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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天价土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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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阮明珠出了月子,又熬过了炎夏,终于迎来了周仕林和游霞的婚礼。

    作为新郎的妹妹,整个婚礼她可谓是全程参与了设计和筹划,自然也跟酒楼的总厨打了不少交道。

    周仕林可以算是第一批在荣城发家致富的大老板,虽然不能和那些有底蕴的名门望族相提并论,但白手起家能做到他这个程度也算是传奇了。

    那他的婚礼自然不能简陋,必须得是荣城最好的酒楼最高的规格。

    银杏大酒楼前身是国营饭店,后来被人承包了,如今已经是整个荣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们婚丧嫁娶的必选之地。

    前世阮明珠回家乡的时候,还专门去银杏的老店探店呢。

    说实话那时候早就尝遍了世界各地美食的她没觉得银杏的菜色有多出尘,但一家饭店能做几十年不倒那必然是有过人之处的。

    就好比银杏有一道招牌菜——土豆丝,没错就是土豆丝。

    任何餐厅不管是路边的苍蝇馆子还是高大上的蝴蝶馆子几乎都有这道菜,价格一般也都从一两块到三五块不等。

    可银杏的土豆丝一盘标价是十块,这还是现在,后世更是高达78元一份。可人家就是做到了只要来银杏吃饭就必点土豆丝的份上。

    试菜那天,阮明珠专门点了一盘土豆丝,就是想尝尝到底有多好吃。

    要知道这时候十块钱上一个好一点的餐馆吃一盘回锅肉也才只要八块,她很想知道凭什么他家的土豆丝就能卖到十块钱。

    等土豆丝端上桌后,还没有尝过阮明珠就已经知道为什么了。

    首先人家的土豆丝是真的银针丝,就是每一根都像绣花的银针那么细,不会有哪怕一根更粗或者更细一点,必须是根根分明,长短粗细一致。

    其次,没有多余的其他配菜,就是一盘土豆丝里间或有几根青椒丝,而且得是那种不辣的大青椒,只是增个色而已。

    大火炝炒,干辣椒和干花椒在醇香的菜籽油里炒香后就捞出来,再下土豆丝翻炒十五秒,加少许盐和味精就出锅。

    就是这么简单,但越简单的菜色越考验厨师的功力,你看着这盘土豆丝简单,但没有三五年灶上的经验在银杏是不能炒土豆丝的。

    一盘可以说是天价的土豆丝卖得其实不是土豆,而是厨师的刀工和掌握火候的本事。

    等宾客都到齐了,婚礼正式开始,这时候其实还没有婚庆这个概念,不过受电视剧的影响,很多人结婚还是时兴穿婚纱。

    游霞身上这件简约的婚纱是徐秋英按照阮明珠的建议设计制作的,可以说和此时流行的那种复杂又累赘的婚纱完全不一样,既没有流苏也没有花边,但出来的效果却特别好。

    这不,即便是见惯了美女的周仕林,看见挽着父亲走出来的游霞也眼睛都不眨了。

    身上穿着与众不同的洁白婚纱,头发是姐姐给做的,妆是明珠姐给化的,刚才在镜子里看见自己时游霞都愣住了,这还是她吗?

    没错是她,明明就是自己那平平无奇的五官,可经过这一打扮,怎么感觉像还是像,可就这么好看呢?

    等周仕林回过神来,他没有按照流程等岳父将新娘送到他身边,而是不由自主走上前,先是对着岳父鞠了一躬,然后拿着话筒向老人家,也向在场众人保证,他一定会对游霞好,从今往后游霞叫他往东他绝不往西,家里的活他全干完,兜里的钱他全上缴。

    惹得台下一阵哄笑,在欢声笑语中牵起游霞的手走到了台上,然后一向只会在开会时训斥属下的周总竟然拿着话筒主持了自己的婚礼。第一次竟然还有模有样,让游霞对他又多了一份崇敬,这个男人,似乎就没有他做不好的事。

    简单的仪式之后,就是让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小孩子们可太喜欢这样的叔叔了,最讨厌那些啰里吧嗦有说不完道理的大人,这个叔叔可真好,可以开吃了。

    阮瑜和凌厉坐在主桌,在大人们忙着觥筹交错的时候,他们忙着吃。

    不得不说,虽然吃惯了妈妈的手艺,但大酒楼的菜也很美味啊,而且好多菜都是第一次见,比如这个樱桃肉,还有这个土豆丝。

    凌厉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土豆丝,他吃了一口后就连忙将转盘转到阮瑜跟前,“小鱼儿,快,尝尝这个土豆丝,比妈妈做的还好吃。”

    自从那天和妈妈谈心后,阮瑜就改口叫凌峰爸爸了。那妹妹都改口了,凌厉自然也改了,叫阮明珠妈妈叫得可顺了。

    作为一个不挑食的好孩子,凌厉吃过最好吃的东西都是出自阮明珠之手,可土豆丝平心而论,还是这里的更好吃。

    闻言阮瑜犹豫了一下,在凌厉殷切的目光下还是伸出手夹了一筷子。

    “怎么样?哥哥没骗你吧,太好吃了,我还要吃。”等阮瑜夹了,他又马上转回来夹了一大夹在碗里。

    反正大家都在喝酒,没人在意他们,干脆就让土豆丝放在这里好了,他要全部吃完。

    阮瑜见他这样不免有些担心,刚刚她犹豫不是因为他说比妈妈做的还好吃,而是她几乎不吃土豆。

    这个世界恐怕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喜欢吃土豆,但阮瑜就是那百分之十。

    其实最早她也很喜欢吃土豆的,尤其是妈妈做的土豆红烧肉,那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可正因如此,她在一次吃了土豆吃吐之后就再也不想吃土豆了,不是不喜欢吃,而是心理上的排斥。

    想想那天的情景,可把妈妈和弟弟吓坏了,还以为她生病了呢,结果是吃多了。

    那时候她在国外念书,虽然有钱不至于吃不好,但国外的食物再好吃又怎么比得上妈妈做的菜呢?

    以至于她一回家妈妈就会给她做一大桌她喜欢的菜,每次都能吃撑。

    而吃吐那次更夸张,一大盆土豆红烧肉几乎都是被她一个人消灭的,弟弟也喜欢吃,但懂事的他知道姐姐很少能吃到,就愣是忍住了只夹了两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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