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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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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长月见了圣旨,听了旨意,心中就是一凉。

    这投靠大皇子,刚站了队,便和端王对上了。想有从龙之功,这九九八十一难就开始了。

    周长月心中是思绪翻转,脸上却是翻出了一个笑,对着上位拱手道:“臣领旨。请王爷上座,主持审理。”

    端王这会儿却又显出几分谦逊来了,“本王只是一同审理,到了这大理寺,自然还是要听周大人的。”

    说罢,让人添了一张椅子,放在了周长月的右手边。

    他这么四平八稳的,倒是叫人不好挑错了。

    端王坐稳了,那眼神就忍不住往何明德身上瞟。就见他素白着一张脸,嘴唇都干裂了,不时皱着眉头,看着像是很痛的模样。

    端王的手掩在袖中,却是握紧了。他正是揪心,却看到何明德忽然抬头,与他对视,一双眼睛仍如平时,含着淡淡笑意。何明德捏着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虽不知是何意,却能看出其中的安抚之意。

    “周大人,你该怎么审案,便怎么审。小王年岁浅,此事还是要听大人的。”

    周长月被这份谦逊噎了一嘴。

    那根火头签还躺在地上,衙役却被踢到一旁去了,这怎么能叫随自己?

    偏偏那何明德可恶,人还趴在地上,却很是闲适地拖着下巴,道:“大人,还打吗?”

    实在是可恶。

    “呵呵,”周长月的脸抽动了两下,有那么几分阴阳怪气,“大公子说笑了,王爷在呢,本官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周大人是朝廷命官,该看的是律法。大人平日里审案也是如此吗?背后无人便屈打成招,若是后太强硬,便要看人情面吗?”

    “若是如此,只怕这大理寺卿之位,大人坐的也不是很稳呢。”

    端王冷着脸,语气并不急,话语却如此又是如此咄咄逼人。

    堂上堂下一片寂静,无人说话。

    文书抖着手,垂着头,哪敢动笔。个个心里都想,王爷这是心中憋着火呢,只看周大人要如何应对了。

    周大人……周大人涨红了脸,放在案上的手崩出了青筋,像是在极力忍着。不过是片刻功夫,周大人竟把那些情绪都压了下去,又换了个笑脸回来。

    “王爷教训的是,那依王爷的意思……”

    端王理了理衣袖,道:“大人且说说看,为何认定何明德受贿?是什么让大人如此笃定,他是不肯伏法,而不是清白之身?”

    “捉贼拿脏,这个道理下官还是懂的。来人,传宋远志。”

    宋远志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人,有些胖,被带上来还有些惶恐的模样,佝偻着背。可是在那一双吊梢眼的衬托下,这份惶恐却多了几分刻意。

    也是,真得这般胆小,又怎么敢带着二十万银钱,就来骗国库里的两百万呢?

    这等事一旦被查出,就是死罪。可若是查不出,这便是一本万利的好事,从此逍遥自在。

    金钱让人成为赌徒。

    “是。户部手续复杂,我和钱进担心出了什么些小错误,以至于要重新回闽南过账,便昏了头,想着拿钱办事。”

    “我和钱进给户部的人都送了钱,知道户部由太子监管,何大公子与太子又是姻亲,便特地送了五千两的银票。”顿了顿,又辩解道,“户部自来有炭敬之说,这实在算不上是贿赂啊。”

    周长月听了这话,便有几分得意了。

    他看着端王,又把手边一个红色的纸包举了起来,问道:“你给户部送的钱,都是用这个包着的,是不是?”

    “是。钱进担心出了岔子,那纸壳里还都写了名字。”

    “你倒是什么都肯说,”周长月看向端王,“王爷,这便是从大公子的桌子里搜出来的,写了他的名字,恰好五千两的银票,都对得上。”

    周长月打开那纸壳,从中抽出来一张蓝色的纸票。

    端王点点头,“周大人这结论为时尚早。”

    “宋远志,本王问你,你这银票是亲手交给何明德的?”

    周长月立刻看向了宋远志,锐利的目光设了过去,含着几分威胁。宋远志张张嘴,却道,“不,我只见着了郑彦大人,大人说转交了。本来我是想认识大公子,让大公子在太子面前为我引荐,郑大人却说,大公子没同意。”

    “何明德未曾同意,那钱呢?”

    宋远志有些不满:“也不曾还回来。”

    听到此处,何明德和池旭尧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了猜测了。

    当日宋远志大约是听闻了何明德与太子的姻亲身份,何明德又是个纨绔,便想先与他结交,再成为太子门客。

    只是宋远志与何明德素无往来,何明德也总是和端王形影不离,他便托郑彦送钱。

    那日郑彦刚送了钱,就被何明德严词拒绝,让他把这钱退了回去。郑彦不知为何,也不再提起结交太子之事。

    至于那五千两银票……怕不是郑彦见钱眼开?

    端王清清嗓子,又让人传来了郑彦。

    这一天一夜,郑彦也不知是想了什么,还是见了什么,脸色比何明德这个重伤的还要惨白几分。

    问起那银票的事,郑彦仍旧是摇头,打了个哆嗦也不改口,“大公子,下官不知啊。那银票,您分明是放进了抽屉之中。”

    何明德的脸色沉了几分,还是问道:“郑彦,你我共事,我可不曾得罪于你。”

    郑彦不敢看他的眼睛,扭过脸,声音却是越来越小:“大、大公子,我不知你在说什么。”

    何明德不再多说什么了,失望地长叹一声。

    郑彦的头更低了。

    何明德道:“王爷,大人,我能否看看这所谓证据?”

    周长月不知他要做什么,有些犹豫。可是端王还看着,他倒也没必要拦着这种小事。

    何明德接了那银票,看了出处,果真没看错,这银票是从存义公钱庄发出来的。

    之前绿浮探查得知,宋志远分明是在宝丰隆过的帐,他们家独出心裁,银票是红色的,与旁人家不同。

    这宝丰隆生意做的大,在全国好些个地方都有铺子。因此走远路的客人都爱在他们家存金存银,只带着银票走路。

    这存义公钱庄却不同,只在京城有一家。说是钱庄,却像是放贷的,只有京城本地的公子哥儿爱用。

    旁人不知道,何明德却是很清楚,自己当日收的可是宝丰隆的银票,也确实给了郑彦。如此看来,这“铁证,”可不是那么铁。

    何明德本是要与郑彦、宋远志对质,可是转念一想,却又犹豫了。

    放银票的人,或许是粗心,或许是根本不知道宋远志在宝丰隆过账的事。到现在,这明面上宋远志可只给户部送过钱。

    若是他们在宝丰隆过了二十万帐的事被说出来,顺着藤蔓一查,太子搬进府中的那些金子,可就瞒不住了。

    这倒不是何明德对太子真有什么姻亲之情谊。

    一来,真的从自己身上牵出了太子,倒果真是顺了大皇子的意。这已经足够恶心了。

    二来,此时就把太子揭出来,端王……怎么办?

    何明德思绪翻飞,可这周长月却是不耐烦了,“何明德,你可看出什么来了?”

    何明德思忖再三,却也知晓,此事是绝没有办法自己解决的。

    该来的,谁也拦不住。这真相,总是要露头的。

    眼下只能与端王先互通消息,看看各自的打算了。

    因为何明德道:“暂时没看出什么。”

    周长月刚要呵斥,便听何明德又十分诚恳地补充道:“因为我被大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责打伤害了身体,痛到看不出什么。”

    “荒唐!你这是无计可施,只能拖延时间了吗?”

    “自然不是,”何明德道,“只是希望大人能给我一点时间,因为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晕倒了。”

    周长月:……

    何明德抚着额头,一字一顿道:“啊,我要晕了。”

    说罢,眼睛一闭,伏在地上了。

    周长月审了十几年的犯人,无法无天的见多了,可是无法无天又无耻的,今儿可是头一回见。

    被人挑战了颜面,周长月勃然大怒,“来人,泼水,叫醒犯人。”

    “谁敢?”

    何明德刚做作晕倒,端王已经到了他身边,着急地试他的脉搏。端王听了周长月这话,冷声道:“就是父皇亲自审犯人,也是仁善为先。照周大人这审案的法子,也不知道大理寺有多少冤案。”

    “今日便到此处吧。”

    说罢,端王竟拉着何明德的胳膊,把他背在了身上,径直往后堂去了。

    装晕的何明德:……

    造孽啊。

    等被放到了柔软的床铺上,何明德听着端王一叠声地叫请大夫,他忙撑着精神,拉住了端王。

    何明德晃晃脑袋,有些好笑:“差点真的睡着了。”

    “还得劳烦王爷给我倒杯冷茶,我醒醒精神。”

    端王把在凉水中浸过的毛巾按在何明德的脑门上,没拧干的水滴滴答答流了他一脖子。

    何明德:……

    端王:……

    端王把盆放到床边,何明德自己拧干了毛巾。

    何明德问道:“王爷,先别急着叫人。你怎么突然来审案了?有什么打算?”

    “咳咳,父皇觉得此事还是要有合适的人坐镇,便让本王来了。”端王说得云淡风轻。

    “本王今日只是来给你争取一点时间,免得周长月又立功心切,对你动手。依本王看,你这案子的关键就在郑彦身上,本王今日得了空,便去找他谈谈。他有一家老小,应该学会说真话。”

    这个谈谈,只怕不是很和平了。

    何明德却摇头,“王爷只怕是来晚了,郑彦那边,可能已经有人’谈’过了。”

    “我装晕,是有另一件事想告诉王爷。我也不知大皇子知道此事有多少,只是觉得这回是瞒不住了。万一东窗事发,我还是想王爷先知道情况。”

    他说得郑重,端王也不由得不安起来。片刻,又有了几分警惕,“莫不是你果真收了钱?若是如此、如此,本王便要秉公处理了。”

    何明德道:“哇,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与王爷怎么也该有五十年恩了,王爷这般心狠?”

    他这么一说笑,端王心中便安定了几分。只是这话在心里过几遍,竟不知不觉红了脸。

    “宋远志、钱进进京城,”何明德还是说了,“在宝丰隆过了一笔二十多万的帐。”

    “在户部,满打满算也不过才花了三四万,那剩下的钱,又被瞒着送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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