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生活中有那么一点不同
人在阴雨天的时候,总是容易倒霉的。
大街上行人已无多少,就连店铺,都有好几家早早关了门。
莺鸾背着一个圆滚滚的包袱,大雨使命冲刷,也不见她背上的包袱有个瘪样。
包上一阵阵恶臭传来,尽数混入她的鼻息。
莺鸾已经被熏得面色不大好了。
说起来都要怪靡然,一大早就推她出门去拿这么个破包袱回来。也不知是不是他故意的,刚出门坎就被他心急推得个狗啃泥,膝盖都红了,那时候就该装柔弱不出门!
沉睡了不知多少年,莺鸾苏醒后第一个见到的人是他,当然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初见时她像个小狼犊差点将靡然的头都给咬掉,记得当时她还咬牙切齿地说了句:“死偷棺材的,你是想灭了世间最后一只血族的口吗?”
靡然无所不能,说夸张点也还是无所不能,但就是这么一个无所不能的人,今天指名让她出门到一家货店里换样东西,统统都要装进包袱里。神不拉几的。
雨小了点,莺鸾在屋檐下走,她看到一只黑猫在死死地盯着她,她也不甘示弱,用那双暗红色的眼睛瞪了回去。但它好像丝毫不带怕的,怪让人心生寒栗。
背后那只包的味道更浓了,像极了什么东西在下水沟放久了的味道,只想让她赶紧回去……
“咦!你是掉进粪坑里了吗?”门一开,靡然正巧拿着个咖啡杯路过,见到她,顿时捂着鼻子退了个三步远。
“什么东西这么香?”莺鸾直接将那包袱脱了下来塞他手里,还努力地从空气中闻到点其他的味道。
“我刚做好的生鱼片寿司,去尝尝。”靡然有些骄傲。
“靡然,你真是越来越像个家庭主妇了。”
靡然似人又不似人,莺鸾从不问他些别的,只知道他开了家馆,尽管生意惨淡,但都是让人稀罕的份。后来莺鸾便同他一起经营那家馆,他做大,她做小,名声逐渐往外传。
称有这么一家馆,它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只要你有缘到那里一坐,它便会给你想要的东西,无论什么。代价,则是要你的一点记忆。
靡然像只男妖精,比她都更像只妖精,生得好看又狡猾,当时靡然还打笑着说他也许比她活得都久。
莺鸾是血族,几千年前她便存在了,可她又跟别的血族不一样,不喜饮血,不怕银器十字架等,更不怕阳光,活得像个人类,此等体质之下,因此,她不会死亡。
要不是她那离了谱的自愈力,大得能扛起栋房子的力气,还有那双血族仅有的红瞳,出去说她是个血族恐怕都会有人回她一句吹牛b。
“莺小鸟……你都拿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靡然将包袱放在桌上,像狗扒坑似的翻出东西就往外丢。
说来也好笑……她莺鸾的名字是靡然给她取的,当时不知是不是睡糊涂了,忘了自个的名,喊靡然给她取了一个,等她想起来的时候,靡然已经一口一个莺小鸟的叫熟练起来了。
虽然名字可以改,但是想想吧,这个名字除了像只鸟,就好像没什么别的不好。
罢了罢了,叫便叫了,都是身外之物。
“这些东西不是都你让我取的?”莺鸾说这话时已没了什么好脾气。
突然,靡然停下了刨坑的动作,手里举起了一个玩意,高兴地大喊:“找到了!”
莺鸾回过头,顿时,嘴里的生鱼片不香了。
那是一颗放了很久的人头,脏兮兮得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短短的卷发象征着他是个男性,突兀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