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花朝
洛笙被他的话羞得把脑袋往他怀里钻。
手心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热的出汗,但是手腕被他握着,洛笙想抽回手也没有办法。
洛笙感觉到顾彦白越发急促的喘息,抬头咬了一口近在眼前的喉结。
“嗯~”顾彦白手中急促的动作一停,随即是内心喷涌的爱意。
“相公,去床上,蜡丨烛吹灭。”洛笙趴在顾彦白颈窝,脸红的一一说道。
顾彦白听到这话,眼睛一下亮起。
就这么直接抱起洛笙站起来走了过去。
衣服之间相互摩擦,寂静的夜晚发出布料相互摩擦的声音。
洛笙想要下去,但是腰被人紧紧圈住,下丨身被一只大手牢牢摁丨在他身上。
蜡烛熄灭,两人倒在床上。
床位处的小板凳上独留一个制作精美的灯笼。
灯笼内的烛火不知道是不是被风吹了,一下一下翻涌着,每次看样子就会被风吹灭,但是每次又都能顽强的存活下来。
红日半窗欢未足,共郎枕上听莺丨啼。
…
元宵节一过,县城就重新活络起来,各个私塾学堂书院也进入了学习状态。
顾彦白学习一直很稳定,到书院学习时,大多都是窝在书院的藏书馆。
白鹿书院作为一个远近闻名的书院,内里藏书馆的容量不可小觑,里面还有很多藏书,放到外面买都买不来。
在藏书馆只能看书不能誊抄,但是白鹿书院不管学生能不能把藏书馆里的书背下来并默抄下来,能一字不落的背下来,那是学生的本事。
顾彦白他过目不忘,在藏书馆看过的书,回家就能一字不落的抄上,为此,顾彦白书房的书架上的书是越来越多。
所以,何萧格外喜欢来顾家找顾彦白蹭书看,藏书馆大部分是书架,位置狭小,光线较暗,有更好的条件看书,他也不想委屈自己。
何萧能进白鹿书院也是因为他学问好,是顾彦白前一批的秀才廪生,当时中秀才是只有十五岁,他的启蒙夫子就不让他继续往前考了。
因为年纪小,阅历不够,所获学问也有限,即便考上进士,还是会因为年龄问题得不到重用,不如花几年时间沉淀沉淀,也更好有把握一举过。
何萧家庭条件一般,爹娘都只是农家种地的,但好在他家爹娘性情温和,也努力种地,家里虽不富有,但也不至于没有给何萧留下念书的钱。
何萧去年才娶了娘子,是他启蒙夫子的女儿,他的启蒙夫子是个老秀才,平日里在他们镇上开私塾维持生活。
何萧也算是跟夫子的女儿肖秀儿青梅竹马,所以在肖秀儿一到了适合成亲的年纪后,两家人便默契的准备了婚事。
当时顾彦白和何萧关系平平,所以没去送贺礼。
但是随着顾彦白和何萧关系越发亲近,洛笙也和肖秀儿见得次数多了起来。
何萧他们为了学业在县城租了一个小院子,一个月五百文,院子不大,只够两人住,不过肖秀儿会绣帕子,何萧平日里也去接抄书的活,夫妻俩在县城的日子虽拮据,但还是能生活下去。
洛笙平静规律的生活因为有了肖秀儿的陪伴增添了一点趣味。
肖秀儿给她的感觉和前世相处过的女同学没什么差别,很温柔又开朗,读过的诗经书籍比洛笙多的多,可能是跟她爹娘只有她一个女儿的原因。
肖夫子年轻科考时,不小心坠了马,伤到了根本,所以他这辈子也只能有一个当时才两岁的女儿。
伤到了腿,有些跛,但是和科考已无缘,所以肖夫子从小就亲自教肖秀儿识字读书,父女俩的感情很好,有时候看的肖母都有些吃味,小丫头光亲近爹不亲近娘!忘了是谁给她喂得奶了。
春光灿烂,整个世界重新复苏,时不时花香芳草香被春风吹到大家眼前心中。
二月二十五日,华朝文人姑娘们喜欢的花朝节,是百花的生日,此时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草木萌青,百花争放。
在头一天晚上,顾彦白就积极的将两人第二天穿的春衫放在床头的椅子上。
顾彦白和何萧还有一些好友已经商量好了,第二天一早,到城外的河边一聚,公庆花朝节。
一早起床,清晨阳光怡人。
钱嫂昨晚便将家里的菜种花种找出来,今儿一早就晾晒在院子里里。
花朝吉日,正值芳菲酝酿之际,家家摊晒各类种子,据说要凑其“百样种子”,以祈丰收。预卜的方法很简单:是日忌雨,晴则带来百物丰熟的吉兆。
顾彦白和洛笙也跟着摆弄院子里的种子,毕竟他们也是有土地农庄的人。
收拾好后,顾彦白带着洛笙,在县城门口和刚刚到的何萧与肖秀儿汇合,一行四人提着竹篮往郊外走。
每逢花朝,文人雅士邀三五知己,赏花之余,饮酒作乐,互相唱和,高吟竟日。
郊外的路上,可以看到道路两边长着很多不知名的小野花,小野花们长得千姿百态,在充满朝阳的季节绽放自己尚还稚嫩的美好。
在一处长满野菜的小坡上,他们看到了很多提着篮子的娘子小姑娘们,笑着摘些野菜往自己篮子里放,每个人也不会摘多,就是讨个彩头。
花朝节采摘野菜,因为这时的白蒿、荠菜正是鲜嫩的时候。“采薇采薇,薇亦柔止……”
于是四人也象征性的摘了几颗,算是凑热闹吧,顾彦白和何萧也卷起袖子拔野草,看的其他小娘子捂嘴偷笑。
在去往郊外的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同目的的人,大家伙都面带享受头戴簪花的欣赏周围的风景。
顾彦白和洛笙出门时,没有把簪花簪于发髻,现在看到周围人发髻上逼真精致的簪花,洛笙将袖中的簪花垫脚簪到顾彦白的发髻上。
温文尔雅的青年,头戴瑰红色发簪,使得温柔的青年增添了一丝妩媚诱人。
顾彦白满意的看到了娘子眼中的惊艳,站定,将袖中发髻同样簪入娘子的发髻中,娘子本就长得明艳动人,加上一个簪花,使得娘子更加吸引人了。
顾彦白满意的用手轻轻碰碰娘子的头发,眼神中都是喜爱。
洛笙看何萧和肖秀儿离他们已经有十米远了,赶紧抱着顾彦白的手臂往前走追上他们。
在路过一些农家时,洛笙还看到有主人家面带喜意的在自家院子里种花呢,俏灵灵的花骨朵立于枝条上,即便被人新换了家也没有一丝气馁。
郊外有个花神庙,顾彦白他们此行目的之一便有花神庙。
传说花神专管植物的春长夏养,所以供奉她的的不仅有花农和爱花之人,还有耕种庄稼果蔬的农人。
因古时又有“花王掌管人间生育”之说,故又是生殖崇拜的节日。现在的农耕、鱼猎全靠人力完成,人数越多,才越能显出生产力的强盛,所以人们是希望子孙繁衍,人口众多的。而花神有“掌管人间生育”之说,“花朝”寓意“开枝散叶”,祈求人丁兴旺的意思。
来花神庙供奉的有增添了一些希望家中子嗣多的人家,大家都是带着美好的希望来到花神庙供奉。
走过一处带着花香青草香的小路,在一个比较宽广的地方看到了一处庙宇,庙宇修建的很是雅致,庙宇前方还有一小片树林,树林的枝条上都带着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枝条上方挂着一串串灯笼,即花神灯,光看着这些灯笼,就可以想象到夜晚看此景是如何美妙了。
顾彦白牵着洛笙,何萧扶着肖秀儿,在去庙内上过香后,几人找到一处绝妙的地方,前方一条清澈的小溪,平坦的土地两侧长满野花。
几人将篮子里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摆放好,坐在圆席上,将自己在家做好的花糕跟彼此分享。
花糕:采集百花,和米一起捣碎,蒸制成糕。传说始于前朝一位皇帝执政时期。其嗜花成癖,每年夏历二月十五花朝节这一天,祂总要令宫女采[6]集百花,和米一起捣碎,蒸制成糕,用花糕来赏赐群臣。上行下效,从官府到民间就流行花朝节活动。这也是食花糕的由来。
花糕香甜软糯,两浙一路的人家尤其喜爱甜,钱嫂昨晚就已经在准备了,今天一早,钱嫂就把做好的还带着热气的花糕放在两人的篮子里。
四人团团坐,吃着软糯的花糕,时不时抿上一口葡萄酒,闻着青草芬香,觉得内心一片宁静。
一阵欢声笑语,四人扭头,看到一群人来了,看来大家伙都发现这个绝妙地方了。
来的人朝他们四人微微施了一礼,顾彦白四人也站起身还了一礼,于是两方人和平相处,共享一处美景。
遥遥看去,来的人似乎都是城内富豪,穿着将就,戴朱缨宝饰之帽,配宝玉,郊游雅宴,于花下设行障坐席。
女子在此处游春野步,遇名花则设席藉草,以红裙递相插挂,以为宴幄,于流水边烹茶对吟,传花令,抽花签,斗草,写诗,赏花,饮酒赋诗,观看歌舞,欢声笑语,持续不断,落花满天飞,拂了一身还满,醉倒于花下,甚是风雅。
顾彦白他们也被邀请过去,因为其中有些人是他们同窗,关系还算融洽。
顾彦白和何萧跟着男子们一起写诗斗草,洛笙和肖秀儿则是结伴在周围闲逛,欣赏美人。
洛笙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之多前世口中的大家闺秀,体态莹莹,举止有些害羞带怯,有些落落大方,各有各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