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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来得也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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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黛拿着手机,听着那不断响起的盲音久久没有放下。

    明明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为什么萤明会答应得这么爽快。

    萤明不止答应的爽快,来得也挺快的。

    从盛家老宅要一个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她十几分钟就到了,等文黛他们三个到集合地点的时候,萤明已经在那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了。

    萤明努力睁大着眼睛四处张望着行人,突然一辆车在她面前停下,文黛打开车门淡然的的对她说:“上车。”

    上车之后她才发现车上不是只有她们两个,还有一个文黛的未婚夫,以及一个从没见过的小姑娘。

    文黛等萤明坐稳了才向她介绍他们:“他是上官慎我的未婚夫,旁边的是我的表妹文莉。”

    萤明点点头,对他们说:“你们好,我叫萤明是文黛的同桌。”

    听到这个名字,文莉惊讶一声:“呀!原来你就是考了全科倒数第一名的那个废材啊!表姐你怎么会和这种人做朋友呢?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学校开除了。”

    “文莉你……”

    她刚一开口就被萤明打断了:“文小姐多虑了,别说我考全科零分,就算是我把那所学校的教学楼宿舍厕所全都炸了,他们都不敢说什么,因为我是校长众多后台中的一个啊!你不知道吗?”

    “这件事应该很显而易见才对吧,毕竟我在来学校报道的那一天,就闹得沸沸扬扬,还上了校网的热搜,这么大的消息你都不知道吗?”

    “也对,你的心思不在这儿。”

    萤明的手习惯性的偏过去拿茶杯,偏到那个特定的位置后什么也没拿到,这时她才想起来这是在外面。

    文莉被反讽刺了一通,不好再说话转去缠着上官慎,上官慎从来就没有在意过她们的争执,一直处于他的自我世界之中,文黛没有心去管他们之间的卿卿我我,注意力全都在萤明身上。

    原来是校长的亲戚,怪不得这么大胆。

    萤明摸不着茶杯,转手就摸上了宫落的鸟背,不摸还好一模给文莉看见了她又有兴趣找茬了。

    “你出来玩还带着宠物,就不担心把细菌传染给别人吗?”

    宫落叫了一声,似乎是在反驳她的话。

    萤明依旧继续抚摸着乌鸦,很吃惊的说道:“难道你吃饭什么的都不洗手吗,还是说你把自己想得太干净了,既然这么洁癖你就不要跟出来啊!待在你的无菌箱里多好,做那个干干净净的小公主。我们这些凡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不少细菌,可千万别弄脏了你我的千金大小姐。”

    “这么油腻的话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萤明话音刚落,文黛这就嘲笑起了她。

    “看电视学的,不许笑。”

    萤明看到了文黛那不经意上扬的嘴角,恼羞成怒就要动手去打她,但想了下这不符合原主会做出来的事,还是把手放下了。

    “我还没吃饭,你们先陪我去吃了饭再去游乐场那儿玩,今天晚上会放很好看的烟花,我们在那玩到晚上吧。”

    “好。”

    司机把车停在一家很有名的餐馆前,一下车萤明就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味,是之前纠缠过她一阵的小妖。

    车都已经停在这文黛他们也走进去了,这时候再提出换一家就不合适了。

    服务员看到他们进来,迎上去询问说:“先生请问有没有预定。”

    “没有,你们这还有包房吗?”上官慎说着话。

    “很抱歉,今天的房间都已经定满了……”

    “让他们进来吧。”服务生还没说完,老板娘就出来了,那声音听着就很妩媚,习惯性带着的尾音夹杂着光是听着,就能让人有扑上去的冲动。

    之前也有客人这样做过,还没摸到就被保安丢出去了。

    萤明从拐角处走进来,看见他们一群人堵在这里,老板娘看见正主来了,艳丽冷漠的五官立刻挂上欢喜的笑容,亲自带着他们进电梯去她的私人包间。

    萤明一边走一边说着话:“你怎么总是这么不听话。这是第几次了,还留在这缠着他不放。”

    “殿下息怒,奴家实在是放不下,您既不愿意把他让给我不如就这样睁只眼闭只眼,当是什么都未曾发觉,是苦果是喜乐都由我一个人吃下好了。”

    “你也年岁渐长,这么多年形形色色的人事物看下来,应该也明白不是所有的事只要努力了付出了,就会有回报,能得到。”

    “奴家知道的,也曾数次崩溃过回想过,若是奴家真的也忘了,那就再也不会有谁记得他了。”

    “实不相瞒,开了这家餐厅这么多年,对奴家这张面皮有兴致的客人并不在少数,其实奴家早就看透了,放不下才会在这泥潭之中驻足挣扎,哪知什么时候就沉下去了呢。”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了,老板娘在前边带路,萤明跟在她身后,身后那几人不作声仔细听着她俩之间的交谈。

    听得那时云里雾里的,老板娘一会自称奴家,一会儿又称呼她作殿下,对于萤明的身份她们更加好奇起来。

    “他现在在你店里做什么活计。”

    老板娘听到萤明问起他的状况,知道是绝不可能瞒住的,但想起他,那艳丽的五官上清冷的气质稍稍缓和了些,美眸低垂眼里的温柔宛如一汪热泉。

    “算账的会计、跑堂的小伙、拖地擦桌洗碗倒茶,只要他有时间,什么都会去做。穷人家的孩子,是懂事自立一些的。栽花只要它在顶端或花丛中绽放出美丽饱满的花朵,我看过凋谢了,或是花期时被路人摘走了,结了果实被调皮的鸟儿叼走了,只要守住花的根茎枝杆,来年再开出一朵就好。”

    话她是这样说,但话里的苦涩和无奈也是真真满满的。

    几百年都这么过来了,在等上几百年又能怎么样呢,最坏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已,及时止损有时候是那么的难以行动。

    她这种行为,放到现在来说已经不再是几十年以前的痴情了,而是叫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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