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恐怖小说 > 长夜长夜 > 第27章 判决

第27章 判决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当天下午,江州市人民检察院司马晓光办公室。

    赵光喜欢往司马晓光这里,一是因为案子,而是因为不想在刑侦大队看王巷的脸色,所以宁愿舍远求近到这来讨论案情。

    “大司马,依照高峰所说,第一种可能可以排除了”。

    “可以这么说吧,郝静接触高峰应该不是因为吴荟,而是因为工作,时间点上,两人其实是差不多时间接触上的,所以郝静不可能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这个高峰,脚踏两只船,两个都是大美女,真是有钱可以为所欲为”,赵光愤愤不平说道。

    “羡慕嫉妒恨吧,大刑警同志,谁让人家有钱呢?”

    “只可惜只能道德谴责了,”赵光说道。

    “仅从从现在掌握的证据来看,高峰使用暴力直接导致了吴荟的流产,从而间接导致了吴荟的自杀行为,相信法官会酌情考虑这一点,你已经尽力了,高峰不是也自愿给予一些补偿吗?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判罚”。

    “嗯,如果没有郝静的刻意隐瞒,也许这个案子就可以到这了,但郝静刻意隐瞒了自己和高峰的真实关系,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说说你心中的想法,我倒是想听听你对这个案子还有什么分析”。

    “吴荟日记本里写的东西依然指向郝静在有意引导吴荟自杀,这一点,我觉得我心中存疑,郝静之所以隐瞒就是想掩盖一些自己不想说的。”

    “没错,所以,我们只能将甲拌磷和日记本这些证据交给评审团,由他们来判定,郝静是否有诱导自杀行为,这个由评审团来定。”

    “我们不妨大胆假设下,郝静如果真的是有意诱导,那她这么做的行为,是否会牵扯到高峰,或者是高峰授意的?”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但法律只相信证据,目前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去支撑这样的想法”,司马晓光说道。。

    随着一声急促的铃声,赵光的摩托罗拉手机响了起来。

    “老赵,你快回来”,电话对面是赵光媳妇的声音,声音非常恐慌。

    赵光心中一颤,立刻赶回了住所,丢下了司马晓光。

    “怎么了,老婆,发生什么事了?”

    没想到媳妇和儿子两个一起冲了出来一把抱住赵光痛哭。

    “怎么了,怎么了”。

    “今天,我和妈妈,放学的时候差一点被一辆货车撞死了”,儿子说话了。

    “啊,什么?”赵光惊恐道。

    “究竟是怎么回事?”赵光问道。

    “我和儿子过马路时,明明是绿灯,但这一辆货车开的飞快,往斑马线冲了过来,然后一个急刹车,从我们身边擦身而过,把我和儿子吓死了。”

    紧接着赵光的摩托罗拉手机又响了,“喂,是赵警官吗”。

    “你是谁?”

    “我是江峰实业的迟向阳,今天我们旗下矿业公司的作业车刹车间歇性失灵,惊到了贵夫人和您儿子,我们特此向您夫人致以最诚挚的慰问,并深深向您和您夫人、儿子诚挚的道歉”。

    “你……你们,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赵光怒道。

    “我们表达深刻的歉意同时,也提醒一下赵警官,任何事情都有限度,我们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赵警官不乱来,我们自然也不会乱来”,随后对面挂断了电话。

    居然威胁到我头上了,一开始,赵光是愤怒,接着是委屈,然后是难过。看着老婆和儿子,赵光顾忌了,这样做,值吗?

    赵光开始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为了这个自杀案,赵光真的是付出了太多,得罪了大队长,得罪了江州学院上上下下的老师和学生,得罪了江峰实业的董事长高峰,得罪了整个江峰实业,与同事关系也陷入紧张之中。

    如今老婆孩子的生命相当于掌握在人家的手里,很明显,高峰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基本情况,这一次只是个警告,如果自己不能按照人家的意思,就有第二次和第三次,赵光明白,即使自己去调查这个交通事故,也不能拿人家怎么地,人家有的是钱,最多罚几个钱,今天侥幸没出事,就算出事了,定个交通肇事罪,人家有的是顶罪的,单凭自己怎么和人家斗?

    好在是案子也基本查清了,赵光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提交证据,就等着宣判吧。对于吴荟的父亲,赵光觉得有个交待了,至于结果如何,这不是赵光能左右决定的。

    在接下里的几个月中,赵光没有任何行动了。

    一切好像要烟消云散了,故事就要翻篇了

    万丰大厦29楼江峰实业董事长办公室。

    高峰举起酒杯与郝静说道:“来,干一杯”。

    郝静举起酒杯,笑容满面的回应道:“来,为了未来,干一杯”。

    “我请了最好的律师,放一百个心吧”,高峰得意的笑着,一个小小的手段,就让这些牛鬼蛇蛇神,彻底消失了。

    案子一直等到12月份开庭。

    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所有相关人员都到了现场,吴荟的父亲、高峰、郝静、江州学院的代表、赵光、司马晓光以及相关证人。

    随着审判长一声锤子,双方律师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战。

    现场陈述了案情,双方律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控方律师认为,吴荟的日记本和郝静帮助购买甲拌磷的行为具有重大疑点,坚持认为郝静涉嫌诱导吴荟自杀。

    高峰实施暴力导致孩子流产间接导致了吴荟自杀,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江州学院负有管理失责的责任,学生进入寝室时,带了危险品进入,校园一定责任。

    辩方律师认为,吴荟单方面的日记本完全是主观潜意识行为,在吴荟陷入悲观时,不管接触到什么信息时,可能都会产生下意识的消极心态,因此,郝静可能是随口一说,目的也只是为了安抚吴荟,就比如,有人要跳楼,有的人随口一句,我陪你跳,郝静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为了让吴荟明白一个道理,是人都有烦恼,这种行为没有所谓对错。至于帮助吴荟购买农药的行为,是在吴荟的苦苦哀求下进行的,是郝静一时糊涂,由于俩人是好友,郝静没有当场拒绝,是怕激化吴荟当时的情绪,但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会给吴荟带了巨大的伤害,这是因为郝静根本没想到吴荟真的会自杀。吴荟喝下甲拌磷的时候,郝静不在场,不具备左右吴荟自杀的基础条件,吴荟作为一个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是自己生命的完全负责人,因此辩方律师认为,郝静涉嫌诱导吴荟自杀不成立。

    对于高峰和校方责任,辩护律师表示无意义,经过协商,高峰和校方愿意尽人道主义责任。

    随着一声槌响,审判长没有当庭宣判。

    时间来到2006年3月份。

    判决终于下来了。

    郝静涉嫌诱导吴荟自杀因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高峰赔偿30万,校方赔偿5万。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