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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第 87 章 俗话说得好一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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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得好,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在这道圣旨抵达谢爱莲的小院子后,所有听说了这个消息的谢家人立时就经历了从“我不信, 区区一个旁支女怎么可能真的会翻身成功”的难以置信,到“陛下是不是瞎了眼”的痛苦纠结, 再到“旁支的风水怎么就那么好”的迷信, 在好一番混乱的思想斗争后, 最后终于定格在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逻辑上:

    她看来是个能念旧情的人,都把自己的西席举荐到陛不明白“在官场上必须要世家帮扶才行”的道理吧?

    虽说“打铁要靠自身硬”,但想要锻造一柄绝世的长剑, 怎么说也得先有个好胚子和配套的工坊才是嘛。

    于是当晚, 向来只负责招待主家的贵客的正厅里,终于为这么一位旁支的、外嫁多年后和离回族的女郎,举办了一场庆功宴。

    当主家那边的人送来请柬的时候,开了小院门出去迎接的不是侍女, 而是秦慕玉本人:

    她被钦点了四川宣慰使后,谢爱莲就一直在忙前忙后地帮她收拾东西,真是儿行千里母担忧,要不是她自己身上也挂了个太子侍读的清贵官职, 谢爱莲搞不好真的会跟过去, 在确保秦慕玉的确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之后再离开。

    ——因为说到底, 秦慕玉的人间真实年龄还不到一年,谢爱莲身为她的生身母亲,会又自豪又担心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如此一来, 在收拾行李的时候,谢爱莲和她的侍女倒是比秦慕玉这个即将出远门的人还要热情,忙里忙外地帮她把春夏的衣服全都收拾了出来,又在商量要不要在行李里多带些药丸子好预防虫蚁蚊蝇什么的,倒是把秦慕玉这个没什么生活经验的家伙给冷落在一边了。

    秦慕玉对天对地对秦姝发誓,她一开始是真的想去帮忙的,结果在收拾东西的时候,这对默契了太长时间的母女终于在审美方面出现了不可调和的分歧。

    秦慕玉的出发点十分朴实,随手就往侍女们正在收拾的压箱底的布料里指了个颜色出来:“我觉得黑色就挺不错的,耐脏。”

    谢爱莲对此表示十分震惊:“……但是,我儿,在人间那是鳏夫才会穿的颜色啊,你要不要另外再挑一件?”

    秦慕玉努力回想了一下十重天上流行的着装风格,发现好像许多年前,似乎流行过桃红鹅黄柳绿之类的明快颜色;但近百年来,随着天孙娘娘、织女云罗的织造工艺愈发精湛,她的名望也在水涨船高;再加上秦君的声名远扬,因此玄衣倒凭借着它那沉稳的颜色和耐脏的特性,成为不少因为工作需要而不得不下凡去人间的神仙们的首选了。

    于是在秦慕玉最崇拜的、暂时担任她上司兼姐姐的秦姝的着装风格被否认后,她想了想,就拐去了痴梦仙姑和织女云罗的那边,随手又指了块白色的布料:

    “那就这个吧。”

    谢爱莲能够在面对摄政太后的追问之时侃侃而谈,殿试上更是对答如流才惊四座,然而眼下,她被自己家的好闺女的审美给彻底震撼住了,同时深刻感受到自己之前拿出来的那块葡萄紫的布料,可能就是秦慕玉的着装风格巅峰了:

    ……我的好大儿!这个是等过个几十年我没了的时候,你披麻戴孝哭丧的时候穿的颜色。你猜猜这两块布料为什么会在完全不名贵不珍稀的情况下,被我拿来压箱底,还不是因为普通情况下用不到这些颜色!硬了硬了,拳头硬了,很难想象你们天界的流行风尚到底是什么,还是让我来罢。

    于是上一秒还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的秦慕玉,下一秒就被谢爱莲给赶了出去:

    “……我儿,你还是上街去溜达溜达随便玩玩吧,这儿用不上你。来人,给阿玉把钱包里装满金豆子,再来两个人跟她一起出去。”

    秦慕玉:阿母,你听我解释,我觉得我的审美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于是秦慕玉努力地在被侍女们簇拥着出门前,做了最后一次挣扎:“但是阿母,你看秦君明明穿的也是玄衣……”

    结果她回过头去看向谢爱莲所在的方向的时候,发现谢爱莲已经把面前五颜六色的布料和衣服分出两小堆来了:

    一堆上面摊着几件身为宣慰使能穿的颜色的便服,另一堆上面放着的,则是一块簇新的、和秦慕玉同款的葡萄紫缠枝纹样的锦缎,在阳光下折射出一点冷冷的银光来。

    谢爱莲一边收拾一边头也不抬地回答道:“机会难得,主家对我们这些翻身上来的旁支好不容易大方一次,正好趁这个机会给你俩都弄几件新衣服。”

    “你不是说你在天界的时候,和秦君关系很好的嘛,那你都有的好东西,怎么说也得给秦君也置办一件……”

    谢爱莲说着说着,便微笑着叹了口气。

    她的年纪严格来说不算很大,毕竟古代人结婚生子的年纪都很早,是放在现代都能属于违法犯罪的那种,因此她现在甚至都不到四十岁。

    放在没有性别歧视、年龄焦虑和外貌焦虑的正常社会中来看,谢爱莲此刻应该处于一生中最有希望的事业上升期:

    她比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们来得稳重,同时还拥有一定的眼界和阅历,又不会因为年纪太大而容易疲倦丧失活力。

    ——只可惜这种福利,古往今来,大多只体现在男人的身上。

    他们占了便宜还要卖乖,明明是同样的十多岁的年龄,他们在夸自己是“一枝花”的时候,还要把女人给贬低成“豆腐渣”,其用心之险恶可见一斑:

    就业职位只有这么多,如果你能够退一步,那我就能上去了!

    虽然谢爱莲现在所在的世界、所置身的国家,其实也是吃这一套的;但只因为隔壁有了个茜香国,上面有了位摄政太后述律平,因此这种观念在真正得了统治者赏识、被委以重任的女性眼中,是不成立的。

    谢爱莲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因此自从她中了明算科的状元之后,整个人就处于一种十分自信的状态,来自外界的或半真半假或打听消息或难以置信的言语,都半点也入不了她的耳:

    不为别的,就因为权力和财富是最好的主心骨。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她已经通过高超的经营手段拥有了足够的财富;而在被委以太子侍读的官职后,这位沉寂了多年的谢家女郎终于一脚踏入名利场,她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因为最坏的日子都已经过去了,不可能比以前在於潜的时候更坏了罢。

    可今日,在为女儿和她的挚友兼自己的西席收拾行装的时候,那种疲惫感和惆怅感,终于出现在了谢爱莲的脸上。

    她笑起来的时候,便有一种温柔的寂寥感由内而外散发出来,浸满了她眼角的每一道细碎的纹路:

    “……我虽然是你的母亲,但也不能护你一辈子呀,阿玉。”

    眼见主人们正在谈论正事,侍女们立刻十分有眼色地依次告退了下去,将室内的空间留给了这对需要谈心的母女,谢爱莲的声音回荡在空荡荡的室内的时候,一瞬间都有些让人落泪的意味了:

    “等百年后,我尘归尘,土归土,你就要回到天上去了,到时候你我母女二人阴阳两隔,可怎么办才好?”

    谢爱莲说着说着,便沉默了下来,似乎百年后自己寿数已尽、去往黄泉的景象已经在她面前出现了一遍似的,这才继续温声对秦慕玉道:

    “我这一辈子所有的路,都是我自己选的,所以不管是好是坏,我都不会后悔也不会抱怨,因为那是我的选择……可到时候,你怎么办呢,阿玉?”

    她伸出手去,轻轻摸了摸秦慕玉毛茸茸的发顶。

    这个动作换作以往,就好比秦慕玉还没迎风就长变成个高挑女子、只是个躺在襁褓里吃奶的小婴儿的时候,还是很有“安抚弱小”的慈爱感的。

    可一旦秦慕玉有了成年人的外表,将她的朝气蓬勃和谢爱莲已然呈现出来的微末的衰老势头一对比,同时考虑到二人的真实身份,便会有一种苦涩的苍凉感蔓延开来了:

    再默契的母女缘分,再好再深的感情……到了最后,也是要散的。

    因为仙凡有别,因为阴阳两隔。

    秦慕玉乍然听了这话,只觉心头一惊,她还以为自己的母亲也要像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母亲那样,用或委婉、或哀求、或强硬的语气,让自己早日考虑一下成家立业的事情,好让自己的“终身有个托付”,可没想到,谢爱莲说的虽然还是“托付”,然而和她想象中的却南辕北辙:

    “等我百年后,还有谁能照顾你呢,阿玉?”

    “谢家不是个可靠的家族。他们虽然愿意帮扶有价值的人,以此来对外界宣扬自己‘不被性别所拘束、愿意破格录取人才’的开明——就好比他们今天等下一定会送来请柬一样;可如果眼下本家同样有人可用,在我和本家那位子嗣有着相同的年龄、相同的成绩的情况下,本家一定会选择他,而并非我。”

    “我已经在这种过分压抑扭曲的环境里生活了太久,委实不能让你也再受同样的罪。”

    秦慕玉被这番话说得哑口无言,只能快步走回室内,握住了谢爱莲的手,就好像这样就能将这位凡人必死的命运握在手中似的。

    如果说痴梦仙姑等人,带给秦慕玉的是一种同事之间一起工作的忙碌感和充实感;秦姝作为太虚幻境之主,不仅是秦慕玉的直系上司,也是暂时担任她“长姊”这个身份角色的人,带给她的是一种“天塌下来也会有人帮你扛着”的可靠感;那么谢爱莲给人的感觉,就是江河湖海的潺潺水波,永远都那么温柔而包容:

    滴水能穿石,能以无与伦比的毅力做成一番大事;也能汇聚成江海,用这种温柔又周到的细心将一切都提前规划好。

    就好比眼下,虽然谢爱莲还有几十年好活,但她已经提前考虑到自己死后秦慕玉应该怎么办了:

    “摄政太后虽然是个可靠的人,但她年岁渐长,就算能活到那个时候,皇帝肯定也早就掌管了政权稳坐王位,把你托付给她,又是一场运气很糟的冒险,我不想去赌。”

    “这样看来,能把你托付出去的,只有和你一样同为仙人的秦君了。”

    秦慕玉闻言,心中突然一动。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笨蛋,毕竟在太虚幻境的藏书阁里看过足够多的书,后,可算得上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了,就连厚黑学什么的也略懂一些。

    只不过在来到人间后,她发现倒是动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机会更多一点,因此也就慢慢疏忽了政治嗅觉这方面的灵敏度的培养——

    直到今日,秦慕玉迎着谢爱莲温柔而复杂的眼神的之后,一瞬间,她在太虚幻境中所见过的那些书籍便瞬间涌入她的脑海,就好比是素来只能“纸上谈兵”的本领,在顷刻间都转换成了实实在在能运筹帷幄、挥斥方遒的本领。

    这种本领使得秦慕玉一瞬间灵台通明,让她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按理来说应该对秦姝的身份和存在一无所知的摄政太后述律平,要召见秦姝;而自己的母亲身为唯一一个会将这件事说出去的知情人,又为什么要这样做:

    “……于是母亲要卖个人情给秦君,好让她在百年之后,哪怕看在昔日旧恩的份上,也不要忘了帮扶帮扶我。”

    “正是如此。”谢爱莲闻言,欣慰地点了点头,看向秦慕玉的眼神里甚至还有一丝赞扬存在:

    “我这么做,是原本误以为阿玉你只精于武艺,对人情往来这些东西不了解也不上心,生怕你原本拥有一身好本事,却要被因为这种令人憋屈的理由而困住,那未免也太折辱人了。”

    “不过据我今日的所见来看,好像是我杞人忧天了?”

    秦慕玉百感交集之下,一时间竟然说不出什么话来:

    这怎么能算是杞人忧天呢?

    一位母亲,要为她的女儿规划未来,想让她在不至于重蹈覆辙的基础上走出自己的路,为此甚至不惜与当朝摄政太后冒险提出请求……这怎么能算是杞人忧天?

    这分明是最真挚、最纯正、最澄澈的爱啊。

    ——因此,在谢家主家的人送来请柬的时候,迎出去的是秦慕玉这个此刻应该要么在收拾行李、要么在外面不停赴宴接受祝贺的人,也就很合理了。

    因为她被谢爱莲这番近乎“托孤”的行为给刺激到了,再加上离别在即,让秦慕玉刚从房间里走出没几步,就小跑到窗下,难受得哽咽了起来,同时在心底暗暗发誓心想,只要我能建立最够多的功绩,过个十几年——不,我的母亲为了等我这个意外降生,也已经等了十几年了,不能让她再等太久——我一定能够从四川带着陛下想要的完美政绩回来的,必不让我母女二人遭受骨肉分离之苦!

    前来送信的人见秦慕玉神色异常,还以为有什么突发状况呢,急急追问道:“女郎可是有什么话要我们代为转交?直说便可,我们一定能将女郎的问话传达到位。”

    秦慕玉一开始没打算搭理这个人,毕竟刚刚那番话太推心置腹了,不是这么个来自主家的外人能听的事情;但在思忖片刻后,秦慕玉还真就找到了个十分合适的转移话题的谈资:

    “去找个人牙子来,要良家子的那种,我上任的时候需要带个可靠的侍女。”

    这人一听说眼下谢家最炙手可热的人之一有吩咐,立刻就忙不迭地吩咐了下去,结果没过多久,这人是兴致勃勃地出去垂头丧气地回来,对秦慕玉沮丧道:

    “女郎,那人牙子是住在西河对面的……眼下冬末春初,西河的水位不高,直接趟着就能过来,所以西河上的船放了一个冬天后,都跟河底的烂泥水草纠缠在一起了,也一直没人去收拾。”

    “结果刚刚不知道是谁家在放观景湖里的水,西河的水位突然涨得好高!都一个冬天没水了,下游的河道里要么是石头泥巴要么是树枝烂叶,堵得那叫一个严实,上游一放水,直接把西河给涨了个满,他现在就算有心到女郎身边来听女郎吩咐,也只能恨自己背后没两个翅膀啊。”

    秦慕玉闻言,略一皱眉,倒也没再继续为难这人,又问道:

    “那他最快什么时候能过来?明日我就要入宫谢恩,后日就要启程赴职,等这侍女来了之后,我还要看看她能不能写字识字,本性好不好,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实在不能就这样干等着。”

    这人来报信的时候,本来就做好了受打挨骂的准备,可他没想到秦慕玉的性子竟然这样通情达理,没有像主家的那些熊孩子一样,一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大吼大叫、摔东西、发脾气,更有甚者还会殴打旁支的姐妹,一时间心头感动极了,便忙不迭地为这位人牙子努力作保,试图讨秦慕玉的欢心:

    “请女郎放心,他只是家门口的河被水淹了,又不是说两条腿断了——今晚,最迟今晚,他就会把女郎需要的人送上来!”

    秦慕玉想了想,点点头,接受了这个缓冲期后,从袖中拿出请柬就往屋内走去,打算把这个东西带给谢爱莲看一看。

    结果秦慕玉刚回到院子里,就看见秦姝从一树凌霜的白梅树根下收回了手,看她的态度,手里似乎刚刚还在握着个什么东西似的。

    这可把秦慕玉看得起了好奇心,于是立刻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去,踮脚左窜窜右探探,追问道:

    “秦君这是在干什么?”

    秦姝端庄地把一只沉甸甸的羊脂白玉瓶往袖子里塞了塞,笑道:“浇花。”

    秦慕玉不疑有他地点了点头:“那我先进去和阿母说话了。”

    秦姝也含笑示意道:“去吧。”

    两人的对话看起来那叫一个友爱和睦,岁月静好,但如果度恨菩提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发出来自灵魂的尖叫:

    来人啊,秦君又开始搞事了!我看见那个羊脂白玉瓶了,我曾经为了把灌愁海水和普通的水分层放在一个瓶子里无师自通了化学的密度相关知识,就算是把我烧成灰我也认得这个瓶子!

    总而言之,不管下一个在秦姝手里即将遭殃的倒霉蛋是谁,反正眼下谢爱莲过得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只不过这“春风得意”里,怎么看都有些微妙的意味:

    因为她已经结过婚了,女儿也都这么大了,一看就不是个能安心待在家里打理家务的普通女子,所以不光媒婆们对她避之不及,生怕说出桩失败的婚事来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主家也不得不正视她在联姻之外的作用,使得这种原本应该只有男性出席的带着权力色彩的宴会,此时此刻,在谢家的正厅,终于为一位旁支的女郎举办了。

    而且为了让谢爱莲玩得开心,主家的人还颇花了些心思,把谢爱莲曾经的、尚在闺中的密友们都请了过来。

    一时间,谢家这间曾经只有掌握了足够可靠的权力的男性才能踏入的、几乎象征在京城中的身份的正厅里,挤满了以往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的无数女性。

    只见绫罗绸缎交相辉映,金银珠宝光彩烂漫,若不看这些女郎们身上穿的,不是坦领和抹胸这种袒露着胳膊、脖子和胸脯的盛唐式毫不拘谨的衣装,而是用宽松的款式和严严实实的布料,把自己捂得活像个层层叠叠的布团子的礼服,还真会让人有种“梦回大唐”的错觉——

    因为在那位女帝执政的期间,官场上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乾坤并行,阴阳平衡,红袖漫卷过纸墨笔砚,将无数流丽的词句记载在史册与书本中,残留在数百年前的那个遗落已久的梦里。

    旧梦不再,往事难续。硬要说今晚的这场专门为谢爱莲所举办的宴会,和数百年前的盛唐气象有什么相似处的话,那就是一首从正在轻拢慢捻抹复挑地弹奏琵琶的英俊乐师手下传出的小调了: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这人一唱罢,当即就有一位胳膊上挽着酒红色披帛,身穿百蝶穿花洒金袄和遍地织金裙的妇人笑道:

    “这曲儿唱的可不对。阿莲妹妹好不容易回到京城,又中了头名,正要去太子身边当个清贵的官儿呢,你盼着人家‘平胡虏’干什么?”

    此言一出,立刻也有人笑着附和道:

    “正是正是。而且阿莲妹妹的千金不是也要去贵州了么?虽说她肯定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事,可一码归一码,唱这曲儿的人真真该打,怎么不能捡个好听又吉利的唱?”

    说来也巧,这些正簇拥在谢爱莲身边说话的人,几乎全都是十余年前,和她在诗会上调笑过,捉弄她,问她“将来会嫁个怎样的郎君”的闺中密友。

    白驹过隙,日月如梭。谢爱莲在於潜苦守了十几年后,虽然后来又回到了京城,可她一想起自己在那些年里干过的傻事,就恨不得以头抢地,好像这样就能把那些尴尬的记忆全都抹去似的。

    ——然而这必不可行。

    ——因为能洗刷过往尴尬的,只有日后取得的更加辉煌的成绩,才能够切实转移自己和他人的所有注意力。

    而谢爱莲果然也做到了这一点。

    因此她今日终于得以与昔日旧友、闺中姐妹们再见面的时候,展现出来的便不再是那十几年里来往得愈发稀少的书信中,展现出的“独守空闺而不自知、甚至还觉得自己十分幸福”的家庭主妇的形象,而是一位成熟的、可靠的、稳重的、前途一片大好的官员。

    于是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一时间,就连一旁还在奏琴助兴的清秀小琴童们都立刻停下了手,恭恭敬敬地站起身来,听着谢爱莲接下来要说什么:

    “罚你另捡一只好的细细唱来,再唱不好,就叫人打出去了。”

    刚刚那位试图眉目传情的琴师立刻惨白了脸色:

    天地良心,他刚刚唱这首曲子的时候,可真的没有“平胡虏、罢远征”的心思!

    他肚子里的墨水不多,会的曲子也不多,虽说想自荐枕席,可是他想归想,轮到他这么做的时候一时间还真想不出什么又委婉又风情的曲子来;再加上听说那位武状元被钦点了贵州宣慰使,想着“反正大家都是一起考试过的人,这首歌应应景也不错”,这才大着胆子选了这首带“良人”字样的……

    可谁知那位武状元竟然是谢家女郎的千金?这可真是弄巧成拙!

    人在巨大的压力下,总是会发挥出前所未有的潜能。

    就好比一个人平时的体育测验八百米可能会跑不及格,但如果放一只饿凶了的老虎在他背后追着,他肯定能跑出好成绩来;再好比这位琴师虽然之前没能想起什么好词好句好曲子来,但是被谢爱莲这样半真半假地一威胁,说“唱不好就打出去”,他立刻就知道该唱什么了:

    “……一尺深红胜曲尘,天生旧物卜如新……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先不说这人唱的小调到底合不合眼下的宴会气氛,至少从唱曲的人是个英俊的歌者、而不是那些大老爷们儿总会重金请来的名妓瘦马这件事上,就能反映出来谢家人们究竟在担心什么:

    谢爱莲是真的凭借着明算科状元的头衔,让摄政太后述律平牢牢记住了她,对她另眼相看了!

    她甚至都能记得提携提携自己的西席,却为什么不记得要提携我们?依我来看,她肯定是以前被主家压制得狠了,这才对我们心有芥蒂的。

    不过不要紧,她都被选为太子侍读了,接下来肯定要留在京城,少不得要和我们多多打交道,只要我们能把她哄开心了就行!

    ——如果这一幕发生在现代的话,或许会能更明白更直接地让人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好比如果一堆人聚在一起叙旧,如果在这群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男性,那么在接下来的娱乐活动里,肯定有心照不宣的去“盲人按摩”和“泡脚”的环节。

    但如果这群人全都是女性,而且领导她们的同样也是一位位高权重、有足够经济实力和话语权的女领导的时候,那么现在她们应该在高级夜店里欢呼着开香槟塔,而且每个人身边都有四个年轻英俊、知情识趣、谈吐风雅的温柔的美男子陪着,开开心心地说话。

    还是那句话,权力是最好的主心骨,是最有效的灵丹妙药。

    没见着这副灵丹妙药一吃下去,就连觉得“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强、本家的人更是天生就优于旁支”的谢家,都开始反省并检讨自己的眼瞎,开始讨好起谢爱莲来了么?

    是夜,月黑风高,星光黯淡,浓重的乌云时不时掠过惨白的、有气无力的圆月,给这冬末春初的夜晚额外增添了一份过分寂寥的气息。

    在这样的天气下,很少有人会在大晚上地往外跑。和家里人一起舒舒服服地窝在暖和的房间里不好吗?要是能再吃个夜宵撸个猫看个话本子什么的,那就更好了,这样舒服的生活真是神仙来了都不换呢。

    ——可偏偏就有人在往外跑。

    在正厅里的宴会进行到最热闹的时候,正在宫中批阅奏折批阅得累极,陷入沉眠的摄政太后述律平做了个混乱的梦。

    哪怕眼下,她在现实中已经手握大权,无人不服;可在这个混乱的梦里,她一会儿是几十年前还在草原上纵马奔驰的少女,一会儿又是刚刚失去了丈夫的金帐可敦,一会儿又是在汉人的臣子用礼义相逼不得不当场断腕收拢人心的太后……

    奇怪,她到底是谁?

    述律平在梦中看过自己的千百段过往,却也见到了在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干涉之下,自己原本可以拥有的别的发展:

    她如果当年不嫁给那位可汗的话,也就不用一个劲儿地给他生孩子,生了一个又一个,把身体都搞坏了。

    她如果当年能够在打理政事、收拢人心之余,多关心一下自己的孩子,那他们也不会在登上皇位没多久,就依次夭折在自己的怀中。

    虽说她为了不至于引发混乱而不得不表现得过分冷静去处理这些事情,但归根到底,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为自己早夭的孩子痛哭一场的。

    她如果……

    千百段过往,却有着千千万万种可能。在这一片五光十色的混乱中,述律平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晃花了,然而这种花眼的感觉却并没像正常情况下那样会给她带来头晕恶心感,此时此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无数条分支无数条道路无数种可能,就好像天地万物与千世界,全都凝聚在她的这一个梦里了。

    与此同时,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传入了述律平的耳中:

    “……你要什么呢?”

    说来也奇怪,明明述律平从来没听过这个声音,但在这道声音入耳的那一瞬间,她就莫名有种底气,不会错,这是茜香国的林氏那帮人供奉的秦君来到我的土地上了!

    那一瞬间,述律平真的想过,如果这位神灵真的是隔壁茜香国供奉的秦君的话,按照秦君爱护女子的作风,肯定会不计前嫌地帮助自己的吧?那她的手也肯定能长回来,她那些夭折的儿子也能死而复生……

    可是不行。

    她虽然曾经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但此时此刻,她坐在这个位置上,就必须负起责任。

    于是在梦中,年华不再却依然有着草原女子的胆识与直觉的摄政太后,揽起衣摆,对着面前的一片五彩斑斓的光辉拜下,郑重道:

    “……今日得见秦君下降,不胜惶恐。”

    正在秦姝和述律平在北魏皇宫内部相见之时,那边的田洛洛也成功翻墙进了谢爱莲的院子。

    短短半天之内被两人踩过的墙头:有没有搞错,你们不可以自己飞过去的吗?!

    ——然而有些时候,就算这个世界充满了神话和玄学,该轮到唯物主义战士发挥本领的时候,还是要唯物主义战士来个铁拳制裁。

    就好比田洛洛刚一翻下墙头,就在墙角狠狠地摔了一跤,要不是她身上还有点法力护体,只怕这一摔直接都能把她给摔得门牙漏风。

    只可惜在场没有什么人能看清田洛洛的装备,就算有,也不知道她为啥要戴着这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但如果让此时此刻还在北魏皇宫里忙着装神弄鬼忽悠述律平的秦姝来说,她肯定会言简意赅地只问两句话:

    你大晚上的翻人家墙头也就翻吧,你戴着个墨镜干什么!双重摸黑,肯定摔跤啊傻姑娘,你这莫非是被谢端给辣眼辣到恨不得一刻都离不开你的本命法器小天眼了是吗?

    吃够了掉san的苦因此就再也没摘下过墨镜形状的本命法器的田洛洛:是的没错,就是这样的,我爱我的本命法器,我的本命法器也爱我,我们是甜蜜的双向奔赴——恕我直言,这可比跟一个男人双向奔赴来得靠谱多了。

    ——宁肯清醒地痛苦,也不能糊涂地活着! w 请牢记:,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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