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混迹乞丐
出得门来,才发现自己分文未带。他平日里常常出入高端场所、茶舍青楼,大手大脚惯了,没存有家当。柳府按月给钱,月月充盈、未曾拖欠,他便也从没产生过忧患意识。直到此时,他才察觉自己无处可去。他写戏文,人情世故自然是懂的,平日里对你热乎巴结的人,那是看在钱的份上,而不是看在人的份上。就算你是仁人君子,那又怎样!再说了,自从自己踏入青楼、混入酒肆、步入赌场的那一天起,怕已经没人相信自己是仁人君子了。一个既没有钱财,又没有人品的人,怎么在这处处充满铜臭味的街市上混下去?
他戏里没少写乞丐,没少写他们的生存智慧,所以,他觉得做一个充满智慧的乞丐,或许能在这熙熙攘攘的人世间存活下去。
他没有什么大志,就想活下去。他本人,完全没有他的笔那么英雄。他这辈子有些窝囊,也只有在动笔写作的时候,才觉得志在必得、意气风发、壮心可摘日月。他是活在自己笔下的人,笔停了,他也就半死不活了。唉!他叹了一口气。然后,抓乱了自己的头发、弄脏了自己的脸、扯破了自己的衣服,从地上拾了根木棍,又用藤蔓编织了一个小篮子,做得像自己小说中写的乞丐后,便来到街上,混入了乞丐中。
看来戏文没有白写,他按照自己写的去做,竟然很快就融入了他们的群体,并成功吃到了晚餐。吃饱肚子的乞丐们竟然也爱看戏,他便与其它乞丐一起,混在台下的观众中,看了柳晓儿表演的“武神救世”。柳晓儿的确演得很好,他也想为她喝彩的,可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怕被柳家人抓回去,以招来杀身之祸,所以他不敢。他只能装作自己不懂戏的样子,除了嘿嘿笑几声或干脆保持沉默外,就只能看看周围的人。他发现,前面的观众中有个白衣长发的年轻人,非但没喝彩,还自始至终捂住耳朵,像是怕戏文玷污了他的耳朵一样。这让他的自尊心受了伤,好几次,他捏紧了手中的木棍,想过去抽他几棍子,可是,他仍是不敢。只能从后面,以充满仇恨的目光,死盯着那人的后脑勺,像是要把自己的恨,穿进他的脑袋一样。
戏散后,他不敢停留,跟着乞丐群,一直走到燕城靠近北门的一处废宅子里,他们的大本营。此时,他呆在乞丐群里,在一个靠墙的草堆上斜躺着,想着心事。乞丐们回来时,又在夜市里弄了些吃的,此时肚子饱着,有闲气力开一些玩笑、做一些逗人发笑的动作。他们中竟然有人在模仿柳晓儿唱戏,虽然戏文唱得不太准确,可那调调、作派竟然有模有样,不时赢来一阵阵喝彩声。此时,是这群乞丐狂欢的时候。白天里,他们蹲在街边或钻在人群里,要么乞讨,要么捡拾别人吃剩下的东西,在常人眼里,像一群没有思想的动物。此时,他们才像是个人,有喜怒、有才情、有想法。这一点,常寻思在戏文里其实也写到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简直就是个写作戏文的天才。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和事,竟然都与自己戏文中所写的相吻合。不知是先有他的戏文,还是先有这些现实的人和事。但无论先后,他都得敬奉自己为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