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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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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几天,我深居简出,晚上睡在黄大爷的出租屋,白天悄悄的赶到平安的出租屋。

    我和平安练习一些配合,分享自己的心得。

    关于小绺溜子之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就断层,而杀皮子相关的这类技艺都是手把手的传授,断了就是断了,要想再捡起来肯定会走样,所以,我和平安的练习基本都是靠想象。

    当然,也并非完全想象,毕竟,十四村是小偷的据点,在这里已经有很多成熟的套路,我只需要糅合在一起。

    其实,所谓的糅合,主要是我与平安培养出默契。

    对于杀皮子的搭档来说,默契非常重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够传递彼此的意思。

    赶轮子的环境可谓是瞬息万变,一些机会也是稍纵即逝,而真正的高手,不仅仅是等待机会,还要善于创造机会,这个时候,就是考验搭档之间的默契了。

    万变不离其宗。

    我之前经常跟随岩土哥赶轮子,虽然没有动手,但也看到了他们彼此之间打配合,而所谓的打配合,其实和打篮球非常相似,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要把篮球投进去,一个要把钱包偷出来。

    杀皮子的小偷打配合最普遍的一些手法就是在公交车上故意制造混乱,拼命的挤来挤去,甚至于还会通过吵架打架的方式转移乘客的注意力。

    杀皮子界也有剪刀党,他们最常见的手法就是用牙签扎人的腿,或者是用雨伞和包之类的东西勾住目标人物的衣服和头发,再转移他们的关注点时候,用剪刀剪断金项链之类的珠宝。

    当然,剪刀党属于玩兵法,还有一种玩技巧的,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取下目标人物的大金表,完全不用借助任何工具。

    总的来说,使用工具会更便捷,但是,荣门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携带任何辅助工具,因为携带工具,也就意味着很容易被人抓住证据。

    身上不留脏,不携带任何工具,哪怕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是小偷也拿你没办法,最多也就是挨顿打,这也是十四村小偷绝大部分都不愿意使用辅助工具的原因。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通常情况之下,小偷在暴露身份的时候都会遭到殴打,而遭到殴打的时候,如果身上有镊子和刀片之类的武器,肯定会奋起反抗,但只要奋起反抗,小偷小摸的性质就变了,原本关个十天半月的小事,结果就是被判个十年八年。

    挨顿打和牢底坐穿,小偷们还是分得清的,所以,小偷们并不愿意携带刀片……

    ……

    平安跟我之后,我就构思了一个想法。

    由我出手创造条件,譬如,我负责吸引目标人物的注意力,或者是割开目标人物的包,再由平安出手。

    这种各负其责的办法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暴露。

    现在,我们还缺少一个带货的人。

    我虽然是自诩杀皮子界的扛把子话事人,但我对荣门的结构完全是一无所知,我获取经验和技巧的渠道除了十四村的小偷之外,就是刀爷和那个叫小朵的女孩。

    小朵!

    我想起那个目光冷峻的关东千王。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在赌场我与小朵差点发生冲突的时候,周围有几双眼睛盯着我,我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那是一种很难受的感觉,仿佛自己是一个透明的人,我相信,当时我如果有丝毫的异动,必定会遭到雷霆万钧的打击。

    团队。

    很显然,那关东千王初六爷身边有一个团队,这个团队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详细的分工,哪怕是在一个最底层的赌场里面,他们也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

    有师承的和尚和半路出家的和尚就是不一样,和初六爷小朵相比,我连半路出家的和尚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个野和尚!

    我叹息了一声。

    那个小朵和初六爷的行事风格,明显是老派江湖人物的风格,他们除了拥有极高的天赋之外,还继承了老祖宗的智慧。

    我可不认为自己能够挑战老祖宗的智慧,想想,一本《孙子兵法》到现在多少年了,能够出其左右的兵法都找不出来,老祖宗的智慧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并不是说现代人一定会比古人蠢,这也要看某些领域,譬如,你让老祖宗活过来学习高科技知识,只怕他们也要抓破脑袋,抽自己耳刮子。

    毫无疑问,在摸钱包这个领域,老祖宗几千年总结出来的一些实用方法肯定不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野和尚能够比拟的。

    现在,我只能在黑暗之中摸索,好在的是,我多了平安这么一个帮手。

    正所谓是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有了平安这个帮手,我发现很多事情并非我想象的那么复杂,譬如,我一直认为让一个人转移注意力很难,实际上,非常容易。

    譬如,在公交车上要转移一个乘客的注意,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狠狠的扯一把头发,乘客被扯头发的时候,头皮会很疼,其他身体部位的感知能力会减弱。

    我和平安反复测试,甚至于我们相互当试验品,总结出了很多实用的技巧。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顺货的人。

    三五成群!

    古人说的很明白了,人数只有超过了三个五个才算是成群,而所谓的群,也就是团队,两个人,肯定是不算一个完整的团队,只能算是搭档。

    搭档和团队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黑皮!

    我想到了黑皮。

    黑皮身材高大,如果让他在周围打配合,那绝对是一把好手,哪怕是遇到了麻烦,他往车厢一站,就能够镇住一些胆小怕事的人。

    可惜!

    想到黑皮我就觉得可惜,如果早想到这一点就好了,现在已经迟了,人家现在在雷霆焰酒吧混得风生水起,也没有必要让他出来跟着我风里来雨里去的赶轮子。

    林场的年轻人!

    这个以后可以让黑皮关注一下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毕竟,每一个人的兴趣不一样,或许,有林场的年轻人不喜欢看场,而喜欢杀皮子也说不定。

    人在专注的情况之下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我和平安已经在一起切磋了三天。

    这三天收获很大,很多想不通的问题也想通了,而且,我也见识了平安手上的功夫,我感觉他的两根指头是被上帝轻吻过,不,是四根。

    平安和普通人不一样,他能够左右开弓,就像双手都能够写毛笔字一样,我依稀记得,拥有这种天赋的人,好像是小脑还是什么特别发达。

    现在,我想带着平安赶轮子,除了考验一下他的实战能力之外,顺便帮他克服一下心理障碍。

    为了稳妥起见,我决定还是带上几个杀皮子界的资深人物,譬如岩土哥,或者是小胡闹也行。

    第四天大清早,我赶到了出租屋。

    我决定在出租屋守株待兔等这栋楼的人一起出去赶轮子,顺便蹭顿早餐。

    我没有进自己的房间,而是搬了把小板凳坐在大厅等候,因为,这个点正是小偷们上班的时候。

    “小子,靠边坐,别拦着姑奶奶。”我刚坐下,背后便响起一个女人声音。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是身材高挑皮肤呈小麦色的女生,女生身穿一套白色运动装,帮着马尾,五官圆润,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显得英姿飒爽。

    “看什么看?没看过女人吗?!”女人瞪着我,她单手端着一个脸盆,脸盆里面放着衣服,应该是要去洗手间洗衣服。

    “说话这么冲干嘛?”我回瞪了一眼。

    “你这个人挺有意思啊,好狗都知道不挡道,你一个大男人却坐在大厅中间,我好心提醒一下你,你还反咬一口说我话冲,你属狗的吗?!”

    “……”

    我是第一次遇上这种牙尖嘴利的女生,硬是被她怼的说不出话来,不过,我可不是什么好鸟,吵架不赢,气势上是不能输的,我的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女生的胸口,她单手端着脸盆,脸盆挤压在胸口,她的胸口被挤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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