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搏命
多米尼克是lee在警探路上不折不扣的老师。他喜欢平克佛洛依德,喜欢涅槃乐队,喜欢拉风的装扮夸张得像一个伯克利市的蝙蝠侠。这些不由自主地影响了lee。lee在警察局的第一步是从法医琼的跟班开始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读过警校,所以局长安排他走专业技术路线,也是为了他将来能够相比其他警员更安全一些,毕竟在警界内部,照顾和暗中抚恤烈士的遗孤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lee的志向当然不满于此。他穷尽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够成为父亲那样的神探。当母亲后来得知他已经开始成为一名职业警探后,明白他的志向,也没有多说什么。母亲的眼神在忧虑与期待之间始终游离,这个导致很长时间lee对母亲心怀愧疚。
一天一位来自日本大阪的游客昭田玉太在加州自驾游,他开着一辆丰田佳美路过伯克利大学时突然想停车下来在校园转转,听说伯克利治安不太好,于是他选择把车停在伯克利警局大楼楼下,当时周围还停了三四辆警车。心想这种总算很安全的吧,然后他下车转了大概半小时左右回来,发现车后窗玻璃全被砸了,被人用棒球棍砸的粉碎。车上4个行李箱 3个背包 2个相机和各种证件都被偷走了,只剩下几件加州人用不上的厚羽绒服没被拿走。昭田玉太随即报警,接警的人是警官多米尼克,他喊来lee一起给受害人做了笔录。昭田玉太的英文不算流利,但是勉强可以向警方讲清楚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多米比较忙,他简单看了笔录的记录情况后就交给了lee,对他说,试一试吧。
法医并不是一个每天都需要忙的岗位。琼也了解lee的一些具体情况,因此她几乎不限制lee的活动。这样一来lee就成了伯克利警局名副其实的自由人。
虽然是接到的一个小案子,lee也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他问清楚昭田玉太的丢失物品后,就准备实施further action了,因为他了解到失主的airtag在背包里,可以清楚知道东西的位置。lee紧接着调取了停车场的监控,他发现在昭田玉太停车前就已经被小偷盯上了,他们一共三个人,看到昭田停车后,就把车停在了昭田的斜前方,看到昭田人走了之后就动手了,拿出车里的棒球棍,直接敲碎了后窗玻璃,打开车门,拿了东西就跑,没有任何科技含量,直接大胆,简单粗暴。
经过人脸识别比对,lee很快确认了这三个人都是有前科的瘾君子,其中一个领头的叫道森。而且根据昭田airtag的定位,这伙人现在已经在克莱尔蒙特温泉俱乐部酒店附近了。看到lee这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多米尼克也很是兴奋,立即带上家伙就出发了。
警车来到绿光路时,天色已经有点晚了。这是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群,消费水准自然不低。想必是小偷们在销赃后立即就要享受这轻而易举的快乐。多米在路边发现了这伙人偷窃时开着的车子,一辆同样是偷来的道奇皮卡。多米立即把车停在隐蔽处,然后下车,从枪套里拿出枪,打开保险,暗示lee跟在他身后,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地搜索前进。
同样的一根棒球棍朝多米抡了过来,呼呼作响。说时迟那时快,多米来不及开枪,胳膊本能地一扬,希望能挡住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结果球棍结实地砸在他的小臂上。卡啦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枪也被打掉在一旁。lee吓了一跳,他没有枪,只能肉搏。
来的正是亲自砸车的道森,他本就和警察有仇,这次完全是豁了命的架势。lee躲过他一棍后,敏捷地飞起一脚,结果踩空。眼开胳膊粗的棒球棍就要朝lee的脑袋袭来,多米大喝一声,顾不上自己疼痛,飞撞过来。这一下着实不轻,道森一下子被撞出几米远。球棍也脱了手。
多米走过去,掏出手铐,正准备把这个流氓铐个结结实实时,突然,枪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