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永不失手
练习书法的时候,首先要养成一些良好的习惯,然后找一支适合自己的笔,譬如笔锋的柔软度以及长短重量都会影响到练习。
重量!
没错,先要熟悉剃刀的重量,把剃刀变成身体的一部分,就像武侠小说里面说的刀就是人,人就是刀,刀与人融为一体才是刀客的最高境界。
我仿佛看到了一道光!
很多时候,窗户纸一旦被捅开,秘密就不是秘密了,我立刻就想到了办法。
我找了一块比较硬的塑料切成小片对折,然后把剃刀的刀锋包上。
失去了刀锋的剃刀就成了玩具。
当然,对于我来说剃刀并不是玩具,而是我成为一代刀客的训练工具。
我开始摸索着让剃刀在手掌中间自己流转。
装逼已经深入到了我的灵魂深处,对于我来说,生活就是装逼,装逼就是生活,所以,当我决定训练刀法的时候,首先想的是让自己的动作看起来有逼格。
如何有逼格?
很简单,让剃刀在手掌之间活起来,变得有生命,想想,人多的时候我掏出剃刀把玩,让剃刀在空中玩出绚丽的刀花,就像蝴蝶刀一样的刀花,亮瞎周围吃瓜群众的眼睛,那将是多么令人瞩目。
练好了剃刀,哪怕是以后不杀皮子,没饭吃的时候,找个地方支个摊摆个盆,左手玩剃刀,右手拿毛笔,看到文化人就写书法,看到武夫就炫刀法,总归是能够乞讨到一顿饭钱的……
……
“咚咚咚……”就在我的思维漫无边际不受控制的时候,欧阳汐又在敲我的墙壁。
“啊?”
“过来吃饭。”
“这么快……马上来。”我一愣,没有想到时间居然过得这么快,看来,自己是真找到感觉了,当初我练习书法的时候也是这样,时间过得特别快。
饭菜已经摆好了,我的位置还是在里面。
很显然,我虽然给欧阳汐借了两千块巨款,但在她心中的地位并没有提高,她还是不想让大家知道我在她的房间吃饭。
我心中不悦,每次吃饭,我都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我端起碗便狼吞虎咽,我只想快点吃完快点离开这个让我倍感屈辱的房间,甚至于,我也希望欧阳汐尽快找到好工作,然后把两千块钱还给我立马滚蛋。
“夏至。”欧阳汐显然还不知道我对她的反感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什么事?”我语气很不好。
“洗手间那个裱玻璃的纸是你写的吗?”欧阳汐这个人有点后知后觉,居然还没有听出我的语气不善。
“是我写的。”
“能够给我多写一些吗?”
“不写。”
“啊……”欧阳汐没有想到我会果断拒绝,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没空。麻烦你让一下,我吃完了。”我放下碗。
“……”
欧阳汐总算是感觉到了我的情绪,一脸茫然的打开房门让我出去,居然忘了先听听外面是否有人。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摒除杂念,开始继续之前的练习。
练习是枯燥的,不过,这对于我来说都不是难事,毕竟,这还算是娱乐活动,比起枯燥的书法练习有趣多了。
我先是掌握剃刀在手中每一个位置的平衡点,反复的测试,从掌心移到手中,不停的测试,这种测试是为以后的训练找到具体的数据。
理论上,完全凭手感也可以训练出绝世刀法,但是,我并不想那么做,因为,我不是玩杂技,而是要把别人身上的钱变成我身上的钱,容不得丝毫差错 ,所以,我必须要做到百分之百——永不失手。
对于一个小偷来说,失手有三种结果。
第一,落荒而逃。
第二,挨一顿暴揍。
第三,蹲号子。
无论是哪一种,都无法保留尊严,这对于我这个装逼成性,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来说,绝对不能让上述三种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
让一把剃刀在手中保持平衡并不难,难就难在让剃刀在每一个部位保持平衡,还要让人有赏心悦目的感觉。
除了在每一个部位保持平衡,剃刀的形态也不是固定的,毕竟,剃刀至少会处于三种状态,第一种是打开状态,第二种是关闭状态,第三种是半开半合状态,其中最好掌控的就是关闭状态,最不好掌控的就是打开状态。
打开状态的剃刀很长,而且,刀锋外露,很容易伤到自己。
剃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刀锋,因为,其锋利程度绝对不是其它冷兵器能够相比的,稍有不慎便是皮开肉绽。
杀皮子的最高境界就是使用刀片,但刀片党的人数量却非常少,原因就是刀片除了本身具有攻击性乃是衙门口重点打击对象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危险系数太高了,很容易就伤到自己。
我现在其实也不是训练,完全是摸索状态,但这种摸索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杀皮子的技巧怎么样,首先掌握刀片是第一个步骤。
吃了饭碗之后我就没有出门,一直把自己关闭在房间里面训练自己,直到被外面一阵吵闹声惊醒。
外面很嘈杂,都是粤珠话,好像有很多人呼啸狂奔而过。
伟仔!
我听到了伟仔的咆哮声。
不好!
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赶紧穿上衣服鞋子冲出去,只见有一大群人正在往村口的方向奔跑。
难道是有人正在追杀伟仔?
要不要去救他?
我转身拿起那把已经被欧阳汐磨得锋利的菜刀走到门口,我的心脏疯狂的跳动,双腿开始颤抖,就像我上公交车那样颤抖。
不行,我得克服自己。
我站在门口,感觉自己的双腿仿佛灌铅了一般,居然无法迈出第一步。
“夏至。”背后响起了欧阳汐的声音。
“回……回……自己的房间,关好……关好门……”我因为紧张,连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
“夏至,别出去。”欧阳汐抓住了我的胳膊。
“不行!”我的话突然变得流利。
“可是……”
“伟仔是我的朋友!”
当我提到“朋友”两个字的时候,我的大脑突然变得清晰,腿也不抖了,提着菜刀往前面走去,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朋友!
是的,伟仔是我的朋友。
伟仔虽然有很多坏毛病,譬如小气、贪财、好色,但他够朋友,他一诺千金,这种人值得交往,关键是,我很多坏毛病和伟仔差不多,譬如小气、贪财、好色。
这一刻,我提着菜刀,仿佛战神附体一般大步朝村口的方向跑去,此时,还能够依稀看到那群人在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