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梅尔斯克城(一)
我是一个旅行者,但是,最近不自觉的对我旅行的目的产生了怀疑我为什么要旅行?我究竟在追寻什么?我记得我是和家里人闹翻才离家旅行的,似乎是在逃避着什么我到底在干什么?我终究没有敢于反抗命运的魄力我或许在追寻救赎吧。
经历那件事后过了好几天,可以肯定我并无大碍,右臂已经做到妥善的处理,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两个月内便可以痊愈,却因此花光了身上带的所有的钱。为了得到金钱的补给,我决定前往离我最近的大城市,找个银行取点钱。
正午出发,到夜晚我终于来到了被称为运输要塞的大都市——梅尔斯克城。这里位居交通要道,四通八达,所以这里经济发展要远于其他城市,也是唯一一个王国直辖的城市。
穿过大门,熟悉的景象映入眼帘,我私下曾在这里交易过几笔生意,也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只不过当时立场与现在不同,这一次我只不过是一个旅行者。
楼房店铺与路灯,行人来来往往,车马驶过,淹没行人的喧嚷,马车载着货物进城或者出城,时不时还能看到贵族透过马车的窗户吐着烟圈,一副大城市才会有的忙碌的景象,不过这种景象只有夜晚的城门处才会有,因为夜晚可以为白日无法进入城市的一切提供万能的通行证。
我牵着贝斯穿过人群,来到银行取了几十枚金币作为路上的盘缠贴身携带,因为天色已晚,城门的人会越聚越多,直到晨光翻鱼肚白,人群才能渐渐散开,于是我随便找了个旅馆休息了。
因为一连几天的露宿积攒的劳累,我睡的很沉,直到白日闪耀时才缓缓睁开双眼。
“已经是早上了吗?完全没有感觉呢头好痛,睡的太久了,嗯”看着房间角落被翻乱的行李我陷入了沉思:“我似乎被厄运之神所眷顾,哎——还好金币是贴身携带,小偷还没胆大到搜人身的地步。”检查行李,我所有的宝石全部不翼而飞。这都不算什么,最主要我的贝斯也一并被偷走了。
“喂,这是怎么回事。“我叫醒还在昏睡的接待员。
在了解情况后接待员只说了句:“我怎么知道,东西被偷不是很常见吗,毕竟这里是大城市,有很多人指望在这耍手段发财呢!只要不被抓,盗窃来钱最快了。“
他说话时时不时的撇着我的项链,一瞬间我似乎全明白了,我把项链塞进衣服里,左手握剑,逼问到:“不会是你干的把?”
“怎么会呢?这位客官”他冷笑一声迅速与我拉开距离,并从背后摸出一个黄铜铃铛“叮铃铃”随着铃铛声响起,有七八个手持短斧壮汉从不同的房间走了出来。一个个赤裸上身,活像吃人的刽子手。
“你们就不怕护卫士吗?”我做出最后通牒。(注:护卫士,类似于现实世界的警察城管)
“怕什么,只要不被发现就行了,如果是本地人没了说不定会有人察觉,但谁会在意一个素不相识的旅行者你的项链似乎很值钱吧,用来换条命怎么样它再怎么值钱也比不上性命吧!”
这座城市鱼龙混杂我早就听说过,但没想到这么快便被我遇到,我很是火大,但更多的是无奈——不管城市是如何发展,治安是如何完善,总会有人想钻空子,做些坏事。哎——
“你们一起上吧。”顷刻间强盗们一齐向我涌来,一个呼吸间全部被我击晕瘫倒在地。“不堪一击,甚至都不配让我拔剑”又一步一步逼向接待员:“我一直很好奇,像你们这样的人血的颜色究竟是黑色,还是同正常人一样是红色的?”
讲真的,我很想杀了他们,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下不了手,我不能打着正义的幌子去杀人,这样只会让我杀更多的人,而杀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行为。
好在经过我的逼供,那个接待员吐出了他们销赃的场所——位于城市最西边的黑市,一般出售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物品或是违禁物品,我来到那个接待员提供的店铺,我的马果然在那里。
老板见我看着贝斯上前说:“这位客人,您眼光真是太好了,这是今天早上进来的好马,只要一枚金币,客人您看。”
“哎——”我叹了口气,手从剑柄上松了下来。不经意间瞥见了角落笼子里关着的十二三岁的少女。奴隶吗真是可怜呢,不过只要这可恨的等级制度一直存在,就一定会有奴隶的存在,对此我只能无能为力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项链透过衣服发出幽幽蓝光,这似乎是命运吧。
我扔出三枚金币指着那个女孩:“都要了”
老板把金币捡起来退给我两枚:”客官大气,马是一匹好马,不过这个东西“他指着少女说:”这东西卖到我这一直病怏怏的,根本没人买,您诺想要权当送您了。”他打开笼子,随便找了个项圈准备给女孩戴上,我挥手示意不用,然后拉着少女牵着贝斯离开了黑市。
“既然找到了我的马那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了,但是”我看着身旁的女孩:“还是先带你看一下医生吧。”
“”女孩一言不发,只是左手摆弄着她那脏兮兮的金发。
我带她来到了城内最好的医院,经过诊断只是肺炎,对于奴隶来说确实挺要命的,但是只要钱到位就不算什么,只要住几天院就可以了。
女孩因为医疗魔术的副作用昏睡了过去,我给了护士两枚金币嘱咐护士好好照顾女孩,然后我趁着这段时间去了我曾经经常光顾的珠宝店购买我所需要的可以注入魔力的宝石。
“欢迎光临,这不是普西拉姆殿下吗?没想到您还记得小店,您的光顾使小店蓬荜生辉。”店长热情的向我打招呼:“今天您要买点什么,和从前一样是优质的彩色水晶吗?”
“呃呃叫我佑绮就可以了,对了还是老样子,不过多给我拿几个红色的宝石。”很意外他一眼便能认出我,刚刚在医院照了一下镜子太久没洗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胡子茬杂乱的遍布在嘴巴周边,完全没有往日的姿态。我记得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我是以成功商人的身份光顾这里的,不过这一次却是落魄旅行者了,给人反差蛮大的。
“谢谢惠顾!”老板把打包好的宝石交到我手上
“叮铃铃”门口挂的铜铃响了,走进来一个瘦小精明,一身正装的小老头。我认识他是我最应付不来的人
“不好,遇见最不想遇见的人了。”我心想
“呦,这不是佑绮老弟吗,怎么这么落魄了啊?”
“这不是堂堂梅尔斯克学院的校长尼克吗怎么还亲自买东西啊?”我回了他一句
“哈哈哈”老头走过来握住我的手:“几天不见,小嘴还跟抹了蜜似的。这里不是叙旧的地方,我知道一家咖啡馆,走,我请你。”
“啊,不用了。”我推开他
他又粘过来:“跟我客气什么呀。走了”
“所以,难得见一次面,你就拉我当壮丁?”我喝了口咖啡撇了他一眼:“我以为你有多好心,还请我喝咖啡,没想到是想让我帮忙管理一个全是贵族学生组成的班级,还让我今天下午就去,真有你的老头。”
“我也是没办法,我们的教员没一个敢惹那些贵族小孩,我现在看见你就像看见救星一样,我能指望的只有你了,就干一星期,行吧。当然工资少不了你的。”尼克面带微笑,虽然是求我,但仍然不失一丝庄严。
我果断回绝:“我没有必要帮你吧,我又不缺钱,再说我也不喜欢与贵族打交道”
“怎么没必要了。”他把嘴凑到我耳边:“你早上似乎在某个旅馆里打伤了好多人,没人能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但结果是他们被你打伤了,如果他们起诉你的话,我们可是有嘴也说不清了。到时候如果让你父亲知道了,你知道后果吧。”
“哼!”我又喝了口咖啡,心里很不是滋味:“看来我们这次相遇可不是偶然,好吧,我答应你,不过我要求给我普通教员三倍的工资。”
“哈哈哈,没问题,只要你能灭了那些贵族小子的嚣张气焰,五倍工资都没问题!”尼克缓缓起身:“那今天下午我在学院等你。”说完走到吧台付过钱扬长而去。
“可恶,真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