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挂断电话后,林莱望着院子里的蔷薇花,发了会儿呆。
还以为回来后,能够快乐咸鱼,结果穿越回来第一天就有许多事情要做。
接下来的下午时光,林莱便用来回顾她之前写的小说,以及重新完善小说大纲。
仔细想想,她穿越过那么多的任务世界,竟没当过作家。看着自己曾经写的小说,林莱觉得,这辈子当一个小说家也不错。
写下曾经的亲身经历,创作出更多丰富多彩的故事。
小说只有七万多字,半个小时就看完了,留意小说的内容,林莱想起了一些事情。
她断更的那本小说是一本关于男团选秀的娱乐圈小说。
小说的名字叫做《少年偶像》,男主角因少年时代的偶像,进入了娱乐圈。
为追逐心中的梦想,他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开始朝着顶流之路奋斗。
期间,男主角路遇荆棘,也收获过喜悦,最终凭借自己的辛勤努力与汗水,成为了万千粉丝的偶像……
因为参加的是选秀节目,里边要唱不少歌。
初初写小说的林莱在写歌词的时候,大多都是编一两句词,“萌”混过关。但有一首,是林莱看了弟弟唱跳舞台后,灵感爆棚,刷刷刷地就写出了一首完整的歌词。
再次回看这首歌词,林莱觉得,自己以前很有天分,歌词颇有灵气。
而她的手机铃声,最初便是为这首歌词编的曲。
怪不得当初在女爱豆世界的时候,她的创作能力,一直都很强。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对着歌词界面,林莱沉默半响,以她现在的眼光来看,到底还是差了点,但最终,林莱还是决定,仍维持原样。
小说也是如此。
因为,这些属于曾经的她。
最后林莱只做了一件事情,便是给这首歌录一个demo,然后上传到thebeat音乐网站,并在线上申请了音乐原创著作版权。
thebeat是一个全球性的音乐网站,许多音乐爱好者都喜欢把自己的作品分享到这个网站上,以供更多的人听见、欣赏。
而音乐著作版权,则能更好的保护原创音乐不受侵害,给创作者一片蓝天。
之后,林莱便和编辑联系,商量解v事宜。
虽然有些意外,但几番沟通后,编辑还是同意了林莱的解v申请。
这几件事情弄完后,林莱继续完善小说的大纲,大脑里重新厘清创作思路后,林莱开始码字。
林莱手速快,临近晚饭前,她便码了将近四千字,但也因码字太多,手指有些酸痛。
站在窗户前,林莱伸伸懒腰,做了个简单的手指操。而后,她的目光被院子里的蔷薇吸引。
院子里的花草都长得极好,蔷薇绕着院子,爬满整面围墙,它的藤蔓努力向上攀爬,竟有一根枝条爬上了二楼,蔷薇花贴在了窗户玻璃上,仿佛想要进到屋子里。
林莱打开窗户,花没有玻璃支撑后,因惯性向前倾了一下,随后上下摇曳。
蔷薇花香浓郁,她的手指轻轻触碰在蔷薇花瓣上,屏气凝神,约莫十五分钟后,手心里多了两颗带着淡淡蔷薇花香的糖果,而花也长得更好了。
林莱眉眼弯弯,露出好看的笑容,这次制作元素糖果的速度快了许多。
林莱吃了其中一颗,另一颗她打算给林莫。
甜甜的糖果,带着花的淡香,让人心生愉悦,元素糖果有治愈的作用,林莱活动活动手指,已经没之前那么酸痛了。
晚餐点的外卖,鸡汤配白米饭。
这家店是家开了几十年的老店,鸡丝汤更是一绝,林莫一直就很喜欢喝这家的汤。
浓郁的汤汁咸淡适宜、鲜香无比,满足地喝一大口,让人忍不住赞美,发出感叹。里边鸡肉更是鲜嫩爽口,骨肉在嘴里轻松就能分离,火候把握得刚刚好。
米饭软糯,一口米饭,一口鲜汤,二者裹挟在一起,让人从舌尖再到胃里,全身心地感觉到满足。
林莫拿纸巾擦擦鼻尖的薄汗,满足地感叹一句:“这汤太好喝了,下次喝这汤只能等半月后回来了。还有,米饭真是永远都神,汤配米饭太好吃了吧,要不是因为减肥,我肯定还要再来一碗饭。”
想到导演王零出了名的爱折腾,这点林莫在这位导演的其他综艺里亲身体验过,他便有些脑壳疼。
愁啊,这次还是生活类综艺,该不会导演不会给他们准备吃的吧?
虽然他减肥不能大吃特吃,但也不想少吃。
可以说,在某些方面,林莫还是很了解导演。
林莱只有元素糖果的金手指,并没有读心术,也就不知道林莫此刻的心理活动,但说的话,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笑笑:“到时候录综艺的时候,我给你做好吃的。”
林莱曾在穿越的某一世界里,得到过御赐的“厨神”称号,金手指是被快穿局收回去了,但厨艺这项学到手的技能还保留着。
这话他可就爱听了。
虽然他只吃过姐姐煮的泡面以及蛋炒饭,味道一般般,但林莫仍旧很期待,没准儿这些日子,姐姐专门进修了一番厨艺。
他双手握拳给姐姐加油鼓劲,眼睛亮晶晶地应答:“这个可以有!姐,我相信你。”
林莱笑着点头,而后提醒他林莫:“半小时后,记得吃药。”
林莫:“……”
安静了一秒,林莫有气无力的地点点头:“好。”
他是真不想吃药。
实际上,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自己感冒已经好了,先前还有点咳嗽,现在也不咳了,体温也重新计量过,已经不发烧了。
不过林莫也没多想,只以为自己吃了药加上身体素质好,病来得快去得也快。
而且,林莫喜滋滋地看着手里多出的一块糖。
吃一次药,就能获得一颗好吃的糖果,真是一笔很好的买卖。
林莫顿时觉得药不苦了,如果还有这样的好事,他还能再来一碗。
出行的行李一早就收拾好了,睡前,林莫还是决定在行李箱里多放了本食谱。
万一姐姐不靠谱,他还能抢救一下;靠谱的话,他还可以点菜。
林莱则多带了一个电脑和平板,方便写小说以及存稿。
……
翌日一早,林莱自然醒来。
没有紧张的高压氛围,没有一大堆未处理的工作,也没有一大堆未读的邮件,林莱迷迷瞪瞪地在床上躺了半分钟,这才恍然想起她回到了曾经的世界。
随后第一件事便是拿起手机,看看现在几点——六点二十,距离他她设置的七点闹铃,还有四十分钟。
距离节目组来,差不多还有一个多小时,时间还早。
舒服地在床上打了个滚,想要继续睡觉。
但一想起曾经她和林莫因为晚起鸽了节目组和观众近一个多小时,还错过了上午唯一一班到南市的飞机,只能改下午的航班,一步错,步步错,林莱一下子就醒过来了。
不仅自己醒了,林莱还去到林莫房间把他也叫醒。
“嘀嘀嘀…嘀嘀嘀…”
系统自带的闹铃声在耳边响起,林莫心脏“骤停”,瞬间dna动了,眼睛未睁开,手就已不由自主地伸到床头柜拿起手机,熟练地盲关闹铃。
结果按了几下,闹铃声还在耳边立体萦绕,大有他不醒来就一直放下去的架势,林莫这才慢吞吞坐起来,迷糊睁开眼,看向声源处,想要一探究竟。
结果下一秒,闹铃声是关了,与此同时,卧室内的灯打开,屋内瞬间通明。
林莫见来人是姐姐,瞬间又躺回床上,因才醒来,声音有些哑,他小声嘟囔:“姐,你怎么起这么早呀?”
林莫看了眼手机时间,才六点二十几,他更是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不早了,洗漱加上吃早餐,没剩多少时间。”林莱催他,“快点起床,待会儿我给你煮面吃。”
瞧着姐姐穿着兔子样式睡衣软绵的模样,又和刚才放着经典闹铃闹他的人重叠在一起,林莫回忆起自己这些年因和姐姐唱反调受的苦,最终,林莫再次慢吞吞坐了起来。
他绝不是因为害怕姐姐,而是他爱岗敬业,得早点起来收拾自己,以一个精神饱满、帅气的样貌和节目组见面!
见林莫有了动静,林莱便回自己屋,洗漱换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