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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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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爷和林愁各自扛着一株用苫布包裹的灰树,挖坑栽在后山最远处,随便浇了点水就算完事儿,这里面还有整整几万条蚂蟥。

    由于舞茸的特殊性,无法在地下空间内单独栽培即使能够成活,脱离了灰树的舞茸也会含有毒素无法食用。

    因此,只能选择种在犄角旮旯里。

    不用说,系统给出找到第二种蘑菇的奖励依然是智力值1。

    恁娘,哔哔哔哔哔哔。

    林愁坚持付给山爷等人一笔不菲的流通点买下撞山麝后,几人很是有点没脸见人的意思。

    山爷几人商量了一下,当场剖开麝囊,顿时恶臭弥漫。

    麝香刚取出时具有非常强烈的臭味,用高度酒精稀释之后就会成为令人沉迷的异香。

    这点和刚被抹香鲸吐出的龙涎香非常相似。

    撞山麝的麝香显然与普通的麝香有所不同,呈现出暗紫色的颗粒状,山爷从中寻出八粒小米粒大小的暗黄色晶体。

    这些晶体就是麝香的精华,轻易不得见,代表着麝香的品质。

    不顾满手麝香的恶臭,将这些晶体包好就塞给了林愁。

    林愁笑了笑,倒也没推辞,这东西是他所需要的。

    至于撞山麝,林愁还需要着手处理一下。

    用寒铁刀在撞山麝的前肢夹缝间开一小口,轻轻刺破主静动脉,用漏斗将血管及肌肉撑开固定,将这些结晶塞进撞山麝的血管中。

    随后剥去麝皮,挖掉内脏,在麝颅骨顶门处开一指头粗细圆孔,探进去一根铁棍搅打几下,顺便打通撞山麝的整个鼻腔,拴住撞山麝的后肢将其倒吊在巨杉上。

    吊起来后,撞山麝的鼻腔中缓缓沁出白色的浆状物,伤口中也不停的流出已经变得有些暗沉的血液。

    麝香结晶并不会此时就溶解在血液中流出浪费掉,那些结晶,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被撞山麝的躯体所重新吸收。

    “这这这就不要了?”

    山爷大叫一声可惜,连忙找了个盆子接血。

    麝血和鹿血一样,都是温补之物,虽然撞山麝已经死去多时,血液不再新鲜。

    但这些血,以山爷的尿性,必然能想办法卖个好价钱出来。

    不过对于林愁来说,麝血和脑子都属于无用的废料。

    小吴等了半天,

    “林林林老板,我的包子”

    两个保镖也眼巴巴的看着他,没人想再回去看一眼那坨化学实验失败的产物。

    林愁无语,这人也太没眼力见儿了,没看本帅正忙着呢么,再说,就是不忙,我这刚回来就营业?

    那不得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上门是客,没有往外推的道理,

    “今天没有包子,别的我找找”

    恒温箱中还剩余四只风干盐焗鸡,拿出来斩好小段放在盘子里端给几人,然后后继续忙碌。

    撞山麝的血放得差不多之后,表面也渐渐变得干燥了一些,林愁用玫瑰盐均匀的涂抹在撞山麝的表面,并轻轻的给它进行肌肉按摩,以便充分吸收盐分。

    盐不能过多,会影响麝肉的品质,需要恰到好处,一只鹿,也只不过用了半斤盐而已。

    撞山麝需要像这样在阴凉处静置起码一个月,才堪使用。

    山爷有点纳闷,用板斧撞了撞倒吊的撞山麝,发出金铁交戈的刺耳声音,

    “林老弟,把这玩意做成腊肉,岂不是更老更硬了?”

    林愁笑而不语,这才是第一道处理的步骤而已。

    天空中,一片庞大阴影缓缓落下,滚滚大人坐在剑齿熊的尸体上方,口水淋漓。

    这回可真的不是馋的,而是累的。

    要知道,滚滚大人是熊,它可是没有汗腺这个玩意的,有苦自己知,让高达百米的巨熊悬浮在空中飘了几百公里,即使以滚滚大人六阶的能力,也累掉了半条命。

    暂时没有办法处理这只巨大的剑齿熊,只好先拖进后院的地下冷库中贮存。

    时间是美味最大的敌人,同时,也是最好的帮手。

    山爷的话提醒了林愁,他储备的那些东西,要派上用场了。

    黑山野猪从狩猎者们手里陆续收了足有上百头,几百只绿头麻鸭、暴牙狼,还有通过马六在基地市淘来的硝好密封存放了一年的猪肠等等。

    大灾变后,四季变成了一季,炎热异常,不过对于熟知季候的林愁来说,其中的差异还是非常明显的。

    从十一月下旬温度开始缓缓下降,直到来年的三月,这段时间的平均温度大约在20度左右,早晚温差很大,空气也较为干燥,明光的“冬天”,来了。

    而这时,正是制作腌腊最好的时节。

    小馆虽花草植被一样不缺,环境非常优美,客人往来不绝。

    但林愁总是觉得,小馆终究是缺了点人间烟火的气息,不接地气儿。

    在他的印象中,爷爷和爸爸在世的小时候,自家小馆厨房里,房梁上总是熏着各种腊肉,连天井的屋檐下都快挂满了。

    这些腌腊中有火腿,有腊鸭,有腊鱼,有肥头鸽子,有老鼠肉干,总之,天气稍微一热,各种腊肉发酵、反应更加活跃,那种奇异的香气就像是能随温度粘连在皮肤上一般,总是让他垂涎欲滴。

    更有甚者,每次只要他一出门,巷子里的熊孩子们总是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眼冒绿光口水哗哗的,看着林愁的眼神就像是行走的火腿。

    再有,每逢雨后的午夜,父亲总是会精准的从熟睡中醒来,打开他存在屋檐背阴处的大坛子通风。

    那些里面装着的,是父亲最得意宝贝虾膏蟹汁鱼酱。

    小孩子总是习惯用一种味道去辨别另一种味道,比如林愁就是,这个东西配腊肉好吃,那个东西配腊肉不好吃

    坛子里装着的,不光是父亲的自豪,也是林愁的味觉。

    这才是林愁所认知的家。

    来到荒野上两个月,林愁早已把这里当做了家,当做巷子里那个小饭馆的延续。

    这里没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美丽、自由、洒脱不羁,最重要的是还有大把的流通点。

    但,始终缺了一点什么,林愁要做的,就是补上那一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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