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3章
食材是早就准备好的,半肥瘦的排骨、新鲜的海胆、鲜嫩的羊肉还有一应配菜在料理台上一字排开。
整条的肋排被剁成半指宽的小块,羊肉也被片成蝉翼般的厚度。琅嬛原觉得自己刀工尚算不错,可看见陆启昭行云流水的动作,只觉得赏心悦目的佩服。
三角灶台上同时架起三口锅,排骨焯水,事先包好的象棋大小的虾饺也上了蒸锅,另一口汤锅则倒进熬煮了不知多久的高汤,香味扑鼻。
三口锅同时冒出袅袅的蒸汽,陆启昭手下的动作却丝毫不乱。不过半个钟,三道热菜已经出锅。
最后一道膏蟹是一周前就腌制好的,切成小块倒上醉卤,陆启昭用餐巾擦赶紧白色瓷盘上一点卤汁。
琅嬛帮着他将餐盘都端上餐车。
禧堂的大厅正中的圆桌上,勾着玫瑰的蕾丝餐布铺得齐整,水晶花瓶里一支红玫瑰开得正艳。
陆启昭将菜都端上桌,又拿过一支红酒:“勃艮第红酒,尝尝,一个朋友酒庄产的,度数不算高,口感很醇。”
酒红色的液体倾倒在透明的高脚杯里,陆启昭注意着分量,只倒了一个杯底。
“cheers”
“cheers”
两人举起酒杯,水晶灯暧昧的灯光下似乎能看见对方眼底映出的光。
周末的相处让琅嬛同陆启昭两个人的距离又近了一步,原本陆启昭还想再约周二的晚餐,琅嬛看过自己满满的记事本,有些无奈。
“下周末吧。你中意打网球吗?”陆启昭听见琅嬛工作日都没空的时候颇有些失望,微垂的湿漉漉的狗狗眼让人心动。
约定好再一次见面的时间,琅嬛下了车,走出一段她忍不住回头,却看见陆启昭仍倚在车边望她。
陆启昭见她回头,朝她挥挥手。
一瞬间,琅嬛的心跳得杂乱。街边卖的椰奶西米冻的气味,甜得好像空气中都冒起粉红的泡泡。
琅嬛的好心情不仅是林姝察觉到,整个传媒办公室的人都看得出来。一连几天,琅嬛就连加班脸上都带着笑意。
出发去新丽采访的车上,小孟终于抑制不住他那颗八卦的心:“快从实招来。”
“什么。”琅嬛装傻。
小孟把着方向盘,身子却侧过半边:“你同那个好心人啊。”
“喂,注意开车!”琅嬛嗔道,嘴角却忍不住上翘。
小孟自然注意到了她的小表情:“完了完了,万年的铁树要开花了。”
琅嬛不理,扯开话题:“新丽到啦!下车!”
尖东最热闹的街头,新丽的五彩大招牌正正中地架在大厦的一楼。
正值黄昏,港城人的夜生活还未开始,新丽的旋转门厅已经有打扮时髦、妆容精致的女仔进进出出。琅嬛同小孟早三天就联系好了新丽的妈咪,是如今正当红的rose姐。她手下的小姐千娇百媚,等着邀她们出台的老板可以从尖东跨海排到中环。
新丽金碧辉煌的门厅两侧站着红黄白三色制服的印度阿三,问了两人的名才将他们放进去。
小孟也是第一次来这里,原因无他,只是囊中羞涩,要知道新丽一杯普通的扎啤都要价50港币。
“啧啧,真是财大气粗,连柱子都贴的金箔。”小孟上手摸了需要两个成人才能环抱过来的粗柱,忍不住艳羡。
“怎么?很想在这边做?快走了,约好的5点。”琅嬛扯过小孟的衣袖。
新丽是每晚7点准时营业,5点是妈咪和小姐上工的时间。休息室还未坐满,这些人作息颠倒,迟到是常有的事情。
琅嬛早在杂志上见过大名鼎鼎rose姐,一头海藻般蓬松的大波浪和艳丽的红唇是她的标志。见到真人,撩人的风情比杂志上还要多了几分。
“rose姐。”
化妆镜前,rose没有回头,看着镜子里映出的两个人。目光流转,看见琅嬛的一瞬,略微顿了顿:“是传媒周刊的记者?”
“是的,rose姐,我叫lora。”
“leo。”
“坐啊。”rose夹着一柄化妆刷,继续往脸上扑着腮红。
这次的采访并不困难,问题是早就整理好的,rose也是混惯了场面,应对这样的问题可以说是驾轻就熟。
她15岁就已经被继母带出道,大富贵、皇苑豪庭、金玫瑰、美高梅她做过的夜总会几乎占了港城的三分之一。这次36岁的生日一过,她就傍上了东兴“义字堆”的财主葵佬,跳槽来了新丽。
不到一个钟,这次的采访就已经结束。
rose吐出一口烟圈,小孟架着相机为她照了几张相,就被送了出去。
走廊上,小孟边收拾相机边说:“真不愧是头牌的妈咪,快四十了还保养得这样好。”
“你前天在大富贵,也是这样说那位june姐的。”琅嬛有些无语。
“所以说,这些有社团罩着的夜总会,质素总是要比别的高些。”小孟说得兴奋,转了身子,倒着向后走。
转弯处视野的盲区,一个没留神,小孟径直撞上了两个黑衣黄发的后生仔。他侧过身,揉了揉自己方才迎上对面肌肉的胳膊,注意到对方古惑仔的气质赶紧道歉。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走路没有看清。”小孟欠身道歉。
“叼你,是不是瞎!”被小孟撞到的那个黄发青年脱口骂道,他举起拳头,不知是真要落在小孟的身上还是要吓唬他。
落拳的刹那,那青年余光瞥见了站在一边的琅嬛,他粗野的眉毛上挑,晃了晃握成拳头的手腕:“小子,你女朋友?”
小孟被他的反复无常吓得不敢说话,新丽谁都知道是他们古惑仔的地盘。他本就是做新闻的,全港一年有多少无辜人被这些古惑仔打死砍死,他清楚不过。
琅嬛扯过小孟有些颤抖的胳膊:“我们是来采访新丽妈咪的记者,刚刚我同事确实是无心之失,跟您道歉。”
“同事。”那青年玩味的眼神将琅嬛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妹妹仔,你叫什么名?我是东兴铁驹,有兴趣同你交个朋友啊。”
琅嬛压抑着自己不将嫌恶的眼神投向他,拖着小孟的胳膊向后退了两步。
“喂,靓女,驹哥同你说话,没听见嘛!”旁边的小弟冲琅嬛吼道,只是他话音刚落,腰间的bp机就响了起来,“驹哥,大佬荃找。”
听见大佬荃的名字,铁驹收敛了面上调笑的神色:“妹妹仔,下次我们再约。”
看见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小孟才长舒了一口气,双手却仍旧在颤抖。
“没事了,我们还是赶快走吧。”琅嬛也是心有余悸,她少同这些古惑仔打交道,若是刚刚不是那位什么大佬荃来电,她也不知要怎么应对。
两个人快步出了新丽,关上车门的瞬间一身紧绷的肌肉才彻底放松了下来。
“琅嬛,对不起,我刚刚”小孟回想自己刚刚懦弱的表现,心中涌现出愧疚。
“没关系,刚刚那情况谁都会吓到。”琅嬛问,“你还好吧?我来开车?”
天色已夜,琅嬛将小孟送到楼下。
“阿嬛,你开我的车回家,别去坐小巴了,到家给我电话。”小孟也担心琅嬛。
琅嬛没拒绝,看着他上了楼,这才踩下一脚油门。
一连两天,小孟精神都有些不振,还好港城几大妈咪都已经采访完成,只剩下一点文稿的编写工作。
周五临近下班,小孟将所有冲洗好的照片都交给琅嬛。原本编排的工作也被琅嬛接了过来,好让他能早点回去休息。
“阿嬛,我可以”小孟还想留下,话音却被琅嬛打断。
“你赶紧回去休息,看看你的黑眼圈,要青过老总的黑西装了。”琅嬛将他的包礽过去,“我不会弄很晚的,明早还有时间,正好我要来尖沙咀,可以提前到公司把事情做完。”
周六是下午同陆启昭约好的要过海去金中打网球,原本约好了要在球场见面,周五通了话知道琅嬛第二天要去公司,又约在公司楼下一同吃午餐。
整理好所有的文稿,放在了老总的办公桌上,琅嬛抬手看表正好十点半。约好的时间是十一点在威煌楼下,她还可以不紧不慢地将头发束好。
威煌大厦的门口有一小片绿荫,这里视野尚算开阔,路两边的来人都能看得清楚。琅嬛站在一棵黄槐的前边,心里灌满了期待。
国中时候,她就见过同班有女生与校外的靓仔恋爱,那时候她只一门心思埋头课本,完全没有经历青春期的悸动。等到大学时候,林姝又生了一场病,不再去酒店工作,琅嬛是学校、兼职的店铺和家里三点奔波,也完全错过了大学校园的恋情。
她原本打算买了楼,自己的事业也稳定,才去考虑感情生活。
可谁知道,陆启昭的出现完完全全就是一场突然的意外。
胡乱的联想,忽地,琅嬛惊觉有一只手搭上她的左肩,她下意识向后退绕开了那只咸湿的猪手。
她抬头,才发现面前站着的两个人正是那日在新丽碰见的古惑仔。
“妹妹仔,我们又见面了。”马国驹收回被甩开的手,脸上透露着玩味的笑容。
琅嬛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怎么还会遇上他们,真是倒霉。她自然不知道,这位东兴铁驹是对她上了心,隔天又去新丽打听来这边采访的记者是哪家公司的。
“喂,我大佬同你说话!”铁驹身边的小弟见她半晌没有回应,又是一声大吼。
“上次我问你叫什么名字,你没告诉我,不过rose呢,已经把你的名字工作都说给我听了。”铁驹瞥了一眼威煌大楼,“你叫咩名李李琅嬛,些许拗口啊。”
“以后叫驹嫂就不拗口啦,哈哈哈。”一边的小弟随声的附和让铁驹很是受用,咧开的嘴角越发上扬。
琅嬛不想再听他们鬼扯,扭身要走。才刚迈出一步,退路就被小弟挡住。
“喂,你够胆啊!驹哥同你讲话,你敢走?!”
他们说话声音都不小,已经有过路的行人侧目注意。陆启昭提前十五分钟到了威煌附近,才将车停好,就看见马路边琅嬛在被两个混混骚扰。
他一把关上车门,连锁都未按,就跑过了马路,赶到了琅嬛的身边。
“你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