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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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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林村,我的老家。计划生育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每个地区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山东其他地区我不清楚。济南地区,第一胎是女儿的情况下,是允许要第二胎的,所以我上面有一个姐姐,我的妹妹才是超生的,要罚款!

    陈华,按照辈分我得喊姐,人生是很不幸的!那个年代,一般的农村家庭都是重男轻女的。闺女起名,一般都很随意的,没说必须要用辈份起名,男孩儿就不一样了,一般的男孩都是姓加辈加名组成的!陈华是我二大爷家的女儿,我们都是艳子辈,我们是一个祖宗下来的,但是我们已经隔了六服已经不止了,所以平常也没什么来往!

    “药熬好了,快点喝吧"陈照明道。

    “天天喝什么时候是个头?"陈华发脾气的说道,手一推,直接把碗推到地上!

    陈华母亲劝道:"听话,喝了说不定能好呢"。

    陈华道:"都快四年了,有什么用?要好早就好了"。

    又转头对陈照学说:“都怨你"。

    陈照学,坐在旁边不说话。闺女有今天,他得占到一大半的责任。

    中国解放以后,各方面都很落后,尤其是医疗条件,为解决农村医生的不足,在农村招募有文化的人进行培训,学习当医生,也就是俗称的赤脚医生!陈照学,因读了几年书,认识几个字,被村里面推荐学习当医生。说是学医生,主要是头疼脑热,要用什么药?还有就是学会给小孩打预防针。那时候思想比较落后,没有什么传染病这种说法,赤脚医生的一个针头,全村人都在用,打完这个用开水烫烫,再打下一个,这就叫消毒!针头又大又粗,简直是我小时候的噩梦,打一次针,有好几天屁股都坐不下。

    陈华是陈照学的丫头,按陈氏辈分,我得喊陈照学为二大爷,陈华是我姐,大我有二十一岁。陈华在十六岁之前身体一切正常,十六岁的时候,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其实也没有什么大毛病,就是需要打点小针就行。陈照学,也就是我的二大爷,觉得去医院看病简直就是浪费钱,他自己就是医生。

    陈照学当了几年医生,觉得给人看病无非就是这么回事儿,自己看病的这几年也没出过什么事故吗?无非就是头疼脑热打个针,人还能犯其他什么毛病?无知的人是最可怕的,就是因为他有这种想法,所以就害了他的闺女。

    陈华姐的年龄小。没有工作也没有钱,上医院看病的钱都是陈照学拿的,陈照学觉得花钱浪费,就对她姑娘说:"我去医院拿药,回来给你打针,还能省点儿钱”。陈华姐觉得也是!自己的父亲是医生在家里也一样,就同意了!那时候的陈照学能力实际上不行,经验不足,以为学了几天就什么都懂。结果给陈华扎针的时候扎在了神经上。起初身体上没有什么不明显,就是走路的时候有点瘸,他也不当回事,以为瘸几天就会好,几年过去了,陈华的腿非但没有好,反而瘸得越来越厉害了,连正常的走路都要靠一支木棍扶着,在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说神经萎缩,已经没有办法康复了。就这样,陈华姐落下了终身残疾,而且年龄越大,越来越厉害。以至于到她三十岁以后,只能坐着轮椅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陈华姐二十岁的时候已经不上学了,但是腿瘸的已经很明显了,有时候走路得拿着一根木棍支撑!农村的孩子一般不上学,订亲的都很早。像陈华姐这个年龄,应该早就找婆家了,因为有腿有残疾,媒婆迟迟不上门。那个年代普遍的都穷,除非迫不得已,谁会娶一个残疾人呢?家里的农活都干不了!

    陈华二十一岁的时候,经过人撮合,和我们本村陈照明定亲。陈照明和陈照学是同辈,平常的时候,陈华在路上碰见陈照明,都要喊一声叔!虽然是叔侄关系,但是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陈照明属于外来陈姓,户族很小,到他这一代,只有兄弟两人,人丁不兴旺!父母死的早,家里又很穷,三十一岁的人了,也没有人上门给他介绍,村里面的人撮合他们两个在一起。李照学知道自己的女儿有残疾,不好找,也就同意了!李照明知道自己家太穷了,陈华腿有残疾就有残疾吧,又不是说不能走路,总比打光棍好吧!撮合挺顺利的,两家人都同意了。就这样,陈华和陈照明住在了一块儿,等到两年以后就结婚。

    意外发生了,陈华怀孕了,由于陈华没有到结婚年龄。办不了准生证,妇女主任就找上门儿来了!

    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每个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我们那个地区的政策是女的要二十三周岁,男的要二十二周岁以上才能办理结婚证。这个提议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正常的情况下,一般男的都要找比自己小一点的对象,如果对象太小的话,要等好几年才能领到结婚证。方法是好方法,就是有点损。陈华姐就是这种情况,男的都已经有三十一岁了,陈华姐才二十一岁,领不到结婚证,就办不了准生证!

    妇女主任陈艳华和陈华是本家,两人是一个爷爷奶奶,陈艳华也是嫁本村的!陈艳华知道消息后,赶忙来劝道:"小华,你的结婚年龄还不够,你看能不能把孩子打了"。

    老实的陈照明当然是不愿意,说:"你看我们罚点钱行不行?"

    陈艳华说道:“罚点钱也不好上户口啊,现在政策紧"。又接着说道:“现在政策就这个样,女的要二十三周岁才能结婚。华还不到结婚年龄,年龄有点小,再等二年,她一到年龄我就给她办准生证,你看行不行?"。

    陈照明老实巴交的没了主意,陈照学说道:“孩子不小了,有四个月了"。

    陈艳华说:"打掉没事,华还年轻,养一段时间就好了,我能害我妹妹吗?"。

    陈照学说道:“我是你亲叔,你就不能想想办法?"

    陈艳华说道:“主要是上不了户口,我们也难办"。

    陈照学说:"有什么难办的,他们罚款交了的,孩子都能上户口"。

    陈艳华说道:"你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躲出去生的,没在医院生。我妹妹这么小,总不能也躲出去生吧"。又接着说道:“我今天是来劝劝你们,你们不听,下次李享民就带人来把她抓走,强迫打掉,那样咱们谁都不好看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叔,你不能怪我吧?

    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计划生育正是紧的时候,未婚先育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超生的都是躲出去的,没办法抓到人,但是未婚先孕的又没躲出去,村里不可能不管!李享民没过两天就带人来了,强制带他们去打胎。陈照明一看反抗不了,也就只能认命了,任由他们把陈华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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