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矮子的极品装备
看着脱得只剩下裤子,赤裸着精壮的上半身,双手抱胸,老脸通红的矮子,可把亨利笑坏了。
李恒:啧啧,这时候要是有相机、手机,留个念多好?可惜了。
“行,把他带下去吧,杰夫你带个兄弟,亲自看管他,一会我再去审他,你小心点奥。”
“嘿嘿,好嘞,队长。”
这是杰夫叫亨利队长,叫的最痛快的一次。
因为这次是心悦诚服的。
之前,亨利成为队长,可以说除了马克外,没人真正的服他,但因为其身份,也没人敢不服。
而这次剿匪,可以说每一个敌人,或活捉,或杀死,亨利都是或独自或参与的。尤其是这次,略施小计,不废一兵一卒,毫发无伤的,就干掉了矮子这伙盗匪,人们是真服了。
或许其余四个盗匪,这群大头兵没的看上,但矮子,那孔武有力的身板,还有那根狼牙大棒,没人有自己自信说能打得过他。
就是精锐斥候布莱尔和杰夫,别说他们自己了,就是两人联手,都悬。
“托托,你去把安德鲁神父他们带过来,其他人,布莱尔负责,警戒、搜查小镇!”
“是,队长!”
听着手下响亮的嗓门,亨利满意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就是最开心的验宝环节啦。
矮子身上的那身装备,他都馋死了。
【深色亚琛鳞甲】
介绍:这套鳞甲是一种由许多小金石板构成的铠甲,布料和皮内里都很细致。铠甲分成小块,给予了穿戴者更大的活动性。
部位:板甲护胸
刺击防护:20。劈砍防护:20。钝击防护:8。
最小力量:3。耐久:66。状态:92。重量:7。价格:13818。
“( ̄tt ̄)鼻血,竟然是这件装备?啧啧,这可是好装备啊,原著里的高级货色啊。”
高强的防御力,昂贵的价格,还有那帅呆了的款式,实在是难让人不爱上它啊。
【旧的板甲护肩】
介绍:这套鳞甲是一种由许多小金石板构成的铠甲,布料和皮内里都很细致。铠甲分成小块,给予了穿戴者更大的活动性。
部位:臂甲
刺击防护:12。劈砍防护:12。钝击防护:5。
最小力量:4。耐久:54。状态:86。重量:8。价格:4199。
【软甲护胫】
介绍:软甲护胫用加厚的布完全保护住腿部,他们能够和铠甲一起使用。
部位:锁甲护胫
刺击防护:5。劈砍防护:6。钝击防护:9。
最小力量:2。耐久:31。状态:80。重量:4。价格:1685。
【轻型鳞甲护胫】
介绍:全钢板制成的胫甲可以全面的保护腿部,而且装配的极其巧妙,几乎不会对运动造成任何阻碍。
部位:板甲护胫
刺击防护:9。劈砍防护:9。钝击防护:4。
最小力量:2。耐久:47。状态:78。重量:11。价格:1861。
【银质马刺】
介绍:银马刺不仅帮助你控制坐骑,也明显的提高了你的魅力。
魅力+17
耐久:65。状态:96。重量:1。价格:10247
(ΩДΩ)这!!!
“这这马刺一千多格罗申?这么值钱?就是纯银打造,应该也不至于吧?”
这几件装备,是矮子身上最好的装备了,可以说是没有一件便宜货,全都是好东西啊,甚至那件亚琛鳞甲和银之马刺竟然价格过千!( ̄tt ̄)鼻血
哪个干部受得了这种诱惑?
眯了眯了。
其实矮子身上还有条裤子,和鞋子,也不是便宜货,但本着做人留一线的原则,亨利给他留了点脸面。
(亨利:呵呵,我会告诉你,我穿不上太大吗?)
哦,对了,差点忘了矮子的狼牙大棒。
“哎呀我去,还挺沉。”亨利单手抓向狼牙棒,可一拎,竟然没拎起来,好在附近没手下,不然丢人就丢大了。
【狼牙大棒】
介绍:这哪是单手可握的狼牙棒啊?分别就是升级款,加粗、加长、加重的狼牙大棒,棒身虽然依旧是木质,但却是极为坚硬的铁木,棒头镶着几圈带有钢钉的铁环,破坏力十足。
武器种类:钉头锤
刺击防护:2。劈砍防护:2。钝击防护:61。
最小力量:12。耐久:36。状态:70。重量:20。价格:761。
“嘶!!!”
亨利倒吸了口凉气,这武器的伤害竟然这么高?61点伤害,真是恐怖如斯!
“怪不得每次一棒子就把我ko呢?这伤害谁受得了啊?”
并且,装备这柄狼牙大棒竟然需要足足12点力量,看了看自己拿11点力量,亨利沉默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狼牙大棒耐久不高,才26,而且也不值钱。
但仍改变不了它是个大杀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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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子,你最好放了我,没听我亨利大哥说吗?我可是他的内奸、间谍,你懂不懂?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再不放我出去,一会等我大哥回来有你好看的。”
“切,你到底是忠是奸,自己心里没点逼数?”
刚走到酒馆酒窖的门口,就听到巴舍克的嚷嚷声。
亨利撇了撇嘴,表情不屑。
“嘎吱。”
推开酒窖残破的大门,亨利走了进去。
“队长!”
马克高兴的喊道。
亨利点了点头,戏虐的看向蹲在爆头的巴舍克。
原本还一直叫嚣着的他,一看到亨利,反而不敢吱声了,在那低着头蹲着。
“呵呵,我该叫你尊敬的盗匪巴舍克先生呢?还是我亲爱的老乡巴舍克伙计呢?”
巴舍克艰难的咽了口口水,这会儿的他,早就想明白了,自己哪是什么内奸间谍,那根本就是亨利想借那伙盗匪之手弄死他的说辞。
“啊,哈哈,亨利,我们当然是亲切的老乡啦。”
巴舍克谄媚的笑着说道。
“噗嗤,死盗匪,现在不叫亨利大哥了啊?”一旁的马克不屑的说道。
巴舍克一僵,但还是一脸讨好的笑着。
“呵,大哥?他可比我大不少呢,我可不敢有他这样的弟弟。”
“你现在的这幅嘴脸真让我恶心。”
亨利冷笑着说道。
“亨利,放过我,我求你放过我,我承认我加入了他们,但我只是为了活着,我只是搜刮了尸体上的财物,这,这不算犯法吧?”
闻言,马克皱了皱眉,巴舍克说的没错,这还真不算犯法,现在的斯卡里茨属于战场死地,在战场上捡东西,并不犯法。
“呵呵,巴舍克,你咋这么天真呢?你说不犯法就不犯法了?你信不信我现在弄死你,我也不犯法?马克,告诉他我的身份!”
巴舍克害怕的缩了缩脖,盗匪,在贵族们的眼中就是只臭虫,苍蝇,无论是哪儿的士兵都可以直接杀死盗匪,前提是你确定或有证据。
何况是在战场废墟的斯卡里茨?
“亨利·马丁,神圣罗马帝国,都城布拉格城守、塔尔木堡领主、帝国男爵戴维斯大人的侄子,塔尔木堡军事长官、骑士罗巴德大人的干儿子,塔尔木堡现已军官,此次塔尔木堡派往斯卡里茨,安葬遇难者小队的队长,有一切便宜行事的权利!”
亨利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开森哦。
“不,不,亨利,你不能这么对我,斯卡里茨遇袭时,就是在刚刚那个位置,你被拦截,是我放跑的你,我救了你的命,亨利,你不能这么对我!”
“啊?”
亨利懵了,自己那天被蒙面人拦截的那一幕,他怎么会忘?
脑海中顿时就浮现了当时的场景。
他牵着受伤的大白马和重伤的比安卡逃往城堡时,就在城堡的外城下的空地上,也就是刚刚擒获矮子一伙人的地方。
本以为即将安全,逃出生天的时候,一群蒙面人挡住了去路。
当时亨利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
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靠着比安卡的大白马开路,他才硬生生的闯出一条活路。
“当时你是那群蒙面劫匪之一?”
“是啊是啊,当时你驱赶这一匹白马开路,老大,不是,是矮子,矮子让大家拦住你,是我先跑开的,我还吵吵着说,‘拦?你给我拦一个试试,被这大家伙撞一下不死也残,大家快躲开’,你,你还记得吗?”
说完,巴舍克期待的看着亨利,期望他能回想起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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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要不要杀巴舍克这个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