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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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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羽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闯进卫生所就开始大喊,“徐叔,快,快去我家,晕倒了。”

    百里村的卫生所在晒谷场的后面,徐柱是百里村的卫生员,世世代代在这里治病救人,在这个破四旧的年代,徐叔有幸被村民护着还拿到了卫生所的工作,很感激百里村的村民。

    这会子看陆羽跑的急匆匆的,话都说不清楚,以为出了大事,放下手中的搪瓷缸,抄起旁边的医疗包,就往陆家跑。

    陆景时不时在家门口看一眼,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徐叔,快,跟我来。”

    徐叔也没来得及跟陆景这个百里村的光荣人物打招呼,毕竟救人事大。

    “谁出事儿了?”徐叔跟着陆景来到房间,就看见陆景床上的女孩子脸色泛红,眉头微皱,实在是让人心生怜惜,忍不住为她揪了把心。

    “我给她把个脉。”徐叔刚准备从被窝里拿出时笙的手把脉,却被陆景拦截的动作哽住了,这小景子

    陆景拦住徐叔想要掀被子的动作,自己温柔的握住时笙的手,将那双纤纤软玉轻轻放下,心中泛起阵阵涟漪。

    时笙手腕上带着一款三环铃铛的金镯子,三环的设计不仅简约时尚,搭配着小巧的铃铛更加凸显东方韵味。在这个时代,谁见过这么好看的镯子啊,还是金子做的。不得不说后世审美的进化,更加温润大气,也更得人心。

    徐叔稳了稳心神,知道这女娃子可能背景不简单,秉持着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原则,一心看病。

    陆母看着那金镯子是更担心了,这可怎么好,人家那么好的条件,怎么可能看上大儿子呢。

    “受凉发烧,体虚,没啥大问题,退烧药给她喂一颗,到我那儿再拿几包药熬一熬给她喂下。”

    徐叔拍了拍陆景的肩膀,“别担心,没有事儿。”

    随即使了个眼色给陆母,陆母跟着来到了外面,终于绷不住面色,愁容满面。“嫂子,这女娃子哪儿来的啊?”

    “诶,我也不晓得啊,大娃那个讨债鬼啥都没说。”

    “这娃娃感觉来头大啊。”

    俩人嘀嘀咕咕的时候,陆景从房间里出来了,“徐叔”

    徐柱是从小看着陆景长大的,看他这纠结的神色还能不知道他想说啥,再联想大队部根本没有外来介绍信,而陆家悄摸着藏了这么一个人,还不声张。“徐叔晓得,不是那多嘴的人,你自己做事有数就行。”别惹祸上身。徐柱叹了口气朝门外走去。

    陆家四小子陆烨与幺女陆秀两人也是头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姐姐,挤破头想挤到前头看看那仙女,奈何大哥气压太低,两孩子被他冷冷看了一眼就成了鹌鹑,不敢凑热闹,蔫蔫的走了。

    说来也怪,陆景从来没打过弟弟妹妹,也经常买东西寄家里来,但俩小孩就是觉得大哥不好惹,大概是小孩子那动物般察觉危险的直觉,让他们觉得大哥不好惹。

    陆秀,小名妞妞,逃离了大哥死亡般的凝视,急匆匆的拉着陆烨来到大堂。陆烨冷不丁被她拉的一个踉跄,“妞妞,你干嘛,我差点摔跤。”

    “四哥,我带你去看好东西。”她刚刚就看见了,那个仙女姐姐手上的杯子太可爱了,她还没见过有这样式的杯子呢。

    陆烨听着就来了精神,“大哥又带什么好东西啦?”

    “不是,你跟我走,比大哥带的东西还好。”大哥带的有什么稀奇的,还不是来来回回就那几样。

    俩小只围着那双层透明还带着点点樱花的猫爪杯,稀奇的不行。

    “这是喝水的杯子么?”

    “肯定是的,你看这是猫咪的爪爪呢,真好看,还是粉色的。”

    “要我有这杯子,都舍不得用它来喝水。”

    “嗯嗯。”

    陆母走到门口,就看见自家俩个捣蛋鬼,正伸着手摸那女娃娃的杯子呢,这可不得了,一看就是金贵的东西,碰坏了赔不起的。

    “快给我下来,碰坏了就卖了你俩抵债。”

    妞妞嘻嘻哈哈的抱着陆母,“娘,仙女姐姐要给我当大嫂了吗?”

    “瞎胡说八道,没影儿的事。”

    两人被敲了脑袋,陆母拎着两人的耳朵,耳提面命道,“你们几个,不准出去乱说,不准告诉别人咱家来了人,知道不?”

    “为啥?她那么好看,我想让村里人都看看。”

    “小孩子,问那么多干什么,就不能说。”

    “哦,晓得了。”

    陆景拿着药片碾碎了放在碗里搅拌,准备给时笙喂下去。

    “大娃,我来给她喂吧。”

    陆景脚步没停,绕过陆母,“不用了,娘,我来喂。”

    时笙身上滚烫,脑子发昏,非常难受,无意识的咽下喂到嘴边的药,她本就不喜欢吃药,尤其这么苦的药。人在无意识难受的情况下总是会忍不住任性,于是闭紧嘴巴不愿意再张开。

    陆景喂着第二勺,床上的人就不愿意张嘴了。褐色的汤药顺着娇嫩的朱唇滑落,水滴湿润了樱桃小口,无意诱人最为致命。坚硬的大掌轻轻地抹去漏出来的药汁,最后定在女孩儿的唇角,他似是也意识到自己手掌的粗糙,更加温柔的抚过诱人的嘴唇,触碰过那抹柔软顿时呼吸一窒。

    笨拙的哄着人,“乖,喝完药就不难受了。”

    床上的人大约是感受到他的珍重,不再排斥,一勺又一勺。喂完药,陆景终于松了口气,这可比他做任务还让他紧张,真是甜蜜的折磨啊。

    陆景拿着碗掀开门帘,就被陆母一把拽到旁边,“大娃,那女娃娃是哪儿来的?”

    陆景回想起刚见到她的那一刻,心潮澎湃,没忍住唇角上扬,哪儿来的?天上来的。

    “等她好了,你快给人家送回去,她一看就是个金贵的,家里人肯定着急了。”

    回去?

    一想到她有可能再消失,陆景就坐不住,心里面慌得厉害。

    陆母一看这狗儿子半天不说话,急的拍了陆景几巴掌。语气严肃,“陆景,我们配不上人家,那是个金凤凰,但我们家没有梧桐树,你好好收收心,过几天我给你相看人家。”

    陆景皱了皱眉,我捡到的,就是我的。

    “娘,我心里有数,别相看了,不见。”

    陆母木着脸盯着转身就走的儿子,你心里有数?有数个鬼!这儿子小时候人嫌狗憎,只要他想要的东西拐着弯儿都会有人送到他手上,后来大了懂事了不再混了。可她还记得王富贵的儿子仗着权势占了二小子的工人名额,大娃只说了句知道了,就开始早出晚归,没过几天,那王家就散了,坐牢的坐牢,赔钱的赔钱。大家都只道陆家二小子运道好,可只有她知道是大儿子的手段。

    那时候她就知道大儿子没变,他只是没有想要的东西,可现在她又从大儿子的脸上看到了那种神情,可这是个人,不是个物件儿啊。

    时笙晕了一天一夜,而陆景在这期间就去时笙当时出现的地方转悠了一次又一次。他从小就胆大聪慧,从时笙的种种表现来看,就知道这小人儿也不能随时控制自己消失出现,那就是说明那小仙女的出现是有条件的,既然出现有条件那么消失肯定也有条件。什么条件?不外乎一样的场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人。虽说时间已经不同,那人消失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但是为了确保万一,陆景愣是把周围的树都薅光了,石头全移了位,再用雪盖住痕迹,就像掩住他不纯的动机一样。

    “大哥,醒了,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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