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道士重生
落维前世是一名道士。
当然,他那时的名字叫“真铨”。
在跟随师父苦修了四十多年后,真铨终于小有所成,然而渡劫时却不幸被雷劈死了,不但没能飞升,神识还要落入轮回重新转世。
然而宇宙浩瀚,号称有“三千大千世界”之多,转世的神识不见得每次都能出生在地球上。
死后的真铨这一次就出生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变成了现在的落维。
如果一定非要贴切一些的去形容,这片大陆更像是地球上的欧洲中世纪,遍地都是“骑士团”“剑士”和“魔法师”,每个人都长着一副西方人的面孔。
偏偏落维是个另类,黑头发,黑眼睛,就连皮肤都没有其他人白。
这里的人从来都没见过这副长相,所以在落维出生后,村庄里的人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受到了恶魔诅咒的邪婴,会给村庄里的人带来不幸。
起初父母还认为或许等落维再长大一些,模样就会变得和正常人一样,然而直到三岁时,落维的外貌都没有丝毫的改变。
相反,村民们对落维父母的孤立和排挤倒是日益加深。
无奈之下,父母只好狠心把落维扔进了森林深处,任其自生自灭,无论是被魔狼还是魔兽吃掉也全都听天由命吧。
好在落维因为前世的修为还不错,保留下了一部分前世的记忆和心智。不过他也没办法和父母解释,因为每次都解释不通,还经常会被父母毒打一顿来泄愤。
落维的运气不错,整整一个下午,除了遇见几只怪鸟、兔子和一些松鼠外,并没有遇见什么大型的野兽。
虽然暂时活着,可是落维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这样下去,就算不被魔兽吃掉,也迟早会被饿死。
傍晚时分,落维闻到了一阵扑鼻的香气,他顺着香味寻去,发现前方的森林里,有一个男人睡在地上酣睡,火堆旁还有散落的酒瓶和吃剩下的松鸡。
落维悄悄靠上前去,很“有礼貌”的不去打扰男人熟睡,自顾自的捧起松鸡狼吞虎咽。
只是,落维不仅吃相难看,发出的声音也实在太大,男人听见声音后敏捷的坐了起来。
“嘿!哪里来的小兔崽子?你怎么一个在这里?”
“松鸡味道不错,可是有水吗?”
男人虽然诧异,却也并不生气,从包里摸出了一个水袋扔给了落维,于此同时开口说道:“小家伙,你最好说清楚你的身份和来历!”
“我被父母丢弃在这里了。”落维若无其事的说。
“被父母丢弃了?”
落维一边大口咀嚼着松鸡一边答道:“他们觉得我的长相太过怪异,认为我是个怪物,会给他们带来厄运。”
“嗯你长得的确有点奇怪。”
以上便是落维和老家伙相遇的全部经过。
之所以肯收养落维,一方面是因为老家伙无儿无女,生活略显孤单。而另外一方面,老家伙平日里的确缺少一个烧火做饭的佣人。
从此,老家伙每天去森林里猎杀一些魔兽,再拿去小镇上换钱,落维则是在他回来前把晚饭准备好,当然,其他家务也全部都要完成。
好在落维的心智够成熟,生活经验也还算丰富,把一切都打理的头头是道。
每次喝醉酒,老家伙都声称自己年轻时是个将军,并且还是大陆上排得上名号的剑士。
这话听得时间久了,落维也曾多次恳求,但是老家伙始终不肯教落维剑术,甚至连他的剑都不曾让落维摸一下。
5岁那年,老家伙终于打算教落维使用武器了,不过这位“剑士”递给落维的却不是剑,而是一把黑黢黢的斧头,造型倒是别致霸气,就是看起来脏兮兮的。
对此,老家伙的解释是:“斧头好!既可以打猎,又可以劈柴,当然,更是一把不错的防身利器。”
但从那以后,老家伙也并没有教给落维什么高深奇妙的武技,只是教了他几个奇怪的动作,并要求落维每日重复练习,甚至就连砍柴时,也必须使用这些动作去砍。
“好好练,练好了老子还指望你去猎杀魔兽赚钱呢!”
这是老家伙最常说的话。
一次,落维在砍柴时意外遭遇到了一头魔狼,恐惧之下,竟然真的乱斧将魔狼砍死了。
但当落维兴高采烈的将魔狼扛回去向老家伙炫耀时,却遭到了老家伙一顿臭骂:“蠢货!猎杀猎物时要从肚子上整齐的豁开,保持皮毛的完整性!像你这样乱刃砍坏了皮毛,魔狼皮就不值钱了!”
最终,老家伙将整具魔狼卖了三个银币,并全部买了酒。
8岁时,落维已经能靠砍柴和偶尔打猎赚取足够的钱了,老家伙从此彻底放飞了自我,终日躺在家里喝酒。
“老子养了你四五年了,如今该换你养老子了。”老家伙如是说。
自从老家伙不去狩猎后,家里的收入大打折扣。
为了省下钱买更多的酒,老家伙甚至不再让落维和他一样吃普通的饭菜,而是从园子里采摘几种草药,再铲一锹院子中一种少见的白土,混合搅拌后,要落维喝下。
余下的则是要落维涂满全身,并且至少要保持2个小时以后才能去河边洗澡。
“别以为老子是在坑你,你现在的年纪恰到好处,这种方法会让你的体魄变得强壮!并且还能省下吃饭的钱给老子买酒!”
虽然难吃,涂在身上又脏又难受,不过落维的身材的确要比同龄的孩子要健壮高大一些。加上每日练斧、砍柴,身上的肌肉越发的强健。
除此外,老家伙还强迫落维每天晚上念书识字,到不是老家伙好心,他的原话是:“不识字就看不懂悬赏令,也签不了契约,以后没法子赚大钱给老子买酒!”
不过老家伙“教书”的方式也是奇特,仅仅是扔给落维一部字典和一卷兵书:“能看懂上面的内容,字认得就差不多了!”
那书上的内容晦涩难懂,不过落维在前世空闲时不止一次的翻阅过《孙子兵法》,如今再看这书卷上的内容,简直是弱爆了!
落维不想就这样每日过着砍柴打猎的日子,但在这个世界,若果不练习武技成为一名剑士或是骑士,那就要想办法成为一名魔法师,否则就只能做一个碌碌无为的平民百姓,就像小镇杂货店的老板桑德大叔那样,肥胖,谢顶,再娶一个腰像水桶一样粗的婆娘。
夜里时,落维也曾按照前世记忆中的功法去打坐练气,然而却成效甚微,其原因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灵气严重不足,如此下去,没个十年八年的根本别想达到“筑基”。
落维也曾问过老家伙:“在这个世界的东方有什么?”
之所以如此问,是因为落维抱着侥幸的心理祈求世界的东方是“亚洲”,那里的人都是黑头发、黑眼睛,并且灵气充沛。
然而老家伙的回答却是:“东方?东方是一片大海,别问老子大海的尽头有什么,老子也不知道!”
落维仍然不死心,追问道:“那南方和北方是哪里?”
老家伙躺在床上灌了口酒,连眼皮都懒得抬,漫不经心的答道:“北边是‘奥魄雄’帝国,老子曾经就是那里的帝国上将。南边是‘拜占拉斯’王国,老子曾经和那边陆陆续续打了十几年的仗,现在的拜占拉斯的大元帅叫奎克·科内,曾经是老子的手下败将,在他做上将时,老子曾追着他的‘血色蔷薇骑士军’打!”
“那西边呢!?”
“西边是森林、沼泽和草原,再远一点是荒漠,住着各种地精、兽人或是一些野蛮落后的土著部落,相信我,没有人愿意去那该死的西边冒险。”
落维还想继续问下去,可是老家伙已经在床上打起了呼噜了。
“剑士”和“将军”这种醉话落维已经听了十几年的时间了,他早就习惯了老家伙在喝醉酒后吹牛,时间久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了。
老家伙到的确是有一把狩猎时用的剑,但落维从来都不曾见他练习过剑术。
况且,哪个剑士和将军的日子能过的这般落魄?落维相信,如果哪天他不砍柴了,老家伙八成会被饿死。
10岁那年,老家伙终于带着落维去了一趟旁边臭名昭著的“夜幕镇”,魔兽只有在这里才能卖上大价钱。
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夜幕镇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三不管”地带,类似于地球上的“金三角”。
早些年,奥魄雄帝国和拜占拉斯王国曾经为了夜幕镇的归属问题争战了数年之久,在双方因国库连年亏空问题不得不议和以后,也让夜幕镇成为了一个不受任何官方控制的缓冲地带。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两国的通缉犯或是犯罪团伙全都喜欢盘踞在这里,逐渐形成了一个龙蛇杂居的灰色小镇。
然而夜幕镇虽不富饶,但也算繁荣,因其西边便是著名的“夜幕森林”,虽然凶险万分,但是森林深处却生活着许多高阶魔兽,浑身上下都是魔法师们乐意花大价钱购买的魔法材料,因此让许多冒险团、赏金猎人等都心甘情愿去那里拼搏一把碰碰运气。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夜幕镇上长期驻扎着各个大大小小的商团收购各种稀有物品,再运输到奥魄雄或是拜占拉斯销售。为了防止被强盗们洗劫一空的风险,也因此诞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雇佣军。
“留神着点!夜幕镇上除了没有好人以外什么都有!到处都是小偷、强盗、和骗子,当然也有妓女和黑心商人。我只带你去一次,以后你要自己到那里去做生意。”
在夜幕镇,落维第一次知道老家伙很出名,每个人见面打招呼时都会说:“嘿!罗斯,你这个老混蛋居然还活着……”
也是从那时起,夜幕镇的商贩们知道了落维是“老混蛋的养子”。
“记住了,要是有人准备抢劫你或是打算骗走你手中的铜币,你就用斧子教训他们,老子教给你的那些东西对付他们足够用了!当然也有你惹不起的角色,不过那些混球应该看不上你身上的那几个铜币。如果打不过,就带上钱跑快一点!”
也是在那天回去以后,老家伙终于把他的剑交到了落维的手上,似乎与那把重斧是同一种材质打造而成,而且造型十分奇特,剑身的底端厚到有点呈椭圆形,粗的像根被挤压过的铁棒,从下往上倒是越来越锋利,开始逐渐有了点剑的样子。
老家伙又传授给落维一套剑法,同样也只是几个简单的动作,完全没有什么“精妙”可言。
当看到落维撇嘴时,老家伙怒骂道:“你懂个球子!大道至简!一个简单的动作在练上成百上千次以后便是绝招!”
好在落维还算刻苦,每一个动作都能全力以赴的去练。
落日下,但老家伙拿着酒袋懒洋洋靠在门框上看着落维练习时,又不禁骂道:“哦该死!要用你那该死的左手去持剑,右手的力量比左手大,更适合去挥舞斧子!记住老子教你的窍诀,剑的速度要快,斧的力量要重!”
从那天以后,落维只狩猎,再不砍柴。尽管他猎杀的大多是一些低阶的魔兽,例如什么会喷火的兔子,或是长着翅膀呲着獠牙的豚鼠,但是它们身上的魔核要比柴火值钱得多。
落维13岁那年,夜幕镇上来了一个魔法师,并声称要招募一名魔法学徒作为仆从。事实上,那名魔法师只是想要得到一个懂得魔法的免费助手来帮他打理琐碎的杂事而已。
落维趁着去夜幕镇贩卖魔核的机会找到了魔法师下榻的旅馆,在说明来意后,魔法师让落维把手放在一个水晶球上,随即吟唱起晦涩难懂的咒语。
最终,落维得到的回答是:“哦!很不幸,孩子,你的魔力属性太过混乱,是一种我从没见过的奇怪属性,我没有合适的魔法传授给你。又或者说,你似乎不太适合学习魔法,不过看你的身材,不如去好好的练剑吧,或许将来能够成为一名剑士或者骑士也说不定。”
落维只好愤愤的离开,心里抱怨着这个未知的世界实在是糟糕透了,灵气太过稀少,完全不适合修习自己前世所熟悉的道法,而想要在这里学习魔法自己又完全没有天赋。
尽管落维的体魄条件十分出众,可是在他前世的观念中,舞枪弄棒是莽夫们才做的事,真正的高人都应该是掐诀念咒,撒豆成兵才对。
16岁那年,落维已经比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要高大一些,坚实的腱子肉已经开始让夜幕镇上的不少妓女都开始对着落维吞咽口水。老家伙坚持说这是因为长期服用他给落维配置的“特效药膳”的缘故,落维信了。
一天晚上,当落维狩猎回到家中时,发现老家伙握着酒杯死在了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