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7章 人物小样:溪梦流殇(十三)
no4:商宝莉
对于把我们四个硬生生拘到一起,我是从内心里拒绝的。
想我商宝莉
呸!
我也呸
真是令人感到费解,为何她们几人皆要对我唾弃有加?
难道仅仅是因为自觉所行之事比我高尚尊崇,便对我过往经历心生鄙夷之情吗?
又或是认为自身门第显赫、出身高贵,从而不屑于我所从事之职业罢了?
实则不然啊!
待到曲终人散之时,你会发现,原来我的级别远高于她们众人,且差距绝非一星半点那般轻微。
即便她们如何苦苦挣扎,纵然当真如同部分人心中所想的那样,成功熬至董事长夫人之位,但终究仍无法与我相提并论。
在此地,哪怕商家势力再如何庞大雄厚,恐亦难以超越于我
所以,你当该知道,胡雪岩为什么要成为红顶子商人。
不水字,这算不算美德?
倘若作者将全部情节公诸于世,那么我与钱亦文必将在某次全国性盛会之中再度相逢
她们区区几个小女子,特别是那两位遭受放逐的人,又有何资本与我一较高下呢?
………………
在这篇短文中,其实我出现的是比较早的。
然而,可能在我第一次现身的时候,你们并未能察觉到我的存在。
显而易见,写书的那个时候可能也只是把我当成了昙花,没想让我更多地绽现芬芳。
在钱亦文觉得文章快要结束了,想要报复王胜利和柳敬言的时候,我的形象才出现,而且有台词了。
我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其实是在丁纪洲前往淞江之时。
虽然我曾先后两次帮助过钱亦文,但我心里清楚地知道,他对我这个人物设定并无任何好感。
或许,用“写书的人不喜欢”来形容更为贴切吧。
尽管之前我口无遮拦、言辞激烈地怒骂了奚云梦、刘晓洁和孟小波,但有时我也会因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往而心生自卑感。
钱亦文成就如此之大,可需要借助我去达成目的这种事,却仅有寥寥两例而已。
显而易见,写书的对于此类情节简直深恶痛绝。
然而,诚如她所言:“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承认,残酷的现实往往都是难以逃避的。”
既然如此,那不妨稍微着墨渲染一下,稍稍提及便适可而止。
她的原则是——不能没有,又不可过多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才有了我这样一个角色的诞生。
起初接受这项任务的时候,我对自己的登场方式以及最终结局并没有抱任何美好的幻想。
当时只觉得可能是作者为了批判某个特定类型的人群,所以特意找来我充数罢了。
可是随着故事的发展,我渐渐察觉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甚至在众多旁观者的评论当中,居然也出现了不少赞同之声。
比如说,当我最后掌管一厅,甚至与董树果平起平坐之时,原以为所有人都会对我破口大骂,但事实上却还真就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