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来了你就别想走了!
对哦!
杨宓发现自己只是在问辛茋蕾愿不愿意。
还没问人家林洛愿不愿意呢!
万一洛洛不喜欢辛茋蕾怎么办?
“洛洛。”杨宓捂住了手机:“蕾姐同意演许仙,你能接受吗?”
能!
太能了!
林洛对辛茋蕾印象还是不错的。
虽然谈不上有多喜欢,但肯定不讨厌。
当然,还是要矜持一点。
于是林洛轻轻点了点头。
棒极了!
杨宓立刻传达:“也愿意的蕾姐,相信你们会合作得很好。洛洛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子,见到她你就知道了。”
“那你安排我们见个面?”辛茋蕾说。
“当然了,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肃州。”
“在肃州啊,那你什么时候来上京?”
“明天,明天我就过去!”
“好的好的,那明天见。”
通话结束。
杨宓再次给了林洛一个拥抱:“已经说准了洛洛,明天蕾姐就来上京,到时你们先认识一下。”
“明天?那我明天几点过来呢,我——”
“你还要回去啊?”杨宓狡黠一笑:“休想。来了你就别想走了!今天晚上你就跟我住,咱俩先熟悉熟悉。”
噗!
林洛差点呕出一口嫩血。
使不得!
这万万使不得!
虽然他也挺想尝试一下跟杨宓住在一起是什么感觉,但是搞不好会露馅。
“我还是回家吧。”林洛说。
“怎么啦?你讨厌的是男的,我又不是男的,难道我还能吃了你?就这么决定了,走,我们现在就回家。”
杨宓也是个行动派。
主要是她今天已经确定了白素贞和许仙的人选,这对她来说是个重大的阶段胜利。
既然取得胜利了,放松一下又何妨?
于是接下来,林洛几乎是被杨宓强行带到了她的住所。
林洛也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豪宅。
面积和装修什么的就不说了,光是陈设的摆件就都看起来贵得要死。
尤其是当林洛看到杨宓的衣帽间的时候。
满墙的鞋子,摆满一个玻璃柜又一个玻璃柜的包包。
还有名表啊首饰之类。
只能说贫穷限制了想象。
然而相比于林洛的感受,杨宓则是感到十分惊讶。
因为她没有看到光。
没有看到其她女孩子见到她的衣帽间的时候,那种眼神里散发出的羡慕嫉妒恨以及想要拥有的光。
正常来说,任何一个女孩子见到她的衣帽间都会迈不动步的。
偏偏林洛就特别平静。
平静得就像是微风不动的湖水。
果然是不同寻常的女孩子!
杨宓内心对林洛更加加深了喜爱!
事实是。
咳咳!
林洛怎么可能眼馋包包还有高跟鞋这些东西。
他是个男的!
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完全就像是两三岁的小孩子看到了香烟,根本没什么吸引力。
可正是因为他的这份淡然,反而让杨宓产生了深深的敬佩。
“洛洛。”杨宓还是觉得应该送林洛点什么,于是拿起一双高跟鞋:“这双鞋子是我从国外带回来的,你试试。”
“不了,我不太爱穿高跟鞋。”。
“也不一定要每天穿呀,鞋子对于我们女生来说可以是收藏品,你摆在家里也好看的。”
“真不用。”林洛忽然想到了什么:“对了宓宓姐,这个项链我也还给你吧,我不怎么戴饰品。”
“不行,这个你必须留下——不然我会伤心的!”
好吧。
林洛也没有再矫情。
杨宓则是又找到两款香奈儿包包,也是坚持着要送给林洛。
顺带着还往包包里放了两块镶钻的卡地亚手表。
一块款式是蓝气球,还有一块款式是坦克。
“宓宓姐。”林洛哭笑不得:“我真的不要。你这样让我有一种被包养的感觉。”
“我愿意包养你呀。”杨宓眨了眨卡姿兰大眼睛:“你愿意吗洛洛?”
额……林洛算是彻底无语了。
他其实很想说,如果我现在是个男人的身份,我倒是不反对被你包养。
狗血狗血,太狗血了!
好男儿怎么能接受被富婆包养!
不过,如果富婆是杨宓这样的年轻美女的话,倒是也还能接受。
哈哈!
开个玩笑!
这点骨气林洛还是有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
如果他现在在杨宓眼中是个男的,那杨宓还真心未必会愿意养着他。
只能说,很有趣。
林洛感觉自己就像是戴着面具的神秘玩家,可以体验不同的人生与道路那种。
“项链我就收下了,其它的真不要。”林洛语气认真:“您就别再客气了杨总。”
杨总?
不行不行!
这绝对不行!
“我不强求你了洛洛,我错了。”杨宓如同舔狗一般赶紧开哄:“你还是叫我宓宓姐。别叫我杨总,那样太生分了!”
“嗯。”
……
更晚些时候。
百无聊赖的林洛坐在沙发上玩起了手机,杨宓则是又开始打电话。
这次她是打给一个预定出演许仙的男演员。
确切地说是一名小鲜肉男演员。
“宓宓姐!”电话另一端的小鲜肉很热情:“您有什么吩咐吗?”
“没什么吩咐,就是许仙的角色换人了。”
“啊?不是……您不是……”
“以后有机会再合作吧。”
不给小鲜肉继续询问的机会,杨宓直接挂断了电话。
只是,怎么觉得那么别扭呢。
好像哪里不太对。
是?对了!是宓宓姐这个称呼!
圈里的人都习惯叫她宓宓姐,或者大宓宓。
她自己也都习惯了。
可是现在,她发现了无价之宝洛洛。
别人管她叫宓宓姐,洛洛也叫宓宓姐,这完全分不出个亲疏嘛。
应该给洛洛留一个专属的亲昵称呼才对。
那样才会显得更亲近。
也不知怎么,杨宓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或许是出于喜欢林洛的美貌,或许是出于喜欢林洛的性格。
总之,她现在对林洛是越看越爱。
就是很难形容的那种感觉。
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大概就是在林洛身上看到了少女时期的自己?
啊呸!
少女时期的她可没有那么美,也没有林洛那么从容淡然。
糟糕!
差点忘了大事!
签合同!合同都还没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