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感情
林暮捏着手中平平无奇的红带铃铛,轻轻摇了两下。
铃铛声音很清脆,但还是非常的普通,普通到那种十块钱五个。
林母坐在入座到林暮对面,低头吃着早饭,完全当林暮不存在一样。林暮眨了眨眼睛,喊了一声:“妈。”
林母这才抬起头,看着林暮,疑道:“你什么时候坐过来的?”
林暮眼睛一亮,铃铛可以隐身?
“刚刚。”
林母嘟囔了句:“走路都没声。”
上学路上林暮时不时就摇一下铃铛,测试铃铛的作用。但因为路人基本不会盯着人看,所以林暮实在没能测出些什么。
等到了学校后,林暮在路上碰到了前桌余宵。她攥紧手中铃铛,拍了拍余宵的肩膀后,迅速摇响了铃铛。果不其然,余宵没有看见林暮,视线直直的透了过去。余宵足足左顾右盼了十秒,才猛然看到林暮。
余宵吓了一跳:“我靠,林暮你要死啊,怎么跟凭空出现一样。”
林暮一直没有发出声音,余宵能看到自己说明铃铛的隐身功能只有十秒左右。
林暮笑着回答:“你自己在那东看西看的,还怪别人吓着你。”
余宵鼓了鼓腮帮子,本来就长相偏小,此时看上去更像是仓鼠了:“刚刚有人拍我肩膀,我才回头看的!”
林暮一副你继续编的笑容,气的小仓鼠扭过头不理她。
林暮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她上前揽住余宵的肩膀,仗着自己比人家高,就连拖带拽的把人往教室里带。
小仓鼠来气快,去的也快,不一会就笑嘻嘻的和林暮说起了话:“我有个表姐,她前段时间赚了好多的钱,现在去外国旅游了,还问我放假了想不想一起去玩。”
“挺好的啊,你想去就去嘛。”林暮附和道。
怎料小仓鼠突然就变了脸,她面色有些不虞:“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个表姐,她小时候老是欺负我,现在刚上了大学就赚了钱,更是牛的不行!暮暮你是不知道,她说那话的时候多气人!”
说着,余宵就学起了她表姐说话:“宵宵啊,只要你好好读书,也能和姚姚姐一样赚这么多钱的。”
其实说的话不怎么气人,关键是那种语气,当真是气的人想咬她两口。不过林暮的注意力留在了“姚姚姐”三个字那。
“你表姐叫什么名字?”
余宵还生着气,闻言恶狠狠的说:“余姚姚!”
不会吧,这么巧?
林暮描述了一下余姚姚的外表,余宵点了点头,又疑道:“暮暮你认识我表姐?”
林暮顿了一下:“说过几句话。”
虽然把人推出去当试验品,嗯,但只是说过几句话而已。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教室。
小仓鼠一边进门一边说:“那下次我带你一起去我表姐家玩吧,她虽然人不咋让我喜欢,但她家是挺好看的。”
林暮失笑,这小没良心的,不过她是真不敢去余姚姚家,不是心虚,是太尴尬了。
于是她拒绝:“不了,你看上去也不是很想去受气。”
余宵这时候面露一丝为难:“……她家保姆做的蛋糕超级好吃的。”
余宵又赶紧说:“当然了!我一点也不想去!”
林暮笑着拍了拍余宵的头,回了自己的座位。
秋笛撑着下巴看她入座,问道:“在门口聊什么呢?半天不舍得进来。”
林暮还没回答,小仓鼠就回头抢答了:“暮暮和我表姐认识!我想带暮暮去我表姐家玩。”
秋笛淡淡抬眼,看着余宵微笑:“你表姐是?”
余宵答的飞快:“余姚姚!”
听到这个名字,秋笛的笑容一僵,眉头不受控制的跳了一下,扭过头看着林暮慢慢的吐出几只:“哦,是她啊。”
不知道为什么,林暮居然听出了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来。
小仓鼠没听出来,还乖乖的点了点头,问道:“小笛也认识我表姐?”
“认识啊。和阿暮一起认识的。”秋笛懒懒道,眼睛没离开林暮。
林暮被她盯得不好意思,扭过头去替她看着余宵。
余宵眨巴眨巴了眼睛:“怎么认识的啊?”
秋笛笑嘻嘻的说:“你表姐替我们尝味道的时候认识的。”
林暮嘴角一抽,反射性的去看秋笛,只见秋笛笑的一脸不怀好意,而她竟然觉得秋笛笑的特别好看。
疯了吧……
余宵不信:“我表姐会去帮人尝味道?不会是她抢了你们的吧?”
林暮和秋笛都笑了,林暮抹了抹眼角不存在的眼泪:“宵宵,你能不能想想你姐点好的?”
小仓鼠果断拒绝:“我只是个小仓鼠,除了吃,只会记仇!”
但这次你姐真挺无辜的。
林暮笑着没说出来。毕竟,暮暮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这次林暮学乖了,她上课的时候改用给秋笛传纸条了。
l:阿笛,我得到了铛铛的铃铛,这个铃铛据我现在所知,是具有隐身功能的,虽然一次只有十秒。但如果是在梦里,那也算是个和交换卡一样,作弊的存在了。
收到纸条后,秋笛笑了一下,看向林暮的眼神多了几分不对劲。林暮见她没打开纸条,还眼神猥琐(?)的盯着自己,回以满眼疑惑。
……行吧。
秋笛这才老实打开纸条,仔细看了起来。然后提笔写字。
q:铛铛的铃铛暂时大家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因为知道的人太少而无法取得有用信息。所以,阿暮,铃铛你记得收好。不要把自己有的奖励让人知道。
林暮认真的点了点头。
明白秋笛也是变相的告诉自己,轻易不要暴露自己的实力……除非你的队友真的不怎么尽人意。
林暮又写。
l:为什么这次梦里会有那么多的变数?先是除梦中的npc出现,又是双梦主。梦到底有没有下限啊?
q:之所以称之为梦,就是因为它和梦一样,永远让人不知道它的下限会在哪里,又或者说,它根本就没有下限。
林暮将短短几排字看了又看,总结了一句话。
l:够不要脸。
秋笛笑着将纸条收进了口袋里,两人开始听课。
最后余宵还是没放弃邀请她们二人去余姚姚家。下课后,余宵整个人都朝后坐,双手合十:“真的,我表姐家蛋糕超好吃,你们就和我一起去吧,我一点也不想和她单独待在一起!”
林暮撑着下巴,百聊无赖道:“你就不能不吃吗?”
“人生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小仓鼠鼓着腮帮子,说出自己的座右铭。
秋笛突然道:“最近西街开了家新的蛋糕店,去吃过一次,味道还不错。”
小仓鼠眼睛一亮,那副兴奋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捡到宝了。她拍着手掌,高兴道:“小笛嘴这么刁的人都说味道还不错了,那肯定就是很好吃了!”
眼看着余宵就这么打消了邀请她们的念头,林暮有些想笑。
秋笛嘴刁?那顿味道奇特的饭菜也不知道是谁吃完的呢。
放学后,秋笛领着林暮和余宵去西街那家蛋糕店。蛋糕店里的蛋糕的确味道不错,不过秋笛和林暮都不算特别喜欢吃甜的人,吃完了一小块就停了叉子。
只剩小仓鼠一人吃的欢腾。
余宵虽然看上去呆呆的,但其实挺多事都看的挺清的,临近分离的时候,她对两人说:“其实我看得出来你们都不怎么喜欢我表姐,所以才不想去的,我也不喜欢我表姐,更知道她有多讨厌,所以不会强迫你们和我一起去的啦。还有,蛋糕真好吃。”
三人相视而笑,在路口分开了。
林暮从口袋里拿出红带铃铛,途中铃铛都没有响过。此时铃铛乖乖躺在她白皙的手心中,红绳称的林暮的手愈发白。
秋笛垂眸看着林暮细长的手指,林暮以为她在看铃铛,于是笑道:“给你看看它的功能。”
林暮说着就要摇铃铛。
突然,秋笛握住了她那只手,声音微哑的刚好,足够让人心动:“不用,我知道了就行。走吧。”
林暮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就是感觉耳朵非常烫,那炙热的温度甚至有传遍整个身体的迹象,她呆愣的点了点头,任秋笛牵着自己的手走了一路,即便是出了汗也没人松开手。
秋笛送林暮到家楼下。
林暮抽回手后,连句再见也没有,就转身往楼里跑。
她一边跑一边想。
她心脏跳的都快蹦出来了,是因为跑步还是因为什么其它的?她不知道,她有一种感觉,如果她知道了那个真正的答案,她就真的要完了。
回到家后,不顾林母疑惑的眼神,抱着睡衣就往浴室里钻。
在浴缸中发了很久的呆,她什么也没想,什么也不敢想,她生怕以她现在的智商突然就想到了真正的答案。所以她只敢抱着自己发呆,顺便回想一下这些天里,和秋笛一起经历的所有。
既玄乎又真实。
云里雾里的,她只知道她和秋笛忽远忽近,那种心理旅程,是林暮所没有过的。
“咚咚。”敲门声打断了林暮的思考,林母的声音传进来:“阿暮,你在里面干什么呀?洗好了没啊?”
林暮看着被泡的皱起的手指,赶紧站了起来。
靠,这只手还被阿笛握过呢……
虽然她也不知道这只手被秋笛握过了又怎么样……
啊啊啊啊啊!!林暮你清醒一点啊!不要再想秋笛了!!
林暮用力甩了甩头,她想把脑子里关于秋笛所有的事情全部甩出来,她觉得她再想这些东西她都要脑萎缩了。
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感情这么难懂的东西存在啊?!
林暮无声咆哮,最后认命的穿上睡衣钻进了被窝里。
想秋笛不如睡觉。