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仓库里的黑影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回荡在黑暗里。
李言呆呆地看着手里的手枪,而他的面前是一具脑袋四分五裂的尸体。
这个还只有17岁的高中生一脸的惊慌和迷茫,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十分钟前还在送班上有着大长腿的班花回家。
这是他第八天送班花回家了,眼看着已经牵起了班花白嫩的小手,准备开始一段美好的青春爱情,结果没想到经过路口的时候,一辆卡车冲出。
他一把把班花推开,自己则被结结实实地撞飞了出去。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却处在一个黑暗的环境里,身边那么大的一个班花却不见了踪影。
还没等他弄明白自己身处的环境,一道身影从黑暗里突然冲出来,一瞬间就扑到李言的身上,用双手死死的掐住他的脖子。
窒息感扑面而来,眼看着就要被掐死,他突然从身上摸出一把手枪。
顾不得多想,他抬起拿枪的右手,对着那道黑影的脑袋扣下了扳机。
腥臭的液体溅到了李言的脸上,掐着他脖子的手也逐渐松开,整个身影倒向了一边。
这个少年坐在地上,不敢去看地上的尸体。
“哎哟完了,我杀人了,不过这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吧,我如果报警自首的话,是不是可以少踩两年缝纫机。”
这时李言眉头一皱,突然觉得觉得有些疑惑:“我身上为什么会有枪?”
他开始在身上翻找自己的手机,结果发现他的手机不知道去了哪里,而他的校服也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身有些破旧的休闲装。
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李言开始审视所处的地方。
借着外面透进来些许微光,勉强辨认出这是一间仓库,各种大大小小的货物凌乱地堆在地上,有些货物的箱子已经破损,腐烂发霉的味道隐隐飘散在空气中,很明显这间仓库已经被废弃很久了。
深吸了两口气,李言鼓起勇气,打算看一下被自己开枪打死到底是什么人。
然而,当他看到尸体的一瞬间,眼睛中的瞳孔猛的一缩。
倒在地上的尸体呈人形,但是没有穿衣服,身上皮肤全为灰白色,上面有奇奇怪怪的各种纹路。
它的手掌和脚掌非常大,每根指头上都长了长而锋利的爪子,后腰还长了一根差不多一米多长的尾巴。
它脑袋的上半部分已经被手枪轰碎,下半部分可以看到嘴巴,里面长满了锋利的尖牙,足足有上百颗。
“这是个什么东西!”李言汗毛都竖了起来,但是心里却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他之前因为事发突然,光线不足,以为自己打死的是一个人,现在发现是个怪物,顿时心里的负罪感少了很多。
“世界上竟然有这种怪物?”他顿了一下,想起自己被卡车撞了之后就来到这里,心中一动:“难道我穿越了?!”
他对于自己能够穿越并不十分意外,因为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发现他和别人的有着不同之处,那就是他能够通过意念驱使动物。
这也是为什么他非常受女孩子欢迎的原因,除了长的帅,就是因为他能让所有的小猫咪翻肚皮。
但是这个能力在法治社会,实在是作用有限,暴露之后又十分麻烦,所以李言将这个能力藏得好好的,一直没人知道这件事。
他偶尔会想,如果自己穿越了,也许就可以凭借这个能力,大展宏图。
谁知道才穿越过来,差点就死了。
李言坐在原地,突然间感受到了无数的信息夹杂着记忆涌入自己的脑海中。
在脑袋的剧痛之中,他逐渐明晰了原主的身份:名字也叫李言,是离原市高级中学的高中生,今年高三,母亲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去世,父亲因为赌博欠了一大笔钱,为了逃债,远走他乡,不知所踪。
不过好在原主成绩不错,靠着学校的奖学金还有官方补助,在城郊租了一间狭窄的地下室,平时很少和同学或者老师来往,是典型的贫困生。
然而在原主的记忆里,连手机都买不起的他,几天前却找黑市的商人买了一支手枪。
但是买枪的动机,李言却怎么都回忆不起来了。
“看来记忆还是破碎的,只能等等看以后能不能想起来了。”
而被自己打死的怪物,李言却是清楚地知道是什么。
那东西叫做恶魔,是这个世界的人类一直在对抗的东西。
李言清晰地记得自己在历史课上学到的内容,这个世界分为东、西两块大陆,西大陆出现了一个宗教,叫做多安教。
他们崇拜恶魔尼甲,并且不断举行各种仪式,企图将尼甲召唤出来,并借助其力量统治这个世界。
数百年前,他们的举动终于引起了恶魔的注意,恶魔许诺给多安教的首领无上的力量,而多安教则为恶魔打开前往西大陆的通道。
恶魔残暴、狡诈、放纵欲望,如今,西大陆已经被侵占,幸存的居民也已经逃往东大陆,并和当地的官方一起抗击恶魔的入侵。
而李言就是在东大陆最大的一个国家炎国长大的,而离原市则是位于炎国南部,靠近边境的地方,距离抗击恶魔的前线不超过一千公里。
离原市很多人的家里,都有参军的人,他们是炎国的护卫者,用自己的血肉保证国内的普通居民不受到恶魔的入侵。
他们的护卫是卓有成效的,这几百年间,恶魔不断蚕食着东大陆其他的国家,但是却未能踏入炎国的国境一步,这也是为什么李言这样的高中生可以过平静生活的原因。
当然和自己之前生活的世界相比,这个充斥这恶魔的世界还是相当危险和混乱的。
回忆起这些内容,李言也对自己穿越来的这个地方有了大致的了解。
“恶魔现在居然渗透进入离原市,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打死了恶魔,这么说我也算是个杀敌有功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奖赏。”
他很想把这件事汇报给警察,奈何自己身上什么通讯工具都没有。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在炎国,普通民众持枪是违法行为,如果去和警察说自己开枪打死了恶魔,紧接着的可能不是奖赏,而是调查。
不过他并不打算把枪丢掉,原主买了手枪必然是有原因的,也许是防备自己还没能回忆起来的危险,所以在这份记忆被完全想起来之前,李言都会一直带着这支枪,反正自己也是一个人住。
而且刚刚恶魔的突袭让他心有余悸,手里有把枪,也能给他带来些许安全感。
“说不定原主买枪,就是因为他发现城里出现了恶魔。”李言一边嘀咕着,一边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他听见仓库外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