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红日》
两首歌合在一起?
这真的不是大乱炖,三不像?
吴正初和黄统一表示怀疑,“真的可以?”为什么听着不太靠谱?两首歌合在一起?这样的确能增加时间,但感觉怪怪的。
他们还从来没有这样操作过。
以前觉得时间短了一般都是唱两遍三遍,还从来不知道能把两首歌合一起。别人唱一首,他们唱两首,这样即使赢了,也有些胜之不武吧?
吴正初和黄统一不太确定,“可以?”
“肯定可以。串烧而已。”
后世的各种晚会,就少不了串烧。特别是港港的晚会,把几个歌神的成名曲串在一起,一起致敬,气氛活跃。
这可是晚会最喜欢用的招招。
“什么是串烧?”
“像烤肉一样,串在一起烧烤。”通俗易懂。简单直白,就是把喜欢的歌曲串在一起唱,只要好听。
吴正初和黄统一对视一眼,“试试吧。”
虽然感觉不靠谱,但除了这个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们以前也有歌唱比赛,遇到比较短的一般就是唱上两遍三遍。
但苏糖吐槽,不乐意,那就串烧吧。
苏糖是校长,听她的。
不过,选歌要合适。
不是所有歌曲都能串在一起。
有些串在一起是加分,例如烤肉的时候加上一块土豆,味道会更上一层楼,但如果加上茄子或者大白菜那就是减分了。
“你们想想,有什么歌能加到一起去?”苏糖对这个时代的歌曲不是很熟悉,很多都没有听说过。
《东方红》倒是听说过,但已经有别的村唱了,她们再串烧的话就惹人烦了。
苏糖把希望寄托在吴正初和黄统一身上,希望他们给力。
可惜,这两人会的歌要么不搭,要么就被别的村唱了,还有就是一些不太合适不能唱的靡靡之音。
苏糖又看向李光明和敏悦。
李光明摆摆手,“让我打拳可以,唱歌?别了。我敢唱,别人也不敢听。”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苏糖哼哼,“唱。好不好听,我们听过才有发言权。”
“好啊。你让我唱的啊。”李光明高兴了,立刻就喜滋滋的,准备大显身手。
苏糖点点头,洗耳恭听。
“咳咳。”李光明做足准备,站起来,虚咳两下,清清嗓子,然后抬头挺胸,张嘴就嚎。
瞬间,天地昏暗,万物黯然失色,好像被蒙上一层灰雾。
早就听过李光明唱歌的两崽崽第一时间捂住耳朵,想了想,一人伸出一只手捂住苏糖的耳朵,然后就不可避免地听到李光明的哀嚎。
是的。
哀嚎。
苏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如此气势磅礴的一首歌唱出哀乐的错觉,好像在灵堂前大哭,还还是假哭。
这感觉像猫哭老鼠。
灵堂前唱喜乐?
一言难尽。
两崽崽早就知道会是这感觉,早早就捂上耳朵,但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荼毒了。
苏糖一忍再忍,还是没忍住,踢了踢李光明让他停下来。可惜,唱起的李光明却不愿意停下,伸长了脖子嚎叫,嚎得脖子上的青筋都出来了,脸色青紫。
要命啊。
既要李光明的命,也是要他们的命。
一曲完。
李光明满脸期待地看着苏糖,“怎么样?我唱得怎么样?”
苏糖一脸便秘,“你唱的什么?你唱的这首歌不太适合。”他们是去比赛,又不是去帮人哭灵,这首歌真的不合适。
李光明“我唱的是《打靶归来》啊。”
“你没听出来?”
苏糖眨眨眼,呵呵,嘻嘻,“是吗?”原谅她,真没听出来。
“苏小糖,你耳朵不太好的。”
苏糖
很无语。
“李爷爷,这次歌唱比赛,你可以休息去了。”
真的,没有必要参与了。
只会拖后腿。
苏糖又看向敏悦奶奶。
敏悦摆摆手,“我不会。”让她唱缠绵悱恻的歌可以,像《打靶归来》这种还真不太会。她会的都是靡靡之音,不合适。
“刘爷爷呢?”
刘永胜和刘新奇爷孙两人慢慢融入槐树村,但相对吴正初等人来说,还是沉默了些,除非必要很少参与槐树村的事,怕事,尽力置身事外。
但对两崽崽很好,超级好。
刘永胜摇摇头,他会的吴正初和黄统一都会。而且,他身体不好,提不起气来,上气不接下气的,。
就不献丑了。
他没有李光明的厚面皮,但也羡慕李光明能坦然自若地暴露自己的缺点。
好了。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把这次的歌唱比赛交给吴正初和黄统一了,其他人配合。
吴正初和黄统一好笑,怎么就成了他们的任务了?
不过,看苏糖一脸‘我要拿奖’的表情就知道容不得他们拒绝,只能说会尽力。
不过,他们不太懂串烧。
这方面只能看苏糖。
苏糖点头,“我好好想想。”
最无奈的是,她会的歌这个时代不能用,这个时代的歌她却不会。
糟心。
很快,全村人都知道学校要参加公社的歌唱比赛,前三名还能去县城参加比赛。
哇。
能去县城。
天哪。
很多大人都没有去过县城,这群小屁孩就能去,妒忌。
至于不能得前三名不能去县城?
不可能的。
他们对学校有信心,对自己崽有信心。
苏糖她没有信心啊。
村里人看到苏糖,不是鼓励她获奖,而是问第一名、冠军会有什么奖品?到时候,奖品怎么分?
苏糖呵呵,还真没有点避暑。
她苦笑。
苦兮兮。
现在,她连歌可以串烧的歌都还没有找到。
第一名?冠军?奖品?
想屁吃。
哎。
好烦。
苏糖抬头望天,盯着爆裂的太阳久了,眼睛有些疼,肉揉眼睛叹气。
突然,苏糖张大嘴巴,瞪大眼睛,“太阳。哈哈哈。有了。我知道串什么了。”苏糖高兴得跳起来,一边跑一边笑。
村里人露出了然的笑,他们学校果然是信心满满,胜利在望。
苏糖找到吴正初和黄统一,说她有了合适的歌曲。
什么?
《红日》。
嘻嘻,她真幸运,能想起这首歌,而且还记得怎么唱。
幸运小妞妞就是她。
果然,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留着的。
苏糖很庆幸当初看了某综艺,短暂地喜欢了一些老歌手和一些老歌。当初闺蜜还笑话她,说她口味独特呢。
好好的爱豆不追,竟然喜欢上老歌。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app 最新章节。
看看,现在就用上了。
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