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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明朝那些事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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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讲到崇祯帝朱由检运转“佛门他心通”后,准确把握住在场众多匠人之心理,知晓“户籍制度”局限。

    从这些人内心深处的欣喜若狂与尽力遮掩的恐惧和无奈中,朱由检通过“佛法”窥探人心,掌控人性。不过,在古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普遍对“仁义礼智信”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绝缘,只想活着。

    活着就离不开衣、食、住、行,而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百姓来说,食物永远排第一位,因没有东西吃就会饿死,而穿衣服、住山洞、行走迁徙等还得排在解决“吃饭”之后,但大疫、饥荒灾年怎么过?

    灾荒之年如何活命?就从明朝普通下层百姓的一些骂人话中可以看出端倪,比如“菜货”、“菜瘟”、“瘟货”等粗话都带有“食物”或“牲口”的语言信息,说明人的身份、地位一旦低到不能再低,就只能做“菜人”。

    所谓“菜人”,从字面意思来看,似乎挺文雅,以为是善于做菜的人?或善于种菜的人?但事实相反!因为“菜人”其实就是被别人拿来当作“下酒菜”的“人”,因为“翻开历史,里面满篇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菜人”的历史源远流长,最早要追溯至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献祭仪式,也就是本部落把敌对部落的俘虏抓来当作牲口献寄给“祖先”或“神灵”。后世有人认为是外星爬虫类的“蜥蜴人”在操控地球人类崇拜自己。

    到了夏、商、周时期,被献祭“人”主要是战争中的奴隶,在奴隶主或入侵中原的游牧民族军队眼中,已被当作“两脚羊”来随意买卖,分而食之,比如“五胡乱华”时期的“羯族”,就特别喜欢吃汉族小孩和女人。

    虽说最早的“菜人”只是个别现象,且远古时代暂且不论,但有文明之后,人类根据文字记载便能追溯其最远历史——夏朝。《左传》有记载,夏商周时期,“人祭”成风,往往使用童男童女祭祀天地,使用女人来祭祀鬼神。献祭后,这些人就被当作天地鬼神赏赐的食物,被大家分割吃掉。这只是“菜人”的一种。

    从此以后,虽然人类文明在不断进化,人类思想在不断进步,仁义道德在不断深入人心,但“菜人”的悲惨命运却难以逃脱。《中国食人史料钞》对历朝历代“以人为食”的事件做了详细罗列,最远可以追溯至大禹时期,最近发生在民国时期。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即便是近代历史,仍然存在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

    翻阅历史,“菜人”在一些年份记录很平常,甚至很盛行。根据《中国食人史料钞》记载,大概可分为这么几种年份。一种是“饥荒之年”。因干旱、蝗虫、洪水等原因,导致庄稼减产,甚至颗粒无收,无食。

    比如,后世的清朝雍正年间,有两个大灾年,一年是天下大旱,饿死灾民390多万,一年是天下大涝,饿死灾民460多万,饿死的就有850万!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底层百姓真的没有任何东西可用来充饥了!

    历史记载了当时“菜人”情况,比如刚开始时,大家饿得受不了,为何活命就只好分食刚刚死去的人。但当“死尸”也无法满足“食用”时,人们开始卖儿卖女卖自己,人就成了牲口般的可任意屠杀的“食物商品”。

    每到灾荒之年,为何老百姓都习惯“易子而食”?雖然“虎毒不食子”,但不代表不吃别人的孩子!另一种是战乱之年,因朝代更迭、农民起义、边境冲突、诸侯造反等原因,战火连年,影响百姓正常生产生活。

    比如,两汉之际因所谓“现代穿越者”回去古代制造“王莽篡位,建立新朝”,但他为了保证飘摇的政权苟延残喘,于是官府横征暴敛,欲求无度,本来受起义影响,百姓的生活已够贫困了,现在更是雪上加霜。

    恰恰在这时,王莽还生出了要击败匈奴的“野心”,并发兵30万攻打匈奴,而战争需要大量的粮食、马匹、军备,但国库根本不够,所以就地搜刮。时间一长,最后连屯兵和边民都吃不饱,便开始“人吃人”。

    无论是饥荒之年,还是战乱之年,出现“菜人”的根本原因就是一个字——“饿”。但或许有人会说,没有粮食,还可以吃其它东西充饥呀?哪怕是飞禽、走兽、鱼虫、蛇鼠、树皮、草根、棉花……甚至观音土呢?为什么非要吃人肉呢?能问出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是没有吃过上述这些东西,因为吃过了就知道答案了。

    当灾年到来,粮食不足时,人们首先吃的是树皮和草根,其中最好吃的是榆树,因为其它树皮通常都有毒,吃多了会中毒而亡。至于飞禽、走兽、鱼虫、蛇鼠这些东西早就被有手段者赶尽杀绝分食殆尽了!

    榆树皮的吃法也很 “讲究”,先要晒干,然后去除外面的一层老皮,将剩余的碾成粉,当作粮食来充饥,既可作粉条,也可以蒸着吃,只是不易消化而已。吃榆树皮只是无粮可吃后,捕食鸟兽虫鱼的替代。

    这属于闹饥荒的第一个阶段,之后就该吃更难吃的东西了,如豆秸、玉米秸;再之后就得吃棉衣里的棉絮、衣服上的皮革。最后,当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为了不被饥饿折磨致死,就只能吃“观音土”。

    “观音土”是真的“土”,学名叫做“高岭土”,主要成分为“蒙脱石”,是含有大量硅、锌、镁、铝等矿物一种“粘土”,吃后有“饱腹”的感觉,能立刻缓解“饥饿”带来的烦恼和痛苦,晾干后还可以通过高温来烧制成“瓷器”。因此,“观音土”之所以被当作白面的替代品,是因为它确实可以极少量的食用,但决不能多吃多!

    只不过因口感粗燥和苦涩,直接吃土会很难下咽。于是,有的人家会混入一点淀粉,将其做成了口感稍好的“土馍”。即便“土馍”很难消化,但它却能带来饱腹感。对于饥不择食的灾民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好坏都不是最重要的。然而,“观音土”毕竟不是“碳水化合物”,无法被人体分解和吸收,故不能当成食物。

    因此,灾荒之年,人们吃着吃着就发现,少量吃土会身体浮肿,多吃则肚皮肿大如石,最后被活活憋死,因为消化不了。无论饿死还是憋死,摆在灾民面前的只有死路一条。放眼望去,能吃的只剩下人肉。

    于是,走投无路的人们就开始卖儿鬻女,开始卖身卖肉,开始“易子而食”,让古代的人类道德崩坏到了极点,而“菜人”集市就此形成,甚至还得到了官府的承认,因为官府也无力解决天下灾民的吃饭问题。

    “菜人”被买卖、奴役后,就会像猪、狗、牛、羊等牲口动物一样被宰杀、蒸煮,最后还被买家分而食之。但是,即便是价格上连猪狗不如的“菜人”,也不是谁都能当的,因为想要成为“好口味”,还得有资格!

    一等“菜人”是小孩,因为孩童尤其是婴儿的肉嫩而易煮,吃起来爽滑细腻又可口,故被称为“和骨烂”;二等“菜人”是年轻的女子,因为其皮肉较为细嫩,且出汗少又无异味,比羊肉还好吃,故被称为“不羡羊”。

    下等“菜人”是男人,因为成年男子皮糙肉厚,营养差,吃盐少,平时因干重活儿而出汗多,浑身上下酸臭难闻,异味浓厚,被人们嫌弃,煮食浪费柴火和配料,故被称为“老把火”,在“人肉市场”里卖不起价。

    至于“老人”,则不一般没有资格进入“人肉市场”里做“菜人”,因为其肉质口感比青壮年男人的更糟糕!

    正因有了“菜人”的优劣划分,一等、二等的小孩和女人就常被强行送进军营当作“军粮”。小孩们被直接放在火上烧死烤着吃,而女人则被士兵们轮流发泄完性欲后再开肠破肚烤来吃,或者与小孩一起炖汤吃。

    在古代和近代闹饥荒的岁月里,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贫苦百姓,能吃到的东西也只有最下等的男人。

    至于“菜人”是如何被变卖的?其实,说出来就令人毛骨悚然了,因为除了走投无路,谁会愿意活着被肢解?谁愿意如同猪狗般,买家要哪块肉,就现切哪块?活着肢解的目的,竟然是为了保持肉质的鲜美?

    对此,明末清初的诗人屈大均就目睹了这一切,并写下了纪实体诗作《菜人哀》,详细描写了“菜人”的悲惨命运,可以说是惨绝人寰:“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三日肉尽余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此乃当时写实诗。

    当饥饿引起的生存欲望打败了伦理道德时,人类社会中出现如此悲惨的世界好像也理所当然了。无数人被历史的滚滚车轮无情碾压,不论如何悲惨,也唤不起哪怕半点的同情与怜悯,因为看别人的悲惨遭遇就是在看热闹不嫌事大。惨状发生在别人身上永远只是“故事”,只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才叫“人情世故”?!

    “菜人”只是这个悲惨世界的一个插曲,只会被适时拿出来“回味”一下,留不下任何意义,因为这是生活在古代和近代中国社会最底层老百姓的命运,与社会上层的统治阶级关系不大,在他们看来都很不光彩。

    可是,在明朝末期,老百姓生活有多悲惨?从“菜货”、“菜瘟”、“瘟货”这些骂人话中便知,那时的“蔡人市场”必定有着繁荣昌盛的一幕,否则也不会让吴承恩写出《西游记》,让许仲琳写出《封神榜》来了。

    在明朝末期的万历年间,明朝的“菜市场”里居然出现了耸人听闻的“买卖人肉”现象,而且还是明码标价,当时的售价是6文钱一斤。既然底层百姓都已困难到了如此地步,那这个时候的万历皇帝在干什么呢?

    原来,皇帝老子朱翊钧正在大张旗鼓的为自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办婚礼,仅仅是一个婚礼所需的花费,就高达惊人的30万两银子!要知道这30万两白银在当时的明朝是什么概念?这是一个创纪录的数字!

    万历六年,皇帝朱翊钧自己婚礼的费用也不过才七万两银子。万历十年,潞王(皇帝的弟弟)婚礼的费用虽超过此数,但也只是八万两银子。此后,皇太子朱常洛婚礼的费用超过了十万两银子,长公主、七公主下嫁的费用,也都是十二万两银子左右。 可见福王婚礼费用的三十万两银子,绝对是一个惊人数字!

    何况,三十万两银子还不是全部,围绕福王的开支还有很多。因为在万历皇帝眼中,“福王”朱常洵作为他与郑贵妃所生的儿子,不仅聪明乖巧,讨人喜欢,而且适合立储,与其他子女相比,明显高出一头。

    在福王婚礼举行之前,皇帝就指示户部,每年支给福王禄米要达到三千石! 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明朝开国元勋刘基(刘伯温)的岁禄也不过才二百四十石而已,足见皇帝老子对这个儿子的偏爱了。

    即使如此,福王还嫌不足,并在婚后指示王府办事人员开辟生财之道,即在“崇文门”外开设“皇店”,招徕进京商人的车辆货物寄宿,通过如此操作后,竟然每年都能收取店租一万四千两银子,堪称“人才”啊!

    后世的人在说某个人明明已做了很令人讨厌的事情,但还是要在众人面前表示自己很清高。这样的行为被称为“当妓女还想立牌坊”。而这句话就是从明朝开始传下来的,因为在明朝时期,国家大肆推广“贞洁烈女”的价值观,而当时记录在册的“贞洁烈女”加起来竟然是宋朝的一百多倍,这严重压迫了女性的权利。

    于是,到了明朝末年,当时有明朝官员私下还给关外的满清“摄政王”多尔衮写信,建议联合起来围剿各地的农民起义军,但多尔衮根本不鸟那些明朝的“汉奸官员”,因为多尔衮知道明朝现在的情况是饿殍满地,已到了人吃人的地步,而农民起义军只会层出不穷,压制一波,又会再起一波,根本就是无穷无尽。

    联想到明朝后期的皇帝为了秀一座宫殿就要花费500万两银子,但当时的全国税收也不过才区区2000万两左右,光是建造宫殿的木头运费就得花费930万两!可想而知,明朝后期统治阶级是多么劳民伤财?

    明朝后期官场之黑暗,甚至让吴承恩写了一部《西游记》来讽刺官场,而对于那些一心想要为匡扶社稷却被死死打压的忠臣良将,许仲琳只好将其写进《封神演义》,用“诸佛参拜,万仙来朝”的“截教”暗喻。

    可想而知,明朝后期的社会问题有多么的严重了?光是“人吃人”的“菜人”事件就反映出当时的底层百姓有多么凄惨?或许,在中国古代众多王朝里,要说在底层社会中过得最幸福的百姓,无疑是宋朝百姓了。

    但是,宋朝由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夺权篡位而来,为防止地方节度使拥兵自重,便重文轻武,并支持生产发展,才有了底层百姓一口饭吃。其他各封建王朝的发展水平都和宋朝相差甚远,更别提当时国际地位还远不如明朝的清朝了。不过,在此时空,朱由检作为“金丹真人”兼“明朝皇帝”,决不允许惨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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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实属巧合!道友们,打工辛苦,时间紧迫,创作不易,点赞收藏,顺便转发,欲知情节?下回分解!(“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欢迎阅读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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