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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宛阳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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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乱世之际,各个势力都是求贤若渴,人,也被视为一种资源,如果实在招不到,那就到处去抢。在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男人被套个麻袋绑架走了,然后扔到什么地方去干苦力,再平常不过。

    而女人,一般都是被成建制的组织拉走,比如,军队征兵。

    像鸣湃城,由于相对而言财力充足,虽然是三女抽一,但是操作已经很文明了,有的地方,干脆就是直接绑人,用绳子一个个的拴在一起,押送到指定目的地,中途死伤饿毙的,不计其数。

    在宛阳城,情况有所不同。

    因为这四峰口处于大陆深处,根本就没有什么原住民,即使想去街上抓人,抓到的也基本都是自己人。

    但是,和大陆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林婉这里,足额发军饷。

    征兵五天,各地闻风而来的已经有二百多人。

    要知道,虽然这宛阳城所在地是一马平川,但是要进到这里,要绕行许多山路才行。

    到第六天的时候,林婉在征兵处巡视,敏锐的发现,有一个二十岁左右,身材瘦弱的女人,脸上很紧张,和别的人神色不大一样,这引起了林婉的怀疑。

    林婉不动声色,让人把这个女人叫到一边,打算亲自跟她沟通一下。

    那个女人见了林婉,上下打量着林婉的衣着,盯着肩章辨认了一会儿,一脸紧张的说:“长官,我想在宛阳城当兵,就是条件不太好。”

    林婉再次上下审视了她一番,又摸了摸她的身子骨,觉得虽然有些瘦弱,但是不像有什么病的样子。

    “我看你还可以,怎么条件不好了?”林婉问。

    “我,我出身,出身不太好。”她说话间,头埋了下去。

    “我这里征兵,不问出身。”她这话让林婉有些纳闷,虽然现在昆州大陆上还有卖身契这么一说,但是征兵条款里,明文规定,进了部队,就是一家人,即使你之前是有什么卖身契,部队也不认可。

    这里面的逻辑是:和主人签订了卖身契,那么主人就要管理这个人,一旦管理不好, 这个人在大街上走失了,那没人会对这件事负责,如果这个人跑到了军队里,那对不起,这是军队的人,你带不走,要带走也得退伍之后。

    可是雅迪生帝国,又或者其他势力,在这连绵不断的战事之中,很少有人能真的混到退伍,甚至于,到底当几年兵,也没有什么详细的条款,因为缺人,当然是你愿意干几年,就干几年。实在是残疾的不能干了的,才会退伍。

    “你是在哪里卖身为奴的?还是你身体有病?只要体检过了,就没问题。”林婉仍然没搞明白情况,但是只觉得这个女人处于一种很慌张,很忐忑的状态。

    她只是使劲摇头。

    “我是这里最高长官,你跟我说,没事的。”林婉柔声道。

    “我是,我是……对面的人。”那个女人最后几个字像蚊子叫一样,但是林婉还是听到了。

    “你是说……宋军?”林婉有些不解:宋军这些日子有不少投降过来的,投降过来的,直接当兵,不需要走这征兵流程。

    “是。”她搓着衣角,一脸的紧张。

    “那你为什么不投降?”林婉也很是纳闷,而且,这四峰口道路险峻,她走四峰口的峡谷可以过来,如果不走峡谷,还有一条山路,但那条山路上,林婉已经部署了帝国军队,如果她不走那条山路,总不能是翻山越岭走丛林过来的吧?

    “我想……堂堂正正的当兵,不想当投降的兵。我在黄鹤城的长官……”说到这里,这个女人的眼神忽然被房间另一角的什么吸引了,她辨认了片刻,忽然大叫一声:“长官?金参领?是你吗?”

    林婉回头一看,有一个正在排队等待报名的女人,年龄约莫三十来岁,一头短发,黑黝黝的,身子很瘦,但是站在那里,感觉像一直随时准备起跳的猫,很有力量的样子。

    她听这版有声,看了一眼,片刻之后,似乎是认出了林婉面前的这个女人,第一反应是捂脸。

    “金参领,你怎么在这?你怎么过来的?”林婉面前的这个女人往前凑了几步——这征兵的帐篷是临时搭建的,其实很小,她走到那个女人面前,那女人脸微微侧着,不面向她。

    林婉这时倒也淡定,因为早知道宋军喜欢耍轨迹,这宛阳城,进出都是要查武器的,这征兵处更是进门搜身,不用担心她们俩忽然掏出什么匕首、手榴弹或者火箭炮之类。

    当然,她们并没有火箭炮。

    “你怎么在这?”那个被叫做金参领的反问那个女人。

    林婉心想这里面肯定有事,就把两人都押送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仔细盘问一圈,林婉简直就是哭笑不得。

    原来,由于宋军那边被这边连续袭扰,甚至于送军粮的车都被炸了好几次,军粮本就不多,又没人送,于是部队里面开始粮食不足。

    离谱就离谱在,黄鹤城本来是有三百人的驻军,军粮应该按照三百人来发,现在城里只剩下一百人不到,宋军发给三百人的军粮,居然连一百人都不够吃。

    而且,更雪上加霜的是,黄鹤城的武器库,也失窃了。

    现在城里老百姓可一点儿都不缺粮,人家有地有田,本来就有枪,现在又抢了武器库,部队的人想吃肉喝酒也没关系,拿弹药来换。

    这黄鹤城里不到一百的兵,天天都有跑的,总指挥金小麦对此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她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可以穿越四峰口的小路。

    这条小路十分险峻,爬山涉水,这夏日里还要防备文字毒虫、野猪毒蛇。

    金小麦原本只是想打点儿吃的,但是途中遇到猎户,听说新成立的宛阳城招兵买马,天天有肉吃,还不克扣军饷。

    算了一下,在宛阳城只要混上个三级军尉,实际到手的钱比在宋军中做二级参领还多。

    而且关键是不用挨饿受气。

    想着拿野味回城,还有可能被城内老百姓给抢了,金小麦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悲壮了。投降,担心还在瑶来城的家人受到牵连。

    不如直接假装死在了树林里,改个名字,到宛阳城当兵。赚点儿钱,再逃跑就是。

    结果,她不知道的是,她找到的这条路,是黄鹤城里几个士兵给走通的,这几个士兵现在都已经来到了宛阳城,刚才认出她的,名叫陈明明。也是在黄鹤城住的太憋屈,又不想直接投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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