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了解
两人来到天境湖边时,正值日暮时分。
夕阳余晖倾洒在湖心山野,春风吹度,万物复苏。
秦萧暮开着车,余光瞥见林若苏痴痴的看着窗外,她的侧颜映在窗外的晚霞里,形成一道完美的剪影。
“你喜欢这里吗?”看林若苏的样子,应该挺喜欢天境湖的。
“嗯,我从小就喜欢这里。小学每个周末,爸爸都会带我和大姐来这里爬山。”林若苏蜷在座椅里,斜靠在窗玻璃上,前方的沿湖路幽静蜿蜒,远处起伏的山峦错落有致。在钢筋混凝土的都市边际,在这座巨型城市里,天境湖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那你一定会喜欢这个别墅。在半山上,这里看天境湖,视野更好。”秦萧暮话音刚落,车就已经停到了门口。
一座造型现代的独栋别墅出现在林若苏眼前。
“这么大的别墅,就我们两个人住吗?”林若苏其实一直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喜欢住大房子,不怕吗?
“还有管家刘叔和主要负责做饭的小肖,平时有专门的保洁公司定时上门保洁。”秦萧暮这话明显是专门说给林若苏听的,意思是她如果喜欢这里,只管好好住下便是,家务事无需她操心。
房子也果然是大,一楼是客厅、餐厅、管家房和保姆间,加在一起有500多平,二楼是主卧和两个次卧,地下空间是音影室、健身房和工作间。顶楼和主卧都各有一个大露台,正好可以看到整个天境湖,夕阳渐退,天空中的晚霞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层次,像一幅上个世纪的俄罗斯油画。
房子是现代极简设计,微水泥地面,白色羊毛地毯,帝瓦雷音响、christofle水晶杯、drc红酒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主人的独特品味。
更特别的是,上下楼梯的侧墙,被精心设计成了一个当代艺术的小型gallery。林若苏仔仔细细看了个过瘾。收藏者一看就不是随波逐流的暴发户,而是有自己独特品味的老行家。
这些作品里,有自己最喜欢的陈自峰,他将中国传统国画的方法融入到油画创作之中,将水墨画的意境和油画的细腻有机结合,形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
林若苏想,秦萧暮一定也买的起他最出名的那幅《时辰》,可是他并没有下手,而是买了眼前这幅《望那山》,作品情绪丰富,笔力一蹴而就,画法张弛有度,一看就是画家在最好状态下的作品,这绝对是识货人的选择。
此时的秦萧暮,正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等晚饭。
他看见林若苏沿着楼梯,来来回回三趟,走走停停,有时候停下来,恨不得钻到墙上的画里。
上次隐约听说她好像也是学艺术的,难怪会对墙上的那些画感兴趣。其实这些只是秦萧暮藏品中的九牛一毛。他最重要的藏品,在他的私人会所里。
收集这些画,虽然依循他的个人偏好,但并不是为了附庸风雅。他只是需要这些画背后的商业价值。
对,他只是个理智的商人,眼里只有利益。
但林若苏明显不是,显而易见,她比刚进来的时候兴奋,艳羡之情溢于言表,被秦萧暮全数收录眼中。
等菜端上桌,林若苏才察觉自己已经饥肠辘辘。小肖的厨艺的确不错,这要是纪昀天来了,估计连盘子都舔了。
饭桌上,秦萧暮只说了句,“吃完饭,我们再去江边的房子看看,里面也有些画和小装置,你好像对这些比较感兴趣。”
“嗯。”看到秦萧暮不再说话,林若苏只有轻声回应,继续埋头干饭。
吃完饭上车,已经是夜幕低垂,月朗星稀。
从安静的市郊骤然回到热闹的都市,眼前忽然亮了起来,那些醒目的霓虹灯在夜色里暧昧的跳跃,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是朴实而甜蜜的幸福。
林若苏正沉溺于这诡谲的夜,电话响了,是纪昀天。
“喂,在哪呢?我发现一个很不错的pub,要不要来?我把地址发给你!”纪昀天的背景音嘈杂而喧嚣,他已经扯着嗓子在喊了,却还是显得那么力不从心。
“不啦,我还有事。挂了。”林若苏慌忙把电话挂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望向窗外。
刚才的通话,对方声音够大,以至于开车的秦萧暮都侧目。他看了一眼林若苏,“这么晚,你还有别的事要忙吗?”
“不是,我朋友约我喝酒。”林若苏小声回应。
“你喜欢喝酒?”秦萧暮偏过头看了一眼林若苏,“真没看出来。”
“我偶尔小酌。看心情。“林若苏不太想跟秦萧暮说太多,两个人就是走走过场,没必要过多深入交流。
到了江尚天地,直达顶楼。这是一套顶楼复式泳池豪居,是整个w市的扛鼎之作。站在露台上,整个w市的夜景可以尽收眼底。
这套房的装修风格更为简约,整个内部空间只见灰、白、黑三色,全屋智能外加无主灯设计,充斥着浓烈的科技感和仪式感。
偌大的主卧,除了床空无一物。床正对着一整面落地大玻璃,关上灯,幻彩都市霓虹闪烁,宛如巨幕影院。而更让林若苏惊叹的,则是100多平的大书房,整面墙全是书和世界各地收集的艺术品。林若苏这些年也遇到过不少风格各异的藏家,秦萧暮这样的,鲜少。
这套房子,画不太多,主要以小装置和小雕塑作品为主,他们已然成为这间屋子的一部分,无时无处不在昭示着主人的审美标准。
看到眼前的奢宅,林若苏发自内心的感叹,有钱真好。
她忽然回想起她在欧洲最难的那两年,因为实在没有钱,一直住的是地下室和小阁楼,她在最难的时候一天打三份工。每天画画到夜里两点,然后委身于一米的小床,第二天六点起床继续出门打工。其他季节还能忍受,一到冬天,简直如同身置冰窖。欧洲的冬天实在太冷,而她连个火炉都没有。
“说实话,这两套房子我都很少住。公司旁边有套小公寓,我一般在那边住。不过最近秦萧霓从美国回来了,她打算等我们结婚,就搬过去住。”秦萧暮给林若苏倒了杯水,“这边每周会有保洁上门,如果你想住过来,我让小肖他们也过来。”
“不用那么麻烦了,天境湖那边挺好的,就是你去公司远了些。”林若苏接过水,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看城市夜景如昼。
“好,那就这样定了。”秦萧暮早就笃定她会更偏爱天境湖。
婚礼临近,她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要顾个周全,忙到飞起的同时,对天境湖周边的情况,也算是摸了个清清楚楚——原来工作室离秦萧暮的别墅不过步行十分钟的距离,这样,真的再方便不过了。
婚后住的问题算是完满解决了,可林若苏手上还有一堆事等着解决。
第二天,她迅速的去买了衣物和生活所需品,又迅速的跑了一趟工作室的工地。
林若苏本来只打算回国参加个婚礼,来回最多不超过十天,没有带什么衣物,结婚后可能会面对一些必要的应酬,或多或少都要备一些才好。再说,的确需要备一些内衣和“得体”的家居服,不然和秦萧暮共居一屋,男女有别,或多或少会有些“授受不亲”。
工作室装修中,她也需要去盯一下工地。纪昀天一大早飞香港,他赶在婚礼前抽了两天时间,跟策展人确定明年个站的场地。
这是她回国的第七天,而婚礼在两天后。
白天的事忙完,林若苏终于得以小憩。
纠结了一会,她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邮箱,果然,mike的几封来信静静地躺在邮箱里,尚未开启。最早的一封还是平日里的互致问候,加上琐事分享,没有什么特别的。到了后面的,无一例外的只有一行字,你怎么了?
她觉得无论如何都要给mike回封信。
她告诉mike,她家里有些重要且急迫的事需要她来处理,这几天没有时间回信。可能接下来不能及时回复邮件,希望他能理解。
反正是为了完成任务的假结婚,等一切结束了,她就可以回意大利,回到过去的生活。目前这些事都是小插曲,告诉mike或许只会徒增彼此的烦恼。
第二天,林若苏再次来到天境湖别墅,刘叔已经在大门口等她了。“太太,先生说要你自己选个房间。我帮你把行李归置好。”
“谢谢刘叔,主卧留给他,我就要朝花园的次卧就可以了。”推门进去,二楼这间次卧的阳光真的很好。
虽然是次卧,但其实也是个套房,自带衣帽间、小书房、浴室和卫生间。林若苏的东西也不多,只有一些简单的洗漱用品和新买的几套衣物。
收拾好了,她打算去花园逛逛。
路过秦萧暮的主卧,门开着。
那天跟秦萧暮一起回家,也不好意思里里外外看个遍,更别说走进秦萧暮的卧室,林若苏可不想让秦萧暮感觉自己对他有什么兴趣。
可是,其实,林若苏依旧难掩对他的好奇,她还是忍不住走了进去。
这间卧室简直是一个暗黑森林,一个彻彻底底的单身男人的房间,经典的黑白灰,偶有点缀些红色小物件。
越往里走,越感觉多巴胺在追魂摄魄。
卧室进门的左手边,也同样配有一个小书房。没想到的是,书房里竟然有满满一柜子的书。仔细看来,却都不是经济金融类的,反而是历史书和哲学书比较多。
林若苏随手拿了一本,是加缪的《局外人》。翻开一看,竟然有切实读过的痕迹,在一些经典句子的下面,甚至还有浅浅的铅笔标记。而在“他为她牺牲了一切,却在一天晚上发现自己从未爱过她。他厌倦了,一句话,像大部分人一样地厌倦了”这句话下面,则用马克笔标上了浓重的印记。
林若苏放回《局外人》,又随手抽出两本书,一本是伯特兰·罗素的《幸福之路》,一本是《周易》。这两本看上去毫无关联的书,竟然也清晰可见被同一个人读过的痕迹。
她又随意抽取了几本,竟然全部都有被翻看过,满柜子三四百本书,秦萧暮每天工作如此忙碌,时间从何而来?林若苏这下真的有点惊讶了,学神的世界,永远有比常人用不完的时间和精力。
做个被人仰视的人很幸福,应该也很辛苦吧。对照一下,林若苏觉得自己真的算是无知无畏混了这二十多年。
走出书房,是秦萧暮的衣帽间。所有的衣物,都被分门别类、一丝不苟的挂在属于它们的位置。他的领带、皮带、领结,手表、饰品、领带夹,提包、手袋、钱包,全部都被各就各位,仿佛在静静的等待他随时来翻牌。
做个周正严谨的人很精致,应该也很拘束吧。再对照一下,林若苏觉得自己简直是蓬头垢面不拘小节的苟活了二十多年。
除了衣帽间,是一张2米大床。看上去床很软很舒服的样子。
床头有张照片,吸引了林若苏的注意。拿起来一看,是秦萧暮和谢莹的合影,两个人在海边,笑得很甜。
男神的心头好,还是女神。
已经分手了这么些年,秦萧暮看来还是旧情难忘。
林若苏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做到风轻云淡,可是看到这张照片,心里还是一紧,她原来还是在意的。特别是此时此刻,她作为秦萧暮即将过门的“妻子”,在两天后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的床头,看到了他和前任的合影,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
“我的房间跟你想的一样吗?”林若苏吓了一跳,她迅速就反应过来,自己被抓包了。
“刘叔叫我选一个做卧室,所以我进来看看。”林若苏转身看向秦萧暮,一时太紧张,竟忘了手里还拿着秦萧暮和谢莹的合影。
秦萧暮朝她伸出手来,“给我。”
她才意识到,这下糟了,她赶紧把照片递给秦萧暮,内心默默的怪自己真怂。
“这房子我有好几年没有住过了,也基本上没有怎么来过。所以有些老物件,就还摆着没有收。”说完,他看了一眼手上的照片,然后转身进了侧面的书房。
难道?这是他和谢莹曾经回国探亲时的爱巢?现在却变成了我跟他的婚房?林如苏站在原地,大脑里的三核cpu超负荷运转了2万圈,最后得出了这样一个自己都不敢深想的结论。
“是刘叔告诉我你来了,这以后是你的家,你可以随意走动。不用太拘谨,更不用小心翼翼。”秦萧暮大概是在书房放好了照片,走出来对有些不知所措的林若苏说,“我叫小肖也准备了你的晚餐,你有什么忌口的可以告诉她。”
“好的。谢谢。”这是林若苏发自内心的谢谢,自己无论如何都有窥人隐私的嫌疑,秦萧暮一下子就春风化雨,至少没有让自己陷于尴尬的泥潭。
“听说你喜欢隔壁的次卧。那间房的确风景不错,以前我们养过一只狗,叫多戈。站在那间房的窗口,总可以看到他在院子里肆意奔跑。”秦萧暮大概是意识到自己失言了,看了一眼林若苏,“我们下楼去吃饭吧。”
我们?狗?多戈?
这不是年轻情侣最爱的那一套吗?养只狗儿子或者猫闺女。
林若苏简直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这就是秦萧暮和谢莹曾经的住过的地方。
她甚至看到了两人依偎着,站在窗前看他们亲爱的“狗儿子”多戈欢快的驰骋在后院的草坪上。
如果纪昀天知道她此时此刻的处境,一定会笑她,自作孽不可活。
如果是mike知道她此时此刻的处境,一定会说她,人在每一个当下做的事,都与往事和未来事,互为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