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二章穷追不舍的梦境与去而复返的爱情
林燕侬还懒洋洋地沉溺在梦境中,耳边一阵轻柔短促的敲门声把她惊醒了——不用睁开眼睛去看也知道,是洪隼。
本来洪隼只在店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林燕侬起床之后在珍吉拉的嘴里得知他一大清早就匆匆离去,她略微有些失落他的不告而别,但这失落只持续了几分钟,她便把心思放在了监督珍吉拉的工作上,没想到,短短的两天之后,洪隼去而复返。
去而复返的洪隼又住进了同一个房间,一住就是一个星期。
看样子,他住的十分的舒服自在,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他的那些朋友每天都扎堆过来,每次停留的时间都十分短促,在角落的桌子好像开大会一般低低地交谈完了就风一般地出门离去,倒也不耽误他像个忠实的贴身护卫一般跟着林燕侬走来走去。
或者,准确说,是他以需要导游的蹩脚理由死皮赖脸地拉着林燕侬走遍了清迈的大街小巷。
听着这敲门声,林燕侬还未睁眼,嘴角便漾开了笑意,睡眼朦胧地从竹床上爬起来,含糊着应了一声,先扭过身去对着梳妆台整理了一下自己蓬乱的头发,然后施施然地打开了竹门。
洪隼上身穿了一件灰色带有暗纹的衬衫,下身则是一条宽松的卡其色沙滩裤,看着是个随意的模样,发丝微微湿润,应该也是才洗漱过。他笑眯眯地对着林燕侬一颔首,问:“怎么样,昨晚睡的好吗?”
林燕侬把洪隼迎了进去,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冰水递给他,“还好,如果你没有大清早的来吵醒我,我还打算再睡会儿。”
洪隼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打开瓶盖喝了一口水,才慢慢问道:“今天有什么安排?”
林燕侬慢条斯理地在洗手间细细地洗漱,漫不经心地回答:“能有什么安排?这几天光顾着陪你走街串巷了,珍吉拉都开始埋怨了,她一见不着我就唠唠叨叨的,就怕自己把事情搞砸。”
洪隼盯着林燕侬那若隐若现的纤细背影看了好一会儿,又把目光转移到了她床头那幅巨大的油画上——纯白色的背景中,姿态妖艳的黑色曼陀罗如同一团暧昧的黑色浓云,傲然地盛放在油画正当中。他一边看着,一边抿了一扣水,说:“是吗?我看着这小姑娘做事情挺干净利落的,不像是个会出纰漏的样子。”
“这倒是,她做事情我还是放心的,但是我顶不住她一直跟我倒苦水呀!”林燕侬整理好了仪容,坐到了洪隼的对面,“我这个人心软,最看不得漂亮小姑娘这么可怜巴巴的。”
林燕侬白皙的脸上施了一层淡妆,看起来容光焕发——除了笑起来几条浅浅的细纹,几乎毫无瑕疵,真真的可以说得上是面若桃花。
洪隼终于把目光从油画上挪开了,他眼含笑意望了林燕侬片刻,笑道:“那你就忍心看着我可怜巴巴的?”
林燕侬抬眼望着他一笑:“都这把年纪了,还跟小姑娘吃醋。”
“你怎么知道我吃醋?”
“好啊,你不吃醋,那你自己玩儿去吧,我可要好好看着我的店,赚不了钱我可得喝西北风去了!”
“有我在,你不会喝西北风。”
听了这话,林燕侬娇滴滴地横了洪隼一眼,半嗔半笑地说:“这话说的,什么叫有你在我就不会喝西北风,你是我什么人呀?”
洪隼低头一笑,答道:“你愿意我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林燕侬当然明白他的弦外之音,但她却不置可否地站起来,一扭身去披上了一件丝绸质地的轻薄开衫,道:“我可没工夫跟你耍嘴皮子,你这些小伎俩还是拿着去逗小姑娘吧!”
洪隼坐着不动,脸上依旧带着浅浅的笑意,“我放着一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不喜欢,干嘛去喜欢不开窍的黄毛小丫头?”
“说得好听,动动嘴皮子的事情谁不会呀?”
“你怎么才肯信我呢?”
“怎么才能信你?”林燕侬停下来,倚靠在门边,回过头来对着洪隼轻飘飘地递了一个媚眼,“我说出来就不算了,你自己领悟去吧!”
话毕,她踏着细细的高跟鞋,轻飘飘地离开了这间小竹屋,洪隼嗅着鼻息间那萦绕不散的香气,在昏暗的屋子里坐了半晌,终于也站起身来闲庭信步地走了出去。
接下来,洪隼就消失在了店里。
林燕侬在后厨跟珍吉拉说了几句话,出来的时候不见洪隼的踪影,她心里有些好奇,但是终究是把自己的好奇按捺了下去。她按部就班地开始在店里发起了呆,偶尔检查一下珍吉拉的工作,就这么磨磨蹭蹭的,半天过去了。
中午,洪隼没有出现。
傍晚,洪隼也没有出现。
林燕侬神色如常地在店里转来转去,心里好奇着他是因为自己的话受了挫而干脆出去寻欢作乐了还是另有什么安排,洪隼离去的时间越长,她的好奇便更多一分,一直到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洪隼还是没有露面。
林燕侬百无聊赖地坐在吧台旁边的桌子,望着门外渐渐浓重的夜色出神——他到底干什么去了呢?
还没等她从这好奇中解放出来,珍吉拉又像一只小鹿一样跳了过来,嘟嘟囔囔地说自己不小心把备用钥匙落在家里了,现在她手里备用的零钱不够了,而没有钥匙就打不开放备用金的抽屉,所以只好麻烦林燕侬去帮忙取一下。
林燕侬心里不愿意,但也只能站起来往外走——总不能让珍吉拉去取,她一走的话,店里的事就都落在自己头上了,那才是真的烦死人。好在珍吉拉家距离店里只有一公里左右,就当是散步吧!
于是,林燕侬拿着珍吉拉家的钥匙,分花拂柳地穿过三五成群的在前院或站或坐着聊天的客人,去往了珍吉拉家。
珍吉拉家没有人,林燕侬拿着钥匙打开门,按照珍吉拉的嘱托在客厅电视柜下的抽屉里找到了备用钥匙,又马不停蹄地折返了回来。
一到店门口,她就愣住了。
离去时灯火通明的店门口只留了两盏光线柔和的橘黄色引路灯,低低地照着竹门,竹门内依稀的传出了低语声,在昏暗的光线中显得神秘莫测。林燕侬一时间摸不着头脑,但也只能故作平静地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院子里的景象更让她瞠目结舌——红火的玫瑰铺满了院子,修成圆形的绿植上、角落的草地上,甚至连院子一隅的小小喷泉里都荡漾着火红的波光。在这一片如火如荼的景象中,所有的客人都望着她微微笑着,眼里满是艳羡。
林燕侬满腹狐疑地穿过了院子,心里直打鼓——珍吉拉这小丫头到底在搞些什么名堂?
马上,酒吧大厅里的洪隼解答了她的疑虑。
他怀里抱着一束巨大的花束,正站在大厅正中朝她微微笑着,那束花像一个巨大的色彩斑斓的调色盘,把她吸引了过去。只是堪堪的扫了一眼,她就在里面看到了霸王花、变色郁金香、非洲菊、绣球花和各色她叫得上来或叫不上来的玫瑰。
站在这巨大花束面前,她依稀想起了多年前她在印度洒红节见到的盛景,各种如梦似幻的色彩仿佛有了生命,争先恐后地涌进她的生命。
林燕侬还没回过神来,洪隼又满脸笑意地开了口,“不知道送什么给你,所以只带回来这些。”
话毕,他放下花束,打开了手里的一个小盒子,盒子里是一条细细的金色项链,款式非常简约,但特别的是,那链坠是用墨翠制成的。
黑色的墨翠被打磨成了花朵的模样,是纯正的墨色,黑而深的花瓣边缘镶了一圈细细的金边,林燕侬一看就明白了——这是一朵黑色的曼陀罗花。
洪隼拿起了那条项链,继续说:“这是我前两天在一家珠宝工作室找到的,上好的墨翠,可巧的是他们家的设计师和工匠都能匀出时间给我,我就让他们想办法做成了这样,希望你喜欢。”
项链在洪隼的指间缠绕着,链坠在灯光下显出了一种温润油滑的质感,就像是把这世间最名贵的墨都装了进去,没有一丝的杂质。但这黑却又不显浑浊,反而隐隐的带出了一种通透的光,让人移不开目光。
林燕侬眼角眉梢的笑意完全掩盖不住,盯着项链看了半晌才抬起眼来看着洪隼,“你这也太浮夸了,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
洪隼看林燕侬的反应,心里知道这件事算是尘埃落定,他伸手去为她戴上了项链,道:“不浮夸,我喜欢的女人,我总得给她挣足了面子。”
冰冷的链坠贴上肌肤的那一刻,林燕侬心里也如同灌了蜜——这个男人有钱有闲,品味不俗,长得也英俊,她前期投入的时间总算没有白费。
周遭的人群鼓起了掌,还有几个甚至吹气了口哨,洪隼回过头去对着一脸艳羡的珍吉拉低低地嘱咐——告诉每一个来一楼酒吧消费的客人,今晚的酒水都由他来买单。
热闹过后,人群散去,回到了各自的桌子,林燕侬也任由洪隼揽着自己的肩离开了一楼大厅。
这个晚上,洪隼正式住进了林燕侬的竹屋里。
晚上,洪隼做了个梦。
梦里的他回到了家乡,那个位于西南边陲小城空气温热湿润,一座座的老旧居民楼隐匿在浓厚的绿荫中。他站在一片浓得化不开的雾气中,看到了不远处的自己——穿着笔挺的西服,满脸春风得意的,把辛瑜娶进家门的自己。
在面目模糊的人群的簇拥下,他看见自己拥着孟瑜走进了那座暗红色的居民楼,人群随即散去,再次走出来的除了他和孟瑜,还多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辛瑜脸上挂着甜蜜的笑,跟身边的丈夫轻轻低语,而他则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拿着一个飞机模型,挤眉弄眼地说着什么,把儿子逗得咯咯笑。
洪隼依然站在雾气中,看着不远处的年轻夫妇露出了笑容——他能感知到不远处的人那份打心眼儿里的幸福,因为那人是他自己,这份幸福让梦境里的他也回味无穷,甚至未曾察觉,这只是个梦。
他喜上眉梢地迈开了腿,想要去拥抱自己的妻儿,但身旁的那团雾气黏黏糊糊的包裹住了他,让他动弹不得。他张了张嘴,惊骇地发现自己发不出任何声音,而眼前的三个人也消失了,就像从未出现过。
正当他心里含着疑虑左顾右盼的时候,又看见自己跌跌撞撞地从单元门里冲出来,身后几个身形高壮的男人追了上来,把那个他摁倒在地。
他看着自己连连讨饶,哀求着对方再给一点时间,一定会把钱还上。可是对方不由分说的就是一顿痛揍,一直到他的白衬衫上沾满了血迹和污泥,躺在地上不动了,他们才骂骂咧咧地化成了一团浓重的黑雾,隐匿无踪。
那团黑雾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光线更显晦暗,眼前的一片晦暗中没有半个人影,他试图再次跟身上那团雾气切割开来,想去寻找自己的踪迹,突然,辛瑜从单元门里冲了出来,她一手拉着儿子,一手拎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跌跌撞撞地往外跑。
辛瑜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但仿佛有什么人在他耳边低语,一字一句,全都是辛瑜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你答应了我多少次不赌了?你为什么做不到,为什么还要去赌?!”
“你什么时候为我们母子想过?!要债的人天天上门闹,你想过孩子的前途吗?!”
“你知不知道孩子在学校都抬不起头来做人!”
“洪隼!你这次要是再赌!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我们娘儿俩了!”
洪隼哑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可是不远处的两个人依然听不见,只顾着向前逃离。他终于意识到了,这是个梦,梦里的他只是个局外人,看着自己从春风得意到妻离子散的那一段过去,却只能袖手旁观,无能为力。
他重重地跪倒在雾气中,失声痛哭。
梦醒了。
洪隼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林燕侬那张秀美的脸,水波潋滟的眼睛凝视着他,皮肤光洁白皙如同上好的细瓷,恍惚间,洪隼竟然有些分不清眼前的人到底是林燕侬还是辛瑜。
他思绪模糊地想着,辛瑜当年嫁给自己的时候也是一个清秀美丽的如同瓷美人一样的姑娘,如果当年的他没有犯下大错,现在他们一家应该也会过得很幸福,她也一定会美丽依然,就像林燕侬一样。
林燕侬躺在洪隼身边,见他皱着眉头沉默不语,有些好奇,“哎,想什么呢,想的这么入神?”
洪隼半眯着眼看着她,笑道:“没想什么。”
林燕侬斜躺着,纤细的手指抚过颈项上那枚冰凉的墨翠,细细地瞧着眼前的男人——天窗上透进来的光打在了他的脸上,他鬓边的白发和眼角的皱纹一览无遗,但仍然是英俊的,深邃的,是经过岁月浸泡的甘醇老酒,看得她似醉非醉的移不开眼。
“跟我说说你的事儿吧?”洪隼突然问了个无关的问题。
林燕侬听了这话,有些不悦,“我的事儿有什么好说的呀?”
“当然有,你现在是我的人,你的事儿我想知道,不愿意?”
“我的事儿简单,有个死鬼前夫,有个儿子。”
“儿子?”洪隼瞬间提起了兴趣,“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在国内?多大了?”
“今年二十三,在国内。”林燕侬颇些不耐烦地起身披上了衣服,“你也没跟我说你的事儿啊!”
洪隼躺着不动,略微的思索了下,说:“我的事儿也简单,离婚了,没孩子,这些年都在缅甸做木材生意。”
林燕侬坐到了桌子旁边,抿了一口水,低着头咂摸着他这句话的真假——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像她一样,半真半假的夹着说?可还没等她想明白,洪隼也起来穿戴整齐了,神色如常,“我下午要出去办点事,就不陪你了。”
“你这一天天腻在我这儿不走,谁给你在缅甸坐镇啊?”
“生意不是我一个人的,还有一起合伙的朋友,他只要在那边就没我的事情。最近另一个朋友跟我打算在泰国这边投资几栋公寓,所以我需要留下打点一阵子。”洪隼在洗手间洗漱完了,微微笑着站在了林燕侬身后,对着她的脸颊一吻,“放心,我那儿没藏女人。”
林燕侬斜了他一眼,“你藏你的,横竖我也没嫁给你,大不了就是个一拍两散。”
洪隼听了,啼笑皆非,“我的姑奶奶,你瞎说什么呢?咱们这才刚开始,你就打算脚底抹油了?”
“开始是开始了,但什么时候结束,就看你表现了。”
“行,我争取做个模范男友,绝不让你有逃跑的机会。”
“你就贫嘴吧!”林燕侬也站了起来,把他送到了门边,“去吧,别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撒了欢儿就忘了回来,我可不是那种眼巴巴的等你回来的小女人!”
洪隼笑了,端端正正地给她敬了一个礼,说:“遵命!”
说完,他带着满脸笑意依依不舍地出了门。
清晨的清迈已经开始燥热起来,洪隼一边走一边隐去了脸上的笑意,换上了一副严肃的神色。走了片刻,他出了一层薄汗,便伸手把衬衫最上方的两颗扣子解开了。如此走了大约二十分钟,他终于到达了几条街之外一栋正在施工的公寓楼下。
楼下站着一个光头,正是雷铠的手下阿光。
“今天着急忙慌地把我叫来什么事?”洪隼摘下墨镜,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阿光摇摇头,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也不知道,是我们铠哥说今天务必把您请过来的。”
“搞什么名堂?”洪隼嘟嘟囔囔地进了楼,心里还放不下林燕侬,“有什么事儿电话里说不就完了吗?神神秘秘的。”
阿光不说话,只是恭恭敬敬地把洪隼引到了一楼走廊最末尾的一个屋子,雷铠早已等候在里面。
洪隼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了雷铠对面的沙发上,问:“怎么,今天急急忙忙的把我找来,是有什么急事儿吗?”
雷铠是个个子不高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一头黑发理得极短,几乎贴了头皮,配上他那张饱满的圆脸上笑呵呵的表情,几乎像个弥勒佛。
他一边笑着一边点了根烟,说:“也没什么事儿,就是你来了这么多天吧,总也不怎么露面,我怪闷得慌的,就想找你来喝个茶,聊聊天。”
洪隼啼笑皆非地看着他,说:“我不露面,是因为后面的事儿也用不着我,怎么,看我休息,眼红了?”
雷铠呵呵一笑,说:“看你焕发第二春了,我心里嫉妒。”
洪隼不接他的话茬,只说“别闹”。
雷铠坐直了,说:“嗨,也不跟你逗闷子了,过阵子这公寓也该装修好了,接下来的事情都交给阿光,我也该回曼谷去了,那边事情多,所以接下来还得你多担待。”
“没问题,小事儿。”
“还有个事儿,就是哥们儿今儿个想喝几口,把你骗来作个陪,不喝好了你可别想走。”
“哟,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你还想绑架不成?”洪隼笑着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喝就喝,一会儿把你撂倒了,自然有阿光扛你回去。”
雷铠朗声大笑:“好,那咱们今儿个就来比划比划!”
话毕,雷铠掏出手机给自己的外甥去了个电话,吩咐他去相熟的湘菜馆打包一些好菜回来。
雷铠的外甥是个叫巴颂的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白天在清迈市区的一家刺青店上班,闲暇时会跑来给雷铠打下手。
一通电话之后,巴颂迅速的放下手里的事情赶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两个大大的藤编食盒,都是他按照雷铠的吩咐在市区买回来的湘菜,这个时候距离雷铠的那通电话仅仅只过去了一个小时。
巴颂闷头闷脑地搬来了一张小方桌充当餐桌,把依旧冒着热气的菜一一布在了桌面上,又从雷铠办公室的储物柜里拿出了几瓶白酒,便沉默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来来来,坐下好好喝一杯,这大热天的!”雷铠把椅子搬了过去,招呼着洪隼坐下,“你喜欢吃湘菜,我早就让我外甥提前找好了馆子,这家店是湖南人开的,地道。”
洪隼看着桌上的剁椒鱼头、东安鸡、外婆菜、辣椒炒肉还有腊味合蒸,恍惚间又想起了辛瑜——他喜欢吃湘菜的习惯是湘江边长大的辛瑜带给他的,在辛瑜隐匿无踪的这许多年里,他竟然从未改掉这个习惯。
雷铠见洪隼又发起了呆,便先给他倒了一杯酒递过去,说:“你瞧瞧,说好了好好陪我喝一顿,怎么又神游天外了?”
洪隼回过神来,微微一笑,“哪儿能啊,是这菜太香了,我都不知道先往哪盘动筷子好了。”
雷铠端起酒杯,说:“别的不多说,来,先碰一个。”
洪隼抬起手来,两个玻璃杯相互撞击,“叮”地发出了一声脆响。
“其实,我听阿光说你好像跟那个民宿老板娘好上的时候,我挺高兴的。”雷铠吃了一口肉,慢条斯理地说,“你说说,这么些年我看你孤家寡人的,差点以为你要修仙,现在看来是我误会你了。”
洪隼笑笑,说:“胡言乱语些什么呢!”
雷铠换上了正经的表情,说:“我说真的,想当年你单枪匹马地过来,我是看着你慢慢东山再起的,这么些年钱也挣回来了,辛瑜吧”停顿了片刻,继续说,“辛瑜那边,你也找了好几年,确实也是尽力了,现在是时候好好过下半辈子了,毕竟咱们的时间还很长。”
洪隼嚼着菜,脸上升起了笑意,“确实,有个女人是不错,我这次挑了个好的。”
“好不好的,舒心就行,咱们年纪也不笑了,把握当下好好享受才是硬道理,犯不着苦了自己。”
洪隼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微微眯了眼,想起了并不遥远的从前。
那时候辛瑜刚带着洪鹄离开,他万念俱灰,山一样沉重的债务让他没有时间去思考突如其来的妻离子散之痛,他只能放低了姿态,求救于昔日的大学同学雷铠。好在雷铠仗义,不仅借给了他东山再起的本钱,还把手上积攒的人脉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了他。
那些年,他任由自己一头扎进工作里,逼着自己做一个心无杂念的赚钱机器,他需要钱去还掉欠下的赌债,也需要钱去挽留辛瑜的心。
他如今已经有了可观的财富,辛瑜却已经不知道逃到了世界的哪个角落,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些年,他仿佛苦行僧一般过着独居生活,为的就是留下一丝回归家庭的希望,可是辛瑜连半分机会也不给他,他要这些钱有什么用呢?
下一个瞬间,他想到了林燕侬——有着和辛瑜极为相似的鲜艳明媚的一张脸,却又更为娇媚勾人的林燕侬。也许,这是上天在他孤独老死之前给他的一点垂怜,让他能有机会再享受爱情的甘美,家庭的温暖,而这一点垂怜,他是断不会再放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