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我散个财养个你(4)
秋天的夜里蚊虫比夏天的蚊虫叮人还要狠,支着蚊帐,压在被褥下压的严实,才不至于让蚊虫溜进来被咬的满身的包。
王守财有光着膀子睡觉的习惯,不管大热天还是大冷天,都是如此。
因为热了散热得快,冷了被窝暖的也快。
屋外一片蝉鸣蛙叫声,繁星点缀着天空深邃的幕布,清新的空气中伴着树林间的凉意。
宁阿漓规规矩矩的躺在床上,巴眨着眼睛,看着窗户外的满天繁星。
在心里默默嘀咕着:晚上的星星好漂亮啊!以前在房间里都看不到。
王守财手脚和半个胸口赤条条的露在外面,只有腹部盖了一点点被子防止着凉。
手臂撑在脑后,琢磨着宁阿漓那一句话,没有窗户的房子那不就像是个黑屋吗?长期住那样的房子对小孩不好吧?
王守财扭过头督了一眼一本正经躺着,目光清明的跟他对视的宁阿漓,头上的小啾啾都被枕头压平了。
又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男孩子扎什么小小辫子啊!娘。
轻扯过被子道:“小屁孩要乖乖睡觉,不然以后长不高。”
宁阿漓看着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的王守财,起身时,头正好挡住了月亮。
浑圆的月亮顶在他的脑袋后面,顺骨的浓眉,眼皮微阖,目光中透着怜悯,有点像话本里的菩萨。
不过是没穿衣服的菩萨。
或许守财哥真的是菩萨下凡了也说不定,毕竟他满足了自己想吃柿子的愿望,还像是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一样。
如果是真的呢?
宁阿漓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默默的在心里向王守财祈祷着他能帮自己把柿子带到天上去送给妈妈吃。
王守财看着闭着眼睛,满脸虔诚之色的宁阿漓,觉得有点搞笑又可怜,他王守财哪是什么菩萨?
就是个连自己都渡不了的俗世小人,还渡别人,真是搞笑。
再看一眼宁阿漓,人已经睡着了。
王守财捏了捏宁阿漓的脸,小孩子秒睡的天赋,他羡慕啊!
他睡前有个习惯要摸着自己的金戒指才能睡得安心,现在……
长长的叹气声在房间里响起,哀怨幽长:“哎,我的心怎么就这么空呢?”
〔主人,您这是怎么了?叹气作啥。〕
“谁,是谁在说话?”王守财惊疑道,这老房子里难不成还闹鬼?
〔我在床下,之前跟您介绍过,您该叫我憨憨的。〕
王守财目光下移,看到泥巴地上一只灰白相间,蓝眼的哈士奇蹲坐在地面上吐着舌头,摇尾巴。
这就稀奇了,村里竟然会出现这种品种的狗,他还没听过狗讲心里话的,还叫自己主人,难不成想让他养不成。
不好意思,他不想养,狗粮可贵了,这种宠物狗金贵的很,嘴还刁,费事又费钱,他没耐心养。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主人。”王守财背过身子去并不打算理憨憨。
〔憨憨的狗鼻子可灵了,不会认错的,您就是我这次要找的人呀!〕
憨憨歪着脑袋,腾空飞到了床上,轻飘飘的落在王守财的面前,怕主人不信憨憨把所有它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原本您姓王,名守安,二十岁更名为王守财,爱财如命,五岁被蛇咬过右边的屁股,七岁在人家洗衣服的溪水前头撒尿,被人追着打,八岁爬到人家房顶上抓猫,把人家房子踩出了一个大窟窿,九岁……〕
“打住,打住,你到底是那路神仙的狗啊?怎么什么都知道,还有,你找我到底有什么目的?”
王守财听得满脸黑线,怎么尽都是些他的黑历史,一想起被蛇咬了屁股,就觉得自己的伤疤在隐隐作痛。
〔主人,我不是神仙的狗,是您的狗,之所以什么都知道,是因为憨憨有您在那个世界所有的资料,找上您,也是为了把您带到这个世界来挽救一个人的一生。〕
自打在上一个世界发生了被拯救者差点被人渣强奸的事。
安安就让安爸给它安了一个人物灵魂记忆搜索功能,这样就可以知道被拯救者一生发生的事情,提前告诉主人进行规避。
“救人?”王守财一脸不可思议。
他是谁啊?路边捡到一分钱他都要昧的人,员工眼中的王扒皮,找他救人,可笑至极。
〔对,这个人只有您才能救。〕
一听到这,王守财倒是感兴趣了,手撑着脸,看着憨憨,一个非他救不可的人倒是有意思。
“你先说说是救谁?”王守财饶有兴致的问道。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憨憨摇头晃脑的说道。
“他,这个小鬼。”王守财目光落在睡的香甜的宁阿漓。
还未长开,就初见未来的风姿,皮肤细润如温玉,微卷的鸦色睫毛,笔挺的鼻梁,浅粉色的薄色唇瓣,柳叶梢一样的眉,男生女相。
双手交叠着置在腹部,睡相很雅,像是生来就有规矩。
这样文静规矩的孩子读书将来肯定有大出息,又会做出什么自毁前程,断送一生的事呢?
王守财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难道是天妒英才不成?
憨憨把没有他们干预的宁阿漓一辈子的记忆和全文旁白传送给了王守财。
宁阿漓十五岁之前的记忆里多半是独自一人,被打心底认为是他夺走了父母对自己的关爱的原主看不上眼,宁阿漓被人欺负了,也从不护着他,只是冷眼旁观。
虽然宁阿漓成绩优异,但却因为像女孩子一样文静爱干净的性子,不合群,被全村的男孩一致集体孤立。
女孩也不爱和他玩,因为他不爱笑,不爱闹,有缺陷,女孩子被父母说教不要靠近那个怪小孩,恐吓到接触多了也会变成哑巴。
十五岁之后的记忆里开始频繁的出现一个人——一个下乡的男知青。
男知青的家庭并不好,家里五个子妹,打工赚钱也就只供出他一个。
男知青不知从那里得知宁阿漓做为烈士遗孤每个月都有一笔国家的补贴金,宁阿漓生得也好,城里也有些有钱人好这一口,就起了心思,开始制造接触的机会,假意表现出对宁阿漓的好。
宁阿漓刚开始并没理会男知青,直到一次到山里砍柴不小心滑倒,摔到了猎兽的陷阱里,困了很久,淋了雨,昏厥了过去,直到深夜才被找他的原主带回了家。
宁阿漓本身身子骨就弱,又受了风寒,回到家就发起了高烧。
男知青知道原主和宁阿漓关系并不好,平常说话不超过三句,借着照顾宁阿漓的由头一直待在床边偷懒不干活。
而清醒过来的宁阿漓看到了坐在自己床头的男知青,加之言语误导,误以为是男知青救了他,心生感动。
这份感动在男知青的刻意误导下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长达数十载的暗恋。
男知青要什么他就给什么,甚至把自己从小带到大极为宝贝珍爱的银镯子都送给了男知青当定情信物。
宁阿漓后来因为成绩优异上了一所极好的大学,男知青也同意了和他暗地里交往。
上大学的宁阿漓,除了生活必须所要的钱,把其余的钱都交给了男友。
除了学校里发的奖学金,自己一天打着四份工才能勉强支撑学习和男友日常的开销。
宁阿漓在这段感情里是卑微的,生怕男知青和自己在一起受了委屈,才极力的想用物质来弥补男友和他未来不可能有孩子的空缺。
殊不知他给的所有的钱都被男友用来包装自己的外貌去钓富家千金。
到后来,宁阿漓给的钱实在支撑不了他的开销。
他竟然打起了将宁阿漓迷晕请有特殊癖好的人来家里“做客”。
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次药下少了,宁阿漓在中途清醒了,看着在一旁如同看客的男友精神崩溃,在“客人”走后。
心灰意冷的看着口里不断的说着对不起,他无路可走才做了这样的糊涂事的男友沉默不语。
三个月之后,新闻里才报道出高学历智商犯因爱生恨将男友及家中的“客人”们碎尸投案自首,此案一出轰动全国,不明真相的人们一致批判这个人渣毁了多少家庭。
一年之后宁阿漓在狱中用刀片自杀身亡。
记忆戛然而止,王守财沉默了,心口闷生生的疼,多看了几眼宁阿漓,傻里傻气的还被逼疯了,人家的喜欢有自己挣的钱香吗?
真不懂执著于这些情情爱爱的有什么用。
此刻的王守财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未来会为了讨得清冷少年一笑干现在自己想都不会想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