谢谢民叔!”

    “都是一家人,回去吧。”沈宝民特别和蔼。

    以前可不是这样,沈建东明白,这是周部长的功劳。短短半天,他似乎一下子就长大了,明白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

    “还是要谢谢民叔,我嫂子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先回去了。”沈建东冲他笑了笑,拉着沈红英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沈红英有点踌躇,脚步慢了下来。她回来家里又多添一张嘴,时间久了嫂子会不会嫌弃她?

    沈建东没察觉她的忐忑和不安,拉着她兴奋地说:“嫂子买了骨头,今天中午咱们喝骨头汤!”

    余思雅在屋子里听到这句话,笑着出来:“想喝汤赶紧干活,你们俩过来,一个做饭,一个去地里摘个大点的冬瓜回来,我们今天炖一锅冬瓜骨头汤!”

    想到冬瓜骨头汤的美味,沈建东舔了舔嘴巴:“我去摘冬瓜。”

    沈红英有点局促地说:“那我来做饭。”

    余思雅就等着这句话,她从没用过乡下的灶,而且上辈子小时候吃孤儿院,后来吃学校食堂,工作后也食堂跟外卖轮着来,唯一会的就是煮泡面。

    让她吃还行,让她动手,那今天大家都别想吃饭了。

    好在乡下女孩子大多都会帮家里做家务,沈红英会做饭。她进了灶房,麻利地淘米下过,烧上火再处理骨头。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灶房里就传来了食物的香气,不过骨头要多炖一会儿。所以这顿午饭还是吃得比较迟,直到快两点,饭菜才端上锅。

    虽然有了粮食,不过距分粮还有三四个月,所以沈红英也没舍得煮白米饭,而是混了些南瓜在里面。但盛饭时,她刻意先给余思雅盛,等轮到她自己时锅里几乎都是南瓜了。

    余思雅看着自己面前没什么南瓜的米饭,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妹子太软,太为他人着想,太能忍让了,简直是现代版的孔融。不过这也怪不得她,她从小受的教育就这样,她见过的大多数女人也都是这样。

    只是这样的性格以后遇到有良心的男人,和善的婆家那还好,要是遇到个黑心肝的,肯定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但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本身就是不靠谱的事。

    算了,慢慢来吧。她靠沈跃的抚恤金过上了啃骨头的日子,顶着他烈属的身份不用再受娘家婆家掣肘,获得了这个时代女人少有的自由自在,那就帮他照顾教育好这对弟妹,算是还了他的人情吧。

    “吃饭,这顿全吃完,不然晚上就馊了。”余思雅没多说,拿起了筷子。

    三人吃了一顿饱饭。虽然只是骨头,但熬煮过的骨头里面也有不少骨油渗出来,油滋滋,在这个贫瘠的时代也算少有的美味了。

    吃过饭,等他们姐弟收拾干净碗筷后,余思雅把他们叫进了堂屋:“来,坐下,咱们开个家庭会议,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沈建东大剌剌地坐过去,问道:“嫂子,你要说什么?”

    沈红英有点局促,安静地坐在一边。

    余思雅看着二人,没有一点预兆,冷不丁地丢下了一枚重磅炸弹:“第一个事,我没有怀孕。”

    听到这话,沈建东腾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什么?嫂子,你是不是搞错了?你怎么会没有怀孕呢?大家都说你怀孕了!”

    她怀没怀,她不清楚啊?余思雅就知道这姐弟俩反应会很大,不过这个事迟早要告诉他们的,既然决定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未来几年都要做一家人,她不想瞒着他们。

    “你坐下,听我慢慢说。”余思雅指了指凳子。

    沈建东红着眼睛,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你说,你不要骗我,要是有小侄子,我帮你养。”

    还不死心呢,余思雅只得说了实情:“我跟你哥没有圆房。”

    结婚那天,沈跃被灌得烂醉如泥,被人扶进的新房,脚都站不稳倒头就睡,第二天上午就被一通紧急电报叫走了,哪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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