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是主角金大腿
“狸奴?”殷盛乐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这说的是猫咪。
作为一个毛茸茸爱好者,他虽然没有亲自养过猫,但有时看见某些有趣的科普文章或者视频也会点进去涨涨知识。
“我听说民间若是家中有鼠患,便会由主人拿了盐或者新鲜的鱼儿,去给那有猫的人家下聘,聘只小猫回家来捕鼠守屋你说我是耗子?!”殷盛乐猛地意会到了沈徽那掩在民俗后头不曾说出口来的话语。
青衫少年微微垂着头颅:“草民并非那个意思,只是从前见过旁人聘狸奴回家除鼠,一时有感,才想要以此作喻。”
殷盛乐盯着还没能成长为结局那“屠龙者”的小男主,开始思考自己要不要趁着他年纪小多欺负欺负,不然长大了可就欺负不动了,他挥挥袖子:“行叭。”
商皇后与皇帝成婚将近二十年,始终只有一个殷凤音,虽然这双母女的作风强悍,但无论前朝还是后宫,从未有人将“皇位继承人”的身份往殷凤音身上联系过,更何况她那几个似乎离皇位不过一步之遥的庶弟们呢?
怕不是早早就将殷氏的王朝看做了自己的囊中之物,而殷盛乐这个年纪幼小,本以为不会被生出来的嫡子,岂不正好就是落进他们擅自视为己有的“粮仓”中,一只好肥好大的大耗子?
殷盛乐看着低眉顺眼的小男主,拿不定自己要不要符合人设地发一通脾气。
在旁边听得满脸懵的李武毅挠着后脑勺,插到二人中间来:“什么狸奴耗子的?殿下想养狸奴?我家里有只乌云猫,生得可威武了,她上个月刚刚产了一窝小崽子,里头花的黑白的都有,唯有一只浑身漆黑与她一样,若是殿下想要,我下次回家的时候给您带过来?”
他的打岔不大合时宜,但却恰到好处地让殷盛乐打消了自己借势演一出的念头——这地方就自己和两个伴读,合乐跟莲实在后边远远地跟着,看不见自己的表情,多半也听不清楚自己和伴读们在说什么。
“只要您别叫人到我的位置上布置那什么掉头发扎屁股的机关就好。”李武毅笑嘻嘻地凑上前,“您看怎么样?”
“你上课别再打瞌睡就好。”殷盛乐拾起了笑容。
李武毅松一口气:“我也没办法嘛,我连营里只是来教兵丁们学写字的先生的课都听不下去,更别说这些个之乎者也的东西了,但殿下你放心,等你年纪大些,开始学骑射了,我保证不给你丢人,嘿!我和阿徽一文一武,各司其职,这不正好吗?”
他大大咧咧,早把被殷盛乐接连的惊吓抛到脑后,长臂一搭沈徽的胳膊,愈发显得后者身形单薄。
殷盛乐有点儿担心地把沈徽从李武毅的铁臂下拉出来:“那本殿下就等着李公子表现了,再给我讲讲,你那个聘狸奴的故事吧阿徽?”他眼珠子转了一圈,带着些笑意地喊出这么个显得十分亲近的昵称。
李武毅那双本来就铃铛一样滚圆的眼睛瞪得更圆了。
沈徽的神情也是呆了一呆,但他很快就将异样掩饰过去,小心翼翼地捧着心中这一团忽如其来的亲近与温暖,用他不及其他这个年纪小男孩儿稚嫩尖细,反而是格外温柔的嗓音缓缓说道。
“草民曾养过一只老狸花,他不知是从哪里跑来,吃掉了草民的一碗饭后,就赖在草民身边不肯走了。”
那只狸花虽然年纪大了,但捕鼠的本事比那些年轻的狸奴要高出不少,自他到沈徽身边来,沈徽那个破旧的小院落里就再也没听见过老鼠的声响。
“但他的年纪终归还是太大了,只陪着草民过了两年安生日子,便在某一日突然出去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沈徽说起那只老狸花时的眼神比他看人时更加柔和,带着追思。
在老狸花走后,院子里的老鼠又猖狂了起来,咬坏他的书本衣服不说,连他的小米缸里,也总掺着几颗黝黑的“米粒”。
“草民便想着,不如再去外头找一只猫儿来,即便他捉不了老鼠,能做个伴也挺好的。”
沈徽便去临川侯府后头的巷子里打听,有哪家的狸奴生了小猫,想抱一只回来。
“草民寻到一户人家,他家里还有两只小狸奴,我上门去求要,正好碰上在那条巷子尾里守仓库的人,说是仓库里不知从什么地方钻进来一窝老鼠,将里头的粮食糟蹋得不成模样,他们便拿了盐,提着新鲜抓的小鱼儿,来与主家下聘,要聘那两只小狸奴回去做仓库的看守。”
最后沈徽自然是没能再找到一只猫跟自己作伴的。
“比起与我为伴,替我守着小院子,倒不如有个大大的仓库可以撒欢,给巷子里的人家守粮仓去。”他故作轻快地耸耸肩,“而且那时草民也拿不出盐和小鱼来下聘的。”
他出生后没多久,母亲就逝世了。
殷盛乐牵着沈徽,与“男主”相处的时间越多,自己脑子里关于沈徽的剧情就愈发清晰,他知道沈徽过去的日子过得十分清贫,甚至是贫苦的。
“拿不出?”李武毅惊道,“临川侯府竟然待你如此苛刻吗?”
他虽然跟沈徽嘴上叫得十分亲近,但两人认识的时间其实也没多长。
一个刚刚从北疆回来,又不喜诗书,跟国子监的学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另一个爹不疼娘没了,浑身上下就一个姓氏最值钱,偏偏又被那纨绔放浪的爹带坏名声沈徽和李武毅两个都没什么朋友,机缘巧合之下,才遇到一处,一起说说话,聊聊天,慢慢才熟识起来。
但即便李武毅是沈徽为数不多能说得上话的人,他也没有向前者过多提及自己家里的事情。
或者说。
经历过缺乏关爱,被后母敌视苛待的童年,沈徽早就养成了与所有人都保持距离,不肯将真心轻易抛出的习惯。
他曾生活过的地方就是一个空空荡荡的雪窟,他好像也就这么在那里头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心肠冷硬的雪人。
脸上的笑容只是礼貌的习惯,温声细语地说话,也只是为了避免与旁人起不必要的冲突。
因为沈徽很清楚,他不是那种在受了委屈之后,可以去找长辈给自己撑腰的小孩。
李武毅愤愤不平地絮叨了一阵子临川侯府“过分”,“欺负人”之类的话,他小脑瓜诡异地一转:“阿徽你要不就别回侯府了,跟我家去吧,我家老头儿就喜欢你这种读书读得好的!”
殷盛乐眉头一拧:怎么你自己被五皇子挖了墙角还不够,你反过来也要挖我的墙角了?
他莫名有种自己地里的大好白菜被人觊觎上了的不悦。
他还想着要亲手把男主养得白白胖胖呢!
“便是不回府,也没有去李国公府上的道理,还不如就在宫里呢。”殷盛乐心想,起码在宫里有自己罩着,没人会敢再像临川侯世子那两口子一样欺负沈徽。
原书中。
临川侯世子,与他现任的夫人柳氏勾搭成奸,害死了沈徽的生母不说,连沈徽这么小的一个小孩子也不想放过。
但临川侯世子没出妻孝就续娶这回子事本来就不好听,若是才娶新妻,前妻生的孩子也立时跟着没了,那更是丑事都要飘到万里外去了。
沈徽勉勉强强在糟心的亲爹后母手里保了一条小命,磕磕绊绊长到八岁,才终于被临川侯发现:自己的大孙子竟然过得如此凄惨。
“可他又不是皇家人,一直待在宫里不方便”李武毅张大嘴巴嚷嚷的声音在写作小豆丁,读作大魔王的七皇子不善的注视下一点一点落了下去。
殷盛乐拽着沈徽的袖子:“阿徽才不跟你去李国公府呢!你再逼再跟本殿下争,本殿下就让人去告诉李国公,你天天上课睡大觉!”
李武毅哽住。
老老实实闭上嘴巴。
沈徽哭笑不得地将这同样幼稚的一大一小隔开:“殿下,武毅,我毕竟出身临川侯府,祖父年纪大了,我作为承重孙,必要侍奉他膝下的。”
“可他们欺负你。”
沈徽越是懂事,殷盛乐就越觉得这小孩儿实在活得不容易。
他拧着袖子:“要不,我去跟父皇说,把临川侯的爵位直接落在阿徽身上如何?这样你们整个侯府的人都只能看你的脸色过活,再没谁能欺负你啦!”
这话一出口,还没等他见到两人的反应,倒是把殷盛乐自己吓了一跳。
如此蛮横不讲理的作风,怎么看也不像是五讲四美好青年的自己,更像是因为一场高烧而倒下去了的那个小天魔星才会有的。
是我入戏太深?
演技稀烂无比,全凭一句年纪小才勉强糊弄下去的殷盛乐自觉他找到了真相。
以后还是要小心些守住本心,可千万别成了原主那样的熊孩子才行。
他偏激刁钻的发言没招来两人的反感。
李武毅一拍手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
沈徽无奈地蹲下来平视他家殿下:“殿下愿意体恤草民,草民不胜感激,然国有国法,爵位传承不能如此儿戏,而且草民的父亲即便再那他也是草民的父亲,父为子纲,草民不能为一己之利,便令殿下与世俗相悖,此乃佞臣所为。”
“那我就只能这么干看着他们欺负你吗?”
“有殿下在草民身后一日,他们便一日不敢欺我。”沈徽注视着为自己不平的小娃娃,胸腔里那团温热气息愈发清晰炽热,“能在殿下身边,与我而言,已是这一生再不能得的幸运。”
殷盛乐没想到自己在沈徽心里会这么重要,他老脸一红:“那、那你以后也别老草民草民的了,我昨晚跟娘亲说了要给你们讨个散官的,等父皇的旨意下来,你就是本朝年纪最小的文林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