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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六百六十六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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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解决了两头巨兽。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罗权也尝了尝沼泽巨鱿和死魂岛怪的味道。

    巨鱿的味道很一般,和普通鱿鱼差不多,甚至更加腥一些。

    而那死魂岛怪的味道就更差了,肉质相当的硬,和吃皮鞋一样,难以下咽。

    随意将两头巨兽的尸体丢掉,罗权继续赶路。

    还没等他登陆对面的岛屿。

    他就发现对面岛上有一个土著人在打量这边的情况。

    那是一个身材矮小,四肢瘦弱,面部涂满油彩,用树叶遮蔽身体的男人。

    他手持一把木质长矛,缩在灌木丛中。

    他亲眼目睹了哥斯拉大战沼泽巨鱿和死魂岛怪。

    看到了哥斯拉以无形的力量排开万吨湖水,控制岛怪的心灵,令其自杀。

    土著的心中,只觉得哥斯拉如同神灵一般强大。

    当他看到哥斯拉向着部落所在的岛屿移动后,这土著的心中又涌现了巨大的恐惧。

    他担心哥斯拉会摧毁自己的部落,旋即大呼小叫着狂奔逃窜,想要返回部落,提醒族人躲藏起来。

    也正是因为此人的狂奔,才引起了罗权的注意。

    “伊维族人!”

    “太好了,跟着这个家伙,肯定能准确的找到他们的部落。”

    系统提供的签到坐标,是非常笼统的一个范围。

    就比如伊维族人的部落,系统的定位就只有眼前这一座岛。

    这片岛屿,在整个岛屿链中虽然不是特别巨大,但也有好几十公里长宽。

    在其中搜索一个数百人的原始部落,多少也得费一点点功夫。

    而现在有了土著人的带路,就能节省罗权不少的时间。

    体会到签到系统的强大后,罗权可是十分期待签到的奖励。

    罗权让这土著先跑了四百多米,然后靠着嗅觉,远远的吊在对方身后。

    接着一路尾行,来到了伊维族人的领地。

    伊维族人的领地出乎意料的很好找,根本不是电影《金刚骷髅岛》中那样,隐藏在茂密的植被中。

    而是坐落在一个临海断崖边缘的古老遗迹上。

    这部落更像是05年那部金刚和人类谈恋爱的电影中描绘的那样。

    断崖上的人类部落,离地面有二十多米高,一面是森林,一面是大海,可以防止绝大部分野兽的袭击。

    土著用石锤和石凿在山体上建造出了一片洞窟城市。

    ‘城市’中遍布削尖的木桩和石块,几个巨大的火堆和火盆摆在中央,照亮了部落内的环境。

    此时回去报信的土著,已经将哥斯拉的情况告知了众人。

    生活在巨兽环绕的世界中的土著们,不敢大意。

    他们将‘城市’中的火把和火盆全部点燃,一边擂鼓大喝,一边围着火焰舞蹈,期望召唤金刚吓退哥斯拉。

    撤退逃离已经来不及了,哥斯拉来的太快了。

    这些土著只能寄希望于他们的神——金刚。

    战鼓擂动,火焰滔天,在森林中照耀出一条光带。

    罗权看着这些土著们的举动,只觉得好笑。

    普通野兽或许会因惧怕火焰而退却。

    但他可是哥斯拉,可是能够在岩浆中沐浴的存在。

    火焰对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

    他轻松跨越了土著建造的尖刺防线,踩碎了城墙,无视了火焰带,进入了‘城市’之中。

    “恭喜宿主签到成功。”

    踏入伊维族领地的瞬间,系统的声音响起。

    “恭喜宿主获得二阶技能奖励——固有结界兽王之巢。”

    二阶技能!

    这次签到的奖励虽然没有轮回眼那么强,但也是一个十分给力的技能。

    固有结界兽王之巢,是型月世界死徒二十七祖第十位——尼禄·卡欧斯所持有技能。

    尼禄可以用身体内部的六百六十六只野兽因子造出野兽,可利用放出的野兽进行侦查、攻击。

    这些野兽不是使魔,而是尼禄的一部分,是他六百六十六条命的一部分。

    只要放出的野兽有一只存活,尼禄便可以存活。

    也就是说,想要杀死尼禄,就必须在一瞬间杀死他六百六十六次,否则就无法将其消灭。

    兽王之巢的两种能力,无论是从体内放出野兽,还是强大的保命能力,对罗权都非常的有用。

    在得到兽王之巢的能力后,罗权只觉得浑身涌起一股能量流,所有的细胞都仿佛有了意识,可以被他随意掌控,变形成其他的生物。

    至于他可以分裂出什么动物。

    罗权也很快意识到了。

    所有他吃过的动物,他都可以用自己的细胞分裂变化。

    比如孤礁牛魔、沼泽巨鱿、死魂岛怪。

    罗权心灵一动,发动了兽王之巢的能力。

    下一秒,他腹部的鳞片和肌肉都开始软化,如同橡皮泥般变成了一头牛的模样。

    哞!

    一声嘹亮的吼声响起。

    一头体长十几米,二十多吨的巨牛从罗权的身体中冲出。

    接着是第二头、第三头、第四头……

    刹那间二十多头孤礁牛魔形成了恐怖的兽群,在伊维族人的城市中纵情奔跑,将那些土著们驱赶的鸡飞狗跳。

    而且神奇的是……分裂出二十多头孤礁牛魔后,罗权的身高和体重竟然没有丝毫变化,只有体力有些损耗。

    但哥斯拉的体内有原子炉,只要原子炉不熄灭,他的体力就是无限的。

    分裂出二十多头孤礁牛魔的体力,只几个呼吸就又全部补满。

    看着奔跑的孤礁牛魔,罗权有种新奇的感觉。

    他可以清晰的感知到每一头牛魔的精神,也可以轻易控制这些牛魔。

    甚至他有种直觉,他觉得自己这具哥斯拉身体如果死去后,自己还可以在这些牛魔身上重生,然后将牛魔的身体变成哥斯拉。

    神技!

    妥妥的神技!

    有了兽王之巢的能力后,罗权甚至都不怎么害怕人类的武器了。

    人类制造的氧气毁灭者武器很强,可以轻易杀死初代哥斯拉。

    可如果罗权提前将一头野兽分身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那么就算本体被人类的武器抹除,他也可以借助分裂出的兽体再次重生。

    变相的达成无限复活。

    签到得到了新的能力。

    罗权心情十分愉悦。

    他放出的那些牛魔分身,在逗弄了一阵土著,没有杀死一人后,就全部将其收了回来。

    而那些土著,在见到哥斯拉的强大后,哪里敢反抗,纷纷跪伏在地上瑟瑟发抖。

    就在罗权准备离开伊维族人的城市时,系统的声音再次在脑海中响起。

    “请宿主在金刚的身边待满72小时完成签到。”

    正准备离开的罗权,脚步一顿。

    签到骷髅岛靓仔!

    签到一个移动的目标?

    还要在靓仔的身边待满3天?

    要是金刚畏惧他的存在,躲避着他,他要如何签到成功。

    不如诱捕抓住金刚,强制金刚待在自己身边,才是最佳的办法。

    就是不知道,这个时间点的金刚有多大。

    金刚要是已经有了几十甚至上百米,那还好办些。

    体重越大,行动越迟缓,抓捕起来并不难。

    要是金刚才只有五六米,那抓起来就困难极了。

    三十米的哥斯拉,在水中的速度可以轻松超越金刚。

    可在陆地上,还真的不太好抓住五六米的金刚。

    哪怕用上轮回眼的万象天引也一样。

    万象天引这技能是有距离限制的,距离太远,罗权可没把握吸扯住金刚。

    是以,抓捕金刚这件事,需要好好的计划。

    而看着这些土著人,罗权计上心来。

    这些土著人的战鼓和火堆,就是诱捕金刚的最好道具。

    靠着土著们长久以来于金刚建立的关系,那位靓仔肯定会闻声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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