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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你把尾巴藏起来说话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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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气的跳脚,烧鸡,这是他的烧鸡,一口没吃呢,咋就没了。

    “好了,不气了,再买就行了,别追了,妖气浓郁,怕是个千年大妖,等我回来,就给你报仇去,到时候,让他还你十只烧鸡,好不好?”男人一手顺着毛,眉眼带笑,温柔至极,另一只手却隐在袖间,攥紧着拳头,他都闻到了,一股子骚狐狸的味道,敢抢他小兔子的烧鸡,等修道大会回来,定要把他碾成泥。心里暗暗较劲儿,面上却不显,“不是说要去买漂亮衣服嘛,前头的成衣坊好像有很漂亮衣服呢,要不要去看看。”谢奕诚自然的抚摸着她的发丝,安慰道。

    没了,全没了,最后六只烧鸡,一只不剩,咬碎了兔牙,得咽肚子里去,谁让自己技不如人呢,“等你回来,我要宰了他做成烧鸡。”顾思思瞪着妖气远去的方向,攥紧兔拳。“好,做成烧鸡,再用狐狸皮给你做个小坎肩,行不?”男人宠溺的揉了揉她的发窝。

    坎肩,还要剥皮?你真是那个菜如鸡的温柔男二吗?惹不起,惹不起,大大瑟瑟发抖。

    “狐狸?你怎么知道?”作为一只兔子精,还有个开挂的大大,都没看清楚那是个什么玩意儿,这一世的谢奕诚这么牛掰的吗?顾思思闪烁着崇拜的星星眼,这么厉害,是不是这一世就不会死啦。其实,前几世,将他害成这样,还是挺心疼,挺愧疚的。

    “嗯,闻到的,一股狐狸特有的味道,我已经在他身上标了印记,他逃不掉的,放心。”捉妖师独有的印记,别说千年狐狸,就是个万年王八也休想摆脱呢,这十里八荒的捉妖师也够你喝一壶了,男人笑着解释,顺势牵着她的手走进成衣坊。

    “喂,宿主大人,他牵你手了,你看到了吗?你这是要变心啊,有人管没有啊!”大大在顾思思的意识里叫嚣着,怎么回事把不把姻缘顾问当活人了,说好的命定的恋人呢,这是要青青草原啊,男二抢戏啦,快来人啊,你不会是拿了男主剧本吧。

    手心里传来熟悉又安心的感觉,跟路遇安那种异样的感觉很不同,任凭他牵着自己,顾思思对大大的控诉充耳不闻,就当这几次欠他的,牵牵手怎么了,更何况还挺舒服的,又不亏。

    “几位随便看看,有看中的,可以试试,不行也能订做,几位要看谁穿的啊。”店家殷勤的围着男人,腰间挂着捉妖师独有的七星桃木剑,瞅着品级不低,是个有钱的主儿。

    男人羞涩的将她推到前头,不同于刚刚叫嚣着要剥狐狸皮的威武霸气,头也不敢抬一下,“给她买,她喜欢的都行。”店家一副我懂,我了解,小夫妻嘛的表情,上下打量着顾思思,嘴里念叨着,“这位姑娘气质清丽,穿些淡雅些的颜色最是相配。”说罢埋在柜子前一通翻找,“旁的颜色都不特别,我这儿正好有一件别致的孔雀蓝色的衣裙,最巧的是,偏生就这件衣裙有一件相同款式的男子衣衫,最是相配……”

    “就要这件,把男子的那件包起来给我,其他的,还有这件水粉色,果绿色,给她试试。”不等店家说完,男人将银子拍在案上,藏似的将衣衫塞到包袱里。

    你不如把我要穿情侣装几个字印在脸上,大大翻了翻白眼,宿主大人的任务之路,实在凶险,光看这狼一样的男二都很危险。英雄难过美男关啊,管吃管喝,买买买,钱袋子都能送出去,这种男人,谁看了不迷糊啊。

    谢奕诚生怕女孩发现点什么,推搡着她进更衣间,“快试试吧,合适就要了,我今天就得离开了,你乖乖在这等我回来。”男人不舍的目送她进去更衣,真希望今年的修道大会早些结束。

    好半晌,顾思思扭扭捏捏的换了衣衫,水粉色的衣裙衬的她面色桃红,娇嫩可爱,她可从来没穿过这么粉嫩的颜色,太羞耻了。

    男人看的有些呆,愣了一会儿,将案上的其他衣裙全部塞到大大手中,拉着女孩往外跑,“都要了,钱不用找了……”这么粉嫩的兔子,真想藏起来,才不要给别人看。

    大大抱着衣衫,淡定的将它们悉数揉进物戒里,跟着走出去。钱你付的,衣服买给她的,东西我来拿,我是购物车嘛。

    “小兔子,我要走了,钱袋子你收好,最多一月我就回来了,你就住在天来客栈里等我回来,好吗?”天色渐晚,再不赶路,月初之前,定到不了桐城。

    顾思思有些晃神,不过三日,就要离开了吗?心里这莫名的不舍怎么回事,难不成提款机用上瘾了?

    送别了婆婆妈妈的谢奕诚,大大这才有机会疯狂吐槽起来,“你俩谈恋爱算了,还找什么命定啊。”三天了,他做透明工具人三天了,还给不给活路了。

    “可以吗?找他充任务算了,比那个路遇安好太多了……”好像也不是不行,如果破系统同意,她不介意啊。

    白眼快翻到后脑勺了的大大瑟瑟发抖,“你认真的?”不会吧,选错人应该不会挨雷劈吧,“诶,你去哪?不是去客栈吗?”

    “回五兽山,找命定去。”顾思思蹦哒着往前跳,不忘回头招呼着,“我怕挨雷劈,还不快点走。”虽然他很可人,但是雷劈也不是开玩笑的,还是赶紧完成任务比较好,反正也不可能在这一辈子。

    “诶,等等我……”最近怎么总是被抛弃。大大迈着小短腿,认命的奔着,下次要一定要特批个代步工具。

    两人你追我赶,嬉笑打闹的赶往五兽山,总觉得在这里能遇到主线剧情,果不其然,五兽山脚下的百年大榕树上盘了只火红的尾巴,毛茸茸的。

    “那是,松鼠成精?这么大尾巴?”俩人都吓了一跳,却见树梢上的男人,睡眼惺忪的坐起身来,映入眼帘的是那熟悉又欠揍的嘴脸。

    路遇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在这儿碰上了。

    “人家是正经人,才不是什么松鼠精呢。”男人摇晃着尾巴,魅惑的双眼散发着淡淡的挑衅,爱吃烧鸡的兔子,竟然找这儿来了。

    “你这么大的尾巴,你跟我说你是正经人,你当我瞎啊。”兔子急了还咬人呢,睁眼说瞎话,你就不能把尾巴藏起来说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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