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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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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军营深处,林婉听到噼里啪啦的枪声,循声望去,见有一个靶场,一些女兵正在练习射击,单看她们手中枪的制式,就要比之前那几个大头兵好很多。

    队伍走到一栋浅粉色房子面前,林婉看到牌匾上挂着‘新兵训练总指挥部’几个字,这个牌匾是挂在墙上的,而这块牌匾的前面,还立着一块牌子,牌子白底红字,写着‘指挥部重地,男性禁止入内’,下面有个红色圆圈,圆圈内有一道斜线,而一个男性上半身的黑影轮廓,就在那个红斜线后面。

    建筑的门是开着的,不过也不是随便可以进去的,因为门口就有四个荷枪实弹的女兵在把守,她们拿着粉色的长步枪,上面上着刺刀,她们的服装是浅绿色的,脚下踩着锃亮的军靴,一身高挑健美的曲线,大檐帽一丝不苟,她们眉目端正,目视前方,表情严肃。

    “把那些新兵带去新兵宿舍!”方司灯冲后面扬了扬手,后面那辆载着一群新抓来的女兵的马车,在四个押送女兵的带领下,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

    方司灯做了个手势,一旁的许等女迅速趴到下马的位置,再次充当下马石。林婉自己跳了下来,方司灯回头对许等女说:“带他们回营。”

    许等女迅速做出响应,那一群大头男兵虽然散漫,但毕竟也是军人,排着队伍很快回去了。

    “走,我带你见见都统。”方司灯摘了帽子,手一扯,甩开了一头长发头发,对林婉说:“给你安排个好职位。”

    林婉点点头,不知道都统是个什么职位。

    越过‘男性禁止入内’的牌子,四个守卫和方司灯看来挺熟,直接放进去了。

    进门一个大厅,大厅里正中央挂着女帝亚飞的照片——就是神硅国的人用‘易容术相机’照的那张,林婉仔细看了看,觉得以美颜效果来看,相当不错,面部皮肤毫无瑕疵,而且似乎还带着若有若无的妆容,照片里的亚飞帝一身戎装,戴着金色高帽,着实英姿飒爽。

    大厅的正中央,摆着一个雕塑,一只粉色的高跟鞋,转到另一个角度。底座上有一排铭文:灭国之功。

    两旁的墙壁上,挂着雅迪生帝国之前一些将军的照片以及部分战役介绍,雅迪生帝国能够在昆州大陆安身立命,当然是武德充沛。着实打出了一些成绩。

    指挥部看起来挺忙碌的,走廊里来来往往的女军官很多,方司灯跟其中几个人打了招呼,带着林婉敲了敲一扇挂着蕾丝装饰的门,走了进去。

    “亲爱的林妹妹,你来了。”

    刚一进屋,林婉就见办公椅上站起来一个四十来岁模样的女人,身材微胖,军装颜色很深,戴着看起来更漂亮的军衔肩章。起身就过来和林婉拥抱了一下,林婉从不认识这个人,想起林红说的‘早已打点过’,想必这人是就是吃了贿赂的那一个。

    而这时,方司灯识趣的退了出去。

    林婉跟她客套一番,随后知道她叫杜紫美,军衔是二级都统。

    都统拉着林婉说了很多话,期间好几次提及自己的同僚的手表都比自己的好,并高度赞扬了林红送来的宝石项链,说自己非常喜欢,但是身在军旅,不能日常佩戴,要是有个镶嵌了宝石的枪套就好了。

    前世的林婉穿越时候年纪已经不小,远远超过十七岁,所以她当然明白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自然问清楚表的型号色号,套路式的为家族哭穷,随后表示都靠都统栽培。过几天,再来这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过,要允许她能出军营才行。

    杜紫美连连称赞林婉聪明智慧,实乃一代人杰,立刻给林婉安排了职位:军务处职员,负责军史整理。然后大笔一挥,签字任命。任命时候还不忘强调:新入职都是下等兵,这没办法,像你这样天赋异禀,文武双全的年轻姑娘,在我的部队,只要有一点儿军功,很快就会有大发展的。

    林婉似懂非懂,主要是她也不明白杜紫美是多大的官儿,也不是特别清楚林红给送了多少钱,万一以后杜紫美天天狮子大开口,林家能不能承受得住。

    转身拿着任命出去,方司灯一见入职任命,直接瞪大了眼睛:军务处?进来就直接安排到军务处?

    随后林婉得知,军务处是这个军营是个肥缺,不用上战场。如今世道混乱,战事不断,虽然管理军史似乎没什么油水,但能在大本营里保全性命,已是很大的利益了。

    随后,方司灯带着林婉领了手续,直接把林婉带到了军官的宿舍楼,说长官安排,林婉不用住普通士兵的居住区。到了这里,林婉看到有男兵出入,不过都在干重活,一共走了就几十米,就看见两个男兵在挨女兵的揍,有一个在挨骂,还有一个脑袋上扣着个饭盆,在院子中央站立不动,却也不知道在干嘛。

    林婉跟着方司灯进了宿舍,见里面空间不小,摆着四张床,里面有个穿着短袖的长发女孩正坐在椅子上,背对着两人。

    她听到有人进来,说了声:‘你出去吧。’

    这时,林婉才看见,原来有个白面皮的男兵在给她洗脚,她说完那句话,那个男兵端着洗脚盆出去了。路过林婉的时候,林婉发现这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也就二十出头,穿着一件背心,可以看出充满活力的肌肉线条。

    林婉和她目光对视,双方都愣了一下。

    “林偷鸡?”

    “宋跳墙?”

    一旁的方司灯倒是愣了:你俩认识?

    宋跳墙甩了甩头发,微微一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岂止是认识。

    林婉凭借脑子里的记忆,知道这人叫宋小琪,号称鸣湃城少男噩梦,四魔头之一。

    她比林婉大了三岁,两人的认识也颇富传奇色彩,鸣湃城有个大户人家白家,白家主人白火凤,世代做的典当行生意,整个鸣湃城的当铺,都得看她的脸色。她家里养着十多个檀郎,她的正婿是武行出身,负责教这些檀郎舞蹈,以供白火凤欣赏取乐。

    很不巧,白火凤有个叫白不衰的檀郎——他本来也不姓白,进了白家,白火凤给他起的名字。这个檀郎被宋小琪看上了。他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忠诚根本就不存在的,宋小琪说,勾搭了三句话,他就上钩了。

    半夜宋小琪去白家和白不衰幽会,后半夜准备翻墙出来,却翻错了墙,转来转去,转进了白家的萌宠园。

    白家主人十分喜欢各种可爱的小动物,耗巨资在家里开辟了一个萌宠园,养着不少或奇异或可爱的动物。外面人都知道她的萌宠园里面养了几只极为好看的火鸡,这倒也罢了,关键是外面的人还说,火鸡味道鲜美得不得了,吃了之后,可以肤若凝脂,还能年轻三十岁,白火凤就是因为吃了火鸡,五十多岁了看起来还像三十岁一样。

    有一部分人信了,包括这个世界的林婉。

    所以林婉准备半夜去偷一只火鸡出来尝尝。

    然后她就和宋小琪相遇在萌宠园了。

    宋小琪已经迷路,而林婉则由于刚刚被她拍死的那只火鸡太重,难以带走而遇到困难。

    两人一经商议,林婉带路,两人抬着火鸡从白家后院一个小洞钻了出去,半夜时分跑到海边滩涂上,把那只火鸡烤了。

    从那天起,两人建立了友谊,并且有一个共识:火鸡真难吃。也不会让人返老还童,方火凤看起来年轻,是因为她花了大价钱养生,还有养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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