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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可怜无定河边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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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黯淡下来,无边无际的黑暗笼罩着山岭,然而寨子的中央,却闪烁着篝火温暖的光。

    众多翌兵围在火堆旁,大声地说笑,吃肉喝酒。才打了胜仗,齐歌明白大家都需要好好歇息,因而没有急着命令他们撤退。

    薛万三端着木盆走过来,上面用树枝串好了打来的兔子、竹鼠、山鸡等野味,他纷发给众人后,将最肥美的竹鼠留给了齐歌。

    “拿着,这东西烤着最香,一咬一嘴油。”他如此道。

    齐歌垂眸打量着竹鼠,眼前的场景似曾相识,仿佛在哪里经历过一般。

    “齐校尉莫不是嫌脏?嘿嘿,嫌脏就给我,我不嫌弃。”旁边一个士兵垂涎三尺,朝串着竹鼠的树枝伸手,却被薛万三一把打开。

    “去你娘的,御蛇师是你杀的吗?哪来的脸和校尉抢吃的。”

    为了防止别人再觊觎,薛万三干脆拿过齐歌手里的树枝,蹲在火堆旁,仔细地烤了起来,一边烤一边道:

    “就知道你们这些世家大少爷不晓得怎么弄,以前齐琅也是,刚到军营那会连洗衣服都叫苦连天。”

    在这样的氛围下,骤然提起齐琅的名字,薛万三语声低沉下来,“哎,活生生一个人,说没就没了……”

    齐歌终于开口:“像齐琅那样的人,在军中,多么?”

    薛万三没说话,倒是刚刚抢竹鼠的士兵开口了:

    “齐校尉说笑了,这里穷山恶水的,一般世家子弟想锻炼,都会去帝都的御林军与金吾卫里,来岭南的,大多都是我们这样的人。”

    他指了指篝火旁围坐的士兵,咧开嘴笑笑:“你看,这次随你出征的,都是些没啥背景的。”

    看着那些士兵,齐歌沉默下来。

    ——齐家一众长老,要求他来岭南平叛,正是因为帝都的御林军与金吾卫皆为世家子弟,即便他是五姓世家,想要晋升也十分困难。

    但岭南就不同了,只要拥有功勋,提拔便会非常之快。譬如齐琅,若是没有遇难,如今当上大将军的人,大概就是他,而非沈临渊了。

    他曾感激齐琅的举荐,然而真正来到岭南,和薛万三这些普通士兵接触后,才发现,连岭南这样的地方,寒门子弟都无出头之日,这样的大翌,真的……公平吗?

    公平吗?合理吗?

    良久,齐歌开口:“你们来此驻守边关,可……有过后悔?”

    薛万三手里烤着的竹鼠差不多熟了,递给齐歌的时候,他故作轻松地道:“像我们这种出身的人,还能奢求什么呢,吃份军饷,挣个军功,万一哪天运气好,当上个执戟长,就算是光宗耀祖了。”

    执戟长,翌朝所有军衔中,最低级的一种。

    普通世家子弟,哪怕是庶子,连看都懒得看。

    一时之间,齐歌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觉得胸口有块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只好垂着眼睛,大口地咬着树枝上的竹鼠。

    确实皮酥肉嫩,带着柴木的清香和烤炙的油润,极为适口。

    却食之无味。

    他吃的时候,旁边士兵你一言我一语地闲谈,因为打了胜仗的缘故,士气都很高涨。就在他们说笑的时候,忽然有人问道:

    “齐校尉,你真的是出身自七绝宗派之一的凌霄阁吗?”

    面对士兵的好奇,齐歌简单“嗯”了一声,随后又有更多的问题抛过来:“凌霄阁是什么样的?七绝宗派都有哪些不同?传说中的五姓世家真的都会送自己的子弟去里面求学吗?”

    篝火噼啪地燃烧着,橙红的光芒映着一张张或年轻或沧桑的面孔,所有的问题都是如此简单而可笑,随便拉一个七绝宗派的入门弟子过来,听了只怕都会嗤之以鼻。

    然而齐歌注视着这些明亮的,闪动着好奇的黑色瞳孔,忽然明白过来,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一个个寒门子弟,对高高在上的世家,无比卑微的……仰慕之心。

    察觉到这点,那种窒息般的感觉再度涌上来,齐歌平复一下心中的情绪,放下串着竹鼠的树枝,开始耐心地解答着一个个疑问。

    “凌霄阁创立的时候,祖师爷的训诫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而其余的几个宗派,各有所长,但从一开始,所有宗派的目的都是让翌朝有更好的未来。至于你们刚刚问的五姓世家是否会将子弟全部送去求学,这倒不一定。”

    “为何?”有人不解。

    “因为七绝宗派每年收的新弟子人数都是有限的,而即便是人数最少的世家,适龄的青年都有数百人,更不遑论五姓世家。因此就算是五姓世家出身,想要进入七绝宗派,也必须通过考核。”

    “我还以为五姓七绝的子弟个个天赋异禀,看来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嘛,照样有通不过考核的。”一名士兵笑道。

    “去你的,人家再怎么差劲,也比你强。你看齐校尉,多厉害。”他身旁的同伴笑着打他一下,然后钦佩地看向齐歌。

    面对对方的夸赞,齐歌摇头:“你们若是进入凌霄阁求学,不一定会比我差。我只是比你们多几年的锻炼罢了。”

    他向来寡言少语,不苟言笑,这还是他到岭南以来,第一次说这么多话。在他的带动下,众人聊得更加欢畅。

    未几,欢闹的气氛里,突然出现一个变数。

    薛万三重重放下酒碗,红着一双眼睛,对齐歌道:

    “好个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我只是不甘心,三小子那么聪明的脑袋瓜,凭什么学堂宁可收世家的傻子,都不肯让他进门啊。”

    “还有阿秀,阿秀从小就会分辨药草,可是、可是她连进神医谷当婢女的资格都没有,就因为她不姓叶,不是萤川叶家的人。”

    “凭什么、凭什么老天要如此,难道我们这些人,生而就下贱吗?”

    被他这么一说,气氛冷凝下来。

    一片沉默里,齐歌拿起一只空碗,湛满酒,向薛万三敬酒之后,环顾一圈,徐徐开口:

    “你,还有这里的所有人,你们,绝对没有生而下贱。”

    “你们和世家子弟一样,都是翌朝的子民。”

    “你们要相信,未来的某日,你们定会堂堂正正地出现在朝野之中,建功立业,赢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他的声音坚定无比,如金石般冽然而掷地有声。

    语毕,他仰起脖子,将碗中的酒尽数喝完。

    看到黑衣青年的样子,其余的将士都被感染,不知是谁说了声“喝”,一群人纷纷举杯换盏,再度将气氛推向火热。

    喝到最后,一群人勾肩搭背,喝酒猜拳,薛万三的脸和脖子都喝得红彤彤的,用树枝敲着陶碗边缘,唱起了乡间最俚俗的小调。

    “你要喜欢一个姑娘,就骑着骏马去追她。

    你要喜欢一个姑娘,就挑着聘礼去娶她。

    嘿,我喜欢的姑娘,有着明亮的花朵一样的脸庞。

    嘿,我喜欢的姑娘,你什么时候才能等到我归乡……”

    许是薛万三的样子过于滑稽,所有人都哈哈大笑。一片笑声里,薛万三依然自顾自地唱了下去。

    平心而论,薛万三的嗓子粗犷,歌词又是如此直白简单,比起齐歌往日所听的丝竹雅乐,实在是天壤之别。

    但他听得很认真,唇角亦是忍不住微微上扬。

    旁边不时传来士兵的喧嚷:“我要当怀化司阶!”

    “我要当宁远将军!”

    他们越喊越离谱,连“我要当兵马大元帅,官拜正一品”这种惊世之语,都大声喊出来了——当然吹嘘的结果是引起同伴一片哄笑。

    因为同伴的嘲笑,年轻的士兵涨得满脸通红,不服气地嚷嚷:

    “我就是要当兵马大元帅,以后去打北疆那些蛮子,让边关再无人敢侵犯我翌朝!”

    夜空辽阔,群星稀疏,岭南的深山峻岭里,夜色如此深沉,却掩盖不住一群人的朝气蓬勃。多年以后,齐歌再回想起来,这一晚的情景,依然是他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亮色。

    只是回忆的时候,却带上了斑驳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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