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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轻微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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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天坐在档案室,正在翻阅轻微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

    案例一。2016年6月10日,身为某小区物业经理的被告人华某某,同居委会、城管部门等,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联合整治时,与被害人顾某某发生争吵,顾某某声音很响地说要打华某某,华某某也气愤地说,你打我试试看。话音未落,顾某某抡起左拳,击打在华某某的右脸部,华某某就顺势用右手推了一下顾某某的上身,导致顾某某后退几步,重心不稳,仰面倒地,后脑勺撞击地面,致颅脑损伤而死亡。鉴于被害人顾某某有明显过错,华某某具有自首等从宽情节,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例二。2010年10月3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因出售玩具价格问题,与被害人陈某某发生冲突,冲突中,被告人陈某用拳头,击打被害人陈某某颧骨、眼眶处,用脚踢被害人陈某某,被害人陈某某倒地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某,系在醉酒状态下,头部遭受外力作用,引起有病变的脑血管破裂,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案例三、 2017年10月11日早上7时许,s市某小区保安邓某,与被告人郑某外甥女,因电动车碰撞发生争吵。被告人郑某赶到现场后,和邓某同事刘某发生口角纠纷,被告人郑某用手推搡被害人刘某,刘某在后退过程中,被地上的铁杠子绊倒,后脑撞到墙上流血。当天刘某在医院检测的结果是,目前头颅ct平扫,未见明显外伤性改变。被害人刘某于同月13日凌晨发生昏迷,后经s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17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系在侧脑室脉络丛血管钙化的基础上,发生脑室出血,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头部外伤可以诱发死者脑室出血。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四、2018年6月27日16时30分许,滕广江在驾驶出租车过程中,两次超越吴某某(男,殁年32岁)驾驶的摩托车,(滕与吴某某不相识),吴认为滕影响其正常行驶,遂进行追赶。在s市大岛海鲜门前,吴将车停在滕的出租车左前方。吴下车责问滕,二人发生口角,吴用拳击打滕的肩部。后滕下车,二人继续争吵,被各自的妻子劝阻。吴又两次约斗,滕未予理会。当吴欲骑车离开时昏倒在地,滕帮助救助,后吴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符合生前在争吵、情绪激动、过度疲劳等情况下,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案发后,s市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滕广江,后s市检察院认为,滕广江不构成犯罪,撤销批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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