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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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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傍晚之后,库房附近的人和车就不多了。

    这里是老城区,即便是老旧库房,租金也并不是低得令人欣喜若狂。所以,宠天戈判断,刘顺水之所以租下这里,除了有价格方面的考虑以外,还有其他的因素。

    这个因素,就是最重要的安全因素。

    他的背景不够白,最害怕的就是在这方面有风吹草动,而且,二手车市场在近年来十分混乱,甚至有一些公司和个人在明知道是赃车的情况下,还敢引入,进行转让,牟取利润。

    “刘顺水一直没有露面,不过这栋别墅的外面确定有人在轮流守着,怀疑有武器。”

    负责向宠天戈报告情况的人,是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精瘦男人。

    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就连宠天戈本人都不知道。因为,他接受雇佣的唯一条件就是,雇主不过问他的私生活。

    为了方便,大家都称呼他为“飞鹰”。

    飞鹰是中德混血,自幼在中海长大,据他透露,他从八岁开始就接受了一系列非人的训练,十年后初入雇佣兵战场,在中东战场杀人无数,执行过若干任务。

    而他现在之所以返回中海,据说是为了他的女儿,一个刚四岁的小女孩。

    宠天戈曾看过一张照片,是飞鹰和女儿的合影,小女孩眼睛大大的,笑的时候露出深深的酒窝,年纪小小就是一副美人坯子。

    他猜想,在飞鹰的身上,一定也有一段曲折离奇,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但飞鹰对这些事情闭口不言,他只是向宠天戈承诺,自己会严格执行他交代的任何事,除了杀人。因为,他要养女儿,所以绝对不能坐牢。

    “攻进去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种时候,宠天戈也不提别的,他只知道,如果刘顺水做缩头乌龟,一直不肯出来,那么他索性就选择强攻。

    “随时可以攻进去,不过,差别就在于我方和对方的伤亡。”

    飞鹰沉吟了片刻,给出回答。

    他说的是“伤亡”这个词,也就意味着,一旦交火,肯定有人会死。

    不知道是不是做了父亲的缘故,宠天戈现在不愿意双手染血,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不愿意再背负上任何一条人命。

    想必,飞鹰也是持一样的看法。

    沉默了几秒钟,飞鹰主动提议:“我带人从后方潜入,你派人在前方吸引火力,我大概需要七到八分钟就可以把姓刘的给你抓出来。”

    宠天戈眼前一亮:“你有把握?”

    说话间,飞鹰已经准备起行头:防弹衣,防弹背心,一把冲锋枪,若干匕首……

    等到飞鹰带了三个人离开,一直没有说过的荣甜才颤声问道:“快,你掐我一把!真的不是在拍电影吗?天,他居然是从国外战场上下来的人?”

    虽然每一天的国际新闻都会报道着国外的战争,但对于在中海长大的普通人来说,战争毕竟是太过遥远的事情。

    “不然呢?你以为钟万美雇佣的那群人是从哪里来的?”

    宠天戈戴上耳机,随时和飞鹰保持联络。

    见状,荣甜忽然想起了蒋斌委托自己的那件事,她险些忘了!

    只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抓住刘顺水,荣甜紧张地用望远镜盯着不远处的那栋别墅。

    “这里是老城区,别墅很贵。”

    她喃喃自语,心里想的是,刘顺水的钱还真的不少,光是投资的这几处房产,可能都会有好几千万,甚至上亿。

    话音刚落,她就从望远镜里看见,别墅的院落里升起一团像是火焰一般的烟雾。

    荣甜失声喊道:“是不是飞鹰被发现了?”

    宠天戈的脸色极为沉峻,连呼吸都几乎屏住,他一手捏着耳机,时刻留意着里面传来的声音,丝毫不敢分心。

    三分钟以后,耳机里传来沙沙的声音,以及飞鹰的声音:“搞定。”

    用力摘掉耳机,宠天戈长出一口气。

    因为抓到了刘顺水,所以,他的手下几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完全制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他最为信任的老赵。

    飞鹰的行动非常迅速,带人迅速将别墅内外清点了一圈。

    对于刘顺水私下里购置了这么多的武器,就连见多识广的飞鹰也有些讶异,他简单查看了一遍,心中更加庆幸,没有强攻。

    假如双方真的展开交火,谁都不敢保证他们这一方一定不死人。

    等待手下清点完毕,确定不会再有任何危险,宠天戈带着荣甜一起走了进去。

    隔了几个小时,再看见刘顺水,荣甜的心情有些复杂。

    一想到他还想靠着自己发一笔横财,她就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马上冲上前,啪啪甩他两个大耳光。

    刘顺水此刻看起来不太妙,因为飞鹰完全是按照对待战俘的那种捆绑模式将他整个人绑了起来,还令他跪在原地,那样子好像下一秒就会被斩首一样。

    “我以为你会长记性了,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宠天戈走过去,沉声说道。

    很明显,对于自己这么快就被抓住,刘顺水非常不忿。

    尤其他还准备了这么多的武器,决定和宠天戈死磕一次,豁出去了。自从刘顺水得知,别院的人联系不上,他就明白,宠天戈的速度太快了,已经查到那里了,距离他杀到这里来,也用不了太久,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压根没有从正门攻进来。

    “呵,你宠天戈也玩偷袭吗?我知道,你手上也有货,为什么不敢大大方方地和我拼一次?”

    刘顺水吃力地抬起头,瞪着一双发红的眼睛,恨恨说道。

    他口中的“货”,指的自然是武器那一类的东西。

    别人不清楚,可刘顺水的耳目众多,对于那件当街狙杀的无头公案,他略有耳闻,再加上钟万美的案子,他基本上可以断定,宠天戈手上的火力十分惊人。

    “拼?你不配。”

    伸手接过飞鹰递过来的清单,宠天戈瞥了一眼,冷笑一声:“老东西,你的火力也不错嘛,比国外的某些当地武装还好。就凭这些,都不用我亲自来动你,只要把你送到相关部门,我就能得一面好市民的锦旗。”

    一听这话,刘顺水用力挣扎了几下。

    但是,飞鹰的手艺不是吹的,他打的这种结,越挣扎越紧,恐怕都会勒到肉里去。

    刘顺水也发现了这一点,他的手臂和大腿痛得要命,不敢再动。

    “说吧,到底怎么样你才会放过我?你要多少钱?”

    他显然露怯,只能认输。

    虽然嘴上服软,但刘顺水的内心却并不承认自己的失败,他将一切缘由都归结到了樊瑞瑞的身上。假如不是她贸然行事,假如不是她留下线索,假如不是她办事不利,自己也不会被拖累!

    “我好像不比你穷吧。”

    宠天戈怒极反笑,围着刘顺水走了一圈,实在不明白他究竟是有什么资格来同自己谈条件。

    看来,他暂时还不够清醒,不知道自己得罪的人是谁。

    “我已经知道了,带她走的人不是你,是你的那个情妇,樊瑞瑞。”

    顿了顿,宠天戈忽然转移了话题。

    见他主动提起樊瑞瑞,刘顺水立即变了脸色,不停地点头,犹如小鸡啄米一般:“是,没错,就是她!而且,你的女人当时也在场,她可以作证,真的不是我派人去抓她的!”

    他不停地看向荣甜,希望她能够为自己说一句公道话。

    荣甜双手抱胸,站在一旁,根本不理会刘顺水求饶的眼神。

    她现在只想知道,宠天戈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既报了仇,又不犯法。

    “樊瑞瑞人在哪里?”

    宠天戈冷声问道。

    被问得一愣,刘顺水也懵了。

    “她难道不和那几个小子在一起吗?”

    他一直以为,樊瑞瑞和瘦子是一伙的。

    眼下,宠天戈居然来问他樊瑞瑞的下落,可他也不知道!

    “我、我也不知道啊……她和瘦子应该在一起才对!既然你找到了瘦子,就应该找到她啊……”

    刘顺水也有些慌了,因为他很了解,樊瑞瑞这个女人有多疯狂。

    假如,她既不在他这里,也不在宠天戈的手上,那么,事情就变得危险了。

    宠天戈满意地看着刘顺水的表情,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不去抓樊瑞瑞,令刘顺水误以为,她已经被抓住了,就对她放松警惕,给了她一个极佳的机会,让她放手一搏。

    “难、难道……”

    刘顺水想到了一个可能,立即露出了惊惧的表情,目眦欲裂。

    他刚说完,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

    宠天戈递过去一个眼神,飞鹰立即走过去,拿起刘顺水的手机,只见屏幕上显示着一个熟悉的名字,杨静。

    飞鹰将电话接通,握着手机,送到刘顺水的面前。

    “老公,老公!救我,救儿子……”

    手机里立即响起女人的大喊大叫,是杨静的声音,不等她说完,手机似乎被人夺走了。

    紧接着,樊瑞瑞的声音幽幽地响起:“亲爱的,你的女人和儿子现在在我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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