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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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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绥的《爱格的孩子》这个任务, 暂时画上了句号,但别的任务还在继续。陈添最喜欢《遥远传说》的其中一点,就是这个游戏里的联动设置。

    很显然, 此次国王出行是由奥古斯汀触发的, 路易十四与他的碰面绝不是偶然。但正因为路易十四出巡,暗中潜伏着的反抗组织成员看见了,便临时组织了刺杀。

    反抗阵营的玩家们接到任务,选择在月隐城外动手。

    路易十四是终极大boss, 玩家们肯定是打不过的, 但这种刺杀任务, 参与就有奖励。而且那可是刺杀路易十四啊,就算不成功,也得去凑个热闹。

    陈添和殷绥也去凑热闹了,架着马车来到城外,恰好碰上刺杀现场, 看得津津有味。陈添还临时支起了摊, 卖点酒水和杂货。

    程锦宏也去了, 刚才在集市的时候人太多了,他没找着机会跟陈添说话, 后来干脆就没上前。他想起陈添说要搬家的事情,于是暗中观察, 想看看silver对陈添到底好不好。

    看了半小时, 他既欣喜又惆怅地下线去,刚摘下游戏头盔呢, 就看到舍友一张大脸凑在眼前, 仔细看, 下巴上还有颗痘——熬夜熬出来的。

    “你吓死我了!”程锦宏一个僵尸挺身从床上坐起。

    “怎么了呢?你是对哥这张帅脸有什么意见吗?”舍友颇为自恋地抹了把脸。

    “去。”程锦宏从床上爬下去, 跑进浴室洗了把脸清醒一下,好继续读书。可出来刚坐到书桌前呢,其他三个舍友便过来把他团团围住。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在游戏里谈恋爱了?”

    “背书都不背了,昨晚还熬夜打游戏,一看就有猫腻。”

    “说,游戏里是不是有美女!”

    程锦宏巨冤,他那是谈恋爱吗?那叫旁观他人谈恋爱。

    “嗳,你还不承认了?”

    “你以前打游戏也没那么积极啊。”

    “隔壁宿舍也有人在玩,前两天上大课的时候,我还听他们那边在说什么逆子、什么silver,还有那什么S不S的,听起来怪不吉利的……里头好像还有个人ID跟你差不多,是不是你啊?”

    游戏ID跟微信ID同名的弊端就在于此。

    程锦宏连忙否认,打着哈哈掩盖过去。舍友们不疑有他,因为程锦宏声名在外,多么热心多么善良的一个人,会扶老奶奶过马路的那种,每天都觉得他胸前有红领巾在飘。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别人口中那个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歹毒团体的一员?

    他们这么一说,程锦宏更不能承认了。

    仔细想想,他们SS的名声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更准确地说,人见人爱的陈甜甜什么时候在成为叛逃逆子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好像就是从遇见silver开始的。

    男人,果然是万恶之源。

    但其实打心底里,程锦宏对陈添能开始新生活还是感到开心的。陈添聪明着呢,不会随意被人骗走,既然他愿意搬去跟殷绥住,说明他们感情确实好。

    怀着这样的心情,程锦宏给陈添挑起了生日礼物。想着搬家也是件大事,到时候说不定要让他过去玩,那上门也得带礼物吧?

    要不干脆在校门口水果店买一点苹果好了……

    这样会不会太寒碜?显得不那么郑重。

    程锦宏又想起他爸妈看的那些宫斗宅斗剧来着,他这样,也算是陈添唯一的娘家人了吧?这第一次上门……

    越想,程锦宏的思绪跑得越远,最后只能感叹一声:人情往来比学医更难。

    时间眨眼而逝,很快就到了陈添搬家的这一天。

    陈添的生日在1月21号,他说要跟殷绥一起做蛋糕,那就选在20号搬家。他的东西不多,早前已经一点一点蚂蚁搬家似地往殷绥家里搬了不少东西,这会儿就剩一个行李箱的衣物,还有装在玻璃缸里的尼古拉斯。

    殷绥亲自开车来接他,看到他那么少的行李,问:“就这些了?”

    陈添想了想,把玻璃缸往他怀里一塞,又蹬蹬蹬跑进房里,抱了自己的枕头出来。那是个黄色的大芒果造型的枕头,里头还有决明子,花了陈添好几百块钱呢。

    他拍拍枕头,跟殷绥说:“我把这个一起带过去。”

    殷绥当然没有意见,只是挑了挑眉。

    陈添眯起眼睛,释放出危险光芒,“你嫌弃我的枕头???”

    嫌弃我的枕头就是嫌弃我。

    “是我的错。”殷绥今日的脾气格外好,嘴角还带着笑,解释道:“我刚买了新的,忘记跟你商量了。”

    “那你下次不能忘记了。”陈添在这方面是一点不矫情,有了新枕头他也就不带着旧的了,回房间把它放好,再出门时,又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

    房间还是那个房间,十几岁时是这样,二十几岁还是这样,家里的人随着时间一个个离开,可所有陈设还跟原来一样,没有大动。

    如今他也要走了。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进来,尘埃在空中缓慢流动。陈添眨巴眨巴眼,觉得那尘埃好像也是很多年前的模样,从来没有变过。

    变的只是人。

    其实陈添并不喜欢芒果,他吃芒果会有点过敏,但是妈妈很喜欢。面对满屋寂静,陈添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什么话来。

    “咔哒”一声,房门上锁,一切旧日也就此尘封。

    转过头时,陈添的脸上已经扬起了笑容,拉着殷绥催促:“走吧走吧,我都饿了。今天晚上程锦宏来吃饭,中午我们就在外面吃好不好?小区外面那家饭馆我常去,今天我请客……”

    今天正好周末,程锦宏说要来帮忙搬家。但陈添就那么点东西,也没什么好搬的,就趁这个机会让他过来吃饭,顺便认认门。

    小区外面的那家小饭馆,是陈添常去的那家,老板见到陈添还颇为惊喜,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像个长辈似地说:“嗯,没瘦。”

    陈添自从有了男朋友之后,吃饭再也不用愁,也就很久没来吃饭或者点外卖了。这是家老店,老板也算是看着陈添长大的,知道他家的情况。见他许久不来,还有点担心,现在看到他不仅没瘦还胖了点,自然开心。

    “那是。蔡叔,还是老样子,再加两个您的拿手好菜。我今天特地带着朋友来呢,多放几块肉哈。”陈添笑得没心没肺,脸皮还厚。

    蔡叔在后厨炒菜,他就探着个头在那边跟他唠嗑。小店里客人不多,店也不大,叽叽喳喳都是他和锅铲的声音。

    殷绥就坐在位置上看,听他说起要搬家的事情,再聊到蔡叔的儿子明年考大学的问题,有他在,就不用担心冷场。你丝毫不怀疑他的真诚,跟他打过交道的人,也很少有不喜欢他的。

    可就是这样的人,身边真正算得上朋友的却只有程锦宏一个,甚至不如殷绥自己。

    这样的陈添让殷绥偶尔会有一丝留不住他的错觉,就好像大海中的两叶孤舟,不知哪一个浪头来,就会把他们拍散。

    殷绥急着把他绑在自己身边,不得不说还是某种私欲在作祟。

    吃完午饭回去的路上,殷绥又带着陈添去了趟菜市场,买好了晚上要用的菜。殷绥挑菜,陈添砍价,完美搭档,纵横菜场。

    拎着菜从菜市场出来的时候,陈添还洋洋得意,“带我来果然是正确的吧?一看你就不会砍价。”

    殷绥替陈添开了车门,抬手搭在门框上,问:“那有劳你下次再陪我来?”

    陈添坐上车,矜持道:“下次再说吧,看你表现。”

    如果让陈添自己过日子,他是绝不可能出来买菜的,太麻烦了。他跟殷绥之间,不论是形象还是气质,怎么看,他都像更会过日子的那个,其实情况完全相反。砍价也不过是交际能力的一种体现。

    等回到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晚餐时,陈添确定以及肯定,他这是找了个田螺先生。

    “我那些垃圾呢?那么大一堆垃圾呢?”陈添收拾完行李,刚要出来打扫被他造得一团乱的客厅,就发现客厅已经整洁如新,比魔法更魔法。

    这让陈添手里的扫帚,瞬间无用武之地。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扫地机器人从茶几下边钻了出来,绕着陈添的脚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清洁。陈添灵活地跳过它,跑进厨房,“客厅你都扫完了?”

    殷绥正在备菜,闻言应了一声,却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

    陈添踢踢踏踏地拖着拖鞋走过去,“你真有洁癖啊?”

    薛定谔的猫,从箱子里跑出来了吗?

    “是啊。”殷绥见他满脸惊讶,面上云淡风轻的,却在余光瞥见他的手时,故意把他手抓过来,放在水龙头下细致地清洗,“手脏了。”

    殷绥的动作不可谓不温柔,可陈添都多大的人了,哪还能让别人帮他洗手?

    陈添想收手,手指却被殷绥扣住,他从小到大都没那么细致得洗过手,还是别人帮他洗的。水是凉的,可掌心是烫的,陌生的触感撩拨着敏感的神经,闹了个大红脸,脑子也不活络了。

    不知何时,他就被蛊惑着靠在洗手池边,跟殷绥接吻。手胡乱地撑在水池边,扫落了一颗红彤彤的番茄。

    番茄落地,饱满的果肉裂开来,弄脏了地砖,殷绥的洁癖却又开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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