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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独守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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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孩子写完作业,让他早点睡觉了。

    快十一点了,吃了点胃药,躺在床上,睡不着。

    翻来覆去,思索着婚姻的意义。

    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情,为了跟那个懂你的人一起生活。

    结果,为了生活,不得不两地分居。

    君在那一城,

    我在这一城。

    一月见一面,

    手机常相伴。

    不知不觉中,手机成了我们的桥梁。

    即便是回到家,话也越来越少,能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少。

    他能跟我聊什么?

    聊工作?从参加工作开始,他基本上不跟我聊工作;

    聊生活?女人那些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他也不感兴趣。

    聊孩子?不管是生活还是教育,他都全部大撒手交给了我。

    至于做饭,他更是躲得远远的。

    结婚之前他偶尔还给我烙饼吃;

    怀孕的时候还吃到过他炖的鲫鱼汤;

    后来,他就基本上没有下过厨房了。

    他自己的理由是:怕我养成习惯,老让他做饭。

    嗬~

    独守空房!

    谈恋爱的时候异地,

    结了婚还是异地夫妻,

    这婚,结了个寂寞。

    从认识到现在十四五年的时间,

    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四五年?

    躺在床上,睡不着,脑子里乱哄哄的。

    帅千言这个家伙,现在还是榆木疙瘩一块,就想着挣钱。

    生活处处离不开钱,这是真的,

    那也没必要每时每刻都扑在工作上吧。

    生气,非常生气。

    转念一想,他也并没有享受到什么。

    除了加班就是加班,

    为了能多挣点钱,他跑去分公司,挣得多了,但要接触的人也更多更杂。

    他不是个善于交际的人。

    即便是在管理岗位上已经好几年了,他还是不善于交际。

    不过,他是个沉稳的人,他的领导也这么认为。

    作为管理层,跟人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都是些人精。

    他慢慢学会了跟人周旋,以理服人。

    每次回家的时候,他的电话还是响个不停,总有处理不完的工作。

    从他打电话的内容可以听出,他明显进步了不少。

    一个不善于交际的人,工作关系倒是处理得挺好,这也挺有意思。

    拿出手机,翻开相册看了看,大多数都是孩子的照片。

    有我跟孩子的合影,但是很少有帅千言跟我们的合影。

    他不喜欢照相,更不会给人拍照。

    所以,偶尔有出去玩的机会,他也懒得给我拍照。

    认识他的时候才二十二岁,到现在三十好几了,大好的青春都给了他,却没有留下多少青春靓丽的照片。

    “你为什么不喜欢拍照呢?

    我都老了,连一张像样的拿得出手的好看照片都没有。”

    为了照相的事,我没少跟他发过脾气。

    “我就不喜欢照相。

    有什么好拍的呢?

    我就想不明白了,玩就是玩,拍照干什么?”

    他总是像个木头一样这样回复我。

    “妈妈,我也不喜欢拍照。”

    小帅小的时候还喜欢拍照片,稍微大一点,也不喜欢了。

    “我跟爸爸都不喜欢拍照片,你自己照吧。”

    得了,火上浇油!

    每次看到别人在朋友圈发好看的照片,我都有种羡慕嫉妒的感觉。

    大好的时光过去了,没留下几张好看的照片。

    尤其现在,聚少离多,连拍照片的机会都少了很多。

    看着一张我们结婚的时候在户外拍的照片,

    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衣;我穿着一件紫色的裙子,真好看。

    那时候真年轻,也很瘦。

    他不胖,我也不胖。

    现在,毫不夸张地说,我已经胖到没法看了。

    你想,刚从学校毕业的时候才八十来斤,这会儿已经一百一十多斤了。

    尤其疯狂点外卖之后,烤串、汉堡、薯条、披萨,顿顿吃,一度体重飙升到了一百二十多斤。

    就算是做了妈妈,这样的体重也让我感到后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我也曾幻想自己可以瘦成一道闪电。

    然而,事与愿违。

    曾经,我天真地以为,减肥很难吗?不就是管住嘴迈开腿?

    少吃点,多活动活动,很简单的事。

    结果,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就拿点外卖这件事来说,形成习惯之后,一到饭点儿就赶紧拿出手机,一顿操作之后,想吃什么点什么。

    最过分的时候,一天三顿都是点外卖。

    早上,点豆腐脑、油条、油饼;

    中午点薯条、汉堡、可乐、蛋挞;

    晚上点烧烤,杂七杂八点一大堆,还要喝上两瓶啤酒。

    一天做自媒体挣不了多少钱,花钱倒是一把好手。

    关键是,孩子有样学样。

    看你点外卖,他也不想吃自己家里做的饭,也要吃外卖。

    两个人,一天就相当于点了六次外卖——他跟我吃的不一样。

    花钱如流水一般。

    帅千言回江北市过周末的时候不一样。

    只要他在家,是万不敢点外卖的。

    一来他不喜欢我们点外卖;

    二来也不想让他知道我们老是花钱;

    第三,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很懒的人。

    每次他一回来,家里就会买很多菜。

    他喜欢吃麻汁豆角、蒜泥鸡蛋、蒜泥茄子、青萝卜等。

    还有大葱和大蒜。

    有一点很好,帅千言不挑食,做什么吃什么。

    也不会说你做饭不好吃,只要做熟就行。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好的厨师。

    结婚之前,包括在结婚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

    我只会做醋溜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尖椒炒鸡蛋,再就是煮的一手好方便面。

    蒸馒头只会蒸,不会和面;

    包子、水饺那就更不用说了,根本不会。

    为此,饭桌上的菜经常很单一,每天的菜都差不多。

    他们都不怎么喜欢吃肉,我也不会做,索性顿顿都吃素,跟兔子差不多。

    先前我还挺喜欢吃肉,被帅千言戏称为肉食动物。

    现在,都不吃,我也就不吃了。

    但是,自己不会做,不代表买的不吃。

    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开始吃肉了。

    点呗,烧烤、黄焖鸡、糖醋里脊、锅包肉,等等;

    孩子喜欢吃红烧狮子头、红烧肉、梅菜扣肉等;

    有时候出去吃饭,帅千言也能吃点肉。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不是不喜欢吃肉,而是没遇到想吃的肉,或者说做得不好吃就不吃;好吃的肉他们也会吃。

    环顾了一圈空荡荡的卧室,我有点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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