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十四 林爹:元宝纪事(元宝把岳家给他的两支钢笔...)
元宝把岳家给他的两支钢笔拿出一支送给林行, 给林行看他自己那支,“一模一样,你一支, 我一支。”
林行知道元宝昨儿去城里定亲的事,一想就知道,“元宝叔,这是你岳家给你的定亲礼吧。”
“嗯。”
“那你怎么给我啊?”
“你的东西还不是都一模一样给我的。”元宝没觉着定亲礼就不能动了,他跟林行是好朋友好兄弟,有好东西, 当然得一起分享。元宝天生豪爽,跟林行说,“只管拿着,咱们得做一辈子好兄弟,以后好东西多着哪。”
林行也挺高兴, 收下元宝送他的钢笔,纠正元宝,“咱们是叔侄。”
“差不多嘛。”因为年纪相仿,尽管元宝大两岁, 他可从没耍过叔叔的派头,他觉着跟林行年纪差不离, 名为叔侄,实为兄弟。
林行问起他定亲的事, 元宝完全没提被当场考试的事, 还吹个小牛,“都挺好的。”
林行也很好奇元宝定亲的事儿, 嘀嘀咕咕打听起来。
其实,对元宝而言, 订婚后与订婚前也没啥区别,他依旧是跟林行读书,假期跟小伙伴儿们一起玩儿。
当然,也增加了一些内容。
譬如,这有了亲事在身的人,端午、中秋、春节,这三个节日都是要去给岳家送节礼的。
端午前王氏就提前张罗好节礼,这是定亲后的第一个节日,林家当然要重礼。
王氏自己包的粽子,里头江米红枣红糖都放的足足实实的,料特别足。
应元宝要求,还给他做了身新夏衣。元宝的话,“这往岳家去,要是不体体面面的,叫人小瞧。”
林百亩真烦死他了,明明申哥儿媳妇送了元宝两身新夏衣,又不缺衣裳穿,还非得做新的,好像裁新衣不花钱似的。
元宝不觉烦,他穿着新衣,坐着马车,跟他爹一起往他岳家去了。
王家也准备着女婿上门儿,经过前番相见,王太太已将元宝当做了半个儿。何况王家还有件喜事,王太太自生长女王臻后,十年都未见有孕,平时也没少延医问药,庙里烧香。王老太太还动过给儿子娶小老婆的心,还是王经理看的透,说,“该我命里有的,自然有。若是没这福分,就是再娶十房八房也没有。”
结果也玄,刚把闺女的亲事定下来,两个月后,王太太就觉着身子不舒服,请大夫过来一诊,诊出身孕。
直把王家喜的不行。
都说这是喜上添喜。
王家就觉着,元宝这孩子挺吉利,这就叫有福。
王太太想到以前听丈夫说过,亲家公与亲家母也是成亲十几年无子,后来梦到天上一个金元宝掉怀里,就有了元宝。要不怎么取名叫元宝呢。
王太太想,这孩子果然是带着福气的。
觉着元宝命好,能给周边人带来福运。
这次见面当然愉悦,因为王氏没来,林百亩有王经理招待,王太太提早给元宝预备了西瓜酪、酸梅汤,特意从东安市场买回来的奶油冰淇淋。
“这东西有点凉,我们上年纪的不敢多吃,孩子们都喜欢。但也不要贪多,解解暑就罢了。”王氏让丫环端上来,随元宝挑,喜欢吃哪个就吃哪个。
元宝挑了冰淇淋,让元宝有些惊喜的是,中午吃饭岳母叫他到里间儿跟老太太一起用,他还见到了未婚妻王臻。
王老太太说,“亲事已经定下了,现在社会跟以前不一样,女子也不必扭扭捏捏总在深闺。”跟元宝说,“这是阿臻。”又跟孙女说,“这就是元宝。”
王臻一听到元宝的名儿就想笑,她其实很想问问元宝,怎么他家没给取名儿叫金子,而是叫元宝?
不过,俩人头一回正式见面,彼此都带了些小客气小羞涩。
当然,这也缘于俩人正经望向彼此时,心有灵犀的感触:还真不丑。
王臻是那种白白净净细细瘦瘦的姑娘,眉宇间的确更肖似父亲,虽然是单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脸,红嘴唇,五官单拎出来不算一等一的出众,但搭在一起就有种纤细轻袅的气质。
元宝则是那种公认的俊美,他眼睫毛比王臻还长还密,双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经桃花眼。
元宝还没到恋爱的年纪,他就觉着王臻相貌不错,可以在一起玩儿。他就问了,“妹妹平时都做什么?”
“上学。”
“上什么学校?几年级了?”“女子学校。”
“嗯,我听常先生说过,城里学校是分男女的。女子学校什么样,老师也都是女孩子吗?这跟男校有什么区别啊?”
“课程不太一样。”
“你们都学什么?”
人家俩人就这么自然的交谈起来。到中午吃饭时竟然就聊的挺熟了,元宝还注意到王臻喜欢吃肉,红烧肉就吃了两块,没肉的素菜基本不动。元宝想,以后必得想法子多赚些钱,不然媳妇这么爱吃肉,倘是没钱,岂不是连媳妇都养不起了。
不得不说,元宝也是个思虑长远的人哪。
元宝突然有了努力的动力,待下午告辞时,王臻还送了他一条五色缕。这也是时下风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说,“这个是我编的,你拿去戴吧。”
元宝收了王臻的礼物,说,“咱们离得远,来往不便。等我回去给你写信,托人捎来。”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宝以后会不会有出息看不出来,但这跟女孩子来往,你这也忒正大光明了吧。
虽然咱两家已经正式定下亲事,可我们怎么觉着这么奇异呢?
但这事吧,王家人冷静一想,倒也不错,眼下两个孩子都小。如今农村风俗生态尚且稳定,城里不一样,城里那些个新式人,很不将婚姻约束当回事,一些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女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宝,想着让俩孩子提前交往这主意倒也不错,可以提前熟悉,有了默契,以后过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虽有些吃惊,但也没反对。
元宝有着天生的与人交往的本领,他在给林申的信里也说到自己定亲的事:
端午去岳家走动,总算见到王家姑娘,心头大石落地,阿弥陀佛。
我认为臻臻不错,说话清脆有趣。观臻臻对我之意,应亦是满意的。
元宝吹吹信纸上的钢笔墨迹,想如今都是用钢笔的年代了,顾先生还要求他们描红练大字,是否还有必要呢?
元宝一并将困惑写在信上,等大嫂子给申大哥寄信时,他的并也会一并寄去。
林申的回信里会有单独的一封给元宝,信里会回答元宝的困惑。先是恭喜元宝订婚,虽然在林申看来,元宝的亲事定的很早。不过,他的亲事也是很早定下,如今是新旧交接的时代,故而元宝定亲的事也就不足为奇。
林申也很肯定了元宝与王臻通信的办法,既然彼此满意,通信可以加强对彼此的了解。林申鼓励元宝好好与王姑娘相处。
至于元宝说的练毛笔字还有无用处,林申在信里写道:人只要衣可避寒,食可裹腹,便可活下去。为何还要追求华食美服呢?
人是具有审美的生物,衣食的审美,道德的审美,以及艺术的审美。
元宝天生便具有对衣食的审美,林申鼓励他去学习一些艺术美学,包括书法、绘画、历史、音乐,这能让人的眼睛与心灵更加丰富。
毛笔出现的时候,在竹简上书写的刻刀退出历史的舞台。纸张出现的时候,用于承载记录之职的竹简从生活中消失。钢笔出现的时侯,便注定毛笔会成为历史。
一切都会过去,但只要华夏尚存,华夏美学便不会消失。
我们至今在欣赏千年前古人留下的书法名作、思想见闻、历史成就,我们由前人之美,而深爱这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