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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投毒案真凶伏法 顾语堂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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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建国以来发生在盐城的唯一大案,可惜的是,第一天人们并未察觉。

    第二天,盐城市中心医院陆陆续续接诊了很多病人,患者都是唤之不醒,皮肤溃烂。

    起初病人刚送来的时候,都是皮肤出现红疹,稍微有点发烧。

    在打点滴的过程中,病人突然失语,并且皮肤开始大面积溃烂,渐渐地病人失去知觉,变得和植物人一样。

    而且皮肤溃烂的更加厉害,稍微一碰就会有大量的皮肉自动脱落。

    一两个病人,当时凶中心医院并未察觉到什么,但是短短半天,就有20多人,因为相同的症状住进了医院。

    中心医院立马觉察到了不对劲,立马同步封锁了医院,许进不许出,并且将这个情况汇报给了省疾控中心。

    在问明了症状和危急情况后,省疾控中心立马启动了二级应急预案,国家也安排相应的专家赶赴盐城。

    当天晚上所有专家齐聚盐城,盐城开始锁城,并且对相关患者进行了检测,发现患者的神经遭遇了病毒侵害。

    导致皮下神经,肌肉组织开始溶解。

    这种病毒危害性非常大,但不具备传染性。

    除了这几个患者,中心医院也再未收到相关症状的患者,证明这个病毒确实没有传染性。

    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接下来就要确定病毒的来源和如何医治。

    经过调查,患者的身份,阶级关系,社会关系根本不相干。

    接着调查进医院当日,这些人都去过哪些地方。

    终于所有的线索集中在一点,盐城中心银行。

    当日,所有的患者都去过中心银行,继而就开始出现症状,但当时在银行还有其他人和银行工作人员。

    经过相关的检查,发现他们身体内没有这种病毒。

    如果是自然发生的,那不会发生这种情况,要不所有人都没事,要不都出事,就算偶尔有一个天生带有抗体的,也是小概率事件。

    哪会像现在这样,一小部分人倒了。

    大部分人都没事。

    只有一种可能。

    有人投毒,并且是大规模的没有指向性的投毒。

    想到这一点,众人不禁冷汗直流,如果是故意投毒,那凶手极有可能再次作案。

    于是立马将这个消息通报给了安全局。

    这才开展调查。

    经过走访调查取证,在小规模病毒爆发日之前一日,这些人都是去中心银行汇款的,汇款就必须要用到银行放在大厅的信纸,而中毒的这些人都是用完信纸后,并没有直接洗手,病毒由手在吃饭的时候进入口腔,进入人体。

    (题外话:饭前洗手很重要)

    什么人会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无差别投毒呢。

    当时作为盐城安全局的首席心理犯罪画像师——明沫,在经过详细的调查后,结合犯罪心理,给出了凶手的调查方向。

    1、凶手为男性,年龄在45上下。

    2、此人近期职场不顺,可能经历了裁员或者下岗,失去了经济来源。

    3、此人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说明日常生活中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

    4、此人不注重仪表,外表邋遢。

    5、极有可能,此人和银行有仇,此举是为了报复银行。

    6、此人学历较高,应该拥有医学相关的知识,并且拥有自己的医学实验室。

    根据明沫给出的6点,安全局对盐城中心银行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过反复的询问,和银行业务往来的调查。

    安全局终于发现了一个人。

    徐振。

    此人年龄,外表,以及医学经历都非常符合。

    而且就在这些人中病毒之前,徐振曾经去过中心银行。

    安全局立马进行了逮捕,徐振在自己的医学实验室被捕,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证实在徐振的实验室里发现了病毒原始样本。

    此案告破。

    被安全局称为612投毒大案。1

    此案因为病毒的原因,涉及人员广泛,社会影响恶劣,被封存,不准泄露。

    只有参与办案的人员,明沫顾长风等知晓一二,顾语堂也是知晓一个简单的结果。

    徐振被枪毙,立即执行。

    这个案子在徐振被枪决后就被永久封存了,任何媒体都不准报道,相关当事人,在经历一年长久的治疗后,虽然清醒了,可留下了永久的伤疤。

    全身就像癞蛤蟆背一般。

    案子结束后,明沫才知道徐振要在银行投毒的根本原因。

    原来是中心银行总行原本答应了徐振要给徐振办理一张不记名,只看磁条的银行卡,而且这张银行卡不管存多少钱,银行一概不会过问。

    而且信用额度想当大。

    徐振本来想通过这张卡的信用额度,来完成一项轰动世界的研究,只可惜,他所服务的医学服务中心,觉得他的研究太过异想天开,就叫停了。

    中心银行的总行也听说这件事,拒绝给徐振办理这张卡。

    徐振恼羞成怒之下辞职不干,并且依靠已经研究出一部分的内容,合成了病毒,在盐城中心银行分行投毒。

    这件事没有几个人知道。

    而且中心银行总行这样的做法是违规的。

    事情爆出来之后,国家审查了中心银行总行,中心银行总行也承诺不再进行这项业务,明沫没想到还能在龙城见到。

    听到明沫讲述完前因后果。

    顾语堂问道。

    “这是不记名的?”

    明沫点点头说道。

    “是,不记名的,只要拿到这张卡,谁都可以取钱。”

    顾语堂又问道。

    “经济来源也不会询问吗?”

    明沫认真的点点头。

    顾语堂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

    难道凶手是他?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的侧写和凶手根本不符,而且杀人动机是什么?

    难道……?

    想通一点关键,可是后面还有很多节点,都不通。

    如果陈山被杀和他有关系,那么真正的凶手是谁?

    难道有帮凶?

    他们是合谋的?

    还有,那份名单是什么?监狱值班室的墙上好像也有类似的。

    陈山为什么要把这名单寄给他。

    这份名单又代表什么,和凶手有关吗。

    1612投毒大案,取材于被封存的某市投毒大案,死亡8人,永久性损伤16人,凶手已经伏法,而此案的头一天,凶手曾经报复社会,在某商场放置炸弹,因为不熟悉炸弹制作流程,未能引爆。

    (期待有一天能公布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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