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留下她
三个环节的评比,上百个品类的竞争。
周黍投标的五项,有三项报价得分第一,有五项实测综合得分排名在第七至第十名之间,而五项口味得分全部第一。
一片哗然,所有人都在问,周黍是谁
哪里来的人
虽然投标的品类少,但举凡投中的,几乎都压住了林氏和孔氏。
特别是番茄的数据,简直一骑绝尘
为了回报这样的好成绩,巡夜军实在给面子,给她的采购单项份额是无上限。
也就是说,她中标的五种,只要产能足够,不管多少都可以全部卖给巡夜军。
换而言之,她这里产得越多,别的蔬菜供应商就极有可能卖出更少,首当其冲影响的就是最大的林氏和孔氏。
这是多庞大的数字
周黍开始算巡夜军的总人数和每个人的消耗量。
邱山一声艹,问顾征“你们前线加后勤一共有多少人”
然后扒拉手指,算钱。
周黍厉害是真的,獠牙哄自家血主开心,舍得下本也是真的。
孙凌突然尖叫起来,抱住周黍的胳膊跳起来。
她满脸都是泪,疯了一样道“啊啊啊,他们蘑菇只买我们一家”
在周黍注意总成绩的时候,她只盯着蘑菇一项。
这结果也预示着,林家的白玉蘑菇排不上号,周黍的蘑菇直接打败了包括林氏和孔氏在内的所有人。
孙凌嚎啕大哭“周黍,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短短一个多月,就让她完成了好几年都无法实现的目标,哭得直不起腰了。
周黍被人挤着,被孙凌缠着,接受周围的人投来复杂又羡慕的目光,也控制不住地笑起来。
真好,赢的滋味,胜利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她笑着笑着,一抬头却发现食堂二楼的宽敞走廊上站着褚子高。
他手撑在栏杆上,蓝眼睛直盯着她,表情似乎有点轻松。
封真站在他身边,拿着一根黄瓜冲她挥手。
周黍毫不犹豫地摸出手机,调出秦云榛的电话发了个短信出去“我赢了”
再看一眼高高在上的褚子高,笑了笑,她还会继续赢下去。
秦云榛第一次收到周黍的短信,也是第一次被她主动联系。
他当时正在用风清理已经崩塌的旧研究所的地下室,将里面的灰尘和毒气一点点排出来。
听见手机响的时候,以为是邱山在汇报工作。
可摸出来一看,却是周黍的号。
他有点激动,风歪了,一团灰尘和毒气从空中撒下去,端端正正落在下方的林烨头上。
蓝眼睛愤怒地转过来。
秦云榛笑“抱歉了,刚才失手”
然后点开手机,看见那张扬出强烈自信的三个字,以为表达浓烈兴奋的感叹号
他笑得更开心,立刻回了一句,恭喜。
可叹不在南兴区,否则一定要包个酒馆,给她好好庆祝庆祝。
林烨走来,居高临下道“你不行,就让开”
秦云榛不可能不行,但林烨这段时间到处找他的不行,一言不合就要干上。
打开封闭多年的研究所如此,清理资料如此,整理和修复设备也是如此。
他俩一个是高级能力者,一个是獠牙,整个团队里最强的两个人,所以根本无人能约束。
只有杜若,偶尔看资料累了,出来凑热闹“打呀,赶紧打起来呀,打死一个我好让褚子高换人”
生怕麻烦小了,惹不来褚子高的关注。
秦云榛心情好,不跟他计较,将手机揣口袋里,继续用风把灰尘和毒气引出来。
就这会儿,林烨的手机也响了。
他接起来,叫了一声封真,对面不知说了什么,他垮了一个月的脸终于有了点笑意。
挂了电话,林烨有些自得的瞥秦云榛一眼,终于忍不住道“她的五个品类全部中标了。”
显摆的意思,里面有他的一份功劳。
秦云榛本不想理他,但看不惯他什么都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行为,就怼了一句道“她告诉你的”
林烨觉得这人实在碍眼,明明听见他叫封真的名字,也明明知道周黍不理他
故意戳他痛处。
秦云榛就笑了,白牙毕露道“我比你先知道一分钟,她亲自告诉我的”
中标不稀奇,难得的是亲自,亲疏关系可见一斑。
林烨的笑意立刻全消,浑身郁气升腾,颇有杀气地瞪着秦云榛。
杜若从旁边的帐篷里钻出来,满头满脸的灰尘,白大褂早成了灰大褂。
她打着哈欠,揉着太阳穴道“你们两个能不能少打架,赶紧加快进度”
再拖下去,等夏季兽潮开始,各区的獠牙都往各个方向的荒区进发,她还怎么收集足够齐全的生物资料
得赶紧把家搬了,然后去各区弄獠牙的血液标本
可惜她的话不管用,林烨直爆起,一蓬精神力化为刀刃,从秦云榛的头顶劈了下去。
幸好秦云榛早有准备,风拉起旁边的大水泥板挡住,整个人往后退,直撞到满是裂纹的老旧墙壁上。
水泥板被斩成两段,落在下方的杂乱的地下室,透穿几层楼板。
精神刀刃直插下地底深处,有地下水喷溅出来。
被秦云榛撞到的老墙壁,原本的裂纹陡然碎裂垮塌,露出一个幽深的空间。
杜若真要斥责两人破坏现场的时候,这个研究所所在的地面震荡起来。
有小研究员跑来“杜教授,地震了吗”
秦云榛和林烨立刻用能力撑住地下的主体结构,就要说不是地震。
然而撑不住,老水泥柱纷纷跌落下去,传来悠长的回声,仿佛是无底的深渊。
吱嘎刺耳的齿轮声,有机械装置往上升,轰然撞开挡路的水泥块和水泥柱,将深埋地下的一切摊在阳光之下。
尘土弥漫,遮挡视线,模糊中看见一具庞大的遗骸。
杜若发出哇地一声,就要叫秦云榛清理灰尘。
然而不必她开口,秦云榛已经动手,将所有的风和尘全部团在一起,远远地抛开,露出清朗的一切。
人形遗骸,以站立的姿态仰望着蓝天。
它干枯的皮紧贴着骨,四肢锋锐尖利,后背拖着两只巨大的翅膀,扬起的头颅上眼眶深深。
但陷落其中的眼珠虽然已经干枯,但依稀透着蓝光。
秦云榛无数次看过初代人工獠牙的图片,但见到实物还是第一次。
如此锋锐,如此凛冽,又如此充满了嗜血的兽性。
他吞了吞口水,看向杜若“这是”
杜若的脸已经笑得要烂了,直搓着手道“居然还藏了这样的好东西,居然还有没登记的初代獠牙尸骸,这是”
已经要疯了。
然而林烨打断他们,肯定道“这不是獠牙。”
他仰头看着尸骸的蓝色眼睛“这是变异王兽,也是最早接入人工獠牙的变异兽基因者。”
杜若怔了一下,不可置信道“不可能,没有任何资料显示人类养过活的变异王兽。确实记载了初代人工獠牙是取变异兽的基因制成,所以悍勇嗜血而且兽性重,但是”
那些基因都是在战场上获得了。
而且,人类怎么可能豢养活的变异王兽
话音未落,骸骨庞大的翅膀因为失去支撑而往下滑落,露出里面遮得严严实实的另一具骸骨。
瘦小纤细,紧贴着王兽的胸骨,又被王兽的双翅密密护卫,仿佛是彼此的唯一。
相片传到褚子高手上的时候,他刚接到南兴区行政官元令的会见请求。
自从周黍的身份在各安全区上层披露后,元令陆续提出三次,但都被拒绝了。
他是个谨慎又有耐心的人,在没得到褚子高首肯之前,不会私自见她而冒犯他的威严。
所以才有这第四次。
褚子高端详了会儿照片,目光凝在那变异兽王的眼睛上,最后才缓缓移到他肩背之上那纤弱的女子骸骨身上。
这就是血主和獠牙最初的雏形,也是那没来由的认主关系的起始了。
他放下手机,让人将元令请进来。
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时光太偏宠他,即便二十多年过去,他依然面容俊秀,气质可亲。
看人的时候,眼睛总是真诚可靠的。
獠牙的血主,英雄的伴侣,可靠的领导人,三重光环让他以普通人的身份坐稳了南兴区行政官的位置。
虽然因为巡夜军的总部安置在此,导致行政官的权利被压缩,但他总归得到了。
褚子高给了他应有的礼节,请他坐下。
元令对獠牙的直接本性非常熟练,撇去了不必要的迂回,开门见山道“我想见周黍一面。”
褚子高挺不客气道“现在有点晚了。”
过去二十三年,有的是时间。
元令毫无愧疚道“不是以父亲的身份见女儿,而是南兴区的行政官面对成为血主的南兴区人民。”
褚子高笑一下“但你见她的目的不是单纯的公事祝贺,而是以父亲和血主过来人的身份,给她一些可靠的建议。”
或者说,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对她施加更强的影响力。
总是这样的。
元令点头道“这是合规而且必须的,所以才征求你的同意。”
褚子高丢下手机,看着他那双眼睛“你准备跟她谈什么看在曾是自己人的份上,给你一个交底的机会。”
獠牙总是护短的,只要被认为是自己人,就会得到其它人不可能得到的机会。
二十多年前,元令刚从技工学校毕业,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为了有套体面的工作服和齐全的工具箱,他去血站卖血,如果有幸被獠牙选中,成为多个供血人之一,也许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去就碰见周怡,她拥有一双翠蓝色的漂亮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说“你闻起来有点甜。”
元令身上只有机油的味道,也没有钱买甜食这样的奢侈品。
他有点惧怕她眼中爆出来的光芒,顾不得测试血液纯度,立刻就要离开。
然而周怡将他拖进偏僻的小巷,露出可怕的獠牙,直接咬了他。
因为是第一次,她控制不住,也没想过控制,令他失血过多而昏迷。
从那后,他成为血主,得到多不可数的机会。
元令抓住了一个改变人生的际遇,现在撞上了第二个。
所以他没有任何遮掩道“教周黍如何成为合格的血主,劝她留在南兴,利用她对你的影响力,谋求从南兴升迁去北都的机会。”
南兴区的行政长官虽然肩负监督巡夜军动向的职责,但距离北都安全区这个政治中心太远。
若想更进一步,就要带着在南兴区的功绩,进入北都区。
政治生物不具备廉耻,元令很多年前就没有这样的东西了。
在人前,他大公无私。
在自己人面前,他丑态毕露。
他说得坦然,也准备好面对嗤笑。
然而褚子高没有对他的追求发表看法,只道“那你可以去试试。”
让她留下来,让她留在他身边。
獠牙不得不被血主支配,但也可用尽一切手段将血主引导去想要的方向。
此时此刻,他渴望她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