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六百六十六条命
随手解决了两头巨兽。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罗权也尝了尝沼泽巨鱿和死魂岛怪的味道。
巨鱿的味道很一般,和普通鱿鱼差不多,甚至更加腥一些。
而那死魂岛怪的味道就更差了,肉质相当的硬,和吃皮鞋一样,难以下咽。
随意将两头巨兽的尸体丢掉,罗权继续赶路。
还没等他登陆对面的岛屿。
他就发现对面岛上有一个土著人在打量这边的情况。
那是一个身材矮小,四肢瘦弱,面部涂满油彩,用树叶遮蔽身体的男人。
他手持一把木质长矛,缩在灌木丛中。
他亲眼目睹了哥斯拉大战沼泽巨鱿和死魂岛怪。
看到了哥斯拉以无形的力量排开万吨湖水,控制岛怪的心灵,令其自杀。
土著的心中,只觉得哥斯拉如同神灵一般强大。
当他看到哥斯拉向着部落所在的岛屿移动后,这土著的心中又涌现了巨大的恐惧。
他担心哥斯拉会摧毁自己的部落,旋即大呼小叫着狂奔逃窜,想要返回部落,提醒族人躲藏起来。
也正是因为此人的狂奔,才引起了罗权的注意。
“伊维族人!”
“太好了,跟着这个家伙,肯定能准确的找到他们的部落。”
系统提供的签到坐标,是非常笼统的一个范围。
就比如伊维族人的部落,系统的定位就只有眼前这一座岛。
这片岛屿,在整个岛屿链中虽然不是特别巨大,但也有好几十公里长宽。
在其中搜索一个数百人的原始部落,多少也得费一点点功夫。
而现在有了土著人的带路,就能节省罗权不少的时间。
体会到签到系统的强大后,罗权可是十分期待签到的奖励。
罗权让这土著先跑了四百多米,然后靠着嗅觉,远远的吊在对方身后。
接着一路尾行,来到了伊维族人的领地。
伊维族人的领地出乎意料的很好找,根本不是电影《金刚骷髅岛》中那样,隐藏在茂密的植被中。
而是坐落在一个临海断崖边缘的古老遗迹上。
这部落更像是05年那部金刚和人类谈恋爱的电影中描绘的那样。
断崖上的人类部落,离地面有二十多米高,一面是森林,一面是大海,可以防止绝大部分野兽的袭击。
土著用石锤和石凿在山体上建造出了一片洞窟城市。
‘城市’中遍布削尖的木桩和石块,几个巨大的火堆和火盆摆在中央,照亮了部落内的环境。
此时回去报信的土著,已经将哥斯拉的情况告知了众人。
生活在巨兽环绕的世界中的土著们,不敢大意。
他们将‘城市’中的火把和火盆全部点燃,一边擂鼓大喝,一边围着火焰舞蹈,期望召唤金刚吓退哥斯拉。
撤退逃离已经来不及了,哥斯拉来的太快了。
这些土著只能寄希望于他们的神——金刚。
战鼓擂动,火焰滔天,在森林中照耀出一条光带。
罗权看着这些土著们的举动,只觉得好笑。
普通野兽或许会因惧怕火焰而退却。
但他可是哥斯拉,可是能够在岩浆中沐浴的存在。
火焰对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威慑力。
他轻松跨越了土著建造的尖刺防线,踩碎了城墙,无视了火焰带,进入了‘城市’之中。
“恭喜宿主签到成功。”
踏入伊维族领地的瞬间,系统的声音响起。
“恭喜宿主获得二阶技能奖励——固有结界兽王之巢。”
二阶技能!
这次签到的奖励虽然没有轮回眼那么强,但也是一个十分给力的技能。
固有结界兽王之巢,是型月世界死徒二十七祖第十位——尼禄·卡欧斯所持有技能。
尼禄可以用身体内部的六百六十六只野兽因子造出野兽,可利用放出的野兽进行侦查、攻击。
这些野兽不是使魔,而是尼禄的一部分,是他六百六十六条命的一部分。
只要放出的野兽有一只存活,尼禄便可以存活。
也就是说,想要杀死尼禄,就必须在一瞬间杀死他六百六十六次,否则就无法将其消灭。
兽王之巢的两种能力,无论是从体内放出野兽,还是强大的保命能力,对罗权都非常的有用。
在得到兽王之巢的能力后,罗权只觉得浑身涌起一股能量流,所有的细胞都仿佛有了意识,可以被他随意掌控,变形成其他的生物。
至于他可以分裂出什么动物。
罗权也很快意识到了。
所有他吃过的动物,他都可以用自己的细胞分裂变化。
比如孤礁牛魔、沼泽巨鱿、死魂岛怪。
罗权心灵一动,发动了兽王之巢的能力。
下一秒,他腹部的鳞片和肌肉都开始软化,如同橡皮泥般变成了一头牛的模样。
哞!
一声嘹亮的吼声响起。
一头体长十几米,二十多吨的巨牛从罗权的身体中冲出。
接着是第二头、第三头、第四头……
刹那间二十多头孤礁牛魔形成了恐怖的兽群,在伊维族人的城市中纵情奔跑,将那些土著们驱赶的鸡飞狗跳。
而且神奇的是……分裂出二十多头孤礁牛魔后,罗权的身高和体重竟然没有丝毫变化,只有体力有些损耗。
但哥斯拉的体内有原子炉,只要原子炉不熄灭,他的体力就是无限的。
分裂出二十多头孤礁牛魔的体力,只几个呼吸就又全部补满。
看着奔跑的孤礁牛魔,罗权有种新奇的感觉。
他可以清晰的感知到每一头牛魔的精神,也可以轻易控制这些牛魔。
甚至他有种直觉,他觉得自己这具哥斯拉身体如果死去后,自己还可以在这些牛魔身上重生,然后将牛魔的身体变成哥斯拉。
神技!
妥妥的神技!
有了兽王之巢的能力后,罗权甚至都不怎么害怕人类的武器了。
人类制造的氧气毁灭者武器很强,可以轻易杀死初代哥斯拉。
可如果罗权提前将一头野兽分身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那么就算本体被人类的武器抹除,他也可以借助分裂出的兽体再次重生。
变相的达成无限复活。
签到得到了新的能力。
罗权心情十分愉悦。
他放出的那些牛魔分身,在逗弄了一阵土著,没有杀死一人后,就全部将其收了回来。
而那些土著,在见到哥斯拉的强大后,哪里敢反抗,纷纷跪伏在地上瑟瑟发抖。
就在罗权准备离开伊维族人的城市时,系统的声音再次在脑海中响起。
“请宿主在金刚的身边待满72小时完成签到。”
正准备离开的罗权,脚步一顿。
签到骷髅岛靓仔!
签到一个移动的目标?
还要在靓仔的身边待满3天?
要是金刚畏惧他的存在,躲避着他,他要如何签到成功。
不如诱捕抓住金刚,强制金刚待在自己身边,才是最佳的办法。
就是不知道,这个时间点的金刚有多大。
金刚要是已经有了几十甚至上百米,那还好办些。
体重越大,行动越迟缓,抓捕起来并不难。
要是金刚才只有五六米,那抓起来就困难极了。
三十米的哥斯拉,在水中的速度可以轻松超越金刚。
可在陆地上,还真的不太好抓住五六米的金刚。
哪怕用上轮回眼的万象天引也一样。
万象天引这技能是有距离限制的,距离太远,罗权可没把握吸扯住金刚。
是以,抓捕金刚这件事,需要好好的计划。
而看着这些土著人,罗权计上心来。
这些土著人的战鼓和火堆,就是诱捕金刚的最好道具。
靠着土著们长久以来于金刚建立的关系,那位靓仔肯定会闻声赶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