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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来自老饕的约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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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三蹄的做法,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清理完猪蹄后,需要先对猪蹄焯下水。

    生姜切片备用。

    林墨又拿出一块纱布,把草果,砂仁等香料包成香料包。

    下一步,就把猪蹄放入热水锅内,加入少许白醋去腥。

    加盖,等大火将猪蹄煮成五分熟后,再捞出猪蹄,沥水装盘,刷匀糖色。

    接着起锅热油。等油温烧至五成热左右,放入猪蹄。等猪蹄被炸至大红色时,就可以捞出来。

    冷却切块,装盘。

    锅中留底油,加入白糖,放入姜葱略炒,再放入猪蹄,加料酒炒香。随后放入适量水老抽香料,加盖小火焖到八成熟。

    加盐鸡精调味收汁后,将猪蹄加入碗内浇入原汁,就可以入蒸锅了,用中火蒸20分钟左右,等猪蹄酥软后取出即可。

    等猪蹄入蒸锅以后,林墨就开始先做香菇甲鱼汤这道菜。

    这道菜的时间可比万三蹄长多了。

    当然,红焖羊肉也不短,只能说谭宗明不愧是谭宗明,真的会挑。

    另一边。

    蓝未未打得香汗淋漓,也只打了不到三百下。

    一想到还有七百下,她突然好后悔自己今天过来了,好好的休息天,给自己找这么大一体力活。

    刚想把节奏慢一下,暗暗休息会。

    “未未,累吗?累的话休息会。”

    林墨总是不忘送上关怀。

    “不累,怎么会累呢?”蓝未未讪笑道,手上无奈,又只好使劲。

    “真厉害,不愧是咱们瑜伽馆的王牌教练,回头我看有必要单独给你弄个横幅,或者个人简介的插画,放店里面,让来来往往的客人都知道你的厉害。”

    蓝未未哭笑不得,心想:累虽然累点,但能在林墨面前博些好感也不错。

    大堂内。

    谭宗明和安迪等菜之余,便开始聊工作上的事,对最近的项目进行了一个规整和总结。

    两人聊得很入神,也不知道聊了多久。

    林墨把第一道菜端上桌,二人才如梦初醒。

    “万三蹄,尝尝味道。”

    “来,安迪,尝尝味道如何?”

    谭宗明给安迪递过去筷子,又自己抽了一双。

    “为什么叫万三蹄?”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万三蹄的典故,得从明朝说起,明朝皇帝朱元璋想杀他好兄弟,明朝第一首富——沈万三,于是这一天就去沈万三家做客,碰巧沈万三家的厨师做了猪蹄,朱元璋一想居然杀朱,正好有借口,谁知道沈万三聪明,说这不是猪蹄,是万三蹄。于是就流传了下来。”

    谭宗明还真是博古通今。

    不错,这正是万三蹄的来历、。

    “你们慢用。”

    林墨走回厨房,继续做第二道。

    安迪咂咂嘴:“没想到我们国家的菜这么博大精深,随便一道都有浓厚的文化底蕴。”

    “五千年的文化,其实也是一本五千年的菜谱。”

    谭宗明夹起一块猪蹄。

    作为一名老饕,谭宗明一眼就看到这道万三蹄的成色,都在水准之上。

    “没想到一家街边的小饭店,还能做出这样的品相,摆盘也讲究,这筷子夹着猪蹄的软糯感也很明显。看来这老板确实不是一般人。”

    心中暗自予以肯定。

    谭宗明没一口送进嘴里,而是不大不小先咬了一口。

    不料软糯的猪蹄,入口即化,初尝口感嫩滑。

    之后,肉的滋味,便裹着鲜香麻辣的口感,像一只刺入敌军腹部的先锋军。

    滋味在口腔内炸裂!

    谭宗明瞳孔一缩。

    低头看着筷子夹中的猪蹄。

    似是不敢相信!

    “怎么了?不好吃吗?”安迪还在做心理建设,没敢夹筷子。

    “快尝尝,这猪蹄的味道你一定喜欢!”

    这位在京城堪称手眼通天的大老板,此时竟顾不上斯文,将猪骨头先抽去,不料骨头一拔就抽了个干净,手感丝滑无比。

    很明显,猪蹄已经炖烂!

    谭宗明将整块猪蹄塞进嘴里,便大口咀嚼起来。

    “嗯,这味道!这是加了什么配料,怎么会这么香,嗯~”

    谭宗明一边吃,一边大脑在狂欢。

    到他这个层次。

    除了精神层面,灵魂共振的享受。

    物质方面,也只有美食,能让他得到片刻的欢愉!

    他万万没想到。

    来之前,已经把期待感拉得这么满了。

    结果这家店的烹饪水平,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看来今天最大的正确,就是跟着安迪来这吃饭!

    “你慢点,这么大一老板呢。”安迪失笑道。

    她还是第一次看谭宗明吃饭,吃得这么开心,这么放浪形骸。

    看来林墨的厨艺,已经彻底征服了这个挑剔到骨头里的大人物。

    “吃到好东西是慢不下来的,再说我又不是跟别人吃饭,端着干什么。”

    谭宗明坦率道。

    “行,你喜欢吃,多吃点,大头留给你。”

    “你也吃安迪,这猪蹄美容养颜。”

    谭宗明嘴里咕哝道:“你今天又立了大功一件,给我找这么好一地方。”

    “以后想吃自己来”安迪笑道。

    “放心,一定来!”谭宗明含糊不清道。

    “红焖羊肉。”

    很快,林墨端上第二个菜。

    接着,爆炒杏仁菇,香菇甲鱼汤,一个个都跟着上桌。

    “趁热喝,这甲鱼汤冷了会腥。”

    “好。”

    安迪乖巧得拿起勺子,听话得盛了一碗。

    这让对面大快朵颐的谭宗明,不禁重新打量了一番林墨。

    堂堂安迪这朵高岭之花,居然对他有点言听计从的意思。

    谭宗明意外之余,对林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林老板。”

    “哎,谭总。”

    “你手艺真的很厉害啊,我都好久没这么痛快地吃过一顿饭了。”

    谭宗明一口气吃了三碗,虽然是小碗,但中午这一顿,已经等同于之前一天的饭量。

    “喜欢就好,不然我都不好跟安迪交代。”

    林墨今天状态很好,嘴也不瓢了,换之前,估计早就艾迪艾迪叫了好几次。

    谭宗明点点头,眼神中透着一丝欣赏:“林老板,我听安迪说,你这里只要客人点单,基本上都能做是嘛?”

    “对。”林墨回答得很干脆。

    “我感觉你来路应该不小,最起码也是有师承的。我想跟你约道菜,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

    “约菜?什么意思?”安迪不解。

    倒是林墨眼前一亮,兴致涌了上来。

    “可以啊,不知道谭总想约道什么菜呢?”

    谭宗明:“我想约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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