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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晚风吹月上天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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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木兀尔挑眉望过来, 温恪神容自若地直起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沈绰:

    “沈大人胆小如鼷,竟不如那鹑杆上挂着的两只油子,连玩笑都开不起,当真无趣得很。”

    沈绰面色忽红忽白, 他刚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转到温恪口中, 竟成了轻飘飘一句“玩笑话”, 一口老血哽在喉头, 气得脸色发青:

    “……犬奴,取我金蝉冠来。”

    “沈、沈二爷原谅则个, 营盘离这儿少说三里远,奴、奴才腿脚慢, 恐怕……”

    “废什么话, 啊?爷爷让你去, 那是抬举你!呵, 腿脚慢——你想尝尝没腿没脚的滋味么?!”

    沈绰勃然大怒,面色由青转白。

    他今番教鹤奴与贵霜王子看了笑话,脸色本就难看得很, 如今竟连一个卑贱的下奴也敢同他呛声, 火气噌地当胸窜起, 劈头一鞭抽在那犬奴背上。

    “啊呀!二爷饶命,二爷饶命!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滚边儿去!”

    鞭声破风, 如惊雷炸响,那犬奴瑟缩着挨了数鞭,满脸溅朱,战战兢兢跪伏在地,不敢言,更不敢怒。

    温恪不悦地皱起眉,龙雀似通主人意,不耐烦地打了个响鼻。

    鲜血顺着犬奴的面颊,淋漓滴落在深黑的泥地里。几条花舌大狼青猛地窜来,胡乱舐着地上的人血,兴奋得双目赤红,狺狺乱吠。

    沈绰冷哼一声,践踏着奴隶的尊严,面色稍霁。他慢条斯理地收了马鞭,意有所指地乜了鹤奴一眼,随手挽了个髻,对塔木兀尔笑道:

    “这犬奴不曾驯好,让三殿下见笑了。若按我们上京城的规矩,刚收进下瓦子的奴仆,都要费上少则一月、多则数年的功夫,好好鞭策熬打,挫磨一番傲气,等奴性入骨,自然收拾得服服帖帖,半个‘不’字也不敢说。”

    塔木兀尔翠眸微眯,沈绰只当他是同道中人,弯眼一笑,低语道:

    “鹤奴入我府中,不过月余。这奴才能捱得很,旁的手段都不会皱一下眉,唯有疼得狠了,才会极低地喘息两声。若殿下有意,沈某自当将下瓦子驭奴挫骨的法子一一详述,

    譬如怎样才能让他疼得长记性,不留伤疤,却筋骨寸断,孤零零地蜷在屋角,疼得瑟瑟发抖——”

    “沈绰!”

    温恪脸色铁青,冷声打断道:“你除了会这些不入流的歪门邪道,还会些什么?不谈诗书礼乐,就连御射两样都比不过我,遑论比你哥哥。”

    沈绰的笑瞬间僵在脸上。

    上京世家提起沈铎,所有人都不吝谥美之辞,张口闭口都是谦谦君子、温良俭让。沈铎的荣光是他永远的意难平,就算不挂在嘴边,总也埋在心底——

    痛脚被人狠狠踩中,沈绰浑似斗败的公鸡,当即撕破面相,勃然大怒:

    “沈铎?他还不配同我比!温大人今早吃枪药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言挑衅!下官虽位卑言轻,却也是八大世家正经的嫡出子——温大人大话说得漂亮,允文允武,当真了不得!下官斗胆问你,你可敢堂堂正正同我比比这射御之术?”

    “求之不得!”

    温恪目似寒星,沈绰矫首昂视,二人对视一眼,谁也不甘下风,拨转马头,箭也似的冲上林坡,奔去草海里。

    晴空一碧如洗,唯有山峦与山峦相接处,飘着几缕淡烟色的浮云。

    一匹骊驹,一匹赤火驹,两匹烈马化作两道流星,踏过浅溪泥淖,驰过龙泉大营,比肩竞逐,嘶风裂电。

    远处围观的文武朝官与世家子弟不明就里,高声喝彩,但见那两道流星快马飞至燕山山前,马蹄飒沓,飕地一斜,骊驹上那绯衣少年拈弓搭箭,雪亮的箭光破空射去,掠过浮云,稳稳攫下一只斑头雁。

    “好!”

    沐苍霖高声笑赞,他眼睛尖得很,那一箭正穿雁子双曈,当真是难得的好箭法。他远远观了一会儿,心潮澎湃,难免技痒,解弓试了试弦,从箭壶中取出一支白羽箭。

    “噫,文状元也要猎雁,诸君快来瞧新鲜!”

    沐苍霖闻言,笑骂一声,刚将羽箭搭在弦上,转头瞧见张秉谦蹲在营盘边摆弄炊具,他一个不会骑射的文弱书生,想必在龙泉夏猎难熬得很。

    沐苍霖放下角弓,在众人起哄声里三两步走上前去,一把将张秉谦手里的长柄漏勺端

    走,哐啷丢在左手边的铜釜里,朗声笑道:

    “老张,上回就说要教你骑术,择日不如撞日,左右闲着无事,就今天了!哎哎哎,这稀菜粥别煮啦,赶紧交给夏丏飞他们。”

    张秉谦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抹了把额头的汗水,抖袖站起。远处鞭声啪地一响,一骑烈火驹追上青骊驹,鞍上那青衣少年挽起长弓,瞄准青空四散飞逃的雁群。

    赤驹之后,遥遥传来几声犬吠,七匹威风凛凛的獒犬在草间甩尾闻嗅,争抢着叼起一只射碎的雁雏。

    “都说探花郎同沈二公子私交甚笃,撇开沈温两家的世交,他俩又是从小玩到大的情谊。从前一个书院读书,如今到上京城,也算同年入仕同朝为官——年岁相仿,志趣相投,得友如此,岂不快哉。”

    张秉谦拨弄着牛皮酒袋,晃了晃里头的清茶,随意呷一口:“你羡慕?”

    沐苍霖笑道:“从陇右到上京,放眼这大江南北,何处没有我沐苍霖的朋友。老张,你稍等,我这就去挑两匹好马。”

    远处围观的众人只道温恪与沈绰打马嬉猎,情谊深长,岂料和风之下暗潮汹涌,二人处处针锋相对,铆足一口劲,恨不能将对方一枪撂下马来。

    烈日,焚风,汗水从额角滚落。

    温恪呼吸微重,一勒缰绳,冷沉的墨眸里似凝着一层霜,目光含煞,挑衅地锁在沈绰身上。他用尽平生之力隐忍着怒火,闷不做声,却似个火药桶,憋足了一口气,一点就炸:

    “猎雁,赛马,驭犬——还有什么,我同你比。”

    “猎雁算得了什么?要赌,就赌个大的,”沈绰嗤笑一声,扬鞭一指远处苍茫的燕山,“官家立了今番夏猎头筹赏赐,谁能猎得珍禽猛兽,谁便能得官家青眼——这匹白毛狐狸,我沈绰要定了。”

    张秉谦驾着一匹花栗马,在太阳下慢吞吞地跑了没几圈,又晒又渴,累得半死。

    沐苍霖好心将他扶下来,又嘴贱着笑话人家底子虚,张秉谦理都不理,赌气又要上马,沐苍霖连忙将他拉去凉棚里歇着,一边很狗腿地递上凉茶,一边给人打扇:

    “咦,

    沈二公子呢?”

    边上几个认识的世家子笑答:“说是见着罴熊掌印,领着十多头獒犬追去深林,就数他冲得最快,约莫想拔得夏猎头筹呢。”

    “哈哈,是极。今番头奖真是好漂亮的一匹白狐狸,这身绒毛若做成裘氅送给心上人,三九严冬里暖暖地偎了,不知多可心呢。”

    沐苍霖哦了一声,不再追问。在场谁不知沈氏与温氏两族素为世交,众人只当他二人戏耍打闹,谁都不曾放在心上。

    初夏雨后,林地满是枯枝烂叶。

    苔痕历历,湿泞、潮滑,沈绰轻抖马缰,循着山道两侧倒伏的草木,与地上零星的罴熊足印,一骑当先冲去,翻过一座山头,没入深林里。

    十多头獒犬埋在草叶间细细寻嗅,沈绰挥刀斩开荆棘,领头一匹大狼青忽然人立而起,兴奋地甩尾低吠,沈绰眼睛一亮,大喜过望。

    猎物就在前方!

    沈绰手心微微发汗,心跳如鼓。

    白狐与荣耀如在目前,他回头瞧了一眼温恪,见对方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心下难免焦急,一扬鞭,打马向犬群冲去。

    青苔擦过铁蹄,林深露重,山石嶙峋。獒犬围拥在一处低矮的林木间,正切切啮咬着什么。突然,一匹彤毛黑犬竖起双耳,亮出带血的獠牙,颈毛根根立起,喉间呜咽,滚出几声低哑的咆哮。

    这声音不是侦猎,而是示警。

    沈绰心里打了个突,直觉不对劲起来,他急急勒扯缰绳,烈火驹一个趵跃,马蹄猛地打了个滑,溜过润翠的苔藓,犬群狺狺乱吠,双目赤红,疯了般缠斗一处。

    面前是一块断石,石下狼藉一片,湿漉漉的青泥苔上,竟全是暗红的鲜血!

    “吁——”

    沈绰瞳孔骤缩,扯住骏马急急后仰——

    一切,却已来不及了。

    烈火驹马失前蹄,狠狠跪折在地。

    沈绰猛地颠摔下马,还未及失声惊呼,额角磕着枯松,又接连滚过几块嶙峋山石,眼前一阵发黑,跌得头晕目眩。

    碎石,败叶,烂泥,血污,沈二爷一身昂贵的石青箭袖朝服被粗砺的山石挂得褴褛不堪。沈绰挣扎着要爬

    起,腰间猝然一疼,他抽了口凉气,耳膜一阵阵地嗡响,隐隐约约间,是骏马嘶声哀鸣,与呶呶犬吠。

    沈绰睁开眼,定睛一望,石下哪有什么罴熊的踪迹,十多头獒犬哄抢着的,赫然是一具森森兽骨。骨下鲜血淋漓,皮肉都被啖尽了,獒犬犹自贪恋不去,一点点舔舐着淌落石缝的斑驳血痕。

    “……晦气。”

    猎弓与宝刀早不知摔哪儿去了,沈绰瘫在地上喘着粗气,艰难地抬起手。

    二公子娇贵的皮肤早被怪石擦破,淡淡的血腥气在风中氤氲。山风栗烈,耳边忽然传来热热的哈气声,沈绰头皮一麻,偏头一看,惊恐地睁大了眼。

    ——青背,白闪,蝙蝠纹。

    那是一条额生赤纹的花舌大狼青,他最爱的猎犬,“大四喜”。

    狼青双目皆赤,一瞬不瞬地盯着主人手臂的疮口,獒犬刁狠的竖瞳里,渐渐冒出凶戾的精光。

    腥臭的涎水从獒犬舌尖滴落。

    “呜汪!”

    “不,不不!滚开——你这不知好歹的孽畜,找死不成!”

    狼青见了血,兴奋地摆尾大吠,竟连主人都不认得,三两下将沈绰臂上血迹舐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鼻尖,亮出獠牙,张口便啮!

    沈绰惨叫一声,几乎听见了自己桡骨碎裂的声响。他眼前一黑,倒抽一口凉气,一手拼了命地掰住犬头,一边粗喘着往断石上张望。

    啮咬着兽骨的七八头獒犬警觉地立起耳朵,纷纷侧头朝新鲜血气处闻嗅。沈绰大惊失色,余光忽然瞥见上方一道身影,他定睛一看,大喜过望,一迭声高喊:

    “……温、温大人,温恪,恪儿!救、救我!”大狼青死不松口,沈绰猛地踹在犬腹上,破口大骂,“你这眼盲心瞎的白眼狼,扒皮、剜心、抽筋、剔骨!”

    温恪坐在鞍上,冷眼望着他。

    一方断石,一处低谷,再往下,山风呼啸,赫然是一处纵深十余丈的断崖。兽血涂满石台,台下白骨森森,十多头青背恶犬狺狺乱吠,虎视眈眈望着角落里手无寸铁的可怜人。

    腥臭难闻的血气弥散在风里,浮云蔽日,天色瓦灰——一切的一切,都像

    极了那日下瓦子晾鹰台。

    只不过,今番殪兽的不再是卑若泥尘的侍剑奴,而是高高在上的沈氏二公子,沈绰。

    “你要我救你?”

    獒犬死死叼住沈绰的臂膀,沈二爷疼得涕泗横流,绝望地大声哭喊:“恪儿救我,恪儿救我!”

    温恪冷笑一声,滔天的恨意涌上心头,眼底早已不带半点温度,漠然地望着那人在獒犬口下痛呼流涕。

    血气冲天,犬吠呶呶,渐渐地,那匹花舌獒犬幻作雪背白狼,哀哭呼号的贵公子,幻作满身血污、病容憔悴的阿鹤。

    温恪的眼圈一下子红了。

    每多看一眼,心里都针扎似的疼,一只獒犬尚且如此,遑论他的澡雪病骨支离,独对一群饿了三天三夜的白狼!

    他来救沈绰,那谁来救他的鹤仙儿呢?!

    那是他焚了香,饲了血,殚精竭虑、呕心沥血才从“相思泪”下抢回来的心上人,素怀旧疾,又爱生病,平日里稍稍吹着凉风就要咳喘旬月,真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沈绰他怎么敢!他怎么敢!

    “救我,恪儿!求、求你……我们两家素为世交,你、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斜刺里飞来一道灿烂的流光,堪堪擦过沈绰的眉睫,卜地一声,险之又险地贴着他鼻梁,狠狠扎入獒犬腹中。

    腥热的狗血溅了一头一身,沈绰惊魂未定,大口喘着粗气。一柄漂亮的长刀插在獒犬胸腹处,狼青软倒在地,犹不松口,低低呜咽。

    他认得这把刀。

    金吞口,鲨皮鞘,刃窄而薄,舞时劈风有声,音若春雷阵阵。

    刀铭“醉东风”。

    沈绰喜极而泣,他就知道温恪还惦念着旧情,一迭声道:“温大人,谢了。能不能帮——”

    话音未落,温恪将沈绰一把掀翻在地,疾电般探出手,死死扼住他的咽喉。沈绰猛咳一声,在草地上拼命扭动挣扎,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

    “恪……恪儿。”

    滑腻的兽血从沈绰下颌淌落,温恪眉目含霜,一寸寸收拢五指。沈绰呼吸一窒,艰难地发出“嗬嗬”声,眼花耳热之际,眼前人竟变得无比陌

    生,绯袍玉面,冷峻无情,酷肖地狱阎罗。

    “像这样的荒山野岭,我似乎应该看着那些猎犬一口咬断你的咽喉,就着热血,啃尽尸骨。此地兽骨森森,多你一个沈绰,倒也算神不知,鬼不觉。”

    獒犬胸腹处插着“醉东风”,犬牙依旧死死咬在沈绰臂上,一旁的猎犬眼冒精光,却又忌惮地望向温恪,迟疑徘徊,似不敢过来。

    山风寂寂,四野无人。

    三尺之外便是一处深渊断崖,苍鹰的尖啸掠过天际,林露滚落松针,答地滴在额头,沈绰猛地打了个寒战,直从天灵冻到脚底。

    “你动了他多少次,用什么伤的他。说话!”

    沈绰脸色涨红,一个音也发不出。温恪将虎口稍稍松开,沈绰大口喘着气,还未及开口,温恪冷笑一声,膝盖用力一顶,沈绰当即“啊”地痛呼一声:

    “温恪,你、你公报私仇!信不信我上奏官家!”

    沈绰牙关打战,嗓音颤抖,温恪嗤笑一声,言语间尽是轻蔑:

    “呵,谁不知你沈二公子争强好胜,爱慕虚荣,寻得罴熊印的是你,当先一个投入深林的,也是你——沈二爷骑术不精,失足跌落山崖,可惜可叹。”

    沈绰头皮一麻,前后一想,瞬间勃然大怒:“温恪,你激我?!”

    “再问你一遍。你动了他多少次,又是用什么伤的他。”温恪危险地眯起眼,一手扣住沈绰的下颌,一手按住“醉东风”,刀柄猛地向下一沉,“我有的是时间,不妨陪你慢慢耗。”

    獒犬哀嚎一声,尖利的犬牙刺过沈绰臂膀的血窟窿,沈绰疼得倒抽一口凉气,血气随风弥散,远处几匹恶犬摆尾乱吠,蠢蠢欲动。

    “我……你说的谁啊!”

    “侍剑奴。”

    “我沈氏的侍剑奴没有上百也有几十,这些东西刀山火海里来去,一个个短命得很,能捱过三年的,屈指可数。”

    “鹤奴呢?!”尽管万般不愿,温恪不得不咬牙切齿念出这两个字,“你对他动了什么手段?伤在何处?!”

    沈绰愣了愣,古怪地笑了:“……鹤奴?你想要他?那可真是……”

    温恪心头一跳,沈

    绰咳了两声,滑稽地望着他:“鹤奴背上的奴印可不一般,要我看,八成是出自刑狱酷吏之手——拿烧红的铁板,烫上的。”

    “……你从何得知。”

    “无凭无据,猜的。您是大理寺正,对这些刑名之道当比下官清楚得多。可惜他的奴契清清白白,又加盖了京兆府大印,想来不似作假。”沈绰喘了口气,故作轻松地笑道,“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

    “什么意思?”

    “温大人总不会以为,单凭一个病恹恹的侍剑奴,就能风风光光斩首贵霜第一武士吧?他能当此殊荣,自然是靠我沈氏千金求得的虎狼之药——此药性烈,全凭一口气吊着;气血充盈,便是天下第一高手,等耗得心血枯竭,纵使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

    “沈绰,我操你祖宗!你敢动他,我就敢让你尝尝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滋味!”

    温恪怒火攻心,再顾不得劳什子的仁义礼信,破口大骂:

    “颈缚奴锁,背刺奴印,再鬻给下瓦子最低贱的勾栏院,活生生丢进晾鹰台——饿了三天三夜的白狼,一百零七头伺候你一个,喜欢么?!”

    温恪死死扣住沈绰的下颌,咬牙切齿道:“狠话撂在这儿,你胆敢踩着他的血搏官家龙颜大悦,我势必让你沈氏上下七十六口的血,从西四牌楼淌到长安街!”

    沈绰从未见过温恪这般暴怒模样,登时被他唬住:“你……我……一个快死的贱奴而已,何必这么动气?”

    “闭嘴!”

    温恪根本听不得半分诋毁魏殳的话,一拳揍在沈绰鼻梁上:

    “你也算在临江做惯了土皇帝,如何到了上京城,反倒成了只会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软骨头,竟还长了本事,学着那些窃国贼向贵霜人摇尾乞怜——你这样的孬种,活该被自己养的狗反咬一口。”

    温恪每说一字,沈绰的脸色就难看一分,那一拳打得毫不惜力,沈二爷登时鼻青脸肿,血流如注。

    “我、我没有……”

    温恪见他一副可怜可恨的模样,心底一阵厌烦。他大发慈悲地放开手,将“醉东风”猛地拍回鞘中,用尽平生之力忍耐下心头的杀意

    ,良久之后,翻身上马:

    “滚吧。别让我再看见你。”

    火辣辣的艳阳高挂中天,道旁的猎犬都拖出舌来,趴在榆荫里,张着嘴喘气。

    “吃饭了吃饭了!一人一碗啊,不许多贪!榜眼郎张大人亲手煮的粥,好心赏给你们几个奴才。”

    几个奴隶呆呆地捧着破碗,等着布粥杂役慢吞吞地过来,另几个抱着旧衣,赤膊在树荫下扪虱子。

    张秉谦大人的手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一锅粥煮成清水样。

    杂役颠起汤勺,给鹤奴盛了一碗,褐黄褐黄的锅巴在清汤寡水中翻涌,须臾后,极敷衍地漂起三根黄脸婆似的青菜叶。

    鹤奴取了竹筷,在碗底拨弄一番,实在没什么胃口。他刚想将碗放下,岂料那布粥杂役去而复返,怀抱一大盆红辣椒油,不要钱似的地给他淋上小半碗:

    “状元郎老家的‘火烧天’,永登顶顶辣的好东西。今儿算是有口福了!”

    众奴一迭声地道谢,待布粥杂役远远地离去,鹤奴默不作声地将这碗又红又焦的辣粥推在一边,四顾无人,从袖中摸出一卷小笺,掩在手心匆匆阅罢,划开火折,将笺子焚作飞灰。

    太阳热辣辣地晒着,已过午后了。树丛中传来懒洋洋的蝉鸣,一声接着一声,拖着长调子,噪得人心烦意乱。

    炊烟自不远处营寨飘来,伴着官宦子弟饮酒笑谈声,鹤奴一日不曾用饭,迟疑许久,偷偷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小的油纸包,里头的东西,已被压得很扁了。

    他很挑剔地蹙起眉,闻了闻纸袋,见这东西不曾沾染贵霜王帐中的熏香,这才慢吞吞地将纸包挑开。

    金灿灿的阳光洒下来,映着油纸包里金灿灿的酥饼。酥饼不多,一共才三块,正是昨夜温恪从御厨那儿讨来的珑缠荔枝甘露饼。

    鹤奴低头嗅了嗅,酥饼带着荔枝清软的芳香,想来很甜。他面色稍霁,小小咬一口,放了一夜的酥皮早已变得又韧又绵,馅料流心,尝在口中,味道却酸中带涩。

    鹤奴有些疑惑,他正打算挑开皮子瞧个究竟,耳边忽然遥遥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鹤奴抬眸一望,却见温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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