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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吸血鬼小伯爵恶毒女配1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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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檐对安格斯说:“从今以后,你要一直跟着我。我去哪里,你就跟我去哪里。”

    搞什么禁锢啊,绑在一起不就行了。至于谁跟着谁,那不都一样。

    安格斯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但是无论如何,这都是他和姜檐关系更进一步的表示。

    他以为,姜檐是善良的小天使,为了让他安心,才赋予了他这样一项权利。可是她不知道他本来就是魔鬼,贪得无厌,一旦抓住就再也不愿意松手。

    所以,宝贝,你最好真的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于是,两个人都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如胶似漆相互理解。

    迫于现实因素,姜檐征服人类世界的计划被迫搁浅。由于战争的历史早已过去,人们的思想也更加文明开化。

    人类对于古老、神秘、拥有漫长生命的吸血鬼充满了景仰和向往,也因此,人类专门设置了各种关于吸血鬼的课程,街头巷尾都能看到关于吸血鬼的因素。

    如果真的发现了吸血鬼的存在,他们甚至可能会热情的扑上去,想知道自己能不能被吸血鬼标记,加入吸血鬼的家族。

    因为听说吸血鬼的颜值都超高,个个都是冷白皮。

    但是姜檐还是经常前往人类世界,带着安格斯,在房子的窗户边上偷偷看屋里的电视,或者是偷偷摘树上的一颗枣子,不吃,当做带给小老鼠的礼物。哎,就是贪玩。

    所以,在夜幕低垂的时候,偶尔会有人看到,一大一小的蝙蝠飞过夜空。大的是黑色的,看起来强壮有力,小的是白色的,极为可爱漂亮。

    姜檐和安格斯成天自由翱翔,以至于罗德里克和阿巴尼尔对他的意见更大了。因为某个人不务正业,把工作都交给他们了。

    但是姜檐和安格斯还是举行了婚礼,在血族领域的唯一一座教堂里。从吸血鬼风流滥情的本性中就能知道,教堂在这里是多么的不受欢迎。

    再加上,举行婚礼仪式的是血族领主和亲王的女儿,这场婚礼带来的影响极为壮大。

    无数吸血鬼被他们真挚的爱情所打动。以至于后来,血族里流行起和爱人举办婚礼的仪式。流行到什么程度呢?一个吸血鬼可能一天会举行好几次婚礼,因为他会在一天之内爱上好几个人。

    吸血鬼的寿命确实极为漫长,尤其是安格斯这样的。所以他很庆幸,是漫长的生命给了他找到爱人的机会。

    但是姜檐不一样,她的父亲是亲王罗德里克不假,可是她的母亲是人类。舅舅阿巴尼尔,其实是认她母亲做的妹妹。

    即使姜檐拥有着蝙蝠和人类两种形态,可她依旧在很多方面受到了影响,就比如寿命。

    在能够永远保持年轻的伴侣面前慢慢老去,无疑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

    可是姜檐却依旧一如既往的无忧无虑。

    因为安格斯总是夸奖他的小宝贝,他觉得老了的她更加可爱了。走路慢悠悠的,小手小脸都皱巴巴的,头发也变白了,像是一个叛逆期的白发美少女。

    就是有一点让他在意:她的身体也不太好了。

    所以他有时候也会庆幸自己的长生不老,如若他也老了,那他怎么照顾他的宝贝呢。

    姜檐却不吃这套,她还喜欢让安格斯带着她去人类世界,在那里化成人形,然后让安格斯扶着她。

    一个白发小老太太和一个英俊帅气的白发年轻男人,组合在一起的画面怪异又和谐。哦,安格斯的白头发是他自己弄,他毫不避讳,自以为白头偕老幸福的很。

    直到有人问起来的时候,姜檐含笑的拿拐杖指着安格斯介绍说:“这是我孙子。”

    那路人就信了。

    独留安格斯不可置信的看她,几乎想要拿走她手上的拐杖,敲打她一顿。最后也只能忍无可忍的拍她的屁股。

    他的动作反倒是把路人吓了一跳。那路人指指点点的教训他:“对长辈要尊敬点!”

    长辈一点也不矜持,扶着拐杖捂嘴看笑话。

    一等到路人疑惑不解的离开,安格斯立刻凶巴巴的教训姜檐:“你又不老实?!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想甩掉我,再去找小弟弟吗?你想都别想,回去!今天不许看电视了!”

    姜檐撇了撇嘴,真的是,对她的年龄没有一点数的嘛?都这么老了,还担心她红杏出墙,看来她魅力还挺大。

    罗德里克和阿巴尼尔本来很反对他们,可是随着姜檐的年龄慢慢的走到极限,他们就又释然了。

    曾经他们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也是这样送姜檐的母亲离开的。姜檐这个名字,还是她的母亲留下的。

    只不过因为太拗口,两人通常选择喊她小宝贝。

    吸血鬼们向来花心多情,罗德里克本来也是如此。只是他在风华正茂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纯净美好的人类姑娘,然后一见钟情。

    他使尽浑身解数追求到了姑娘,将她带回了城堡。姑娘如同一个异类生活中在血族的领域,却依旧乐观开朗的爱着他,还给他生了一个孩子。

    罗德里克并不忠贞的,他本来很快就要厌倦了那姑娘的。但是姑娘没给他太长时间。

    生下孩子没过多久,姑娘就生了重病,奄奄一息。罗德里克为之前对她的冷落懊悔至极,可是没有任何作用。

    血族的秘药全都用了个遍也没用,因为她是个人类姑娘。

    罗德里克第一次知道人类的生命那么脆弱短暂,也第一次尝到失去恋人的痛苦滋味。

    他的所有念想和遗憾,都聚集在了那个吐奶泡泡的小娃娃身上,白白软软的、弱小可爱的人类形态的小娃娃。

    罗德里克见识过了人类的死亡,十分后怕的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她。小家伙在尽是血族的城堡里生活的快乐,是他那时唯一的抚慰。

    幸运的是,终于有一天,不到十岁的小娃娃长出了尖尖的牙齿,还变换出了蝙蝠形态。虽然是白色的,与他们都不大一样。

    但是白色的也好啊,至少,有了吸血鬼的血脉,就不用那么快的接近死亡了。人类的寿命在吸血鬼面前,真的太短暂了。

    就像蝉之于人类。

    阿巴尼尔是姑娘在血族的好友,见证了这一切。也因此,他对小娃娃极尽宠爱。

    罗德里克和阿巴尼尔本以为安格斯会像他们一样,独自生活,让时间治愈好他们的伤痛。这已经是纪念死亡爱人最好的方式了,因为吸血鬼有太过漫长的生命。

    可是安格斯没有。

    他早早的就让出了领主的位置,陪着姜檐走完最后一程路。彼时安格斯找人要来一大沓的棺材款式,让姜檐自己选。

    他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奢侈大气的说要给她在棺材上镶满宝石。听的姜檐捂着脸,心动不已。

    果然,你会对同一个人心动无数次。这就是爱情呀。

    ……

    姜檐是在一个她十分喜欢的阴天睡过去的。安格斯如同往常一样,想要喊她起床散步。

    没能喊醒她。一阵巨大的空寂忽然袭击了安格斯。

    他不再喊了,而且安静的蹲下来,数她的睫毛。他太慌了,慌到不知道要干什么,只想有个事做分散刚才的注意力。

    但是他没有办法一直骗下去。终于在罗德里克进来查看的时候,安格斯捂着流泪的眼睛颤抖起来。

    那之后,安格斯沉默的将她放在棺材里,处理好了所有的事务。

    然后,选择了永久的沉睡。

    享受过和你在一起的幸福以后,独自一人就成了无比可怕的事情。

    宝贝,你知道我受不了的。所以,我去找你了,你陪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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