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嘲讽2
嘉文见叶潇潇态度忽然转变,高兴的摇头晃脑:“告诉你也无妨,我爸爸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是项目一部的经理,叫宋飞鹏。而且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就靠我爸爸,我就能吃一辈子。这是你这种乞丐女,想象不到的待遇。”
叶潇潇又重新靠回了自己的椅子上掏出了手机,不再理会嘉文。
叶潇潇发了条消息:“沈邵,项目一部有一个叫宋飞鹏的经理吧?我这边了解他不按正规程序,私下里放项目给自己的女儿,你那边安排一下,开了吧。”
“好的,总裁。”
嘉文见叶潇潇不说话,以为她认怂了,开始眉飞色舞的讲述上学时候的事情:“我跟你们讲,我大二的时候,一次生病了发烧咳嗽的厉害,是浩轩给我送去医院的。
后来浩轩还帮我交了住院费,帮我找了护工,贴心的很。要不是我后来病的严重休学了一年,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金珍珠拦了嘉文一下:“嘉文,人家潇潇还在呢。”
嘉文不以为意,白了叶潇潇一眼:“就浩轩对她的这个重视程度,谁知道什么时候就分道扬镳了。”
“什么分道扬镳啊?嘉文,离那么远就你的声音大。”
一个还算熟悉的声音传过来,叶潇潇回头一看,正是霍浩轩和张宏宇。
张宏宇靠近嘉文,把手搭在嘉文的肩膀上,继续开口:“我说嘉文,人家泽阳结婚,大喜的日子,你说吉利的。”
刚刚还在说霍浩轩的宋嘉文,被张宏宇这么一搭讪,竟然腾的一下脸红了。
这一下看的叶潇潇也是目瞪口呆:“好家伙,这是谁都行啊。”
宋嘉文没反应过来叶潇潇是在说自己,还沉浸在张宏宇的搭讪中。
霍浩轩坐在叶潇潇身边,顺手把手里的喜糖递给叶潇潇:“刚才门口的花童给我的,你尝尝。”
霍浩轩这一下,引得周围同学发出啧啧啧的起哄声音:“浩轩,宏宇。你说你们两个都迟到了,到这不和老同学打招呼,一个光顾着聊美女,一个顾着给媳妇吃糖,你们两个是不是要罚一杯啊?”
张宏宇一抬手,大声吐槽:“唉,这哪里是我想迟到啊。本来浩轩说去接我来参加婚礼,谁知道这小子又忽然出差去了,没告诉我,害的我在酒店一直等。所以这酒啊,应该浩轩一个人喝两杯,我迟到是他导致的。”
霍浩轩也不推辞,起身给自己倒了杯酒,举起杯缓缓开口:“确实,今天是我没有计算好时间,迟到了,对不住了各位老同学,来,我罚一杯。”
同学们起哄:“还有一杯,还有一杯。”
宋嘉文这时候站出来,面露娇羞的看着霍浩轩,软软糯糯的开口:“浩轩,我知道你一直酒量都不太好,为了报答你大学时候送我去医院,这杯酒,我替你喝。”
宋嘉文说完,端起酒杯,一扬脖子喝了进去。
同学起哄的声音不绝于耳:“好,好!”叶潇潇看着这一幕,就好像看一场闹剧一样,好低级的绿茶手段。
霍浩轩摆摆手,叫停了正在起哄同学们,看了叶潇潇一眼,开口解释:“大家同学一场,送你去医院是应该的。刚好那天我也有事情,要去医院看望一个朋友,顺路而已。至于喝酒,老同学难得见面聚一聚,这酒我怎么能逃了呢,来,我干了!”
霍浩轩说完话,叶潇潇忍不住想笑,这个钢铁直男,一般人可撩不动。
再转头看宋嘉文,铁青着脸,还挂着尴尬的笑,那个样子滑稽极了。
张宏宇这时候开口:“这主持人还挺专业的哈,你看泽阳的鞋垫都翘出来了,他竟然都没笑。”
叶潇潇在张宏宇的提醒下,才想起来婚礼都举行一半了,而自己竟然忘记了看,要怪只能怪饭桌上的戏,太精彩了。
大家也在张宏宇的提醒下,关注到了赵泽阳的鞋跟,一时间是捧腹大笑,金珍珠还掏出手机来拍了个照片。
现场的声音,一下吵闹起来。这时霍浩轩忽然凑到叶潇潇耳边,指着叶潇潇脚踝上的膏药,关切的询问:“这脚怎么了?”
叶潇潇摆摆手:“没事,崴了一下,不打紧。”
“这么不小心。”
这时候台上主持人调大了话筒声音:“下面请我们在场,所有单身的适龄青年男女,想结婚的想找对象的,都上台来接受我们新娘子的祝福。谁能抢到手捧花,谁就是下一个幸运儿,有情各位上台。”“我去我去我去!”叶潇潇后面有个女生蹦跳着举手报名。
今天的来宾有些多,桌椅就摆的很紧凑,女生在身后推了推叶潇潇,急的直跺脚:“让我出去一下,快,快!来不及了,快点。”
叶潇潇条件反射似的站起来,却忽略了自己的脚踝,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霍浩轩眼疾手快,扶住了叶潇潇,抬头瞪了那女生一眼。
女生见状,便不再要求出去了。
霍浩轩这一瞪眼,倒是让叶潇潇心里暖乎乎的。虽然一直以来相敬如宾,也说好了就是搭伙过日子。但自己在帮助霍浩轩成长,霍浩轩也能时不时的流露出温暖,让从现在孤儿院长大的叶潇潇,有一种家人的感觉。
现场司仪的声音再次响起:“好,让我们恭喜这位先生,请问先生是新郎新娘的什么人呢?”
男人显然抢到了捧花,很兴奋。他歪着头,对着司仪手中的话筒大声喊:“新娘是我表姐。”
这个声音?叶潇潇忽然觉得声音真的太耳熟了。她努力的抻着脖子,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角度,看到了抢手捧花男人的脸,顿时怒意上涌:“就是他,就是他在停车场外面撞了我!给我撞倒的!”
霍浩轩也起身,打量着台上的男人,男人很胖,看起来大概有将近200斤,难怪一下能给叶潇潇撞成这样。
霍浩轩坐回位置上:“等婚礼结束,我会给你要个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