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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书外之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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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本小说,关于我的生活,我想说几句。

    这本小说今天刚过了推荐验证期,数据很不理想,我又想切了。

    是的,又想切了。

    每天花几个小时,辛苦的写3章6000多个字,却没有人看,是何等的心酸。

    其实,我不怪任何人,要怪只能怪自己。

    也许,所有的花朵因为磨砺才芬芳,所有的芬芳都因为经历过苦痛,才感觉到香甜。

    可刚才看到给了打赏的读者,好似点读人数又稍稍的增加了,那么一点点,决定,还是再写写。

    给自己也给喜欢看的读者,一个圆梦的机会。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内心梦想的故事。

    现实太平淡庸俗,现实太假太孤独,可能只有梦里书里,能得到短暂的圆满和幸福。

    我是一个爱看书,也爱写书的平凡男人。

    每一本每一个故事,在我心里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希望他开花结果,希望他茁壮成长,希望成长参天大树,傲立在天地之间、

    其实,每一次切书的时候,我也特别难过,就好像看着自己亲生的孩子,因为自己无能为力,而早早夭折。

    去年秋天的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云南旅行了一次。

    当初出发的目的,是一路上摆摊卖点东西,赚点路费。

    然后,一路看尽风景,写一写游记和小说。

    为此,我装满了一车的包包帽子,还特意装了一个车顶帐篷。

    只是没想到,我在大理摆了半天的摊,才只卖出100块。

    我那可怜又辉煌的流浪梦想,再一次的半路而废。

    游到丽江的时候,我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盘下了一家客栈——丽江时光小院。

    客栈不大,20间房。

    位置不好也不坏,但是,有一个大大的院子,可以停七八辆车。

    院子里有两棵高高大大的三角梅,沿着斑驳的围墙,将整个院子围了一半。

    丽江的气候真好,有灿烂的阳光,有四季碧绿的花草。

    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整个客栈都安安静静的,就我一个人在茶台边,嘀嘀答答的敲打着文字。

    每天要等到差不多10点的时候,升得比老家晚一些的太阳,才会爬过对面的六层房顶,晒进我的院子,晒在我的接待大厅。

    晒在我的茶台,晒在陪着我的小黑和九月的身上。

    关于小黑和九月,我也有几句话。

    它们都是我到了丽江之后,捡的小猫小狗。

    小黑是一只全身乌黑的小公狗,它是我在到丽江之后的半个月,在巷子里同行的一家宾馆门口捡的。

    那时,它应该才一二个月吧。

    小小的身子,小小的眼睛,一副很让人心疼的落魄无人收拾的模样。

    九月是一只黄白相间的小母猫,它不是我捡的。

    它是自己跑过来的,可能,因为我每天要喂小黒,那些小黑没吃完的剩饭,让它闻到了饱腹的美味。

    就天天夜里跑了过来。

    开始的时候,它天天躲在那间木屋子的平台下面,不敢见到我们。

    那时候,小黒天天凶它。

    只要小黑咆哮着靠近它,九月就会像猫一样的躲到下面,有时,还会跑到围墙的跺子上。

    后面,小黑和九月熟了,天天不是你追我,就是我追你。

    甚至,每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在我写小说的时候,就会相拥着,在我茶台对面的花坛边,相拥晒着太阳。

    现在,我离开丽江差不多100天了。

    不知道,那两个小家伙还好吗?

    后来,接我手的边大哥,是否比起我更耐心,比我更宠爱它们。

    当初,我离开丽江的时候,是想带着小黒回来的。

    只可惜它怎么也不靠近我,好像知道我要离开,不愿上我的车。

    我对于分分合合,都无所谓。

    有缘分,我就带着你流浪,没有缘分,你晒着你的阳光,我在老家,渡过这漫长的梅雨季节。

    我也不知道,将来是否再见到它们。

    也许,我在这淡季过去之后,再把这宾馆转了。

    到时,可能再去云南那边转转。

    如果有合适的客栈,我将会再盘一家,重新开始晒着阳光,重新溜狗写小说的日子。

    关于小说,我想喜欢写些和别人不一样。

    可能因为不一样,没多少人喜欢看。

    我也总结过自己,小时候书读得少,肚子里的学识有限,无法写出严谨的历史和军事题材。

    甚至,我喜欢看的官场小说,也不是我的善长。

    文字是想像的艺术,小说是梦想的故事。

    如果没有太多的现实经验,勉强写下来,总会让人感觉空洞,不真实。

    而这一点,恰恰是我最欠缺的。

    目前这本书,我打算还是再写写,看有没有可能起来的希望。

    最起码能拿到满勤奖吧,不然,每天耗了那么多的思路,却连一份便饭钱都不够。

    是多么的廉价!

    同时,我又重新开了一本新书,目前写了两天,15000字。

    这是一个全新的题材,以前没有写过。

    是兵王,失忆,赘婿题材。

    小说的简介是这样的,我直接复制了一下-------

    因为一时的义气用事,兵王罗云飞被解甲归园。 就在他心灰意冷返家的时候,被一对喝多了酒的拉拉女总裁,撞得失去了记忆。 自此,开始了他嚣张又窝囊,软饭硬吃的赘婿生涯------------

    我的故事里,男主总有一个,(不过双男主的我也写过),女主却总是很多很多。

    这可能是每一个男人心里,都做过或正在做的美梦。

    我写的故事,其实都比较色情,只不过因为审稿的原因,渐渐都不敢写了。

    怕修!

    怕改!

    关于色情的故事,我看大师李敖说过某句话,觉得非常的有道理。

    具体字句我忘了,但有大意是:人生不就那点事,要么满足上面的那张嘴,要么,满足下面的那张嘴、

    除此以外,都是一地鸡毛。

    但愿吧,但愿这本书数据会好起来,让我有动力继续将它写完。

    其实动笔的时候,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就是将金刚从一个猩猩,写到进化成人类,再成为超人,然后,带领地球上的人类,冲出银河系。

    可惜,我耐不住寂寞,受不了无人欣赏的冷落。

    只能一边续写着,看有没有起色。

    呵呵,不写了,就此搁笔,喜欢的书友,动动你的宝贵的金指,帮我推个更,或写个五星好评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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