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着你搁那逗我呢
说着,夏司岚就往气球曳舞的方向跑去。
穆雅琪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离去的身影。
他在气球老板面前又是惊讶又是惊喜的,憨起来也是没谁了。
好像个傻子。
但看在他这么可爱的份上,不嘲笑他傻了。
不一会儿,夏司岚乐颠颠地拿着一个气球回来了。
“姐姐你看!”夏鸣星乐呵呵的把气球递给她。
“我刚才过去的时候 ,那个人都快卖完了!我过去的时候,他说今天要收摊了,所以就便宜一些给我了!”
“他这么早就收摊了?”穆雅琪接过气球,好奇地问道。
“是吧,我也奇怪呢,我问他他告诉我,要早点回家去接老婆下班!”
“哇,那他应该是一个挺浪漫的人吧!”
“对呀,我也这么觉得!”夏司岚一拍手,赞同的点了点头说。
“那他不工作,只卖气球吗?”穆雅琪疑惑道。
“没有,他是初中老师,现在放假了,他说想赚点外快给老婆换个好一点的戒指。”
“那他不仅浪漫 ,还很温柔细心呢。”
“对呀,我宣布,以后我也要成为这么浪漫的人!”夏司岚拍拍胸脯说。
穆雅琪笑笑说:“哈哈,你现在都已经迷倒很多人了,以后再更加浪漫的话,别人还活不活了?”
“哼,那是他们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夏司岚傲娇地说。
“好了好了,天色不早了,人家都下班了,我们也回去吧,晚上见。”
“好!”
夏司岚和穆雅琪悠哉悠哉地回了酒店。
回酒店之后,穆雅琪和夏司岚就先分开了,回房间休息一下。
当然,顺便可以再打扮一下。
据她所知,今晚路成枫八成也会去露台。
今天下午她说去露台的时候,注意到路成枫离开了。
穆雅琪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勾唇俏皮的笑了一下。
一会儿一定要好好打扮打扮!
昨天她还做梦呢,今天这么快,好戏就要上场了吗?
真是令人期待呢。
穆雅琪翻了翻行李箱。
没有梦里的那种高定礼服,只有一些休闲套装。
而裙子只有一条白色的法式长裙突兀的躺在一众短衣短裤中。
穆雅琪:“”
好吧,只能拿这个凑合了。
虽然不是特别的好看,但是像去露台看风景这种小事,完全驾驭得了!
长裙虽然是一些繁复的花纹,但总体来说是偏向于清新浪漫的,它可以用最简单的颜色与最精致的设计来营造出高级感。
穆雅琪根据这件长裙又重新换了一套适宜妆容。
整体表现出来的就是大气高贵的气质。
搭配一双浅色平底鞋,珍珠与蕾丝花边点缀在鞋面上,高贵优雅中又不失精致与俏皮,衬得整个人更加灵动。
穆雅琪非常满意。
4312间。
夏司岚多穿了一身黑色外套,一直在镜子面前拿着吹风机鼓捣着自己的头发。
然后夏司岚就发现,他给自己吹残了。
夏司岚:“”
算了,戴个帽子吧。
夏司岚翻箱倒柜,终于在落地窗边的桌子底下找到了自己的渔夫帽。
夏司岚:“”
怎么在这儿啊?
哦,想起来了!
那天他刚来的时候准备在这里吃小蛋糕来着,当时觉得反正马上就要睡了,顺手摘下来放在桌子上了。
结果起来准备要去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把帽子蹭到地上了,也没急着拿。
所以帽子已经被忘在这里一天了。
夏司岚捡起帽子,拍了拍,憨憨地说:“哈哈,把你忘这了,委屈你了。”
然后他抱着渔夫帽回到镜子跟前,戴在头上仔细地调了一下。
夏司岚看着镜中的自己,勾起嘴角评价道:“嗯!太帅了!”
“我怎么随便一戴就这么帅气!”
“真是魅力逼人呀!”
路成枫已经坐在露台上了。
他穿着一身淡紫色丝绒西装,给人一种干净清爽又不失贵气的感觉。
他记得,以前她提过总是穿深色会有些沉闷。
总是穿黑色,难免会出现视觉审美疲惫感,所以他选了一身淡紫色。
此时是黄昏与夜幕的交汇点。
迟暮泛起红晕,染红了这世界的天际,而星星点点的亮光愈发明显。
直至夜幕彻底降临,天空中的星星开始肆意的迸发出耀眼的光芒,摄人心魄。
微风轻轻掠过,拂过脸颊,令人身处其中感到悠然自得,舒适醉意。
路成枫点了一杯白兰地酒,靠着露台边缘,透过玻璃窗欣赏着外面的风景。
果然这里更适合陶冶情操。
也能更加直观清晰地看到街道处的灯火阑珊与人声鼎沸。
确实比待在房间里看到的风景要好看的多。
路成枫呷了口酒,故作深沉地保持着优雅的动作,睥睨着街道巷陌的人流攒动。
当然,这一身精致优雅的行头,都是他特意挑选过的。
当时,左桦璇一路直奔自己的房间。
但当他从电梯里迈出奔向自己房间的第一步时,就被路成枫提溜着领子强硬地拽回来了。
左桦璇:“”
左桦璇生无可恋地问道:“又干嘛呀哥?”
路成枫微笑着说:“帮我挑衣服。”
左桦璇:“”
左桦璇顶了顶腮帮子,郑重其事道:“哥,您就是个行走的衣架子,您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
“哦,那过来近距离欣赏我的帅气。”
左桦璇欲哭无泪。
他就这样被路成枫叫去充当服装师了。
跟着路成枫回到房间后,左桦璇迅速的在衣帽间给他搭配了一套黑色高级感亮闪闪的西装。
他嫌太俗。
左桦璇又给他找了一套不带亮闪闪的灰色西装。
他嫌太普遍,没有花样。
左桦璇继续给他找了一套红色的西装。
他嫌太过张扬。
左桦璇:“”
在看过十多套衣服后,路成枫淡淡的从沙发上捞起一套淡紫色的西装。
抻了抻,说:“看了这么多,还得是这个好看啊。”
左桦璇:“”
合着你搁那逗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