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无妄之灾(6)
然而类似的事情, 历史上不止出现过一次。
小丰村陷在山窝里,此处山穷水恶, 土壤贫瘠,多毒蛇蚊虫, 在现代的环山公路修建起来之前,只能靠翻越一道天堑绝路出入, 凶险异常, 并不宜居,所以翻阅三百年县志, 能看见这个村子经常从记载上消失,但不知为什么, 许是躲避战祸或者逃避兵役的原因,每隔六七年, 又会有外人迁居到此, 重新带来人气。
但每一次迁徙前后,与之对应的本地天文志上,却总能看见不可思议的奇妙文字,比如血河、红月、子夜绛霞。
路潇心里的不安越发清晰。
她挂掉了打给市档案馆的电话,推开茶馆二楼的窗子向街道上张望,恰好看见徐辉拎着一只行李箱从火车站的方向走来。
路潇吹了一声口哨, 徐辉闻声抬头, 对她招了招手。
他加紧脚步走上楼,和路潇冼云泽两个人打了招呼。冼云泽兴致乏乏地瞄了他一眼,继续玩着手里的蝈蝈笼, 懒倦的样子像是不务正业的落魄贵族。
徐辉习惯了他这样,没有介怀,而是与路潇寒暄起来。
“一点儿也不巧,我来这儿就是为了你的事情。”路潇与徐辉说道,“你知道你要去什么地方吗?那可不是世外桃源幻想乡。”
“你今天说话怎么比我还神神叨叨的?不要吓我,我是一定要去见她的。”
“我知道你打定主意了,所以我决定陪你一起去。”
“你这个人,刚才不还说那个地方有妖魔鬼怪呢?怎么现在又不怕了?”徐辉笑了笑,“你要是想去见见山野风光,可以和我一起去,但你心里要是害怕的话,真没必要非陪我过去一趟。”
路潇叹了口气:“你就当我去看看山野风光。”
去往小丰村的这条,并没有合适的短途客运,两个人便在镇上唯一一家租车店租了辆越野车,自驾前往那里。
所幸半个小时的车程不长,两个人按照热心人所述的路线,很快就从岔路口开下了盘山公路,但开下公路之后,他们却迷失在了叠叠崇山与一模一样的山道之间,七拐八拐地把自己弄丢了。
徐辉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没有信号了。”
路潇凭常识判断:“我们沿着河开吧,村庄应该在河流的上游。”
此时大概正值这条河的枯水期,宽阔的河道里只有散成七八股的涓涓细流,如同女子披散于肩头的长发。
路潇为图方便,干脆在平坦的河道里行驶,然而这层坚硬的泥壳下面却藏着更深的湿润的淤泥,所以她不留神压碎泥壳之后,前轱辘就陷进了淤泥里,越争越深,车辆很快便趴在此地不动了。
徐辉眉头一皱:“这怎么办?这地方也找不到车拽我们呀!”
“没必要。”
路潇跳下车,轻易单手把车从泥里抬了出来。
她抬头看了看远方的山:“开着车找太慢了,你在这儿等我,我去前面探探路。”
徐辉本能地说:“那太危险了,我怎么能叫女——”
话说一半,他愕然收声,反应过来眼前这人可是刚刚把越野车徒手举起来过。
路潇对他笑了笑,又对后排座位上的冼云泽勾了勾手,冼云泽便打开车门走下来,随她前往前方探路。
徐辉目送他们消失在茂密的树林间,又拿出手机瞧了瞧,依旧没有信号。
过了不多久,他恍惚听见远处传来呼救声,打开车门一瞧,直接来时的方向上一行人正在边走边叫。
徐辉连忙下来帮忙,他看见那是四个骑着山地车的年轻人,说是骑着也不贴切,其中两个人各自推着两辆车,第三个人背着第四个人,被背着的家伙浑身是血,展现出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救命啊!救命啊!”
这些人看见徐辉和他的车,立刻加紧脚步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把受伤的人放到了他的前车盖上。
“我们顺着车辙沿着河道追过来,竟然真的看见你了,太幸运了!”
徐辉看着趴在车盖上那血淋淋的人,一时不知该怎么办,幸亏他身为散打教练,有些处理伤病的底子,很快调整好情绪开始检查那人的伤情状态。
徐辉一边动手一边问:“他怎么回事啊?”
“我们几个一起骑车来小丰村旅游,他冲下一个急坡掉下山了,得赶快把他送去医院!你这辆车还能开吗?”
徐辉看向路潇离开的方向:“能开,但是我有个朋友……”
他正犹豫着,趴在车前的那个人便适时地吐出一口血来,接着两眼一翻,啪叽一声倒下不动了。
徐辉一咬牙一跺脚:“上车吧!你们留两辆山地车,我还要给朋友留张纸条。”
两公里之外的路潇并不知道车已经被徐辉开跑了,她还和冼云泽沿河道搜索着村庄的痕迹。
“路潇路潇,这朵海棠花真好看啊!”
“路潇路潇,我给你抓了一只小蚊子!”
“路潇路潇,你看这里有一条小马陆!”
“路潇路潇,我给你抓了一只小蜈蚣!”
路潇残忍地拒绝了他的殷勤:“你就算在蚊子、马陆和蜈蚣前面加上‘小’字,它们也不会变得可爱——你是怎么分清马陆和蜈蚣的?我看它俩长的差不多呀!”
冼云泽说:“讨厌的人类都是相似的,可爱的昆虫各有各的不同。如果你喜欢它们,就会知道它们是不一样的。”
“那我可能没机会欣赏它们的独特之处了,真遗憾呀——不准把蚊子藏进口袋里,我都看到了!”
冼云泽委屈地张开手掌,一只一寸长的蚊子晃悠悠飞上了天空。
路潇低头看着干涸的河床,深深吸了一口气,困惑地说: “一路走来,我就感觉空气里有一股若有似无的血腥味,太奇怪了。”
她去树边折了一根结实的树枝,从河道中央向下挖去,掘地一尺余深,淤泥下面埋着一只废弃的矿泉水瓶,瓶口意外被水草堵住,里面残留着些许红色的斑痕,如同粘稠的血迹。
树枝戳破瓶身,熟悉的血腥气息瞬间浓烈,红色的液体攀援着树枝游离出瓶子,转头跳进地下,渗透进泥土里不见了。
这是血,也不是血。
路潇用树枝戳翻矿泉水瓶,抽出一张纸巾擦去上面的泥浆,只见这瓶水的生产日期正是五年以前。
联想到从茶馆里听到的传说,五年之前,这条河中曾血流漂杵,有可能就是那个时候,一些血液灌进了这只塑料瓶中,随即被水草封堵在里面,才得以存留至今。
五年前,这里一定发生了不妙的事情。
两个人没找到村庄,只能沿路返回,却没有看见徐辉和他们的车,只看见了两辆山地车和一张贴在车座上的纸条。
——遇见一人坠崖,伤势严重,送他回市里。你也回市里吧。
路潇鼓着腮帮想了想,也好,徐辉回城市里还安全些,但她仍要找到这座遗失的村庄。
她放下纸条,看了看面前的两台单车。
“冼云泽,你会骑这个吗?”
冼云泽当然不会,既不会骑,也不会好好的学,两个人折腾倒了黄昏时刻,他也不能顺利地驾驭这两只轮子。
路潇觉得挺可惜的,他本来有机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学会骑自行车的神仙。
但好像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学不会就学不会吧!
天色暗淡下来,反而有了一种好处,原本藏匿在群山中的点点灯火忽然通透,映着薄薄的云霞,像路标一样指引着他们村庄的方位。
两个人放弃了普通人类的交通工具,凭借超人的体力和行动力在崇山峻岭之间辗转腾挪,直线奔向村庄。
他们距离村庄已经不远了,但不知什么时候,无风的寂夜突然安静下来,唯有身边那些混杂且高耸的树木径自发出沙沙的摇动声。
两个人警觉地停下脚步。
但见高愈三十米的树丛里,一棵树——不——一只鸟类修长雅致的脖胫从接天的树冠里挺拔\'出来,仰天啸月,发出了高亢的吟鸣声。而后它从树冠里抽出两翼,翼展长达百丈,它的每一片羽毛,都有着仲夏之夜遍揽浮星的海水般的光辉。
奇怪的鸟振动双翅,像一片生机勃勃的海从森林中腾空而起,穿云而过,转眼融进了同样幽邃的夜空中。
世间再没有它的痕迹,唯有呼啸的气流风暴似的席卷过树冠,让落叶如洪水一般滚过山野,埋住了路潇的膝盖。新鲜折断的树叶散发出草木独有的清香,浓郁极了,证明路潇所见并非虚幻。
她忍不住发问:“那是……什么东西?”
“虽然它的外形像天鹅,但体型却像是翼龙,大概是什么杂交品种吧,我在纪录片上看到过恐龙是鸟类的祖先,也许他们之间没有太强大的生殖隔离。”
“这东西肯定不是地球上的常见物种,你没必要非要科学解释一下,根本解释不了。”路潇对他说,“再说你的解释根本不科学,翼龙早灭绝了!”
到底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很快就放下了心底的疑惑,两个人一路争论着科学常识,一路继续朝山村走去。
他们行进的方向是村子的后身,越靠近村庄,山势越加平坦,似乎还有人为打扫的痕迹,这片平坦开阔的晒场上整齐排列着大片大片的蜂箱。
路潇心里长舒一口气,好在入夜后蜜蜂都在休息,否则——她回过头,便看见冼云泽将那双罪恶的手伸向了一只蜂箱。
整箱工蜂受到惊动,瞬间飞了出来,它们嗡嗡振翅的频率传递着敌袭的信号,其他蜂箱中的蜜蜂感知到同类的警告,也陆续钻了出来,攻击信号像是烽火台上的狼烟般渐次传播开去,最终整片空地上的蜜蜂都动了起来。
冼云泽不怕,冼云泽觉得很有趣,在他眼里被蜜蜂环绕和被蝴蝶环绕都一样浪漫极了。
路潇可不这么认为,路潇都顾不得他了!
她双手抱头,拔腿便跑向村中,冼云泽乃是一身陶瓷不坏身,蜜蜂根本不能把他怎么样,但她可是细皮嫩肉的美少女,被蜜蜂蛰了真会起包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