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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当老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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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我一顿可以。

    骂我一顿可以。

    头可断,血可流,想黑我的钱,不行!

    十四村的蹭饭小能手,小王子,可不是浪得虚名,现在,我这个蹭饭小能手被人黑钱,是可忍,孰不可忍!

    现在,我已经基本确定,进哥是不会给钱了。

    另外,我猜测,进哥当初没事做,肯定不是老板没做了,大概率是因为他不靠谱,被老板抛弃了。

    表哥。

    该死的表哥!

    我想到了表哥,就是那个该死的家伙介绍的表哥。

    如果不是表哥,我也摊不上这些破事……

    ……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明哥也陷入了一阵漫长的沉默。

    量小非君子。

    无毒不丈夫!

    很显然,我最后一句话让明哥有些忐忑不安,而且,江湖上最忌惮就是反骨仔。

    明哥是跟阿进,如果明哥反水,名声肯定也不好听。

    明哥是大专生,他肯定会权衡得失,这事儿哪怕是成功了,也会成为他一辈子的污点,而且,也会成为一颗随时爆炸的地雷。

    江湖上混的,但凡有点底线的人,都不愿意做反骨仔。

    不行,我得让明哥师出有名!

    “明哥,你什么时候发工资?”

    “后天。”

    “明哥,我知道,这事儿你很为难,不过,没关系,能不能干,并不是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进哥义不义道,他如果讲江湖规矩,我们也没话说,如果他不讲江湖规矩,那也就别怪我们不客气。到时候,是非曲直,道上的人自然是明明白白!”

    “如何弄?”明哥眼睛发亮,很显然,他被我说服了。

    “三天后,你打电话说他河街出大事了,让他过来,如果他不给钱,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们两个人?”明哥有些忐忑不安,毕竟,进哥现在手下还是有一帮人。

    “这个就是关键,现在,你有三天的时间召集人马,你可以把之前被进哥坑的人都召集起来。总之,不动则已,一动,就是雷霆一击,让他永不翻身!”我恶狠狠道。

    “衙门口的……”明哥到底是老江湖,立刻就想到了根本问题。

    “老板。”我朝外面喊了一声。

    “在呢!”老板正在做生意,做完生意后走到了饭桌边。

    “后天我和明哥在河街做点事情,衙门口那里……”我一脸希翼的看着老板。

    “这个你们放心,我给小舅子打个招呼!”

    “那拜托了!”我顿时大喜。

    ……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和明哥一直聊到凌晨,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暗自庆幸自己之前没有设局,以明哥对江湖的通透认知,肯定能够猜测到我设局,哪怕是他被动进局,但必定会影响到我们之间的友谊,而这种开门见山就不会。

    我欣赏明哥,我觉得,明哥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凌晨,我回到了十四村,这个时候,我已经酒醒了,实际上,我一直在控制自己,避免酒精影响到我的思维。

    我这个,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在面对钱和女人的时候容易冲动,酒,对我的影响不大。

    经过小卖部的时候,我看到小卖部的雨棚下面是黑压压的一群人在闲聊,我见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都是林场的人。

    “至哥!”

    “至哥!”

    “哈哈哈,至哥来了!”

    就在我蹑手蹑脚走过去的时候,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喊声,十几双眼睛热切的看着我,我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

    “各位兄弟好!”我走到小卖部,立刻有人给我搬了一把椅子。

    就别重逢,一番热聊。

    面对这么一大群负担,我虽然压力山大,但虚荣心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因为,他们每一个人对我都是非常的尊重,很多年龄比我大的都叫我至哥。

    第一次,我找到了当老大的快乐。

    有这么一群小弟众星捧月,能不快乐吗?

    难怪一些江湖人物挖空心思削减脑袋也要当大哥,原来,当大哥这么快乐。

    也难怪伟仔的气质会不停的变化,在这种环境之下,不变化也不行啊,这就像是一棵树苗,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浇水施肥,树苗能不变化吗?

    聊到凌晨三点,一群年轻人在黄大爷的催促之下才去睡觉。

    现在,小卖部就剩下我和黄大爷了,老板娘早就睡觉了。

    只从有了黄大爷,老板娘算是能够安稳的躺在床上睡觉了,或许,正是这种有人庇护的感觉,让老板娘对黄大爷死心塌地。

    “老头,他们都住在十四村?”我问黄大爷。

    “是的,我现在一点私房钱都花光了。”黄大爷哭丧着脸道。

    “你租的房子?”

    “那倒不是,主要是他们人太多了,每天来我这里蹭饭吃的人都超过二十个,我担心堂客生气,就偷偷摸摸给钱让他们下馆子。”黄大爷压低声音道。

    “……”

    我有些幸灾乐祸。

    当初我在十四村蹭饭是出了名的,但大家并不讨厌我,其中原因就是,我不会盯着一个蹭饭,这十四村杀皮子的人上百,张三李四王麻子,我每天都可以换人。

    而林场的那帮年轻人,只认识黄大爷一个人,按住往死里蹭,如果家里没矿,谁养得起这么一群年轻力壮能吃能喝的小伙子。

    林场的年轻人平时都是在林场干重体力活,一顿吃一斤米的大有人在。

    黄大爷挺可怜的,我有些同情他了。

    “夏至,快点想办法让他们自力更生啊,我顶不住了。”黄大爷一脸讨好的看着我。

    “快了。”

    我难得的没有调侃黄大爷,他已经够可怜的了,回乡装了个大款,惹了一身的麻烦。

    看来,富贵不回乡是有道理的。

    我和黄大爷聊了一会,便回到出租屋睡觉去了。

    当我经过莫洁的房间时候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房门,房门居然没有锁。

    没有锁就说明里面住了人。

    是谁住在这里?

    不可能是莫洁,因为,莫洁租房子在我隔壁,只是想接近我,现在我已经答应她了,没有必要还住在这城中村。

    难道房间没锁?

    我轻轻的把手放在门上面推了一下,门反锁了,推不开,这说明里面的确是住了人。

    我想了想也想不出所以然,再说了,里面住谁与我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当然,我还是希望能够住个美女。

    我决定,明天给伟仔打个电话,如果隔壁房子空出来,还是让他干中介的朋友继续安排美女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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